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岳阳林纸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了审议,基于我
们的独立判断,现就上述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管任职条件和资格,且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胜
任公司董事会所聘任职务,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
未解除的情况,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相关条款规定的情况。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昌善、吴登峰为公司副总经理,钟秋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易兰锴为公司董事会秘
书,尤昌善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
会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杨鹏 胡海峰 曹越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