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在线: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1-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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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2-015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6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控需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无法到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通过公司视频
会议系统以视频方式参会。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月 2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1 日
为 2022年 1 月 21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
[2013]110 号)文件精神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54,668,51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7.60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54,152,91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7.4780%。
   通过 网络 投票 的 股东 9人 , 代表 股份 515,600股 , 占上 市公 司 有表 决权 股份 总 数的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525,64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2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4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通过 网络 投票 的 股东 9人 , 代表 股份 515,600股 , 占上 市公 司 有表 决权 股份 总 数的
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
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54,621,81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8,940 股, 占出席 会议 中小股 东及 中小 股东代 理人 代表 有表决 权股 份总 数的
的8.88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
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54,621,81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8,940 股, 占出席 会议 中小股 东及 中小 股东代 理人 代表 有表决 权股 份总 数的
的8.88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
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208,1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5,2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117%。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曲宁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首日(即2022年2月1日)起三年。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208,1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5,2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117%。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赵永志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首日(即2022年2月1日)起三年。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208,1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5,2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117%。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杨丽萍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首日(即2022年2月1日)起三年。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208,1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5,2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117%。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孙晓燕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首日(即2022年2月1日)起三年。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208,1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5,2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117%。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郑纬民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首日(即2022年2月1日)起三年。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208,1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5,2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117%。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耿建新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首日(即2022年2月1日)起三年。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208,1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5,2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117%。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梁清华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首日(即2022年2月1日)起三年。
   (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208,1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5,2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117%。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孙捷女士当选公司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后首日(即2022年2月1日)起三年。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208,1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5,2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117%。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周东波先生当选公司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后首日(即2022年2月1日)起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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