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9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新康路 889 号五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石良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周心权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52,740,135 99.9579 64,300 0.0421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 票 数 占 出 席 会 是否当选
议有效表决权的
比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姚毅、施诗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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