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九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相
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审查,并作出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提名杨华森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相关程序符
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杨华森先
生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前述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我们一致
同意提名杨华森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陈德启先生辞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
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永健 甘培忠 陈德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