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 关于注销部分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1-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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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2 – 009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5 日、
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
股份的议案》和《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 5 名已离职
激励对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魏攀等共计 4 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王媚 1 人)所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0,500 股限制性股票。同时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授
予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 49,000 股股份,合计注销公司股份 99,500 股。本次部
分股份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226,635,000 股减至 226,535,500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及 2022 年 1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报》及《证 券 日 报》披露
的相关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悉的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
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
的,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
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
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
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
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
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定节假日除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
日以公司收到传真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 13 号拉芳大厦
  电话:0754-89833339
  传真:0754-89833339
  邮箱:laf@vip.126.com
  邮编:515041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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