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2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23 号),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0,000 股,本次发行新增股
份已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股份登记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 100,000,000 股增加至 130,000,000 股,注册资本
由人民币 100,000,000 元增加至 130,000,00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已经变动,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规定,需对《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改后《公司章程》内容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000 万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3,000 万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
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工商行政主管部
门变更登记、备案等全部相关事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
司章程的事项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
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