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1-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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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2-015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前股份总数的 0.1566%。
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的议案》。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概述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示时间为公示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10 日至 2018 年 1 月 19 日。截止 2018 年 1 月
于 2018 年 1 月 20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7 日在
《中 国 证 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以 2018 年 1 月 26 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7 名激励对象
授予 1,320 万股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在《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股票上市。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3 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自动放弃认购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100 万股,因而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
际授予对象为 34 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1220 万股。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5 日
在《中 国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9 日在《中 国 证 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在《中 国 证 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完成的公告》。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5 日在《中 国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授予完成的公告》。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9 日在《中 国 证 券 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在《中 国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了《关于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销完成的公告》。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 日在《中 国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 《中 国证 券报 》、《 证券 时报 》及 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7 日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30 日在 《中 国证 券报 》、《 证券 时报 》及 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在《中 国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销完成的公告》。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5 日在《中 国 证 券 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
在《中 国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中 国 证 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销完成的公告》。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在《中 国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
在《中 国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2 日在《中 国 证 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在《中 国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满
足的说明
  (一)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17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为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的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已届满。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
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条件成就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解除限售条件。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选;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形的;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8-2020 年三个会计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
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解除           师报字[2021]第 ZG11133
限售条件。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以           号《审计报告》    ,公司 2020
述“净利润”是指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润为 46,502.29 万元,比
                                      足解锁条件。
(四)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应解锁的 31 名激励对
              解除限售条件                         条件成就说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 象业绩考核合格,符合本
进行综合评定,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 次解除限售条件,予以解
售比例,若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业绩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 锁。
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
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
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
限售的比例:
      评价标准       合格           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合格,激励对象
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
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
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
按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中设定的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同意公司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
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
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合计 31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截至本议案审核之日,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表所
示:
                 获授的预留部分      本次可解除的预留       剩余未解除限售预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量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留部分的限制性股
                   (股)         票数量(股)         票数量(股)
孙晓乐    董事、总经理      620,000         186,000       0
赵月强    董事、财务总监     180,000         54,000        0
蒋 伟      董事        180,000         54,000        0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人员(28 人)
                获授的预留部分      本次可解除的预留    剩余未解除限售预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量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留部分的限制性股
                  (股)         票数量(股)      票数量(股)
     合计(31 人)    2,900,000     870,000      0
注:本次可解除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中已扣除已离职的 1 名激励对象应由公司回购的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满足情况、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解除限售数量进行
了核查,认为: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及公司《2017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
果相符,且公司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董事会对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认定及同意办理解除限售事宜的决议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及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资格,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 31 名激励对象考核年度绩效考核合
格,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中小企业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及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
司实际业绩完成情况满足《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
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七、法律意见书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解锁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程序,符合《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解锁符
合《激励计划》中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条件。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并办理本次解锁的相关手续。
八、备查文件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解锁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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