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1 证券简称:古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以现
场方式举行。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独立履行职责。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陆春琦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
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良好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
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
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独
立董事、监事及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
议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对公示情况
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项,决议有效期为 12 个月。
的《关于同意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599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自同意注册
之日起 12 个月。
现由于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决议有效期已到期,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
关事项的顺利进行,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决议的有效
期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决议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主要是为了确保公司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
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