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2-5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
以流通股股本 213,622,600 股为基数,全体非流通股股
东向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按每 10 股流通股获得 3.2 股的比例执行对价安排,共计安
排对价 68,359,232 股,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份由全体非流通
股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同时公司非流通股股股东所持有
的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
(二)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议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6 年 12 月 28 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
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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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股份持有 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
序号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人名称 行情况
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
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
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等侵占上
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26
日(星期三)。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 261,942 股,占总
股本 0.0033%。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市
持有限售 本次可上 冻结的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 流通股数占
序号 股份数 市流通股 股份数
称 公司总股本
(股) 数(股) 量(股)
的比例(%)
合计 261,942 261,942 0.0033% 0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本次变动
股份类型 比例 比例
股数 数 股数
(%) (%)
一、有限售
条件的流通 12,482,502 0.16% -261,942 12,220,560 0.16%
股
高管锁定股 113,214 0.00% 0 113,214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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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前限售
股
二、无限售
条件的流通 7,821,185,928 99.84% 261,942 7,821,447,870 99.84%
股
三、总股本 7,833,668,430 100.00% 0 7,833,668,430 100.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解除限售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
化情况
股改实施日持有股 本次解限前已解限 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
份情况 股份情况 份情况 股份
限售股
序 数量
份持有
号 数量 占总股本 数量 占总股本 数量 占总股本 变化
人名称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沿革
合计 55,000 0.01% 0 0 261,942 0.00%
注:蒋根林在徐工机械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持有徐工机
械股票数量为 55,000 股。2011 年 3 月 16 日,徐工机械实施
每 10 股送 10 股派 1.20 元人民币(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
该部分股份数量变为 110,000 股。2015 年 9 月 23 日,徐工
机械实施每 10 股转增 20 股利润分配方案,该部分股份数量
变为 330,000 股。2021 年 12 月 27 日,偿还徐工集团工程机
械有限公司在徐工机械股权分置改革时代垫股份 68,058 股
后,股份数量变为 261,942 股。
(二)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该次解限 该次解限股
刊登《限售股份上市
涉及的股 该次解限的股份 份占当时总
序号 流通提示性公告》的
东数量 总数量(股) 股本的比例
日期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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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慎核查,保荐人就徐工机械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
股股东所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问题出具如下结论
性意见:
截止 2022 年 1 月 13 日(核查意见书出具日):
(一)未发现该股东发生违反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行
为;
(二)该股东不存在未完全履行承诺就出售股份的情
形;
(三)该股东本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符合规定。
因此,保荐人认为徐工机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有
的 261,942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 2022 年 1 月 26 日起具备
上市流通的资格。
保荐人将督促徐工机械提醒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在
核查意见书出具之日至上市流通日期间继续遵守有关法规。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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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以内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 5%及以上。
?是 √否;
公司的控股股东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及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一)没有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公司股份达到 5%及以上。
(二)如果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
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
数量达到 5%及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
过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披露的内容包括出售的数
量、出售的时间、出售的价格区间及减持的原因等内容。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
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是 √否;
(二)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
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是 √否;
(三)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
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是 √否;
(四)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 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
严格遵守《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
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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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文件
?是 √不适用;
九、备查文件
(一)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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