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峰水泥: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1-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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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2-001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
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上午 10:00 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
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为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决策,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通过布局光伏发电
等节能降碳措施,提升水泥产业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成本,提升公司核心竞
争力,实现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公司拟与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阳光新能源”)、合肥凭新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凭新”)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以各项目基地为基础,依托区位优势特点及自
身对绿色能源的需求,联合阳光新能源在光伏发电及储能等新能源产业的技术、
建设及智慧运维等方面的优势,以及合肥凭新在投资运营方案策划与设计、光伏
储能项目专业咨询等方面优势,共同布局光伏发电、储能等绿色能源产业,促进
公司产业绿色、经济、节能及可持续发展,实现三方合作共赢。
  公司亦将以此合作平台为投资策划主体开展相关新能源产业系列项目的长
期规划布局和项目实施。
  本协议为框架性合作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合作事项属
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合作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在此协议下,后期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针对具体项目的合作协议,在
具体合作项目确定后,三方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及交易金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各自的内部决策程序履行相应的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
  具体内容请详见于 2022 年 01 月 22 日在《中 国 证 券 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签署战略
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二、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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