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2-008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10.40 亿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确定
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一、本次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近日,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公司”或“原告”)
因海南海花岛 1#岛 F 区海洋世界项目业主方儋州长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被告
一,原“儋州长宇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广东美奂投资有限公司(被告二)、
恒大童世界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三)、广州恒童投资有限公司(被告四)、恒大
海花岛有限公司(被告五)、恒大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六)拖欠工程款,向广东
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2 年 1 月 18 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出具了(2022)粤 01 民初 153 号受理通知书,正式受理本案。
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应付工程款、逾期利息及相关损失 104,016.49
万元,承担诉讼费用,并确认公司优先受偿权。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确定
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二、诉讼的案件事实与理由
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承接海花岛 1#岛 F 区海洋世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约定的暂定总价为 12 亿元整。
在施工合同的履行期间,原告和被告一先后签署了 30 份补充协议,施工合
同的暂定总价被调增为 123,927.82 万元;并就海洋世界假山签署了设计合同 1
份,暂定总价 83.32 万元。和被告五签署了《赶工奖支付框架协议》2 份。此后,
原告按照合同的约定和被告的要求进行施工,并于 2021 年 6 月 20 日完成竣工验
收。海花岛童世界海洋乐园已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试运行,开始对外营业。
自 2021 年 4 月起,被告的经营情况发生异常,拖延审核原告上报的工程进
度产值,人员频繁变动,致无人与原告就结算事宜进行对接。
为 112,094.08 万元。截至起诉之日,原告收到工程款的合计金额为 13,967.01
万元,剩余工程款金额为 98,127.07 万元。
此外,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进度款的部分商业承兑汇票被拒付,导致原告承担
票据付款责任及利息,实际损失 9.19 万元。
原告认为,被告二、三、四作为被告一的 100%股权的控制方对于被告一的
经营恶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被告六在被告一的经营已经处于非正常的情形下
将所持有的被告三的 100%股权转让给被告四;被告五与被告一签署《赶工奖支
付框架协议》的行为表明其实质地参与了系争工程的建设、具有控制权;各被告
为实际上的一致行动人,故此被告二、三、四、五、六均因对被告一的相关付款
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因被告拖欠支付工程款的行为,造成了原告因此受到的包括利息损失在内的
经济损失,以及因被告拒付以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的工程款,而造成原告被第
三方追偿所受到的相关实际损失,被告亦应予赔偿。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元(暂计);
原告的实际损失 91,909 元;
程款和应付逾期付款利息、应赔偿原告的实际损失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息,确认原告对系争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作为原告就案涉工程在被告欠付的范围内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后续将
向法院提出相关财产保全申请。本案应收工程款 9.81 亿元包含被告一以商业承
兑汇票支付的尚未到期、到期未兑付或已背书转让其他第三方的商票金额。目前,
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故暂无法确定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