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管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和先生、王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章贯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王伟先
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
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况。
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签字:
张林 盛明泉 安广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