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关于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
履行的承诺函
鉴于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火箭”或“公司”)正在
筹划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事宜,根据《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
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要求,本单位对中天火
箭本次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出具以下承诺:
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
等规定时,本单位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的,本单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保障公司填补
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函》之盖章页)
控股股东:航天动力技术研究院(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