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2-009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征兵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
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
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并承诺其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
间持续符合相关条件;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欣旺达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征
兵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刘征兵作为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
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表决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
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
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下:
刘征兵:男,1969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
会计师(企业)、经济师(金融)。1997 年 7 月至 2015 年 5 月曾在深圳市龙岗区
委区政府办公室、深圳市委宣传部、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
光明新区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工作。2015 年 5 月至 2019 年 11 月在美盈森集团工作,
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9 年 11 月至 2021 年 5 月,在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工作,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18 年 5 月至今任欣旺达独立董事。
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
系。
三、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公开征集表决权:
议案
议案名称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所披露的《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欣>2022-015)。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
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均投了
同意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
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核心人员的长
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对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事项有关的议案,征集人将按照股东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对 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征集人将按照征集人意见代表股东行使同意的表决
权。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
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截止 2022 年 2 月 7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2)征集期限:2022 年 2 月 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3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授权
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秘办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
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董秘办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①委托表决权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
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深 A 证券账户卡(或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出具的可证明账
户持有人身份的文件,例如:开户确认书、开户申请表等);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
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委托表决权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
件、深 A 证券账户卡(或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出具的可证明账户持有人身份的文件,
例如:开户确认书、开户申请表等);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
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表决权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期限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
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传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秘办收到
时间为准。
委托表决权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曾玓、刘荣波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颐和路 2 号
邮政编码:518108
联系电话:0755-27352064
公司传真:0755-29517735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表决权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由公司聘请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将对法人
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
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5)委托表决权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
将被确认为有效:
①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②在征集期限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③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④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
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
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
(8)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①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自动失效;
②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未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
权之前撤销委托但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
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委托授权;
③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
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
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④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
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征集人聘请的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应当包括以下结论性意见:
的条件;
特此公告。
征集人:刘征兵
附件: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
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的《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全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
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征兵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
议案 1-3 的事项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行使表决权;对议案 4-7 的事项行使同意的表
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
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
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
注:委托人应当就议案 1-3 的事项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委托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以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2 年 2 月 7 日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准。
授权委托期至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开会日即
委托人于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委托的,撤销后受托人不得代为行使
表决权。委托人未在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委托但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受托
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委托授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比例:
委托人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持股比例:
受托人联系电话:
(本页无正文,为《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之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