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008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新疆领先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解约协议及
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中“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公司”或“本公
司”,“新疆领先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为“领先集团”。
●公司与领先集团就前期签署的《商业管理及咨询服务合同》签订《解约协
议》,提前解除原合同所涉及的领先超市哈密广场北路店的商标商号使用许可和
商业管理及咨询服务,并与领先集团就领先超市哈密广场北路店经营场地签订
《房屋租赁合同》
,进行自主经营,租赁期限为十七年零十个月,租金总额为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有利于发挥公司主营业务经营优势,进一步
完善区域经营布局,有助于扩大超市业态市场份额,符合公司超市业态连锁化发
展的战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以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一、事项概述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与领先集团签订了《商业管理及咨询服务合同》,将本公司拥有的“ ”商标、
“友好”商号有偿提供给领先集团下属领先超市哈密广场北路店使用,并为该超
市提供商业管理及咨询服务。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和 2020 年 5 月
的临 2020-008 号、009 号、016 号和临 2020-025 号公告。
领先超市哈密广场北路店地处哈密市中心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周边居住人口密集,客流量大,商业成熟度和人口规模相互匹配,客群消费能力
有较大的提升空间,鉴于该项目有较好的经营基础和发展潜力,为进一步完善战
略布局,填补公司在新疆哈密地区商业网点的空白,公司与领先集团就前期签署
的《商业管理及咨询服务合同》签订《解约协议》,提前解除原合同所涉及的领
先超市哈密广场北路店的商标商号使用许可和商业管理及咨询服务,并与领先集
团就领先超市哈密广场北路店经营场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进行自主经营,
租赁期限为十七年零十个月,租金总额为 5,796.42 万元。
本次公司与领先集团签订解约协议及租赁合同的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公司与该租赁场所的出租方、产权方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
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新疆领先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天山东路 86 号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8,600 万元
成立日期 1994 年 10 月 26 日
法定代表人 张力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2012291338644
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液体乳);现
做现卖(面制品;糕点类);保健食品;图书、音像制品的销售;
(以
上只限分公司经营)餐饮服务、百货、针纺、服装、文化用品、体育
用品、家用电器、通讯器材、数码产品、饰品、化妆品、儿童玩具、
日用杂品、五金、化工产品、建材、金属材料、机电产品、畜产品、
经营范围
农副产品、装璜材料、新鲜蔬菜、鲜活肉蛋产品、厨房卫生间用品、
计生用品、电子监控设备的销售;肉制品、副产品的加工及销售;珠
宝玉器的加工销售;经营场地租赁;儿童娱乐;矿业开发;物业管理;
停车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会议、展览服务;家
政服务;企业营销策划服务;广告的设计、制作。
三、解约协议及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商业管理及咨询服务合同》之《解约协议》主要条款
甲方:新疆领先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本公司
附件《商标、商号许可使用协议》所涉及的领先超市哈密广场北路店的商标商号
使用许可和商业管理及咨询服务。
所有相关费用。
(二)《房屋租赁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出租方):新疆领先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承租方):本公司
面积为 5,731.6 平方米,具体以甲方提供的《租赁房屋平面图》及该区域《测绘
报告》为准。
年 12 月 31 日止。合同期届满,乙方如继续租赁该房屋,具有优先租赁权,但须
在合同期满前 90 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租金支付期数 起始日 终止日 租金成交额(万元)
第一期 2022 年 03 月 0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32.64
第二期 2023 年 01 月 0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79.17
第三期 2024 年 01 月 0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79.17
第四期 2025 年 01 月 0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95.72
第五期 2026 年 01 月 01 日 2026 年 12 月 31 日 295.72
第六期 2027 年 01 月 01 日 2027 年 12 月 31 日 295.72
第七期 2028 年 01 月 01 日 2028 年 12 月 31 日 313.42
第八期 2029 年 01 月 01 日 2029 年 12 月 31 日 313.42
第九期 2030 年 01 月 01 日 2030 年 12 月 31 日 313.42
第十期 2031 年 01 月 01 日 2031 年 12 月 31 日 332.37
第十一期 2032 年 01 月 01 日 2032 年 12 月 31 日 332.37
第十二期 2033 年 01 月 01 日 2033 年 12 月 31 日 332.37
第十三期 2034 年 01 月 01 日 2034 年 12 月 31 日 352.64
第十四期 2035 年 01 月 01 日 2035 年 12 月 31 日 352.64
第十五期 2036 年 01 月 01 日 2036 年 12 月 31 日 352.64
第十六期 2037 年 01 月 01 日 2037 年 12 月 31 日 374.33
第十七期 2038 年 01 月 01 日 2038 年 12 月 31 日 374.33
第十八期 2039 年 01 月 01 日 2039 年 12 月 31 日 374.33
租金合计 5,796.42
收到甲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租赁费。如因甲方未能
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不承担逾期支付的责任,如遇法定节假日,则乙方在
该法定节假日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进行支付。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本合同可提前终止或解除。
(2)如租赁项目乙方经营连续亏损两年(以乙方财务报表为准),本着双方
合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乙方有权单方在提前至少九十(日)书面通知甲方的情
况下即可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无须就该等提前解除给予甲方任何赔偿或补偿。
(3)自甲乙双方租赁关系终止日起 30 日内,乙方将自有物品清理完毕并将
房屋交还给甲方。该 30 日乙方不承担租金,仅支付公共事业等相关能耗费。
(4)本合同无论因何种情况提前解除或终止,乙方均不承担对房屋恢复原
状或赔偿的责任。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发挥本公司主营业务经营优势,进一步完善区域经营布局,
有助于扩大超市业态市场份额,符合公司超市业态连锁化发展的战略,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以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解约协议》(草案):
(三)《房屋租赁合同》(草案)。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