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6 证券简称:西麦食品 公告编号:2022-006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1 日上午 9:
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明,委托代理人均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网络投票统计
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4 名,代表公司股份
聘请的律师通过视频方式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议
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表决结果为: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47,270,548 股;同意 47,269,948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300 股,占出席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4211%;反对 600 股,占出席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7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为: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47,270,548 股;同意 47,270,048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400 股,占出席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6842%;反对 500 股,占出席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1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为: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47,270,548 股;同意 47,269,948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300 股,占出席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4211%;反对 600 股,占出席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7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