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工作规则
(2022 年 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长的职责权限,规
范董事长履职行为和工作程序,保障公司经营决策和日常管
理有序衔接,根据《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长及本规则中涉及的
有关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 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设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
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改革发展负
首要责任。
第五条 董事长应遵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忠实勤勉、履职尽责,推动董事会规
范运行,践行公司愿景和企业文化。
第二章 董事长的工作职责
第六条 董事长是董事会规范运行的第一责任人,享有
董事的各项权利,承担董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第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组织开展战略研究,作为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
会主任委员,每年至少主持一次战略研讨或者评估会;
(五)确定董事会会议议题,对拟提交董事会讨论的有
关议案进行初步审核;
(六)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执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使每位董事能够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
础上进行表决;
(七)负责组织制订、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董事会运作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基
本管理制度,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听取总经理工作报告,建立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
及后评估制度,及时掌握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对
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提
出整改要求;对检查的结果及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当在下次董
事会会议上报告;
(九)负责建立董事会与监事会的联系机制,对监事会
提示和要求公司纠正的问题,负责督促、检查公司的落实情
况,向董事会报告并向监事会反馈;
(十)组织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以及董事会授权其制订的其他方案;
(十一)根据董事会决议或授权,负责签署公司聘任、
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文件;与总经理签署年度和任期经营责
任书等有关文件;签署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经董事会授权
应当由董事长签署的其他文件;代表公司对外签署有法律约
束力的重要文件;
(十二)提出董事会秘书人选及其薪酬与考核建议,提
请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及其薪酬事项;提出各专门委员会
的设置方案或调整建议及人选建议,提交董事会讨论表决;
(十三)组织起草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提交董事会审
议;
(十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十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
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
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十六)董事长提名公司总经理、控股子公司董事或董
事长人选;
(十八)检查、监督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十九)提出财务预算方案的调整方案;
(二十)提出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及调整方案;
(二十一)责成有关专业委员会就该专业委员会职责内
的有关事项提供调查报告、咨询意见和建议;
(二十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董事长分管内部审计,是内部审计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 董事长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股东大会决定
或董事会决议,不得超越董事会授权范围。
第十条 董事长在履行职责时,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董事长暂时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的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
第三章 其 他
第十二条 董事长负责向董事会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
料,并确保所提供信息和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三条 董事长应当建立健全与董事会、独立董事、
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联系机制,了解情况,听取意
见。
第十四条 董事长在行使董事会授予的职权时,如涉及
事项按有关规定应由董事会集体决策的,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国资监
管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相悖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国资监管及公
司《章程》为准。
第十六条 本规则由公司证券事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