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2-01-2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359 号佳天国际新城 A 座 17 层       410007
 电话:
   (0731)82953-778         传真:
                             (0731)82953-779
              网站:www.qiyuan.com
致: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
进行现场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3 号)(以下简称“《股东
大会规则》
    ”)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律师行业公
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核查
和验证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事实。
  本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公司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所必需的资料和信息,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资料均已向本所
披露;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有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有效的,有关副本或
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本法律意见书仅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
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述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合法性、
有效性发表意见。
  本法意见书仅用于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本所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将本法
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大会其他文件一并公告。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意见书不得用
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人、时间、地点、议案、出席人员和会议登记办法等内容,确定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1 月 13 日。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为 2022 年 1 月 20 日 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 14:30 在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洪家洲
泰格文化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时间、地点、议案与《股东大会通知》一致,现
场会议结束时间晚于网络投票。
   据此,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程》的规定。
权登记日公司股票交易结束时止的股东名册,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股
票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相关股东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本次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并经本所律师的核查,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 49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846,933,5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287 %。
会现场会议。
   据此,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案,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并由本所律师与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共同计票和监票。同
时对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进行了单独计票。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46,691,4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0,267,384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92%;反对 242,1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具
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权股份总数的 99.91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9,753,3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
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08%。
权股份总数的 99.89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9,578,2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
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34%。
权股份总数的 99.89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9,578,2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
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34%。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9,578,3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
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35%。
  根据表决结果,叶蒙先生、刘岩女士、李战先生、袁国利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
会董事。
  (3)《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权股份总数的 99.89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9,653,3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
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67%。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9,578,2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
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34%。
权股份总数的 99.89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9,578,2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
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34%。
  根据表决结果,杨鹏先生、胡海峰先生、曹越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89%。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24%。
  根据表决结果,周雄华女士、汤立新先生当选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据此,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
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
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贰份,公司与本所各留存壹份。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签字盖章页)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岳阳林纸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