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0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况
低应收账款余额,加速流动资金周转,满足日常经营资金及业务进一步扩张需求,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转让方”)于 2021 年
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公司拟与国内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具备相关
业务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开展保理业务,盘活应收账款。本次
会议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的授权转让的应收账款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关于增加应收账款保理额度的议案》,公司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弘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
汉光电”或“转让方”)拟增加应收账款保理的额度,继续盘活应收账款。公司本
次拟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额度由此前审议通过的 3 亿元增加至 6 亿元,公司及
子公司弘汉光电在该额度内均可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
起 12 个月。单笔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期限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
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未达到股东大会审批标准。本业务未构成关联交易,
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作机构根据受让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或子公司支付保理款。
类金融机构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体合作机构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团队根
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元增加至 6 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弘汉光电在该额度内均可使用。
三、主要责任及说明
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
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或子公司追索未偿融资
款及相应利息。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进一步增加应收账款保理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可继续降
低,可加速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满足日常经营资金及业务进一步扩张需求,不会
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风
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增加应收账款保理额度,有利于进一步缩短应收账款的回
笼时间,加快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
金流状况,以满足公司业务快速扩张需要,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授权管理团队办理相关手续。
六、备查文件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