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Wazam New Materials Co.,LTD.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 2 号)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一月
部1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
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
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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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及风险,并认真阅读“风险因素”章
节的全文。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申请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本公司符合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级,根据其
出具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
级报告》,华正新材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
展望稳定。
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评级机构跟踪评级制度,评级机构在初次评级结束后,
将在受评债券存续期间对受评对象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评级机构将持
续关注受评对象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偿债保障情况等因
素,以对受评对象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在跟踪评级过程中,评级机构将维
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三、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提供全额不可撤
销的保证担保
(一)担保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
公司除外”。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华正新材的所有者权益为 146,601.50 万元,
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本次发行可转债采用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方式,公司控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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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华立集团为本次发行可转债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承担连带
保证责任,担保范围为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
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
(二)华立集团对外担保金额未超过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根据 2021 年 6 月 17 日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
华立集团累计担保余额为 139,383.16 万元,加上本次可转债担保金额 57,000.00
万元,累计担保余额为 196,383.16 万元。华立集团 2020 年末经审计的合并口径
的净资产为 790,941.32 万元。因此,华立集团的净资产可覆盖累计对外担保余额。
(三)担保费确定依据及公允性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华立集团是以华立集团为母体、下属多个产业公司组成的
多元化投资发展的民营企业集团,专注于实业经营、产业投资与整合,其控制的
企业超过 100 家,其中上市公司就包括发行人、昆药集团(600422.SH)、健民集
团(600976.SH)等三家。华立集团不参与发行人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而
是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机制和战略目标管理履行控股股东
权利和义务,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华立集团作为多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机制
体制建设完善,对发行人的管理相对具有独立性,按市场费率收取担保费具有合
理性。
本次担保费的确定依据是:华立集团和发行人根据《华立集团担保管理制度》
的规定并参考了上市公司股东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市场费率协商确定的。
根据《华立集团担保管理制度》第十九条规定,“公司对成员企业的担保,
可按担保金额收取年化不高于 2%的担保费”。
经查询,A 股上市公司股东为上市公司担保所收取的担保费市场费率在
担保费的费率收取情况如下:
序 公司名
代码 公告时间 担保费率 担保情况
号 称
京基智 控股股东为上市公司 5.5 亿元的银
农 行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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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提款金额向
上市公司收取每年 0.5%的担保
费。
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京汉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汉控
股”)为上市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并
收取担保费用。京汉控股为上市公
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资产抵押、
奥园美
谷
金额的 1%/年收取;京汉控股为上
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信用
担保的,担保费用按担保合同金额
的 0.5%/年收取;不足一年的按实
际天数收取。
控股股东为上市公司 2 亿元银行
保 务资助。上市公司支付 1%的担保
费。
控股股东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
汇金股 限公司为上市公司不超过 10 亿元
份 银行借款或其他融资方式提供担
保。
控股股东广东君浩股权投资控股
深天地
A
保,担保费按 1%收取。
控股股东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
思美传 限公司为上市公司不超过 10 亿元
媒 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
收取 1%担保费。
控股股东佳沃集团有限公司为上
佳沃股 市公司子公司不超过 1,000 万美元
份 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费预计
不超过 15 万美元。
控股股东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可转债提
供担保。费率为:就建设集团为上
市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后的三
十个工作日内,按照当年度未转股
的实际剩余债券本金余额,以年化
费率 0.5%计算并支付担保费。
综上,本次发行人向控股股东支付的 1%的年化担保费用系根据控股股东华
立集团的《华立集团担保管理制度》并参考了上市公司股东提供担保的市场费率
确定的,与市场费率不存在较大差异,具有公允性。
华立集团为本次发行可转债提供担保及收取担保费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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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行了如下决策程序:发行人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
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汪思洋、杨庆军回避表决,独立董事
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亦经发行
人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 2 月 5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
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控股股
东华立集团回避表决。
(四)华立集团为本次可转债发行提供保证担保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本次可转债担保情况 是否符合
的规定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 发行人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14.66 符合
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 亿元,已由控股股东华立集团提供担保。
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
提供担保的,应当为全额担保,担保范围 公司控股股东华立集团为本次发行可转债 符合
包括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 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承担
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范围为本公司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利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
费用。
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当为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华立集团为本次发行可转债 符合
担保,且保证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承担
额应不低于其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证券 连带保证责任;根据 2021 年 6 月 17 日在中
公司或上市公司不得作为发行可转债的 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的《企业信用报
担保人,但上市商业银行除外。 告》,华立集团累计担保余额为 139,383.16
万元,加上本次可转债担保金额 57,000.00
万元,累计担保余额为 196,383.16 万元。华
立集团 2020 年末经审计的合并口径的净资
产为 790,941.32 万元。因此,华立集团的净
资产可覆盖累计对外担保余额。
设定抵押或质押的,抵押或质押财产的估 本次可转债担保为保证担保,不涉及抵押或 不适用
值应不低于担保金额。估值应经有资格的 质押。
资产评估机构评估。
四、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的《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五的规定,公司利润
分配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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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提
请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
核并出具意见。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
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并由独立董事出具
意见。独立董事还可以视情况公开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
提交董事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通过各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要求,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涉及对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
还应在详细论证后,经董事会决议同意后,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
连续性、稳定性和合理性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
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2)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经营业绩情况
拟定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公司
一般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
式分配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
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
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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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公司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在确定现金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未来
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的影响以及公司现金存量情况,并充分关注社会资金成本、
银行信贷和债权融资环境,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独立董事
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
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
的意见和要求。
(4)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仍有可供分配的利润且董事会认为以股票方
式分配利润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采用股票
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的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
素;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相适
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益。
(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6)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
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7)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
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8)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对现
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
等进行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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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有必要对本章程规定
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经过详
细论证后,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
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1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018 年、2019 年及
分红所属年 分红实施 现金分红金额
分红实施方案
度 年度 (含税)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
公司总股本 142,045,312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
现金红利 0.28 元(含税)
公司 2020 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取集中竞价
元(不含交易费用)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
公司总股本 129,35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
现金红利 0.17 元(含税)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
的公司总股本 129,35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
对价,采取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
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 2020 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支付现金 24,992,630.00 元(不含
交易费用) ,视同现金分红。
因此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共计 10,615.73 万元,占最近
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 10,003.42 万元的 106.12%,具
体分红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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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6,476.53 2,198.95 1,940.25
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 10,615.73
最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最近
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 106.12%
股东的年均净利润的比例
五、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全文,并特
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宏观经济波动及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覆铜板、交通物流复合材料、功能性复合材料等
产品的研发与销售,下游客户主要涉及计算机、通信、消费电子、电工电气、仪
器仪表、交通物流等终端市场。虽然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较为广泛,但是上述市
场的需求亦与宏观经济环境变化以及行业政策密切相关,如果未来国内外宏观经
济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或者相关行业面临行业萧条或过度竞争等情形,则将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覆铜板,相关产品市场竞争较为激烈。
目前,覆铜板产业的行业集中度较高,全球覆铜板产能集中于行业内的头部
企业;我国目前的覆铜板市场国际化程度较高,外资企业普遍具有规模大、产品
高端化的特点,市场竞争力较强,而内资企业相对集中于中低端市场,竞争环境
更加激烈。在覆铜板领域,公司属于为数不多的上市企业之一,并凭借多年的市
场积累,在国内覆铜板市场建立了一定的产品、品牌竞争优势,但未来如果公司
不能在材料技术、产品质量、全球市场开拓以及企业管理等方面持续提升,公司
将面临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失去已有市场份额的风险。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铜箔、玻纤布及树脂等,该些原材料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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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商品或充分竞争市场的商品,受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形势复杂、
全球能源供应格局的变化影响。报告期内,公司铜箔、玻纤布和树脂的采购单价
具体如下表所示:
原材料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玻纤布(元/米) 5.87 3.24 2.98 4.52
铜箔(元/千克) 85.20 61.47 59.01 65.36
树脂(元/千克) 31.18 22.11 20.17 20.38
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上涨,将对公司的成本控制及盈利能力造成不
利影响。
(四)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拟用于“年产 2400 万张高等级覆铜板富
山工业园制造基地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
业务进行,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可持续发
展。由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一定时间,涉及的环节也较多,
如果受到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影响,或因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使工程进度、
投资额与预期出现差异,将可能对项目的完成进度和投资收益产生一定影响。
(五)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处于高速成长期,在建项目较多,对资金需求亦较大。为了满
足经营发展的需求,公司主要通过资本市场融资以及银行贷款的方式为企业进行
融资,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7.97%、68.78%、57.72%和 63.04%,
处于较高水平。若公司未来依然保持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或未能及时调整财务杠杆
水平,则可能面临较高的财务风险。
(六)汇率波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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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司外销收入主要以美元或港币进行结算,在人民币汇率波动的情况
下,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
万元和 139.13 万元。如果人民币兑美元或港币汇率短期内出现大幅波动,而公
司又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汇率波动的影响,则会对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产
生不利影响。
(七)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
加。由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募投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如果公司营业
收入及净利润没有立即实现同步增长,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可能导致
每股收益指标、净资产收益率出现下降,公司短期内存在业绩被摊薄的风险。
另外,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
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
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
用。
六、关于 2021 年业绩预计情况
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披露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预计 2021 年年
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3,500 万元到 25,500 万元,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7,000 万元到 19,500 万元,上述业绩
预计数据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的初步测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根据业绩预增
公告及目前情况所作的合理预计,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2019 年、2020
年、2021 年相关数据仍然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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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三、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 3
四、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36
五、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可转债的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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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最近三年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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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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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特别指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指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华正新材
系前身浙江华正电子集团有限公司,2010 年 10 月 29 日整
华正电子 指
体变更设立为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系前身杭州新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2005 年 12 月 22 日更
新生电子 指
名为浙江华正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立成实业 指 浙江立成实业有限公司,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 4 月 12 日由华立控股股份
华立集团 指
有限公司更名而来
华立控股 指 华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华立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03 年 7 月 10 日由华立集团有限
华立产业 指
公司更名而来
昆药集团 指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立集团控制的企业
华立医药 指 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立集团控制的企业
健民集团 指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立集团控制的企业
珠海华正 指 珠海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联生绝缘 指 杭州联生绝缘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杭州华聚 指 杭州华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香港华正 指 华正新材料(香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杭州华正 指 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扬州麦斯通 指 扬州麦斯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华正材料营销 指 浙江华正材料营销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杭州材鑫 指 杭州材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杭州中骥 指 杭州中骥汽车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上海中骥 指 上海中骥汽车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杭州爵豪 指 杭州爵豪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华正能源 指 浙江华正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杭州恒烯 指 杭州恒烯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已注销
杭州爵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作为有限合伙人参
杭州爵鑫 指
与的合伙企业
杭州华材 指 杭州华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系公司控股子公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司
黄石华正 指 黄石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 指 华正新材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
指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
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
会计师、中汇会计师事
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务所
律师 指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评级机构 指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平米、万平米 指 平方米、万平方米
二、专业术语
覆铜箔层压板的简称,英文简称“CCL”(Copper Clad
Laminate),是将增强材料浸以树脂,一面或两面覆以铜箔,
覆铜板 指
经热压而成的一种板状材料,用于制作印制线路板,是一
类特殊的层压树脂基复合材料
IDC 指 Internet Data Center 的缩写,即互联网数据中心
Internet of Things,简称 IoT,是互联网、传统电信网等信
物联网 指 息承载体,让所有能行使独立功能的普通物体实现互联互
通的网络
作为 FR-4 覆铜板的纤维增强材料,具有优良的耐热性、
玻纤布、玻璃纤维布 指
机械强度和电气绝缘性等性能
印制线路板,英文简称“PCB”(Printed Circuit Board),
以覆铜板为基材,其上附有导电图形,并布有孔(如元件
印制线路板、PCB 指
孔、紧固孔、金属化孔等),用来代替以往装置电子元器
件的底盘,并实现电子元器件之间的相互连接和支撑
覆铜板的分类型号,以环氧等热固性树脂、铜箔、玻纤布
CEM 指 和玻璃毡等为主要原料,经混胶、上胶和压制等工艺过程
生产的覆铜板,CEM-1、CEM-3 是常见型号
覆铜板的分类型号,以环氧等热固性树脂、铜箔、玻纤布
FR 指 为主要原料,经混胶、上胶和压制等工艺过程生产的阻燃
型覆铜板,FR-4、FR-5 是玻璃纤维布基覆铜板的常见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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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gh Density Interconnect 的缩写,即“高密度互连”,一
HDI 指 种采用细线路、微小孔、薄介电层的高密度印刷线路板技
术
环氧树脂 指 分子结构中含两个以上环氧基团的一类高分子聚合物
指适应 PCB 无铅制程的高耐热覆铜板、铅含量极低,属于
无铅板、无铅化覆铜板 指
环保型覆铜板
无卤板、无卤素覆铜板 指 指低卤族元素含量的环保型覆铜板
玻璃态转化温度,Glass Transition Temperature 的缩写,是
Tg 指
玻璃态物质在玻璃态和高弹态之间相互转化的温度
印制线路板及其相关领域知名的市场分析机构,其发布的
Prismark 指
数据在 PCB 行业有较大影响力
介电常数,是电极间充以某种物质时的电容与同样构造的
Dk 指 真空电容器的电容之比,通常表示某种材料储存电能能力
的大小
介质损耗,绝缘材料或电介质在交变电场中,由于介质电
导和介质极化的滞后效应,使电介质内流过的电流相量和
Df 指
电压相量之间产生一定的相位差,即形成一定的相角,此
相角的正切值即介质损耗
PTFE 指 聚四氟乙烯(Poly tetra fluoroethylene,简写为 PTFE)
。
碳氢树脂是仅由碳和氢两种元素组成的饱和及不饱和树
碳氢树脂 指
脂
发光二极管,Light Emitting Diode 的缩写,其应用可分为
LED 指 LED 单管应用(包括背光源 LED、红外线 LED 等)以及
LED 显示屏等
IC 指 Intergrated Circuit 的缩写,集成电路
增强现实技术,Augmented Reality 的缩写,是一种将虚拟
信息与真实世界巧妙融合的技术,将计算机生成的文字、
AR 指 图像、三维模型、音乐、视频等虚拟信息模拟仿真后,应
用到真实世界中,两种信息互为补充,从而实现对真实世
界的“增强”
虚拟现实技术,Virtual Reality 的缩写,是一种可以创建和
VR 指 体验虚拟世界的计算机仿真系统,利用计算机生成一种模
拟环境,使用户沉浸到该环境中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
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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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Wazam New Materials CO., 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4771866XW
成立日期: 2003 年 3 月 6 日
上市日期: 2017 年 1 月 3 日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 2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 刘涛
注册资本: 142,025,312 元
股票简称: 华正新材
股票代码: 603186
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复合材料、电子绝缘材料、覆铜板材料的生产、销售、技术开发
经营范围:
及技术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
本次发行经公司 2021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1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
本次发行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8 号)。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于证券交易所上市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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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条款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
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7,000.00 万元(含 57,000.00 万元),具
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本次发行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
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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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
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
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
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1 月 28 日,即募
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即 2022 年 7 月 28 日至 2028 年 1 月 23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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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39.09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
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较高者,且不得向上修正,
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
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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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
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
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
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
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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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
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
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
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
面值的 10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
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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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规要求,持续关注赎回条件是否满足,预计可能满足赎回
条件的,将在赎回条件满足的五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向市场充分提示风险。
赎回条件满足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并明确说明是否行使赎回权。若公司决
定行使赎回权,将在披露的赎回公告中明确赎回的期间、程序、价格等内容,并
在赎回期结束后披露赎回结果公告。若公司决定不行使赎回权,在上海证券交易
场所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再次行使赎回权。
公司决定行使或者不行使赎回权时,将充分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
月内交易该可转债的情况。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
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
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
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重新计算。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
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
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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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
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
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
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
售权。
公司将在回售条件满足后披露回售公告,明确回售的期间、程序、价格等内
容,并在回售期结束后披露回售结果公告。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
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1 日,T-1 日)收
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
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
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142,025,312 股,发行人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0 股,可
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 A 股股本为 142,025,312 股。若至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022 年 1 月 24 日,T 日)披露可转债发行原股东配售比例调整公告。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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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华正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1 日,
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
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4.013 元面值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比例计算可配售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
位,即每股配售 0.004013 手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
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公司已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
管理人,双方就受托管理相关事宜已签订受托管理协议。
(1)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的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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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转债债券受托管理人应
当按规定或约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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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在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如债券受托管理
人未能按规定履行其职责,单独或合计持有未偿还本期可转债债券面值总额百分
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自行召
集可转债持有人会议。
本次可 转换 公司 债券 募集资 金总 额不 超 过 57,000.00 万 元人 民币(含
工业园制造基地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年产 2400 万张高等级覆铜板
富山工业园制造基地项目
合计 204,900.00 57,000.00
“年产 2400 万张高等级覆铜板富山工业园制造基地项目”总用地面积
用自有技术,新建高等级覆铜板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 2,400 万张高
等级覆铜板的生产能力。产品广泛应用于通讯信息交换系统、云计算储存系统、
自动驾驶信号采集系统、物联网射频系统、医疗设备、轨道交通、新能源、绿色
物流等领域。
上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珠海华正”)。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通过向珠海华正增资或借款的方式投入,
珠海华正根据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实施。
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同时,若
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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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
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予以置换。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保证担保的方式,公司控股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为华正新材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承
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范围为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
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
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公司在本次
可转换债券发行完成后,自每年向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后的三十个工
作日内,按照付息时未转股的实际剩余可转换债券本金余额(按面值计算),以
年化费率 1%计算并向控股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上述担保事
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华正新材及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投资者一经通过认购或者购买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即视同认可并接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方式,授权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代理人代为行使担保权益。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
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本次发行可转债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
起十二个月。
(1)可转换公司债券违约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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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和/或利息;
本预案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且将对公司履行本期可转债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经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可转债未偿还面值总
额 10%以上的可转债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在上述通知所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
未予纠正;
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等情形以致对公司就本期可转债
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法律程序;
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公
司在本期可转债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
利影响的情形。
(2)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公司承诺按照本次发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
支付本次发行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次发行债券本金,若公司不能按时支付本次发行
债券利息或本次发行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公司
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按照该未付利息对
应本次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另计利息(单利);偿还本金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
的本金金额自本金支付日起,按照该未付本金对应本次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计算
利息(单利)。
当公司未按时支付本次发行债券的本金、利息和/或逾期利息,或发生其他
违约情况时,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公司进行追索。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必要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参与整顿、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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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
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3)争议解决机制
本次可转债债券发行适用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本次可转债债券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
解决。
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等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
有权继续行使本期债券发行及存续期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其他义务。
(三)预计募集资金量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7,000.00 万元。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
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四)债券评级及担保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级,根据其
出具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
级报告》,华正新材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
展望稳定。
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评级机构跟踪评级制度,评级机构在初次评级结束后,
将在受评债券存续期间对受评对象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评级机构将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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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关注受评对象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偿债保障情况等因
素,以对受评对象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在跟踪评级过程中,评级机构将维
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保证担保的方式,公司控股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为华正新材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承
担连带保证责任。详见本节之“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之“(二)本次发行
的基本条款”之“19、担保事项”。
(五)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详见本节之“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之“(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条款”
之“17、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六)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销期为自 2022 年 1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 月 28 日。
(七)发行费用
项 目 金额(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 682.10
律师费 60.00
审计及验资费 14.43
资信评级费 23.58
推介及媒体宣传费、发行手续费 45.14
文件制作费 5.66
上述费用(不含增值税)为预计费用,视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可能会有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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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费用总额将在发行结束后确定。
(八)主要日程与停、复牌安排
本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程与停、复牌安排如下(如遇不可抗力则顺延):
交易 停牌
日期 事项
日 安排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T日
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可转债认购资金)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
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九)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的证券不设持有期限制。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发行人: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涛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 2 号
联系电话: 0571-88650709
传真: 0571-88650196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办公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联系电话: 021-20370631
传真: 021-38565707
保荐代表人: 李圣莹、朱译
项目协办人: 袁涵
其他经办人: 易晓灿、张衡、王海桑、尹涵、单吟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章靖忠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6、7、8、11 楼
联系电话: 0571-87901110
传真: 0571-87902008
经办律师: 王鑫睿、汤明亮
(四)审计机构
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余强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联系电话: 0571-88879999
传真: 0571-88879000
经办注册会计师: 林鹏飞、金刚锋、唐谷、高舒影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荣恩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 1555 号 A 座 103 室 K-22
联系电话: 021-63501349
传真: 021-63500872
经办评级人员: 熊桦、翁斯喆
(六)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联系电话: 021-58708888
传真: 021-58899400
(七)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
联系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4868
(八)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户名: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
四、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
发行人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具体如下:
本次发行是
序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核查情况
否符合规定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可转换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交易行为,
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
《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可转债在证券交易所或
者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
易场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场所)的 发行人本次发行证券的种
交易、转让、信息披露、转股、赎回 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
与回售等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
本办法所称可转债,是指公司依 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
法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 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
件可以转换成本公司股票的公司债 交易所上市。
券,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
第三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
转债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
发行人本次发行为公开发
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
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
证券交易场所应当根据可转债
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
和抑制过度投机。
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
进行可转债程序化交易的,应当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向证券交
易所报告,不得影响证券交易所系统
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
第四条 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
的可转债不得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
方式转让。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
转债转股的,所转换股票自可转债发
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第五条 证券交易场所应当根据
可转债的特点及正股所属板块的投
资者适当性要求,制定相应的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规则。
证券公司应当充分了解客户,对
客户是否符合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
要求进行核查和评估,不得接受不符
合适当性要求的客户参与可转债交
易。证券公司应当引导客户理性、规
范地参与可转债交易。
第六条 证券交易场所应当加强
对可转债的风险监测,建立跨正股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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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的监测机制,并根据可转债的
特点制定针对性的监测指标。
可转债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时,证
券交易场所可以根据业务规则要求
发行人进行核查、披露异常波动公
告,向市场充分提示风险,也可以根
据业务规则采取临时停牌等处置措
施。
第七条 发生可能对可转债的交
易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
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发行人应当
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中
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场所报送临时
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
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
(一)《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
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事
件;
(二)因配股、增发、送股、派
息、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引起发行
人股份变动,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或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
发行。
向下修正条款修正转股价格;
(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
件触发,发行人决定赎回或者不赎
回;
(四)可转债转换为股票的数额
累计达到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
发行股票总额的百分之十;
(五)未转换的可转债总额少于
三千万元;
(六)可转债担保人发生重大资
产变动、重大诉讼、合并、分立等情
况;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
项。
第八条 可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
起不少于六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
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
股票,转股期限由公司根据可转债的
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
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
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
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发
期日止。
行人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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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
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第九条 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
发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应当不低于
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
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
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
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
日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
债的转股价格应当不低于认购邀请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
书发出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
间较高者,且不得向上修
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且不
正。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
得向下修正。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
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第十条 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转
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发行可转
债后,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
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引起发行人股
份变动的,应当同时调整转股价格。
上市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
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应当同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
时约定:
中约定了转股价格的确定
及其调整和转股价格向下
发行人股东大会表决,且须经出席会
修正条款。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持有发行人可转债的股东应
当回避;
(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
前项通过修正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发行人股票交
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
第十一条 募集说明书可以约定
赎回条款,规定发行人可按事先约定
的条件和价格赎回尚未转股的可转
债。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可以约定回售条款,
规定可转债持有人可按事先约定的
条款。
条件和价格将所持可转债回售给发
行人。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发行人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赋予可转债持
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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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发行人在决定是否行
使赎回权或者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
修正时,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 中约定了赎回条款、转股价
不得误导投资者或者损害投资者的 格的确定及其调整和转股
合法权益。保荐人应当在持续督导期 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内对上述行为予以监督。
第十三条 在可转债存续期内,
发行人应当持续关注赎回条件是否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
中约定了赎回条款。
当在赎回条件满足的五个交易日前
及时披露,向市场充分提示风险。
第十四条 发行人应当在赎回条
件满足后及时披露,明确说明是否行
使赎回权。
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权的,应当
披露赎回公告,明确赎回的期间、程
序、价格等内容,并在赎回期结束后
披露赎回结果公告。
发行人决定不行使赎回权的,在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
中约定了赎回条款。
次行使赎回权。
发行人决定行使或者不行使赎
回权的,还应当充分披露其实际控制
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该
可转债的情况,上述主体应当予以配
合。
第十五条 发行人应当在回售条
件满足后披露回售公告,明确回售的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
期间、程序、价格等内容,并在回售 中约定了回售条款。
期结束后披露回售结果公告。
第十六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债的,发行人应当为可转债持有人
发行人已为本次发行可转
聘请受托管理人,并订立可转债受托
换公司债券聘请了兴业证
管理协议。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订
的,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
可转债受托管理事项。
管理协议,并在《募集说明
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公
书》中披露了受托管理事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项。
以及可转债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
行受托管理职责。
第十七条 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
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可转债持有 中披露了可转债持有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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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会议规则应当公平、合理。 议规则相关内容。
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应当明
确可转债持有人通过可转债持有人
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可转债持有人
会议的召集、通知、决策机制和其他
重要事项。
可转债持有人会议按照本办法
的规定及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
成的决议对全体可转债持有人具有
约束力。
第十八条 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应
当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及时召集可转
发行人已在《债券持有人会
债持有人会议。
议规则》中明确了相关内
容,并在《募集说明书》中
而未召集可转债持有人会议时,单独
进行了披露。
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债总额百分之
十以上的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可转
债持有人会议。
第十九条 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
明书中约定构成可转债违约的情形、 中约定了可转债违约情形、
发生违约后的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 转债发生违约后的诉讼、仲
解决机制。 裁等争议解决机制。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
中国证监会可以对当事人采取责令
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以及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相关监管措施;依法
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证券法》
《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对有
关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
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可转债的发行活
动,适用中国证监会有关发行的相关
规定。
发行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在并购重组活动中发行的可转
债适用本办法,其重组报告书、财务
关发行的相关规定。
顾问适用本办法关于募集说明书、保
荐人的要求;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 对于本办法施行日
以前已经核准注册发行或者尚未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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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注册但发行申请已被受理的可转
债,其募集说明书、重组报告书的内
容要求按照本办法施行日以前的规
则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 2021 年 1
月 31 日起施行。
综上所述,发行人已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
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制定了相应条款,
发行人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五、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
本次可转债的认购安排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华立集团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参与
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并出具承诺函如下:1、本企业/本人不存在参与认购华
正新材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计划或安排;2、本企业/本人亦不会委
托其他主体参与认购华正新材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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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及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覆铜板、交通物流复合材料、功能性复合材料等
产品的研发与销售,下游客户主要涉及计算机、通信、消费电子、电工电气、仪
器仪表、交通物流等终端市场。虽然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较为广泛,但是上述市
场的需求亦与宏观经济环境变化以及行业政策密切相关,如果未来国内外宏观经
济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或者相关行业面临行业萧条或过度竞争等情形,则将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覆铜板,相关产品市场竞争较为激烈。
目前,覆铜板产业的行业集中度较高,全球覆铜板产能集中于行业内的头部
企业;我国目前的覆铜板市场国际化程度较高,外资企业普遍具有规模大、产品
高端化的特点,市场竞争力较强,而内资企业相对集中于中低端市场,竞争环境
更加激烈。在覆铜板领域,公司属于为数不多的上市企业之一,并凭借多年的市
场积累,在国内覆铜板市场建立了一定的产品、品牌竞争优势,但未来如果公司
不能在材料技术、产品质量、全球市场开拓以及企业管理等方面持续提升,公司
将面临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失去已有市场份额的风险。
(三)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售价情况如下:
产品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覆铜板(元/平方米) 110.50 77.88 81.93 91.67
半固化片(元/平方米) 51.13 39.16 40.69 40.65
导热材料(元/平方米) 110.24 102.58 112.71 11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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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6 月,覆铜板、导热材料的价格呈上升的趋势,主要系受到原材料价格波动、
下游市场需求变动等因素的影响,若未来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或下游市场需求突
然削弱,将会对公司产品价格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公司业绩受疫情影响下降的风险
铜板行业包括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影响程度将取决于疫情形势在国内
外的进展情况。随着疫情的发展,各国家、地区的疫情形势不一样,可能出现消
费市场和生产开工率的区域性不平衡,可能导致电子行业的产业格局发生变化,
将可能对行业及公司的经营形成冲击。公司将密切关注新冠病毒疫情发展情况,
积极做好各项生产经营工作,但仍存在公司业绩受到疫情影响业绩下降的风险。
(五)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报告期内,与我国发生国际贸易摩擦的主要为中美贸易摩擦。自 2018 年以
来,美国率先挑起中美贸易摩擦,陆续宣布对中国出口美国的商品加征关税,中
国亦根据美国加征关税的行为实施反制措施。中美贸易摩擦的持续,给中美两国
乃至全球的经济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收入分别为 615.61 万元、663.03 万元、620.18 万元和 678.96 万元,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 0.36%、0.33%、0.27%和 0.40%,占比较小。目前,公司日常经营
以及境外销售业务正常开展中,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的产品的销售市场主要在国
内。因此国际贸易摩擦,尤其是中美贸易摩擦,预计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募投
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然而,若是我国与其他国家亦产生国际贸易摩擦,有可能影响到公司出口国
家和地区的贸易政策,将有可能对公司日常经营及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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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铜箔、玻纤布及树脂等,该些原材料均为
大宗交易商品或充分竞争市场的商品,受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形势复杂、
全球能源供应格局的变化影响。报告期内,公司铜箔、玻纤布和树脂的采购单价
具体如下表所示:
原材料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玻纤布(元/米) 5.87 3.24 2.98 4.52
铜箔(元/千克) 85.20 61.47 59.01 65.36
树脂(元/千克) 31.18 22.11 20.17 20.38
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上涨,将对公司的成本控制及盈利能力造成不
利影响。
(二)新技术新产品开发风险
覆铜板及其他新材料产品品种众多,随着材料及性能的日益丰富,下游应用
领域在快速扩大。近年来,随着 5G 通信及物联网技术的发展,公司的下游市场
进一步开拓,但是其对于公司产品的技术要求也进一步提高,为有效把握市场机
遇,充分满足市场需求,公司仍需努力提升工艺技术水平,加大产品研发力度,
实现产品结构优化升级。
公司未来若不能在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应用上及时跟上市场发展的需求,不
能积极推动覆铜板产品结构调整优化,拓展树脂基复合材料品种及应用领域,公
司未来的经营效益和持续发展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三、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一)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拟用于“年产 2400 万张高等级覆铜板富
山工业园制造基地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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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进行,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可持续发
展。由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一定时间,涉及的环节也较多,
如果受到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影响,或因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使工程进度、
投资额与预期出现差异,将可能对项目的完成进度和投资收益产生一定影响。
(二)产能无法有效利用的风险
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2400 万张高
等级覆铜板富山工业园制造基地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以扩大公司产能、满足
下游行业日益增长的对覆铜板的需求。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较大,若未来市场形势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市场未能
有效开拓或行业发展趋势发生重大变更,可能出现不可预测的产品销售及产能消
化风险,并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收益水平。
(三)经营规模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将扩大。公司能否在
管理方式上及时调整,包括进一步加强管理团队的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能
力、不断完善和健全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机制、形成更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等,
以适应规模扩大和发展变化的需要,将成为考验公司的重要课题。
如果公司管理架构和管理人员不能及时适应日益扩大的生产经营规模的需
要,这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公司的发展,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市场环境、行业
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做出,尽管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
益进行了审慎测算,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的收益良好、项目可行,但由于市场发展
和宏观经济形势具有不确定性,如果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市场环境发生极其
不利变化及行业竞争加剧,将会对项目的实施进度、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预期收益
产生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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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固定资产折旧导致利润下滑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固定资产将显著增加。随着募投项目建
成,公司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有助于提升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但是如
果行业环境或市场需求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则
公司存在因为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四、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按照行业惯例,发行人会依据客户资信情况给予其一定的信用期,内销通常
采用月结 90 天的信用政策,大客户、战略客户的信用期为 120-150 天,外销信
用周期略短。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67,097.17 万元、76,845.53 万元、
大。若宏观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或客户财务状况发生恶化,公司未能及时收
回相应的应收账款,则公司业绩将面临受到坏账计提从而出现的下滑的风险。
(二)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处于高速成长期,在建项目较多,对资金需求亦较大。为了满
足经营发展的需求,公司主要通过资本市场融资以及银行贷款的方式为企业进行
融资,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7.97%、68.78%、57.72%和 63.04%,
处于较高水平。若公司未来依然保持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或未能及时调整财务杠杆
水平,则可能面临较高的财务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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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汇率波动风险
由于公司外销收入主要以美元或港币进行结算,在人民币汇率波动的情况
下,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
万元和 139.13 万元。如果人民币兑美元或港币汇率短期内出现大幅波动,而公
司又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汇率波动的影响,则会对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产
生不利影响。
五、管理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力成先生通过华立集团持有公司
尽管公司已经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且公司设
立以来未发生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但是如果发行人无法有效做到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相互制
衡,则存在大股东侵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二)人力资源风险
覆铜板及其他复合新材料行业是综合型高科技行业,生产企业不仅需要具备
对覆铜板产品结构、制造工艺进行深入研究和创新开发的能力,还需要具备向下
游企业提供产品建设性解决方案的能力,这就需要企业拥有大量的高素质综合性
人才。而综合型专业人才的培育必须经过大量的知识体系训练和长期的行业经验
积累,如果未来公司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流失或不能及时引进新人员,将对公
司的发展带来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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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可转债产品的风险
(一)发行可转债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
及政策、投资者的偏好、投资项目预期收益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因公司股票价格
走势低迷或可转债持有人的投资偏好等原因导致可转债到期未能实现转股,公司
必须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还本息,将会相应增加公司的资金负担和生产经营压
力。
(二)可转债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债作为一种复合型金融产品,具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特性,其二级市场
价格受到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剩余年限、转股价格、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赎回
条款及回售条款、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价格波动较为复杂,
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背离的现象,甚至可能低于面值,从而
可能使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的投资收益。
(三)利率风险
受国家经济发展和政策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在债券存续期内,
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可转债的价值可能会相应降低,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公
司提醒投资者充分考虑市场利率波动可能引起的风险,以避免和减少损失。
(四)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债的存续期限内,公司需按可转债的发行条款就可转债未转股的部分
每年偿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金,并承兑投资者可能提出的回售要求。受国家政策、
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
报,进而使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债
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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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
加。由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募投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如果公司营业
收入及净利润没有立即实现同步增长,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可能导致
每股收益指标、净资产收益率出现下降,公司短期内存在业绩被摊薄的风险。
另外,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
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
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
用。
(六)可转债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以及修正幅度存
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可转债存续期内,在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
会仍可能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出转股价
格向下调整方案,或董事会虽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但方案未能通过股东大
会表决。同时,公司股价走势取决于宏观经济、股票市场环境和经营业绩等多重
因素,在本次可转债触及向下修正条件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
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存在不确定性,继而将导致转股价格修正幅度的不确定
性。因此,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能实施的风
险以及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七)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
公司聘请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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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信用评级,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可转换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评级展望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和财务状况的重大变化等因素,出具跟踪
评级报告。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评级机构跟踪评级制度,评级机构在初次评级结
束后,将在受评债券存续期间对受评对象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评级机
构将持续关注受评对象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偿债保障情
况等因素,以对受评对象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在跟踪评级过程中,评级机
构将维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等因
素变化,从而导致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等级发生不利变化,将增加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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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股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股本总额为 142,045,312 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913,131 1.35
国家持股 - -
国有法人持股 - -
其他内资持股 1,913,131 1.35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1,269,531 0.89
境内自然人持股 643,600 0.45
外资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40,132,181 98.65
三、股份总数 142,045,312 100.00
注:2021 年 5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
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6.60 元/股。注销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将由 14,204.5312 万股减少至 14,202.5312 万股。截至本募集
说明书出具之日,上述注销程序已完成。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持有有限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 售条件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号 (股) 例(%) 份数量
(股)
境内非国
有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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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有限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 售条件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号 (股) 例(%) 份数量
(股)
兴证资管科睿 89 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社保基金 17031 组合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基金
境内自然
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78,681,366 55.40 / 1,269,531
二、发行人组织结构和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组织结构图
公司组织结构图情况如下图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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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权结构图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权益投资情况如下图所示:
(三)发行人控股公司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共有 16 家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无参股子
公司。
发行人的控股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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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发行人控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持股 主要生产
成立时间 主要业务
号 股公司 (万元) (万元) 比例 经营地
杭州华正
生产、销售覆铜
板、导热材料等
限公司
华正新材 贸易平台,销售
有限公司 压板等
杭州联生 生产、销售覆铜
有限公司 材料等
杭州爵豪
生产、销售功能
性复合材料等
公司
研发、生产与销
杭州华聚
售交通物流用复
合材料(如热塑
有限公司
性蜂窝材料)
扬州麦斯
通复合材 生产、销售交通
料有限公 物流用复合材料
司
生产、销售冷藏
杭州中骥 保温车、复合板
公司 集装箱以及清障
车等专用车
上海中骥 是杭州中骥的子
公司 骥销售专用车
浙江华正 研发、生产与销
有限公司 合膜
杭州材鑫
有限公司
杭州爵鑫
投资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
浙江华正
材料营销
有限责任
公司
珠海华正
尚在建设中,未
实际开展经营
限公司
黄石华正
设立后未实际开
展经营
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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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发行人控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持股 主要生产
成立时间 主要业务
号 股公司 (万元) (万元) 比例 经营地
杭州华材
投资管理
(有限合
伙)
复合材料、电子
华正新材 绝缘材料、覆铜
元 元
社 销售、技术开发
及咨询服务
发行人的控股公司最近一年经中汇会计师审定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截至 2020 年 截至 2020 年 2020 年营业 2020 年净
发行人控股公司
号 末总资产 末净资产 收入 利润
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
司
华正新材料(香港)有限
公司
杭州联生绝缘材料有限
公司
杭州华聚复合材料有限
公司
扬州麦斯通复合材料有
限公司
浙江华正能源材料有限
公司
杭州材鑫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杭州爵鑫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浙江华正材料营销有限
责任公司
珠海华正新材料有限公
司
黄石华正新材料有限公
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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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境内子公司共计 14 家,
境外子公司共计 2 家,发行人无参股公司。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均不包
括房地产开发、经营,不持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不存在房地产开发、经营
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经营范围 是否持有 是否存在
序 公司 是否包括 房地产开 房地产开
经营范围
号 名称 房地产开 发、经营 发、经营
发、经营 资质 项目
复合材料、电子绝缘材料、覆铜板材料的生产、销
华正
新材
自有房屋租赁。
生产、加工:复合材料产品(CEM-1、CEM-3 复合
板及 FR-4 覆铜板)(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
项目的,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销售:复合
联生
绝缘
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
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以从事经
营活动) ;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
热塑性蜂窝复合板生产。蜂窝状复合材料的研发、
杭州 设计、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华聚 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
方可经营)
扬州 生产冷藏、保温、干货车箱板以及玻璃钢复合材料,
通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复合材料、电子绝缘材料、覆铜板材料、高频高速
杭州 散热材料、印制线路板、蜂窝复合材料、热塑性蜂
华正 窝复合板的销售、技术开发、制造。
(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研发、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薄膜、包装膜、电
华正 子功能膜材料、柔性线路板、辅强板、覆盖膜材料。
能源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设计、生产、加工:复合材料制品、碳纤维及其复
合材料、改性塑料、玻璃钢制品、汽车零部件、金
杭州 属加工件、轨道交通配件;销售:复合材料制品、
爵豪 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改性塑料、玻璃钢制品、汽
车零部件、金属加工件、轨道交通配件;货物进出
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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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经济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企业管理咨询;投
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
杭州
材鑫
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
杭州 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
爵鑫 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
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
杭州
华材
的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复合材料、电子绝缘材料、覆铜板材料的销售及技
华正 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法律、
营销 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整
杭州 车销售;集装箱销售;集装箱制造;金属制品销售;
中骥 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从事汽车、新能源汽车、集装箱、车厢制冷设备领
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上海
中骥
设备的加工(限分支机构)、维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复合材料、电子绝缘材料、覆铜板材料、高频高速
珠海 散热材料、印制线路板、蜂窝复合材料、热塑性蜂
华正 窝复合板的销售、技术开发、制造。(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复合材料、电子绝缘材料、覆铜板材料、高频高速
黄石 散热材料、印制线路板、蜂窝复合材料、热塑性蜂
华正 窝复合板的销售、技术开发、制造。
(涉及许可经营
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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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正 术咨询等进出口贸易业务。
华正
新材
进出口贸易,覆铜板材料在日本市场销售,服务管
理,技术引进与交流,新材料、技术开发等。
式会
社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华立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56,902,768 股,占股本总额
的 40.06%,为公司控股股东。华立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全称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042069982
住所 杭州市余杭区五常大道 181 号
法定代表人 汪思洋
注册资本 30,338 万元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立成实业(持股 48.56%)
、汪力成(持股 5.82%)、其他 122 位自然人
股东情况
股东(持股 45.62%)
成立日期 1999 年 6 月 6 日
主要业务为投资管理,投资领域包括医药医疗与大健康产业、新材料
主要业务 产业、能源产业、工业园区产业等,并控制了 3 家上市公司,包括发
行人、昆药集团(600422.SH)
、健民集团(600976.SH)
华立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注:2020 年度数据经审计,2021 年 1-6 月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华立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的情况。
(二)实际控制人
汪力成先生直接持有华立集团 5.82%的股权,并通过全资子公司立成实业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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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持有华立集团 48.56%的股权,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汪力成先生的基本信息为:1960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身份证号码为 330125196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汪力成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的情况。
汪力成先生直接控制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法定代表 注册资本
名称 持股比例 成立时间 经营地 主要业务
号 人 (万元)
浙江立成实
业有限公司
实业投资、
服务
注:汪力成先生通过华立集团间接控制的企业请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同业竞争与关
联交易”之“二、关联方与关联关系”之“
(二)关联法人”的相关内容。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覆铜板材料、功能性复合材料和交通物流用复合材料等产品的
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通讯信息交换系统、云计算储存系统、
自动驾驶信号采集系统、物联网射频系统、医疗设备、轨道交通、锂电池、绿色
物流等各大领域。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如下:
序 主要产品
代表产品 用途
号 类别
FR-4 覆铜 是目前应用量最大且最广泛的覆铜板产品,广泛应用于计算
板 机、通信、消费电子、电工电气、仪器仪表和交通等领域
无卤素覆 覆铜板中卤族元素含量极低,在生产、加工、废弃等处理时
铜板 不会产生有毒有害物质,属于环保型产品
无铅化覆 覆铜板中铅含量极低,在生产、加工、废弃等处理时不会产
铜板 生有毒有害物质,属于环保型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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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主要产品
代表产品 用途
号 类别
高频覆铜 作为基站天线、毫米波雷达基材,用于 5G 通讯、汽车自动
板 驾驶、超高频雷达等领域
高速覆铜 具备低介电损耗性能,降低信号传输过程损耗,用于超级计
板 算机、云端服务器等设备
主要指铝基覆铜板,是 LED 照明、液晶电视背光源、汽车
率电源转换器等领域有广泛应用
功能性复 绝缘层压 可加工成各种绝缘和结构零部件,广泛应用在电机、变压器、
合材料 板 高低压电器、电工仪表和电子设备中
是一种高科技环保型轻体材料,由两块较薄的玻纤织物增强
热塑性蜂
交通物流 窝板
的板材
用复合材
采用玻璃钢覆面、夹心层的三明治结构板材,有效降低导热
料 热固性板
材
型运载装备车厢板
五、发行人所属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覆铜板材料、功能性复合材料和交通物流用复合材料等产品的
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国证
监会公告[2012]31 号),公司行业分类属于“C、制造业/39、计算机、通信和其
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我国对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管理采取政府部门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
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是负责提出发展战略和政策,拟定发展规划,推进产业
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行业自律性组织的职能是承担行业引导和服务职
能,主要负责产业与市场研究,对会员企业的公共服务、行业自律管理以及代表
会员企业向政府提出产业发展建议和意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是我国有色金属行业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有色金属行业管理,拟定行业规划、计划和政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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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为发行人所处行业的自律组织。复合材料中的覆铜板
行业自律组织还包括中国覆铜板行业协会和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复合材料中
的绝缘材料行业自律组织还包括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绝缘材料分会。发行人加入了
中国覆铜板行业协会(CCLA)和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CPCA)等行业组织。
颁布时间 颁布部门 法律/法规名称 相关内容
提出“大高端材料应用”,“筹建石墨、玻璃
《2015 年原材料
纤维及复合材料、绿色建材产业发展联盟,完
善下游应用产业链。推动高分子材料在轨道交
作要点》
通和高端装备领域的应用”等
提出“关键基础材料工程化、产业化重点支持
航空航天用高温合金和记忆合金、核用高纯硼
《关于开展 2015
酸、聚四氟乙烯纤维及滤料、高频覆铜板、片
式电容器用介质材料等方向,提升材料保障能
行动的通知》
力”,将高频覆铜板作为信息高速化时代的基
础材料被列为产业化的重点方向之一
明确了十大重点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高档数控机床与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
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
国家科技
《国家重点支持 刚挠结合板和 HDI 高密度积层板技术等列入
的高新技术领域》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部
发展先进电子材料等。以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与
半导体照明、新型显示为核心,以大功率激光
《“十三五”国
家科技创新规划》
点,推动跨界技术整合,抢占先进电子材料技
术的制高点
做强信息技术核心产业。顺应网络化、智能化、
融合化等发展趋势,着力培育建立应用牵引、
开放兼容的核心技术自主生态体系,全面梳理
《“十三五”国 和加快推动信息技术关键领域新技术研发与
业发展规划》 性进展,推动智能传感器、电力电子、印刷电
子、半导体照明、惯性导航等领域关键技术研
发和产业化,提升新型片式元件、光通信器件、
专用电子材料供给保障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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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时间 颁布部门 法律/法规名称 相关内容
其中“1.3.5 关键电子材料”,包括高端专用材
《战略性新兴产
料如磁性材料、陶瓷材料、压电晶体材料、通
国家发改 业重点产品和服
料、厚薄膜材料等被列为战略新兴产业重点产
版)》
品
以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高温合金为核心,
以轻质高强材料、金属基和陶瓷基复合材料、
《“十三五”材
材料表面工程、3D 打印材料为重点,解决材
料设计与结构调控的重大科学问题,突破结构
专项规划》
与复合材料制备及应用的关键共性技术,提升
先进结构材料的保障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其中“3.5 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和复合材料”之
国家统计 《战略性新兴产 “3.5.2 高 性 能 纤 维 复 合 材 料 制 造 ” 之
局 业分类(2018)
》 “3.5.2.1 高 性 能 热 固 性 树 脂 基 复 合 材 料 制
造”系 国家战略新兴产业
半导体、光电子器件、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
元器件、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
《产业结构调整
国家发改 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频微波印制
委 线路板、高速通信电路板、柔性电路板、高性
年本)
》
能覆铜板等)等电子产品用材料,依然属于国
家鼓励类产业之一
要坚定不移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网络强
国、数字中国,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
《中共中央关于 现代化,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要
中国共产 制定国民经济和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锻造产业链供
党第十九 社会发展第十四 应链长板,立足我国产业规模优势、配套优势
届中央委 个五年规划和二 和部分领域先发优势,打造新兴产业链,推动
员会 〇三五年远景目 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补齐短板
标的建议》 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加大重要产品和关键
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发展先进适用技术,推动
产业链供应链多元化。
电子元器件是支撑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基石,
也是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关键。面对
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产业大升级、行业大融合
的态势,加快电子元器件及配套材料和设备仪
《基础电子元器 器等基础电子产业发展,对推进信息技术产业
工业和信 件产业发展行动 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乃至实现国民经
息化部 计划(2021-2023 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其中:“突破关
年) 》 键材料技术。支持电子元器件上游电子陶瓷材
料、磁性材料、电池材料等电子功能材料,电
子浆料等工艺与辅助材料,高端印制电路板材
料等封装与装联材料的研发和生产。提升配套
能力,推动关键环节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与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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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时间 颁布部门 法律/法规名称 相关内容
化。”
(二)覆铜板行业基本情况
覆铜板(CCL)全称覆铜箔层压板,是制作印制线路板(PCB)的基础材料。
覆铜板是将玻璃纤维布或其他增强材料浸以树脂,一面或双面覆以铜箔并经热压
而制成的一种板状材料,担负着印制线路板导电、绝缘、支撑三大功能,是一类
专用于 PCB 制造的特殊层压板。以玻璃纤维布基双面覆铜板为例,其主要原材
料为铜箔、玻璃纤维布、树脂等。PCB 的性能、品质、制造中的可加工性、制
造水平、制造成本以及长期可靠性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用的覆铜板材料。
根据机械性能分类,覆铜板可以分为刚性覆铜板和挠性覆铜板两大类;根据
增强材料的不同,覆铜板可分为玻纤布基覆铜板、纸基覆铜板、复合基覆铜板(如
CEM-1、CEM-3)等;根据绝缘材料和结构的不同,覆铜板可分为有机树脂类覆
铜板、金属基覆铜板(如铝基覆铜板)、陶瓷基覆铜板等;根据某方面性能的不
同,覆铜板又可以划分为高 Tg 板(Tg≥170℃)、环保型覆铜板(无卤、无铅)、
高频覆铜板、高速覆铜板等。
下图为玻纤布基覆铜板的剖面图,其基本架构为上下两层覆盖铜箔,中间为
树脂及玻璃纤维布。其中,树脂主要为起绝缘与粘接作用,玻璃纤维布为补强材
料。覆铜板产品的技术核心在于配方与工艺,配方与工艺直接影响覆铜板产品的
各类性能参数及铜箔与绝缘层结合的紧密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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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为金属基板中的铝基覆铜板的剖面图,与玻纤布基覆铜板不同的是,铝
基覆铜板上下两层分别覆盖铜箔与铝材。铝基覆铜板主要应用于液晶显示器的背
光源及汽车照明等领域,对产品散热性要求较高,采用铝材能够实现较好的散热
功能。
覆铜板中,FR-4 环氧玻纤布基覆铜板是目前 PCB 制造中用量最大、应用最
广的产品。其中,高等级覆铜板是由树脂基或特殊基材制成的覆铜箔基板,包括
但不限于环保型无卤素覆铜板、环保型无铅化覆铜板、高 Tg 高耐热覆铜板、高
导热散热基材、高频高速覆铜板等,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工业控制、汽车电子、
通讯电子等领域,具有较高技术难度和较广阔的市场应用。
(1)行业发展状况
覆铜板的需求直接受 PCB 产业发展的影响,其终端应用市场包括计算机、
通讯、消费电子、家电、汽车、医疗和工业等电子产品领域。根据 Prismark 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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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数据显示,40 家主要 PCB 供应商占行业销售额一半以上,2020 年的总收入比
度环比下降 16%,但 2020 年全球 PCB 市场反弹,最终比 2019 年增长 6.4%。这
主要是由计算设备的需求推动的。
随着电子信息制造业向亚太尤其是中国大陆地区转移,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
的 PCB 生产国和消费国。据 Prismark 统计,中国大陆地区 PCB 产值的全球占比
由 2008 年的 31.11%大幅提升至 2019 年的 53.70%,2019 年总产值达 335.07 亿
美元;根据其预计,预计到 2025 年全球 PCB 产值将达到约 863.25 亿美元;
值将达到约 461.18 亿美元。我国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电子产品制造产业链,这
将有利于处于产业链中游的覆铜板保持和巩固其稳定的市场发展空间,并具有快
速增长趋势。
随着 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电动汽车等行业的快速发
展,同时消费电子、家电、工业电子等行业的更新升级,覆铜板需求预计将稳步
增长,尤其是性能提升、应用广泛的各类高等级覆铜板。
(2)高等级覆铜板是我国覆铜板行业的发展方向
高等级覆铜板是由树脂基或特殊基材制成的覆铜箔基板,包括但不限于环保
型无卤素覆铜板、环保型无铅化覆铜板、高 Tg 高耐热覆铜板、高导热散热基材、
高频高速覆铜板等,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工业控制、汽车电子、通讯电子等领
域,具有较高技术难度和较广阔的市场应用。
环保型无卤素覆铜板、环保型无铅化覆铜板顺应了世界各国环境保护意识不
断增强的趋势,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主要经济体都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求生产企
业实施清洁生产,部分终端厂家对供应商提出了绿色合作伙伴认证等更高的环保
要求。在此背景下,具备无铅制程专用、无卤素等特性的环保型覆铜板得到迅速
发展,产值比重不断提高,具备这类特性的产品也成为相关厂商主要研发和制造
方向之一。
高导热散热基材得以迅速推广得益于 LED 照明、液晶电视、汽车照明、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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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汽车等产业的发展。电子产品正向着轻薄小、多功能、高智能的方向发展,对
于线路板基材的薄型化、可挠性以及散热性均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HDI 板、
挠性板和高导热基板材料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国内市场目前应用较为广泛的散热
基板材料主要是金属基板(以铝为主)。
高频、高速覆铜板是性能更为高端的两种覆铜板产品。具体而言,高频覆铜
板可使信号传输频率更高,高速覆铜板可使数据处理速度更快。高频、高速是在
玻璃纤维布基覆铜板的基础上,通过使用不同类型的树脂实现的,其核心要求是
低介电常数(Dk)和低介质损耗(Df):介电常数(Dk)越小越稳定,高频高速
性能越优,信号传输延迟越低;介质损耗(Df)越小越稳定,高频高速性能越优,
电路系统的电能及信号损耗越低。一般而言,降低 Dk 和 Df 主要通过树脂材料、
基板材料及基板树脂含量来实现。各种树脂类型按照 Df 由大到小,依次包括环
氧树脂、特殊树脂/改性特殊树脂、PTFE/碳氢树脂。
受益于全球产业转移,我国的覆铜板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尤其是在
CEM-1、CEM-3 等传统产品上,国内企业已占据全球较大的市场份额,技术已
较为成熟,但是相关产品的国内市场竞争也较为激烈,产品毛利率相对较低。而
在中高端覆铜板市场中,尤其是高附加值的特殊材料覆铜板技术领域,依旧为美
国、欧洲、日本所垄断,国内企业与外资企业仍有一定差距。
从历年覆铜板进出口情况分析,大陆覆铜板出口数量超过进口数量,但出口
单价远低于进口单价,使我国覆铜板在国际贸易中始终处于贸易逆差地位,也表
明大陆覆铜板产品结构以低端为主,进口产品附加值更高。
单位:万美元、吨、万美元/吨
时间 出口数量 出口金额 出口均价 进口数量 进口金额 进口均价 贸易逆差
在环保要求不断提升以及 PCB 下游应用持续升级的背景下,作为相关电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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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支撑体的 PCB 及覆铜板也必须更新升级,高等级覆铜板产品需求迫切,是
我国覆铜板行业未来的前进方向。
同时,在国内高等级覆铜板不断推出的情况下,国内 PCB 厂商从成本角度
考虑,将更愿意采购同质的国内覆铜板产品,有力推动国产覆铜板高等级产品的
规模扩张,整条产业链协同合作,有望完成产业结构升级。此外,政府政策的扶
持也将推动覆铜板行业加速发展,覆铜板行业正值高端化突破黄金时期,进口替
代空间大。
(3)具体的下游应用行业分析
高等级覆铜板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工业控制、汽车电子、通讯电子等领域,
具有较高技术难度和较广阔的市场应用。
根据中国通信院数据,2020 年度国内手机出货量约 3.08 亿部,其中 5G 手
机年度出货量约 1.63 亿部,占国内手机总出货量 52.9%。5G 手机市场呈高爆发
态势,预计未来 5G 手机市占率将进一步增加,手机天线、视频前端、手机主板
等主要部件将持续更新换代,将促进 HDI 板、挠性覆铜板、高等级覆铜板市场
应用。
根据中国汽车协会数据,2020 年度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2,522.5 万辆和 2,531.1
万辆,同比分别下降 2.0%和 1.9%,消费者购买力不断恢复,汽车电子行业进一
步回暖,同时将持续向电动化、智能化发展,尤其是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其
相较于传统的燃料汽车所需的电子元件数量明显增加,将增加 PCB 的需求,并
进一步带动覆铜板的需求。
随着国家“新基建”项目落地实施,根据工信部数据,2020 年度 5G 基站共
建设约 60 万站,新冠疫情带来的“宅经济”产业快速崛起、实时信息交互频次
不断增加、大数据处理需求快速爆发,促进包括服务器、IDC 大数据中心、路由
器、交换机、人工智能、AR&VR、汽车毫米波雷达等细分应用市场,高等级覆
铜板的市场已呈现一定规模并仍将快速增长。
总体来看,PCB 整体市场需求呈现结构性快速增长趋势,覆铜板市场(尤
其是高等级覆铜板市场)需求未来几年有望保持景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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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业整体竞争格局
在电子信息产业及印制线路板行业发展的推动下,世界覆铜板产业发展较
快。随着电子信息制造业向亚太尤其是中国大陆地区转移,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
的 PCB 生产国和消费国。据 Prismark 统计,中国大陆地区 PCB 产值的全球占比
由 2008 年的 31.11%大幅提升至 2019 年的 53.70%,2019 年总产值达 335.07 亿
美元;根据其预计,预计到 2025 年全球 PCB 产值将达到约 863.25 亿美元;
值将达到约 461.18 亿美元。
贸易摩擦加速了行业内关键材料的国产化进程;以 5G 通讯技术、大数据和人工
智能、自动驾驶和电动汽车、物联网和智能消费设备等为代表的大规模数据终端
应用市场正推动行业向高阶材料升级,高等级覆铜板需求有望进一步得到提升。
(2)行业内主要生产企业
目前我国覆铜板产业集中度较高,主要生产商有生益科技、金安国纪、南亚
新材等,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企业概况
上交所上市公司(SH.600183),国内覆铜板行业的龙头企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业,主要产品包括各类覆铜板、粘结片、印制线路板等,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44.07 亿元。
深交所上市公司(SZ.002636),主要产品包括各类覆铜板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铝基覆铜板、半固化片等,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36.07 亿
元。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上交所上市公司(SH.688519),主要产品包括各类覆铜板
司 和粘结片,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21.21 亿元。
(1)技术壁垒
覆铜板作为电子工业的基础材料之一,必须满足印制线路板加工、元器件安
装和整机产品运行三方面提出的综合性能需求。电子行业发展日新月异,电子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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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升级换代不断加快,客观上要求 PCB 和覆铜板等基础材料同步发展。
在印制线路板加工时,对覆铜板的尺寸稳定性、耐热性、平整性、铜箔与基
板及基板材料层间的粘接性、钻孔性、孔金属化、耐化学药品性、吸湿性等性能
有很高的要求;在元器件安装方面,主要注重覆铜板的低热膨胀系数、焊接耐热
性、平整度、铜箔剥离强度、弯曲强度等性能;在整机产品运行方面,主要注重
覆铜板的电气绝缘性能、介电常数、介质损耗、板厚精度、热膨胀系数、耐湿热
性、机械强度、阻燃性、导热性、耐离子迁移、耐高低温冲击等性能。
要达到上述各项产品性能指标,需掌握全面的生产工艺及方法,并且要求企
业在长期的研发和生产中积累树脂改性、层压工艺、界面处理、产品试验和检测
等方面的持续创新能力,创新能力是决定企业在该行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近年来,随着 5G 通讯技术、大数据和人工智能、自动驾驶和电动汽车、物
联网和智能消费设备等产业的兴起,如何高效而快速地处理、存储和传送海量信
息,是产业发展的重点所在。对于覆铜板行业而言,开发出具有低介质损耗、高
耐热性、可靠性的基板材料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高等级覆铜板已成为行业当前
及未来多年的市场热点和覆铜板产业调整升级的关键。下游行业对覆铜板产品性
能要求的不断提高客观上也对相关企业提出了更高的技术创新要求。
(2)人才壁垒
覆铜板制造是一门多学科交叉的综合性技术,拥有一支包括电工电子、化学
化工、材料、机械、物理等多领域专家在内的研发团队和稳定的技术工人队伍是
企业的立足之本。稳定的技术工人队伍是企业的生存基础,多学科研发团队则是
覆铜板企业持续发展壮大的前提;覆铜板作为电子工业的基础材料,技术型销售
服务也对销售人员提出较高的专业性要求,因此稳定和专业的销售队伍也是覆铜
板生产企业发展壮大的必要条件之一。
(3)资金壁垒
覆铜板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生产运营所需流动资金较多。同时,随
着下游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产品结构调整升级快,高性能新产品开发能力关系
着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这就要求覆铜板生产企业需要进行持续的研发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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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对生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因此,覆铜板生产企业的发展壮大需要大量的资金
支持,该行业的资金门槛较高。
(4)市场壁垒
覆铜板产品的品质和质量稳定性将直接影响终端产品的使用寿命、安全运行
和人身使用安全。因此,部分高端领域应用的覆铜板产品批量供货之前均需通过
终端客户严格的试验、认证,这些认证程序复杂、测试严格、周期长,成为阻碍
竞争者进入这一行业的重要因素。一旦覆铜板厂商通过认证并与下游客户形成供
货关系,下游客户一般不会轻易更换供货渠道,客观上对新进入者形成了一定的
市场壁垒。
总体而言,由于原材料成本占覆铜板成本的比重较高,因此产品价格的变化
主要随上游原材料的价格变动而波动。由于产品价格的调整和原材料价格的变动
并不能完全同步,利润水平会受到原材料价格变动的影响。细分来看,覆铜板行
业的利润水平根据产品的不同呈现出不同的变化趋势,传统的低附加值产品由于
同质化,产品利润呈现下降趋势;对于具有特定用途的高附加值覆铜板产品,由
于其工艺和技术含量较高,有着较高的利润水平。
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和客户覆盖范围近年来不断扩大,综合实力持续稳步提
高,但若宏观经济发生不利的周期性波动,影响到公司下游客户的生产经营,可
能造成公司出现订单减少、存货积压、货款回收困难等情况,进而给公司的经营
业绩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覆铜板是制作 PCB 的基础材料,广泛应用于各个民用和工业领域,其技术
水平直接影响下游客户的产品质量以及工业企业产品的可靠性。覆铜板行业的发
展随着 PCB 及下游新兴产业的飞速发展实现了快速成长和进步。覆铜板产品的
技术核心在于配方与工艺,配方与工艺直接影响覆铜板产品的各类性能参数及铜
箔与绝缘层结合的紧密程度。
电子材料行业具有技术变革快速的特点,行业内具有研发实力的企业大多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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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灵活的研发模式以适应行业特点,通过深度介入下游客户的产品设计,获得产
品先发优势。
采购方面,行业内的企业基本采取直接向原材料生产商或贸易商采购的模
式。生产方面,行业内的企业一般根据订单安排生产,同时依据市场需求的预测
安排生产。销售方面,覆铜板的下游应用行业广泛,行业内企业一般通过经销商
及直销的方式进行销售。
(1)行业的周期性
覆铜板产品的需求直接受 PCB 产业发展的影响,其终端应用市场包括计算
机、通讯、消费电子、家电、汽车、医疗和工业等电子产品领域,应用广泛,没
有对单一行业形成重大依赖。一般行业周期与宏观经济形势成正相关,即当宏观
经济处于上升周期时,覆铜板行业也处于上升周期;反之亦然。
(2)行业的区域性
我国覆铜板行业企业的地区分布较为集中,长三角、珠三角是行业的主要聚
集地,这与我国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异以及行业的下游产业主要集中在上述地区有
着密切的关联度。覆铜板应用非常广泛,在各个国家的各项领域均有应用。
(3)行业的季节性
覆铜板行业的需求及应用广泛,不具有明显的季节性。
从整体产销情况看,公司 2020 年度实现销售收入 228,408.07 万元,其中覆
铜板产品(包括导热材料)的营业收入为 174,367.07 万元,营收规模小于同行业
可比上市公司。
从综合竞争实力看,公司通过技术创新和完善,成功开发了铝基覆铜板、导
热半固化片等导热材料、高频、高速覆铜板以及具备无卤、无铅等特性的覆铜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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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高附加值产品。其中,部分高等级覆铜板已通过全球知名通信设备供应商的技
术认证,并进入其材料库,且已实现批量出货。公司研发实力、产品系列化及差
异化供给能力位于国内行业前列。2019 年,公司被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评为
“覆铜板专业十强企业”。
(三)复合材料行业基本情况
复合材料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异质、异型、异性材料(一种作为基体,其他
作为增强材料)复合而成的具有特殊功能和结构的新型材料。与传统材料相比,
复合材料具有可设计性强、比强度高、比模量高、抗疲劳断裂性能好、结构功能
一体化等一系列优越性能,是其他材料难以替代的功能材料和结构材料,是发展
现代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不可缺少的基础材料,也是新技术革命赖以发展的重
要物质基础,复合材料已成为新材料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工
及工业器材、汽车及交通、建材、船舶等领域。
我国复合材料行业历经多年发展,通过国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设备、技术
的引进、消化吸收及自主创新,各类原辅材料供给能力、工艺技术水平、装备制
造技术和成型工艺技术均得到了长足发展,产量已达世界第一,机械化水平稳步
提高,新产品、新工艺不断开发和应用,环境治理能力显著提高,综合实力稳步
增强,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研发体系和工业化生产体系,已能基本满足我国国民经
济建设各个领域的需求。
(1)复合材料在电气绝缘领域的应用
复合材料优异的可设计性,具有轻质高强、绝缘性好、耐疲劳、耐腐蚀、加
工成型方便、易维护等多重特性,决定了其可作为电力工程和设施领域的关键材
料之一。
根据使用要求的不同,复合材料中的绝缘层压板可制成适应各种耐热等级、
机械强度及具备其他性能的绝缘和结构零部件,因此广泛用于电机、变压器、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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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电器、机车、电工仪表和电子设备中。据测算,我国发电设备装机容量与配
套的绝缘材料消耗定额平均为 65 吨/10 兆瓦,从具体产品实际使用量看,一台
占其总质量的 34%;一台 10 千伏的高压断路器所需绝缘材料占其总质量的 18%。
(2)复合材料在高端电子消费品中的应用
由于复合材料具有轻质高强、耐疲劳、耐腐蚀、易维护等突出特性,在智能
手机和平板电脑等高端电子产品不断朝着高密度、高集成方向发展的背景下,传
统应用于电工电器领域的复合材料(尤其是绝缘层压板材料)已被广泛用于高端
电子产品的主机保护及结构件领域,赢得了新的发展空间。
(3)复合材料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
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负面效应逐渐凸显。汽车工业消耗过多的自然资源,
尤其是不可再生资源;汽车排放污染成为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之一,给人类社会的
生存与发展环境带来了严重压力,从而促使汽车向更省油、更环保方向发展。目
前可行的重要措施之一就是通过广泛采用复合材料实现汽车轻量化,据研究,汽
车自重减轻 100 公斤,每行驶 100 公里可节油 0.3 公斤。由于结构件和汽车座椅、
面板等半结构件合计占汽车总重量的 40%-50%,以轻质高强复合材料代替传统
材料可有效减轻汽车重量。如果把汽车结构件中使用的传统材料换成复合材料,
可将结构件总重量减轻 40%-50%;把半结构件中的传统材料换成复合材料,可
将半结构件总重量减轻 30%左右。从全球范围看,汽车、列车、轮船、航空等交
通领域已成为复合材料的最大用户。
从全球竞争情况看,我国复合材料总产量位居第一,但存在低档次重复投资、
技术含量与产品品质不高等问题;欧洲(以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西班牙
五国为主)与北美复合材料产品附加值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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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壁垒
复合材料制造技术属于交叉学科,主要包括高分子材料结构设计、配方及合
成技术、生产工艺技术和产品应用工艺技术,产品在制造和应用过程中也涉及许
多技术问题,涵盖了高分子物理、高分子化学、材料学、电工技术、热传导学、
真空技术、自动化控制、机械等多学科理论的运用,要求企业对于各种原材料的
化学和物理性能具有长期深入的研究和技术积累。同时,在加工过程中,由于产
品精密度要求的不断提高,各种参数最佳配置的摸索也需通过较长时间的生产实
践获得。因此,行业整体上存在较高的技术门槛。
(2)市场壁垒
复合材料的内在品质和质量稳定性将直接影响输变电设备、电机、变压器、
电子设备等产品的使用寿命、安全运行和人身使用安全。高端产品在批量供货之
前均需经过客户严格的试验、认证过程,供需双方从初步接触到建立稳定的供货
关系需要较长的时间,一旦双方形成供货关系,为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下游
厂家不会轻易更换供货渠道,客观上对于新进入者形成了较高的市场进入壁垒。
(1)功能性复合材料
公司功能性复合材料产品主要为绝缘层压板及精加工件。国内绝缘层压板制
造企业普遍规模较小、产品附加值较低,竞争较为激烈。公司是国内为数不多的
建立了树脂改性、绝缘层压板制造及其功能化与精加工完整产业链的功能性树脂
基复合材料生产企业之一。
针对复合材料制品多品种、小批量、针对性强的特性,公司产品开发坚持走
“定制化、专业化、精细化”的产品开发路线,围绕下游客户的高端个性化需求,
有针对性地开发应用产品,报告期内的核心应用产品包括玻璃/蓝宝石屏幕打磨
抛光的耐磨板、绝缘系统支撑件、SMARTCOVER 轻质功能组件、中高端扫描仪、
CT 医疗设备和复印机的光学组件、笔记本电脑和智能手机机壳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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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通物流用复合材料
公司交通物流用复合材料产品主要为热塑性蜂窝板与热固性板材。热塑性蜂
窝材料作为新型的轻质高强复合材料,产品可再生利用,具有优良的环保、节能、
轻量化等特点,可广泛应用于厢式货车、冷藏车、物流车用厢、活动板房、列车、
游艇、航空等领域,应用领域广泛,发展空间良好。热固性板材是一种采用玻璃
钢覆面、夹心层的三明治结构板材,可以有效降低导热系数,具有强度高、耐腐
蚀、隔热等优异性能,主要用作干货箱体、保温型运载装备车厢板等。
目前热塑性与热固性板材在国外应用较广,在国内仍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国
内市场货车厢体仍以金属厢体为主,随着市场发展,热塑性与热固性板材将有望
逐步替代传统的金属厢体,发展前景良好。
(四)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的关系
(1)覆铜板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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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功能性复合材料产业链
(3)交通物流用产业链
公司各类覆铜板产品的原材料主要包括树脂、玻纤布、铜箔、铝板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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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材料的主要原材料则为树脂和玻纤布等。玻纤布、铜箔、铝板和各类树脂均
为大宗交易商品或充分竞争市场的商品,市场供给充足,但受国内外宏观经济走
势的影响,价格波动较大,影响公司等下游企业的原材料采购成本。上游原材料
价格的波动对公司成本管理和库存管理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公司产品销售价
格也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如公司不能有效转嫁成本压力,其盈利水平将受到一
定的影响。
从终端应用领域看,公司各类产品主要应用于计算机、通信、消费电子、汽
车物流、电工电气、交通物流等领域。下游产业景气程度及发展趋势影响着公司
产品的市场需求。在节能环保成为经济发展主题的大背景下,电子产品不断朝着
“轻、薄、小”的方向发展,有力地促使覆铜板及复合材料企业致力于开发高性
能、环保、专业化的新兴产品,实现产业升级。
六、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劣势分析
(一)公司的竞争优势
在研发力量方面,公司建立了通信材料研究院,依托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和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电子基材与先进复合材料),建立了一支专
业范围涵盖电工电子、化学化工、材料、机械、物理等学科在内的高端研发团队,
主要核心技术人员均拥有超过 10 年的从业经验。2020 年 12 月,公司技术中心
成功入选 2020 年(第 27 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标志着公司深度融入国家技术
创新体系,有利于进一步推进高层次技术研发项目,提升研发牵引力。
在研发成果方面,公司承担了环氧树脂层压板高精度加工件(2010 年度国
家火炬计划项目)、高导热高耐热无卤环保型铝基覆铜板(2012 年度国家火炬计
划项目)等多项省市级以上重大课题计划,自主开发完成了多项专利及专有技术,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已拥有发明专利 71 项,实用新型专利 129 项。目
前,公司已成功开发了无卤板、无铅板、铝基覆铜板、高频覆铜板、高速覆铜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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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COVER 轻质功能组件和高铁牵引系统绝缘支撑件、玻璃/蓝宝石屏幕打
磨抛光的耐磨板、中高端扫描仪和复印机的光学组件、笔记本电脑和智能手机机
壳材料、蜂窝材料、玻璃钢板材等产品。
公司在覆铜板、绝缘材料领域的主要产品属于层压制品,在工艺、技术、设
备、制造、原料、市场等方面存在共性,即主要产品均以树脂改性和界面处理为
核心技术;工艺均包含调胶、浸胶、组合、层压等主要工序;调胶系统、上胶机、
回流线、层压机是各产品制造的基础;主要原材料均包括树脂和玻纤等;消费类
电子产品、仪器仪表、通讯设备等是共同终端市场。公司通过对上述资源的有效
整合,可集中优势资源,灵活应对市场变化。
覆铜板和复合材料行业企业较多,市场竞争激烈,拥有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
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保持竞争力的关键。
在覆铜板方面,公司已与包括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603228.SH)、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903.SZ)、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02913.SZ)、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300476.SZ)等企业在内的众
多国内印制线路板百强企业建立了较为稳定的供货关系,产品远销泰国、韩国、
德国、印度等海外市场,稳定的客户基础有利于加快公司无卤板、无铅板、中高
Tg 板材以及铝基板等产品的市场开拓。
公司提供多规格和多性能产品的综合能力较强。根据客户的差异化订单和需
求,公司结合自身的技术优势和研发力量,灵活提供适应客户需求的产品,可满
足优质客户对于特殊规格、特殊性能的功能性复合材料的要求,获得了客户的一
致好评和认同。
公司技术部门和销售部门一直将客户的需求放在第一位,技术部门在客户下
单后快速提供产品的生产技术方案,满足客户对产品性能和规格的要求;销售部
门在产品销售完成后,结合技术部门的研发设计力量,为客户在使用公司产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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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中提供技术支持和综合解决方案。优质的服务使公司和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固的
合作关系,为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打下了良好的客户基础。
管理团队的组建对企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技术负
责人、销售负责人等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在行业内从业经验丰富,且均在公司服务
多年,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行业存在一定波动性的情况
下,公司管理团队通过对市场敏感性的把握及专业性判断,抓住智能手机、平板
电脑等高端电子消费品以及 LED 产业发展契机,利用公司在树脂改性技术、界
面处理技术和层压制品制造工艺方面的深厚积累并不断创新,成功开发了高频高
速覆铜板、铝基覆铜板、蜂窝材料、玻璃钢板材等高附加值产品,优化了产品结
构,培育了新的盈利增长点,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公司的竞争劣势
从公司覆铜板的整体产销情况看,公司覆铜板产品 2020 年度(包括导热材
料)实现销售收入 174,367.07 万元,仍小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生益科技、金安
国纪的覆铜板营收规模。复合材料产品则存在多品种、小批量、多功能、结构功
能一体化等特性,发行人在部分细分市场客户中占据的市场份额较高,但整体规
模较小。
目前,公司已成功开发铝基覆铜板等导热材料、高频覆铜板、高速覆铜板以
及具备无卤、无铅等特性的覆铜板、蜂窝材料、玻璃钢板材、光学组件等产品,
已形成了产品系列化、差异化的供给能力,但限于目前的产能情况,全面实现各
主要产品的规模化供货仍存在难度,不利于公司完善收入结构、分散经营风险。
虽然近年来公司依靠自身经营积累,总资产及净资产等显著提升,但与同行
业领先企业相比,公司的生产规模依然较小,且资产负债率较高,资金实力有限。
覆铜板产品的更新迭代与产能扩张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公司上市以来的发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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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仍主要以自有资金及间接融资为主,无法有效满足生产规模扩张及持续发展的
需要。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划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产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品
类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型
覆
铜 73.77% 68.18% 70.44% 65.53%
板
导
热
材
料
功
能
性
复 7,887.93 4.77% 17,359.80 7.87% 13,454.09 6.73% 17,997.96 10.67%
合
材
料
交
通
物
流
用 17,525.02 10.60% 21,913.61 9.94% 25,596.25 12.81% 21,103.14 12.51%
复
合
材
料
其
他 5,746.49 3.47% 6,905.83 3.13% 4,173.05 2.09% 3,597.52 2.13%
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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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品
类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型
料
产
品
- - - - - - 59.15 0.04%
贸
易
主
营
业
务 165,371.3 100.00 220,546.3 100.00 199,774.5 100.00 168,715.5 100.00
收 5 % 1 % 4 % 8 %
入
合
计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内外销划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内
销
外
销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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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工艺流程
根据绝缘层的不同,铝基覆铜板的生产工艺分为绝缘膜形成绝缘层的制造工
艺和半固化片形成绝缘层的制造工艺,具体情况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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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经营模式情况
公司打造基于战略合作关系的供应链体系。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铜
箔、玻纤布、树脂、铝板和复合纱等,供应商自身规模较大。公司与主要供应商
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建立了规模优势。公司销售部门根据市场状况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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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情况制订销售计划,公司计划部编制月度原材料进货计划表,经采购总监及
总裁批准后实施,研发中心或生产工艺部门负责所采购材料的技术参数要求,品
质部门负责对采购材料的品质进行管控。采购中心在实施采购活动前,需二人
(含)以上分别询价,提供至少两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资料,综合供方的售价、
品质、交期等因素择优下单。公司研发、生产等相关部门联合采购中心对接战略
供应商,联合进行产品性能和技术改进项目,提升最终产品竞争力。
公司订单具有多批次多品种的特点。公司以 ERP 系统为基础,打造覆铜板
产业柔性生产体系,通过订单系统性处理,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产品,满足客户对
不同批次的数量规格要求、技术要求、交期要求等,实现端到端交付。公司主要
采用订单式生产模式,从订单接收到生产结束主要经过销售、工艺、计划、物控
等部门评审,若为特殊规格或新产品,先由工艺部门审核,评估生产能力及设计
生产工艺,之后由生产部门按照不同工序进行分解调配、安排生产,战略性客户
会留有一定的产能余量,确保优先生产供货。公司覆铜板、铝基板和绝缘材料部
分生产工序委托外加工单位加工并收回,该部分占比较低,2020 年委托加工金
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小于 1%。
公司所处的电子材料行业具有技术变革快速的特点。公司深入终端客户,前
移开发周期,以研发对接研发,挖掘终端客户的需求和技术趋势,以终端客户认
证带动销售。公司持续推进大客户战略,大客户、战略性客户、新产品销售比例
逐年上升,有效提升了公司在行业、市场中的地位。
(四)公司的生产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产销量和销售单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分产品 项目类别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产量(万平米) 969.80 1,668.18 1,572.51 1,178.30
覆铜板
销量(万平米) 975.30 1,685.78 1,597.93 1,15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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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产品 项目类别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产销率 100.57% 101.05% 101.62% 97.82%
销售收入(万元) 107,766.59 131,283.27 130,919.41 105,661.44
平均单价(元/
平米)
产量(万平米) 274.20 499.41 273.33 138.02
销量(万平米) 278.43 487.52 240.97 120.62
产销率 101.54% 97.62% 88.16% 87.39%
半固化片
销售收入(万元) 14,235.64 19,093.36 9,804.40 4,903.72
平均单价(元/
平米)
产量(万平米) 111.85 232.55 134.82 128.71
销量(万平米) 110.75 233.88 140.42 136.69
产销率 99.02% 100.57% 104.15% 106.20%
导热材料
销售收入(万元) 12,209.67 23,990.44 15,827.32 15,392.65
平均单价(元/
平米)
产量(吨) 1,293.65 2,233.86 1,679.13 3,894.70
销量(吨) 1,250.32 2,388.04 1,904.97 3,845.41
功能性复 产销率 96.65% 106.90% 113.45% 98.73%
合材料
销售收入(万元) 7,887.93 17,359.80 13,454.09 17,997.96
平均单价(元/
千克)
产量(万平米) 140.78 205.73 163.86 151.88
销量(万平米) 136.19 200.74 170.11 142.66
交通物流
产销率 96.74% 97.57% 103.81% 93.93%
用复合材
料 销售收入(万元) 17,525.02 21,913.61 25,596.25 21,103.14
平均单价(元/
平米)
报告期内,发行人覆铜板产品(包含覆铜板、半固化片及导热材料)的产能
及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月
覆铜板(含覆 总产量(万平米) 1,266.68 2,210.22 1,980.66 1,38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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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板、半固化 总产能(万平米) 1,004.10 2,008.20 2,008.20 1,572.32
片及导热材
产能利用率 126.15% 110.06% 98.63% 88.29%
料)
注: (1)2018 年总产量与本节之“1、主要产品销量情况”中 2018 年覆铜板、半固化片及
导热材料产量之和存在差异,系本表中总产量未包括当年外协加工产量 1.99 万平方米,以
及 IPO 募投项目“新增年产 1.2 万吨树脂基纤维增强型特种复合材料技改项目”的产量(因
(2)2020 年总产量与本节之“1、主要产品销量情况”中 2020 年覆铜板、半固化片及导热
材料产量之和存在差异,系本表中总产量未包括当年外协加工产量 189.92 万平方米。
(3)2021 年 1-6 月总产量与本节之“1、主要产品销量情况”中 2021 年 1-6 月覆铜板、半固
化片及导热材料产量之和存在差异,系本表中总产量未包括当年外协加工产量 89.17 万平方
米。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逐年稳步增长,在 2020 年产能利用率已超过
负荷生产状态。现阶段,产能瓶颈已制约了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例
合计 41,269.51 24.15%
合计 45,180.95 1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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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例
合计 31,470.12 15.53%
合计 25,218.12 14.72%
注:上述客户销售金额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口径统计,其中向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销
售额含向其同一控制下的大连崇达电路有限公司、大连崇达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崇达多层线
路板有限公司、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的销售额;
向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额含向其同一控制下的胜华电子(惠阳)有限公司
的销售额;向祥丰电子(中山)有限公司的销售额含向其同一控制下的统盟(无锡)电子有
限公司、志超科技(遂宁)有限公司、志昱科技股有限公司等企业的销售额;向深圳市景旺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额含向其同一控制下的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
(龙川)有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等企业的销售额;向广东科翔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额含向其同一控制下的华宇华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惠州市大
亚湾科翔科技电路板有限公司、智恩电子(大亚湾)有限公司等企业的销售额;向迅威创建
有限公司的销售额含向其同一控制下的广东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的销售额;向奥士康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的销售额含向其同一控制下的奥士康精密电路(惠州)有限公司的销售额;向创
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含向其同一控制下的深圳创维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额;向
湖北碧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额含向其同一控制下的东莞市优森电子有限公司的销售
额;向舟山国阳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额含向其同一控制下的靖江市亚泰特种材料制造有限公
司的销售额;向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额含向其同一控制下的蓝思科技(长沙)有限
公司、蓝思科技(东莞)有限公司等企业的销售额。此外,2020 年发行人向湖北碧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额除包含向其同一控制下的滁州碧辰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额外,还包含
向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创维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达亮电子(滁州)有限公
司的销售额,主要系上述公司与发行人、湖北碧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三方协议,约定
上述公司替湖北碧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发行人下单并支付货款,货物由发行人运至湖北碧
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湖北碧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再向上述公司支付货款,故按业务的实质
关系上述公司的销售金额与湖北碧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额中合并统计。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超过 50%
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况。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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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主要客户中不存在占有权
益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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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外销售产品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类型 产品类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覆铜板 24,104.38 77.46% 35,029.53 70.97% 34,754.01 78.24% 35,713.50 78.88%
导热材料 436.03 1.40% 752.75 1.53% 801.34 1.80% 629.45 1.39%
功能性复合材料 3,039.86 9.77% 9,424.52 19.09% 3,985.94 8.98% 5,991.83 13.23%
主营业务收入 交通物流用复合材料 3,539.17 11.37% 4,152.23 8.41% 4,869.43 10.96% 2,878.90 6.36%
其他材料 - - - - 0.00 0.00% 0.00 0.00%
产品贸易 - - - - 0.00 0.00% 59.15 0.13%
小计 31,119.44 100.00% 49,359.03 99.998% 44,410.73 99.98% 45,272.82 99.996%
其他业务收入 材料 - - 1.07 0.002% 10.97 0.02% 1.83 0.004%
境外销售的营业收入合计 31,119.44 100.00% 49,360.10 100.00% 44,421.70 100.00% 45,274.66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销售的主要产品为覆铜板,占当期境外销售的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8.88%、78.24%、70.97%和 77.46%。
(2)境外销售地区构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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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地区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亚洲 25,381.20 81.56% 42,082.54 85.26% 36,372.04 81.88% 38,117.33 84.19%
欧洲 4,119.96 13.24% 5,174.84 10.48% 5,294.83 11.92% 5,347.33 11.81%
北美洲 1,099.70 3.53% 793.11 1.61% 876.31 1.97% 711.52 1.57%
南美洲 11.86 0.04% 331.94 0.67% 459.68 1.03% 373.42 0.82%
大洋洲 477.05 1.53% 930.05 1.88% 1,385.02 3.12% 636.63 1.41%
非洲 29.67 0.10% 47.62 0.10% 33.82 0.08% 88.43 0.20%
合计 31,119.44 100.00% 49,360.10 100.00% 44,421.70 100.00% 45,274.66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销售的主要地区为亚洲,占当期境外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4.19%、81.88%、85.26%和 8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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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有铜箔、玻纤布、树脂、铝板和复合纱等。报告期
内,公司的原材料具体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铜箔 43,458.40 51,638.16 47,297.81 35,341.53
玻纤布 30,100.00 27,788.79 27,919.40 30,663.68
树脂 23,410.28 33,480.09 32,849.10 25,793.88
铝板 2,777.55 4,418.70 4,350.43 3,498.56
复合纱 3,035.61 2,070.84 2,679.91 4,155.77
其他材料 22,279.72 32,036.11 27,783.76 25,647.65
合计 125,061.58 151,432.69 142,880.41 125,101.07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具体变动如下:
原材料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铜箔(元/千克) 85.20 61.47 59.01 65.36
玻纤布(元/米) 5.87 3.24 2.98 4.52
树脂(元/千克) 31.18 22.11 20.17 20.38
铝板(元/张) 52.47 44.48 45.36 44.52
复合纱(元/米) 46.22 41.92 43.73 43.68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占采购总额比例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合计 55,326.66 40.28%
合计 65,324.16 39.23%
合计 65,708.71 45.57%
合计 65,822.05 52.62%
注:上述供应商采购金额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口径统计,其中向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的采购额含向其同一控制下的合肥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的采购额;向长春石油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额含向其同一控制下的长春化工(江苏)有限公司、长龙化工(深圳)
有限公司的采购额。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额占当期总采购额比例超过 50%
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况。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
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主要供应商中不存在占
有权益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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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27,766.63 5,635.78 - 22,130.85
机器设备 73,567.29 21,068.07 37.36 52,461.86
运输工具 895.81 556.73 - 339.08
电子设备及其他 3,416.05 1,994.33 - 1,421.72
合计 105,645.78 29,254.90 37.36 76,353.51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自有房屋建筑物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房产证号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坐落 建筑面积(m2)
浙(2020)余杭区不动
产第 0000251 号
浙(2020)余杭区不动
产第 0000251 号
余房权证余更字第
浙(2020)余杭区不动
产第 0000251 号
余房权证余字第
余房权证余字第
余房权证余字第
余房权证余字第
浙(2020)余杭区不动 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 2 号
产第 0000251 号 10 幢
浙(2018)余杭区不 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 2
动产权第 0111142 号 号 11 幢
浙(2021)余杭区不 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
动产权第 0041058 号 岑岭村岑村 88 号 1 幢等
浙(2021)余杭区不 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
动产权第 0041043 号 岑岭村岑村 88 号 4 幢
扬房权证邗字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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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房产证号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坐落 建筑面积(m2)
扬房权证邗字第
浙(2019)临安区不 青山湖街道龙跃街 88 号
动产权第 0011328 号 (4 幢 101)
浙(2019)临安区不 青山湖街道龙跃街 88 号
动产权第 0011328 号 (3 幢整幢)
浙(2019)临安区不 青山湖街道龙跃街 88 号
动产权第 0011328 号 (2 幢 1-3 层)
浙(2019)临安区不 青山湖街道龙跃街 88 号
动产权第 0011328 号 (1 幢 101)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表所示:
土地使用权证 使用权面积 使用权终
序号 土地座落 用途 使用权属
号 (m2) 止日期
浙(2020)余
余杭区余杭镇 2057 年 4
华一路 2 号 月 12 日
杭余出国用
余杭区余杭镇 2057 年 4
华一路 2 号 月 12 日
杭余出国用
余杭区余杭街 2057 年 4
道华一路 2 号 月 12 日
浙(2018)余
余杭区余杭街 2057 年 4
道华一路 2 号 月 12 日
第 0111142 号
杭州市余杭区
浙(2021)余
中泰街道岑岭 2062 年 5
村岑村 88 号 1 月1日
第 0041058 号
幢等
杭州市余杭区
浙(2021)余
中泰街道岑岭 2063 年 12
村岑村 88 号 4 月 24 日
第 0041043 号
幢
浙(2019)临
青山湖街道龙 2066 年 3
跃街 88 月6日
第 0011328 号
扬邗国用
扬州市新谊路 扬州麦斯 2063 年 11
浙(2020)临 科技城产业
月7日
第 0063368 号 四
粤(2020)珠 珠海市斗门区
月 30 日
第 0085056 号 星大道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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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证 使用权面积 使用权终
序号 土地座落 用途 使用权属
号 (m2) 止日期
规划海工西路
东侧
浙(2020)临 科技城产业区
月7日
第 0063367 号 四
浙(2020)临 科技城产业区
月 19 日
第 006573 号 三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租入的与经营相关的房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租赁建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座落 租赁期限 租金
筑面积
珠海市斗门七 珠海市白蕉商
方米 21/10/9
有限公司 路 20 号 4 层
每年
杭州马科森复 元(每年
青山湖街道梅 764.75 2018/7/1-202
岭街 158 号 平方米 4/6/30
司 100,000
元变压
器租金)
(二)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境内注册商标 39 项、境外注册商标 1
项,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注册号 商标 有效期限 类别 注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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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注册号 商标 有效期限 类别 注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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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注册号 商标 有效期限 类别 注册人
(韩国注册) 2022-10-15
注:联生绝缘持有的注册号为 8062071 的商标已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到期,该商标不再续展;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杭州华聚持有的注册号为 12908466 的商标中“非金属砖瓦、非
金属耐火建筑材料、非金属建筑材料”三类商品范围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为由被
撤销。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专利 208 项,其中发明专利 71 项、实
用新型专利 129 项、外观设计专利 8 项,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专利 他项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号 权利期限
号 类型 权利
一种玻纤增强聚丙烯蜂
方法及组合物
一种热塑性蜂窝板材及
其制备方法
一种蜂窝板材及其制备
板材的打磨机
一种蜂窝板材的制备方
法
一种连续碳纤维增强聚
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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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专利 他项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号 权利期限
号 类型 权利
片及层压板
用于高速基板的热固性
树脂组合物、层压板
一种高效快速固化树脂
备方法
一种无卤树脂组合物、预
浸料、层压板及电路板
层压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与空心玻璃微球的应用
陶瓷片复合结构的绝缘
层、铝基板及其制造方法
一种低介电常数 PCB 基
板及其制造方法
无卤高耐热导热胶膜及
其制造方法
应用于背场钝化型太阳
方法
一种使用 UV 固化耐候
及其制造方法
一种密度小于水的轻质
方法
不饱和聚酯纤维增强玻
璃微珠板的制造方法
单层结构的太阳能电池
背板及其制造方法
增韧型聚酰亚胺层压板
及其制造方法
一种无卤树脂组合物及
板
一种绝缘粘结片的制造
方法
一种 LED 用基板的制造
方法
适应无铅制程的覆铜箔
层压板的制造方法
华正新材、 热固性树脂超低密度层
联生绝缘 压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华正新材、 一种无腊抛光吸附垫及
联生绝缘 其制造方法
华正新材、
联生绝缘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 专利 他项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号 权利期限
号 类型 权利
联生绝缘 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不饱和聚酯玻璃纤
华正新材、
联生绝缘
法
华正新材、 一种耐磨高分子复合材
联生绝缘 料
华正新材、 一种吸合材料装置及其
联生绝缘 制造方法
有卤阻燃树脂组合物及
华正新材、
杭州华正
层压板
有机硅改性制备含硅双
华正新材、
杭州华正
物的应用
物流车车厢及其裙边总
成装配结构
物流车车厢及其后门板
总成装配结构
双层复合管及其生产线、
型蜂窝板及其制备方法
双层复合管及其共挤模
具、制备方法以及圆管拼
接型蜂窝板及其制备方
法
一种热塑性蜂窝板材及
其制备方法
热塑性蜂窝板材及其制
备方法
用于生产热塑性蜂窝板
其进料系统
一种热塑性蜂窝板板材
连续压机
热塑性蜂窝板材及其生
机
蜂窝板材及其制备、双钢
型结构
旅行箱包壳体材料及其
制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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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专利 他项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号 权利期限
号 类型 权利
易弯折的玻纤增强塑料
方法
户外桌及其聚丙烯蜂窝
复合板材
户外桌用聚丙烯蜂窝复
合板材及其制备工艺
薄壁管用阻燃 pp 粒子及
窝材料
一种改善轻质环氧玻纤
层压板翘曲的工艺方法
含三聚氰胺型苯并噁嗪
物、半固化片及层压板
冷藏车用厢体板材及其
制备方法
一种热塑性蜂窝板的修
复办法
用于热塑性蜂窝板生产
的热丝切割机
实用
新型
实用
新型
实用
新型
实用
新型
一种改进结构的高耐磨 实用
游行轮状层压板 新型
一种用于加工蜂窝板材 实用
的打磨机 新型
实用
新型
实用
新型
一种用于冷热冲击实验 实用
的板材结构 新型
实用
新型
陶瓷片复合结构的绝缘 实用
层、铝基板 新型
实用
新型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 专利 他项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号 权利期限
号 类型 权利
不饱和聚酯树脂环氧玻 实用
纤复合板 新型
实用
新型
应用于背场钝化型太阳 实用
能电池的背板 新型
实用
新型
一种不饱和聚酯纤维毡 实用
层压板 新型
树脂基复合材料 CEM-1 实用
覆铜板 新型
一种高耐热型层压绝缘 实用
板 新型
一种高耐电压型太阳能 实用
电池背板 新型
实用
新型
实用
新型
一种 LED 用 CEM-3 覆铜 实用
板 新型
实用
新型
华正新材、 一种改进结构的高耐磨 实用
联生绝缘 游行轮层压板 新型
华正新材、 一种高 CTI 高弯曲强度 实用
联生绝缘 绝缘层压板 新型
华正新材、 一种线型异形件和半固 实用
联生绝缘 化片的层压模型 新型
华正新材、 实用
联生绝缘 新型
华正新材、 实用
联生绝缘 新型
华正新材、 一种轻量化无人靶机包 实用
杭州华聚 装箱 新型
杭州华聚、 连接条、物流车车厢及物 实用
华正新材 流车 新型
杭州华聚、 用于塑料蜂窝芯板的封 实用
华正新材 边装置 新型
杭州华聚、 实用
华正新材 新型
杭州华聚、 实用
华正新材 新型
杭州华聚、 实用
华正新材 新型
杭州华聚、 实用
华正新材 新型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 专利 他项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号 权利期限
号 类型 权利
杭州华聚、 实用
华正新材 新型
华正新材、 实用
杭州华正 新型
华正新材、 实用
杭州华正 新型
华正新材、 实用
杭州华正 新型
华正新材、 一种黑色低介电层压板 实用
杭州华正 及黑色低介电覆铜板 新型
一种聚丙烯玻纤复合板 实用
材 新型
实用
新型
实用
新型
实用
新型
用于热塑性蜂窝板材生 实用
产的热风烘箱 新型
用于热塑性蜂窝板生产 实用
的热丝切割机 新型
实用
新型
用于生产蜂窝板材的双 实用
钢带连续压机 新型
用于生产热塑性蜂窝板 实用
材的双钢带连续压机 新型
用于生产热塑性蜂窝板
实用
新型
其钢带机构
用于生产热塑性蜂窝板 实用
材的双钢带连续压机 新型
用于生产热塑性蜂窝板
实用
新型
其辊毯机构
生产热塑性蜂窝板材的
实用
新型
却定型机构
实用
新型
实用
新型
用于制作箱包壳体的板 实用
材和旅行箱包 新型
实用
新型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 专利 他项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号 权利期限
号 类型 权利
易弯折的玻纤增强塑料 实用
夹心复合板材和箱子 新型
聚丙烯蜂窝复合板材和 实用
户外桌 新型
户外桌及其聚丙烯蜂窝 实用
复合板材 新型
一种户外桌及其聚丙烯 实用
蜂窝复合板材 新型
实用
新型
一种冷藏车厢体的门结 实用
构 新型
实用
新型
实用
新型
一种冷藏车的厢体板材 实用
拼接结构 新型
实用
新型
实用
新型
物流车车厢及其厢板总 实用
成装配结构 新型
一种热固性树脂超低密
华正新材、
联生绝缘
法
华正新材、 一种低损耗树脂组合物、
杭州华正 半固化片和层压板
华正新材、 一种尼龙 6 微粉的制备
联生绝缘 方法及其应用
华正新材、 一种不反弹的 3D 成型复
联生绝缘 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华正新材、 一种可冲压弯折高强度
联生绝缘 背板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华正新材、 一种高强度背板材料及
联生绝缘 其制备方法
一种聚苯胺修饰的石墨
华正新材、
杭州华正
应用
一种连续玻璃纤维织物
华正新材、
联生绝缘
及制备方法
华正新材、 一种低介电预浸料组合
杭州华正 物、覆铜板及其制作方法
华正新材、 一种热固性树脂组合物、
杭州华正 预浸料以及层压板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 专利 他项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号 权利期限
号 类型 权利
华正新材、 一种改性聚四氟乙烯覆
杭州华正 铜板的制作方法
一种无玻纤型聚四氟乙
华正新材、
杭州华正
用
一种低介电无卤树脂组
华正新材、
杭州华正
化片
一种高速高频印制电路
华正新材、
杭州华正
片及层压板
一种用于柔性材料的尺 实用
寸检测工装 新型
实用
新型
一种轻质高强单向碳纤 实用
层压板 新型
实用
新型
一种泡沫夹心轻质复合 实用
板 新型
一种金属异形件与半固 实用
化片的层压结构 新型
华正新材、 实用
杭州华正 新型
华正新材、 实用
杭州华正 新型
一种新能源物流车、车
厢、底架及其组装方法
实用
新型
一种双钢带连续压机及 实用
其辊毯机构 新型
一种新能源物流车、车厢 实用
及其侧门总成 新型
新能源物流车、车厢、后 实用
门总成、角码和角码型材 新型
一种新能源物流车、车 实用
厢、底架及其底架型材 新型
新能源物流车、车厢及其 实用
后门总成 新型
一种新能源物流车、车厢 实用
及其底架 新型
新能源物流车、车厢及其 实用
裙边总成 新型
实用
新型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 专利 他项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号 权利期限
号 类型 权利
一种新能源物流车、车 实用
厢、侧门总成及其下边梁 新型
新能源物流车、车厢、裙
实用
新型
材
外观
设计
外观
设计
外观
设计
外观
设计
外观
设计
外观
设计
外观
设计
外观
设计
一种用于生产铝塑膜的 实用
流延复膜机 新型
一种用于生产无菌包的 实用
流延复膜机 新型
一种干货车车厢顶轨连 实用
接结构 新型
一种新型冷藏车门密封 实用
结构 新型
一种可变尺寸的冷藏车 实用
后门密封胶条 新型
实用
新型
一种新型冷藏车侧门与 实用
侧门框的连接机构 新型
一种新型冷藏保温车快 实用
装结构 新型
实用
新型
一种新型冷藏挂肉车用 实用
稳固型挂肉钩 新型
一种 MTC 复合厢板加强 实用
机构 新型
一种新型冷藏车多层装
实用
新型
结构
实用
新型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 专利 他项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号 权利期限
号 类型 权利
一种改进型集装箱 CKD 实用
组件 新型
一种货物运输用玻璃钢 实用
单板 新型
一种用于冷藏车的冷藏 实用
保温复合板 新型
一种冷藏车车厢货物分 实用
隔板机构 新型
实用
新型
一种锂离子电池软包装
材料及其内层胶黏剂
实用
新型
一种新型结构的锂电池 实用
用铝塑软包装 新型
一种无氟超疏水性锂电 实用
池用铝塑膜 新型
一种含氟树脂改性的动 实用
力电池用软包铝塑膜 新型
一种新型动力电池用铝 实用
塑膜 新型
一种提升涂胶厚度及均 实用
匀性的涂布机 新型
一种提升涂布材与贴合 实用
材压合稳定性的涂布机 新型
一种用于涂布机的压合 实用
机构 新型
一种提升复合材料之剥 实用
离强度的涂布机 新型
一种用于涂布机的滚轮 实用
清洁装置 新型
一种锂离子电池用新型 实用
铝塑膜 新型
实用
新型
杭州爵豪、
一种高强度的 L 形异形 实用
件及其压制工装 新型
联生绝缘
一种锂电软包用铝箔的
实用
新型
统
一种超轻车厢用复合地 实用
板 新型
一种玻璃钢蜂窝复合板 实用
旋梯侧板 新型
一种玻璃钢复合板环保 实用
检测箱 新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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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专利 他项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号 权利期限
号 类型 权利
一种超轻复合板干货车 实用
厢 新型
一种不锈钢蒙皮保温复 实用
合板 新型
一种轻质高强层压复合
板材的制备方法
一种轻质高强的无人机 实用
包装箱 新型
华正新材、 实用
联生绝缘 新型
一种超轻玻璃钢蜂窝复 实用
合板 新型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软件著作权 1 项,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著作 取得 登记
软件名称 登记号 首次发表日期
号 权人 方式 日期
杭州 中骥新能源汽车生产线成品加工 2020SR16 原始 2020/1
中骥 控制系统 V1.0 83096 取得 1/28
九、发行人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授权他人或被他人授权的特许经营
权。
十、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所拥有的境外资产主要包括华正新材料
(香港)有限公司和华正新材料株式会社。该公司的具体情况见本节之“二、发
行人组织结构和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三)发行人控股公司的
情况”。
十一、发行人上市以来历次筹资、派现及净资产额变化情况
自 2017 年 1 月上市以来,发行人历次筹资、派现及净资产额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首发前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历次筹资情况 发行时间 发行类别 筹资净额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A 股首次公
开发行股份
A 股非公开
发行股份
合计 76,698.71
首发后累计派现金额 12,575.78
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十二、最近三年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作出的
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公司的重要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 A 股 IPO 过程中做出了下列重要承诺:
(1)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相关内容
如果公司在其 A 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如果当年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
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
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
施的前提条件”),本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本承诺内容启动股价
稳定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 3 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
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承诺,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
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
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按以下顺序实施:
方案①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议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将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召开董事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的 2 个月内,
实施完毕。
公司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方案②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
“公司回购股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采取公司回购股份方式
稳定股价,公司应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
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
须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
的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
(不包括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
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①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和②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
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超过
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
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实施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后,公司应确保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
体措施,本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①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
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本公司将以单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 20%、单一会计年度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 50%的标准向全体股东实施现金分红。
③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责任主体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
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要求其履行公司发行上
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漏。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
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3 个交
易日内,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启动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
大会程序,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核准或备案,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
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
理)。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
该等违法事实被有权部门认定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
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
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两日内,相关各方应就该等事项
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
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采取以下措施:
①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并且本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承诺的履行情
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②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③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
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就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作出了有关公开承诺,如未能履行相关承
诺,将接受或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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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或本人的现金分红(如有)予以暂时扣留,同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不
得转让,直至承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履行完毕。
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投资者和公司造成损失的,上述承诺人将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在上述承诺的有效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及其相关约束条件。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重要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华立集团、实际控制人汪力成在 A 股 IPO 过
程中做出了下列重要承诺:
(1)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①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②华正新材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③在上述锁定期满之后,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情况如下:
A、减持方式: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
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B、减持价格: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华正新材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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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华正新材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根
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
求。
C、减持比例:在本人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本人进行减持,则每年
减持发行人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25%。
④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
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
理。
⑤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A、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减持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将本人所持有的全部
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B、如果因上述违规减持卖出的股票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
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到发行人指定账户。
C、如果因上述违规减持卖出的股票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①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
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华正新材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新材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华正新材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③在上述锁定期满之后,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情况如下:
A、减持方式:在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减持所持有
发行人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B、减持价格:
本公司所持华正新材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本公司所持华正新材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
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C、减持比例:在本公司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本公司进行减持,则
每年减持发行人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25%。
④本公司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
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办理。
⑤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A、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的全部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B、如果因上述违规减持卖出的股票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
有,本公司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到发行人指定账户。
C、如果因上述违规减持卖出的股票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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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稳定股价的预案
①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条件 1:如果发行人在其 A 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
均低于发行人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
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
条件 2:发行人已经根据承诺实施了相关的股价稳定措施后(即发行人当年
度可用于回购的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
低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发行人未实施股价稳定措
施时。
当发行人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时(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
件”),本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本承诺内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②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本人应在 3 个交易日内,提出通过
华立集团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
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发行人,
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人通过华立集团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
披露本人通过华立集团增持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本人开始通过华立
集团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本人通过华立集团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高
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人通过华立集团增持公司股份
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如果发行人披露本人通过华立集团进
行的增持计划后 3 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
本人可不再通过华立集团实施增持公司股份。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发行人股价多次触发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
件”
(不包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本人将通过华立集团继续按照上述稳
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A、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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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控制的华立集团自发行人上市后累计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
和 B、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本人通过华立集团自发行人上市
后累计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
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
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
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③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
措施,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A、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
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如果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由发行人将应付给本人控制的华立集团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同时本人通过
华立集团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
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C、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
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①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条件 1:如果发行人在其 A 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
均低于发行人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
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
条件 2:发行人已经根据承诺实施了相关的股价稳定措施后(即发行人当年
度可用于回购的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
低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发行人未实施股价稳定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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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时。
当发行人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时(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
件”),本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本承诺内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②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本公司应在 3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
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
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按
照相关规定披露本公司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本公司增持发行人
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本公司开始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本公司增持
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公司增
持公司股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如果发行人披露本公司增
持计划后 3 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本公司
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发行人股价多次触发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
件”
(不包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本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
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本公司自发
行人上市后累计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和(2)单一年度用以稳
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本公司自发行人上市后累计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
金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
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
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
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③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
体措施,本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A、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
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如果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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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由发行人将应付给本公司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
毕。
C、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
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①本公司确保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②若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本公司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本公司将在上述事项认定后 3 个交易日
内启动购回事项,购回价格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
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若本公司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触发要约
收购条件的,本公司将依法履行要约收购程序,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③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
等违法事实被有权部门认定后,本公司将与发行人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切
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
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
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④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被有权部门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发行人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两日内,相关各方应就该等事
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
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⑤若上述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本公司将采
取以下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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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本公司在违反上述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由发行人将应付给本公司的现
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按
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⑥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
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①本人确保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②若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本人将通过华立集团依法购回华立集团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本人将通过华立集
团在上述事项认定后 3 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事项,购回价格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若本人通过
华立集团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触发要约收购条件的,本人将通过华立集团依
法履行要约收购程序,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③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
违法事实被有权部门认定后,本人将与发行人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切实保
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
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
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④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被有权部门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发行人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两日内,相关各方应就该等事
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
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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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若上述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本人将采取
以下措施:
A、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本任在违反上述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由发行人将应付给本人控制的华
立集团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同时本人通过华立集团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
得转让,直至本人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⑥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
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作出了有关公开承
诺,如未能履行相关承诺,将接受或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司或本人的现金分红(如有)予以暂时扣留,同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不
得转让,直至承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履行完毕。
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投资者和公司造成损失的,上述承诺人将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5)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控股股东华立集团、实际控制人汪力成承诺:
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
或间接从事与华正新材及其子公司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包括但
不限于研制、生产和销售与华正新材及其子公司研制、生产和销售产品相同或相
近似的任何产品,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华正新材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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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承诺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华立集团、实际控制人汪力成在公司 2020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做出了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及
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
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企业/本人承诺届
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如违反上市承诺对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在上述承诺的有效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华立集团、实际控制人汪力成严格遵
守了上述承诺及其相关约束条件。
十三、发行人的利润分配政策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的《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五的规定,公司利润
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提
请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
核并出具意见。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
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并由独立董事出具
意见。独立董事还可以视情况公开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
提交董事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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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通过各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要求,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涉及对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
还应在详细论证后,经董事会决议同意后,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
连续性、稳定性和合理性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
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2)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经营业绩情况
拟定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公司
一般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
式分配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
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
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公司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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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在确定现金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未来
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的影响以及公司现金存量情况,并充分关注社会资金成本、
银行信贷和债权融资环境,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独立董事
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
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
的意见和要求。
(4)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仍有可供分配的利润且董事会认为以股票方
式分配利润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采用股票
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的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
素;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相适
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益。
(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6)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
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7)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
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8)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对现
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
等进行详细说明。
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有必要对本章程规定
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经过详
细论证后,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
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1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018 年、2019 年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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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所属 分红实施 现金分红金额
分红实施方案
年度 年度 (含税)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
公司总股本 142,045,312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
现金红利 0.28 元(含税)
公司 2020 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取集中竞价
元(不含交易费用)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
公司总股本 129,35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
现金红利 0.17 元(含税)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
的公司总股本 129,35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
对价,采取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
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 2020 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支付现金 24,992,630.00 元(不含
交易费用) ,视同现金分红。
因此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共计 10,615.73 万元,占最近
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 10,003.42 万元的 106.12%,具
体分红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6,476.53 2,198.95 1,940.25
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 10,615.73
最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最近
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 106.12%
股东的年均净利润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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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发行人最近三年发行债券和资信评级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无发行债券的情形。
十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及任职资格
发行人董事会现有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任职起始日期 任职终止日期
刘涛 董事长 2010 年 10 月 11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汪思洋 董事 2020 年 4 月 1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郭江程 董事 2017 年 4 月 19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杨庆军 董事 2020 年 4 月 1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陈连勇 独立董事 2017 年 4 月 19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杨维生 独立董事 2017 年 4 月 19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章击舟 独立董事 2017 年 4 月 19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发行人监事会现有监事 3 名,其中职工监事 1 名,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任职起始日期 任职终止日期
汤新强 监事会主席 2019 年 4 月 16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肖琪经 监事 2020 年 4 月 1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赵芳芳 职工监事 2017 年 3 月 22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发行人现有高级管理人员 6 名,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任职起始日期 任职终止日期
郭江程 总经理 2010 年 10 月 11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刘宏生 副总经理 2020 年 4 月 2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王超 副总经理 2020 年 4 月 2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周阳 副总经理 2020 年 4 月 2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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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任职起始日期 任职终止日期
副总经理 2020 年 4 月 2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俞高
财务总监 2017 年 7 月 27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居波 董事会秘书 2019 年 3 月 20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均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148
条所述的各项禁止性情形及行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免程序和
内部人事聘用制度。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涛: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高级工程师。历任国际层压板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市场部经理,浙江华正电
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杭州爵豪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长,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常务理事,杭州联生绝缘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
爵豪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华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华正新材料
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黄石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长、浙江华正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汪思洋:男,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历任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部长、总裁助理、常务副总裁。现任公
司董事,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华立创客
社区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华科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华方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十九楼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浙江富华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郭江程: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
究生学历。历任杭州新运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联生绝缘材料有限公司总经
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联生绝缘材料有
限公司董事,杭州爵豪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华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杭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华正新材料(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华正材料
营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浙江华正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材鑫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扬州麦斯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中骥
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石华正新材
料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杨庆军:男,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民建成员,硕士研
究生学历。历任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中心研究员,华立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营运部副部长、内蒙古华生高岭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立医药集团有限
公司财务运营部部长,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营运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华
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运总监、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健民药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华立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杭州华帆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厚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天泽实
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华科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杭州
市余杭区华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医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重庆葵
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重庆葵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源品优购食品
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舟山派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德融能源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浙江宝骐汽车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华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润
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
陈连勇: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
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曾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完成杭州
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项目进修,持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历任绍兴鉴湖高尔夫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总监,广宇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杭州南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广宇创业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监事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杭州
广宇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市上城区广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董事,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肇庆星湖名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
司监事会主席,杭州广科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一石巨鑫有限公司董事,杭州益
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绍兴鉴
湖高尔夫有限公司监事,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维生:男,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
工程师。历任香港东方线路有限公司品质保证部技术员,南京依利安达电子有限
公司技术部经理,南京电子技术研究所高级工程师等。现任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
会(原名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标准委员会委员,深圳
市线路板行业协会技术委员会顾问,覆铜板行业技术委员会委员,深圳市线路板
行业协会《印制电路资讯》杂志副主编,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正新材独立董事。
章击舟: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会
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持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西安陕
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和山
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凯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
州粒子加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和山环能资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红原牦牛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浙江在水一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成都声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宝
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天府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杭州华银教育多媒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凡闻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汤新强: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民建成员,大专学
历。历任浙江华正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董事会秘书,
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肖琪经: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
究生学历,工程师。历任浙江华立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华立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董事,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等。现任公司监事,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
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健民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华立海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燃料乙醇有限
公司董事,防城港华立边境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广西东兴边境深加工产业园
区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赵芳芳:女,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杭
州华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现任公司职工监事,杭州华聚复合材料有
限公司采购部经理,扬州麦斯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监事,杭州中骥汽车有限公司
监事。
郭江程:总经理,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刘宏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
杭州联生绝缘材料有限公司华南片区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杭州
爵豪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杭州联生绝缘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超: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无锡宏仁电
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长,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总监,现任公司
副总经理、浙江华正材料营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
理。
周阳: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印制电
路高级技师。历任东莞市连威电子有限公司销售负责人,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销售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俞高: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浙江省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计划成
员,杭州市资本市场领域重点人才。历任浙江万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项
目经理、杭州华新电力线缆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部长、浙江铭众生物医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宝骐汽车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等,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芜湖宝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监事。
居波: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负责人,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
部部长,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浙江
华正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监事,杭州材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珠海华正新材料
有限公司董事,黄石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的报酬总额(万元) 联单位领取薪酬
刘涛 董事长 121.58 否
汪思洋 董事 - 是
郭江程 董事、总经理 121.14 否
杨庆军 董事 - 是
杨维生 独立董事 8.00 否
陈连勇 独立董事 8.00 否
章击舟 独立董事 8.00 否
汤新强 监事会主席 33.54 否
肖琪经 监事 - 是
赵芳芳 职工监事 31.26 否
居波 董事会秘书 48.56 否
俞高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64.30 否
刘宏生 副总经理 35.43 否
王超 副总经理 35.42 否
周阳 副总经理 35.42 否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兼职单位与发
行人除兼职之
姓名 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外的其他关联
关系
发行人控股股
郭江程 董事,
总经理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东
董事、总经 发行人控股股
汪思洋 董事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理 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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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单位与发
行人除兼职之
姓名 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外的其他关联
关系
发行人控股股
浙江华科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东控制的其他
公司
发行人控股股
董事、总经
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东控制的其他
理
公司
发行人控股股
浙江华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东控制的其他
公司
发行人控股股
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东控制的其他
公司
发行人控股股
十九楼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东控制的其他
公司
发行人控股股
杭州华立创客社区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东控制的其他
公司
发行人控股股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东控制的其他
公司
发行人控股股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东控制的其他
公司
浙江富华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无
发行人控股股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东控制的其他
公司
北京医洋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无
发行人控股股
董事,总经
浙江华科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东控制的其他
理
公司
发行人控股股
执行董事,
杭州天泽实业有限公司 东控制的其他
总经理
公司
杨庆军 董事
重庆葵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无
重庆葵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无
发行人控股股
杭州源品优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东控制的其他
公司
发行人控股股
浙江润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 东控制的其他
公司
浙江华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控股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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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单位与发
行人除兼职之
姓名 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外的其他关联
关系
东控制的其他
公司
发行人控股股
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东控制的其他
公司
发行人控股股
杭州华帆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 东控制的其他
公司
浙江德融能源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无
发行人控股股
浙江宝骐汽车有限公司 董事 东控制的其他
公司
浙江厚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无
舟山派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无
发行人控股股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东控制的其他
公司
发行人控股股
浙江华立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东控制的其他
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华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 发行人控股股
董事
公司 东的联营企业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杨维生 独立董事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会计师 无
执行董事、
杭州广宇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无
总经理
杭州市上城区广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董事 无
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事 无
一石巨鑫有限公司 董事 无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陈连勇 独立董事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杭州广科置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 无
肇庆星湖名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监事 无
杭州益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事 无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绍兴鉴湖高尔夫有限公司 监事 无
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兼职单位与发
行人除兼职之
姓名 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外的其他关联
关系
执行董事
杭州凯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无
兼总经理
红原牦牛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无
四川天府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浙江在水一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无
成都声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董事 无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杭州凡闻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无
上海和山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无
执行事务
章击舟 独立董事 上海和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无
合伙人
执行事务
上海秋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无
合伙人
执行事务
上海宇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无
合伙人
杭州华银教育多媒体科技股份有限公
董事 无
司
杭州粒子加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无
杭州大洲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 执行事务
无
伙) 合伙人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无
执行董事
浙江和山环能资源有限公司 无
兼总经理
党委书记、
发行人控股股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
东
席
发行人控股股
防城港华立边境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 东控制的其他
公司
发行人控股股
广西东兴边境深加工产业园区开发有
肖琪经 监事 董事 东控制的其他
限公司
公司
发行人控股股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东控制的其他
公司
发行人控股股
浙江华立海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东控制的其他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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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单位与发
行人除兼职之
姓名 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外的其他关联
关系
发行人控股股
浙江燃料乙醇有限公司 董事
东的联营企业
发行人控股股
华立控股(泰国)有限公司 董事 东控制的其他
公司
发行人控股股
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长 东控制的其他
公司
发行人控股股
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监事长 东控制的其他
公司
发行人控股股
监事会主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控制的其他
席
公司
发行人控股股
副总经理兼
俞高 芜湖宝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监事 东控制的其他
财务总监
公司
注:上表不包括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发行人子公司兼职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兼职情况。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
况如下: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刘涛 董事长 914,046 0.64
郭江程 董事、总经理 1,177,481 0.83
汤新强 监事会主席 458,697 0.32
刘宏生 副总经理 283 0.0002
俞高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41,200 0.03
王超 副总经理 41,200 0.03
周阳 副总经理 41,200 0.03
居波 董事会秘书 30,000 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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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股东大会,选举汪思洋先生和杨庆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新任董事,原董事
肖琪经先生和金锐先生换届离任。
(1)2020 年 4 月 1 日,华正新材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召开股东大
会,选举肖琪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原监事胡剑先生
换届离任。
(2)2019 年 3 月,监事会主席章建良先生因岗位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监事
及监事会主席职务;2019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同意推荐汤新强先生担任公司非职工监事;2019 年 4 月 16 日,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聘任汤新强先生担任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
(1)2020 年 4 月 2 日,经总经理郭江程先生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同意聘任刘宏生先生、王超先生和周阳先生担任公司新任副总经理,原副
总经理吴丽芬女生、周建明先生和沈宗华先生换届离任。
(2)2019 年 3 月,董事会秘书汤新强先生因岗位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
会秘书职务。2019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
聘任居波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
十六、报告期内行政处罚情况
(一)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
况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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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受到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共计 10 项,涉及罚款金额共计 48.54 万元。
上述行政处罚涉及的罚款均已缴清,具体情况如下:
被处罚主 处罚内
期间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的认定情况
体 容
部分废树脂露天 堆
罚 款
杭州市余杭 放,且危险废物仓库
区环保局 内部分危险废物 未
元
分类堆放
已取得余杭区生态环境局关于上
杭州市余杭 全资子公 环氧树脂空桶露 天 罚 款
述主体报告期内未发生过环境污
染事故,未发生过重大环境违法行
局 缘 标识 元
为的合规证明。
危险废物储存在 简
杭州市余杭 控股子公 罚 款
易仓库、简易仓库外
区生态环境 司杭州爵 23,900
乳化液原液桶露 天
局 豪 元
堆放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杭
市监罚处﹝2020﹞2001 号”《行政
处罚决定书》明确当事人系初次违
控股子公 违反认证认可和 强 罚 款 法,生产、销售 1 台未经认证车辆,
杭州市市场
司杭州中 制性产品认证管 理 50,000 持续时间较短,综合考量,根据《杭
监督管理局
骥 规定 元 州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
细则》第五章第十八条,适用轻微
处罚,未将本次违法行为认定为情
节严重情形。
已取得杭州市余杭区应急管理局
车间员工从事金 属
杭州市余杭 控股子公 罚 款 的合规证明,“报告期内未有发生
焊接作业未按规 定
区应急管理 司杭州中 15,000 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被我局重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
局 骥 元 大行政处罚的记录”,该处罚记录
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为非重大行政处罚记录。
已取得杭州市临安区应急管理局
杭州市临安 全资子公 罚 款 的合规证明,“自 2017 年 1 月 1 日
非防爆叉车进入 危
区应急管理 司杭州华 10,000 起至今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被
化品仓库作业
局 正 元 我局重大行政处罚”,该处罚记录
为非重大行政处罚记录。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被处罚主 处罚内
期间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的认定情况
体 容
已取得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
杭州市余杭 全资子公 罚 款 合规证明,“根据《杭州市余杭区
区市场监督 司联生绝 30,000 市场监管局重大行政处罚记录确
未定期检验
管理局 缘 元 定标准》,该处罚记录为非重大行
政处罚记录。
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
出的“扬邗市监处字﹝2021﹞4 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了鉴于当
事人初次违反本法,并及时中止违
在公司网站上的 产
扬州市邗江 全资子公 罚 款 法行为,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如
品使用已经终止、无
区市场监督 司扬州麦 20,000 实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尚未造成其
效的专利证书作 广
管理局 斯通 元 他危害后果。依照《扬州市市场监
告
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
第十五条规定,给予从轻或减轻行
政处罚,因此本处罚未被认定为重
大行政处罚。
一般工业固废露 天
局筹备组的合规证明,
“自 2018 年
全资子公 堆放,贮存工业固体 罚 款
杭州市生态 8 月 10 日至 2021 年 8 月 10 日,
司杭州华 废物未采取符合 国 100,000
环境局 未查询到重大环境违法案件行政
聚 家环境保护标准 的 元
处罚记录”
,该处罚记录为非重大
防护措施
行政处罚记录。
已取得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
局的复函,
“经核实,你单位超标
全资子公 罚 款
杭州市生态 制胶车间有机废 气 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不符
司杭州华 130,000
环境局 超标排放 合‘严重污染环境’和‘环境违法大
正 元
案要案’的认定情形”,该处罚记录
为非重大行政处罚。
(二)发行人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
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且不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行为:(一)违反证券法律、
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二)违反
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三)违反国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
(2020 年 6 月修订),“重大违法行
为”是指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刑事处罚或情节严重行政处罚的
行为。认定重大违法行为应当考虑以下因素:1、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
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刑事犯罪,原则上应当认定为重大违
法行为。2、被处以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且中介机
构出具明确核查结论的,可以不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1)违法行为显著轻微、
罚款金额较小;
(2)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3)有权
机关证明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但违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
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除外……”。
综上,根据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 36 个月所受到行政处罚
的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依据所认定的情形,以及相关处罚部门出具的证
明文件,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上述行
政处罚事项所涉及的违法行为均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符合《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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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关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华立集团,其经营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经营(详见《危
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开展对外承包
工程业务(范围详见《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国内和
国际贸易(涉及许可经营和专项审批的,凭有效证件和许可文件经营),食品经
营(凭许可证经营),技术服务,管理咨询,设备租赁,初级食用农产品、水产
品、煤炭(无储存)、焦炭、燃料油(不含成品油)、电力设备、贵金属、黄金饰
品的销售,发电及输变电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仪器仪表的生产制造。(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立集团是以实业投资、贸易为主的投资控股型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控股,
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实际控制人汪力成先生除持有立成实业及华立集团的股权外,未以任何形式
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未拥有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其他
控股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除发行人外,汪力成先生控制下的其他企业主要从事医药、智能电网、新能
源、国际贸易、资源型产业、工业地产及房地产、金融投资等产业的生产经营,
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汪力成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汪力成通过华立集
团控制的企业)情况参见本节“二、关联方与关联关系”之“(二)关联法人”。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控股股东华立集团、实际控制人汪力成已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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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主要内容为:
“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
接或间接从事与华正新材及其子公司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包括
但不限于研制、生产和销售与华正新材及其子公司研制、生产和销售产品相同或
相近似的任何产品,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华正新材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
偿责任。
”
(三)独立董事对同业竞争情况发表的意见
“自公司设立至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
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对避免同业竞争作出承诺,并出具了《关于避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及其约束措施》,自公司上市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始终严格履行相关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有效。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如下:
(一)关联自然人
生、陈连勇、章击舟、汤新强、肖琪经、赵芳芳、居波、俞高、刘宏生、王超、
周阳;
钟祥刚、郭江程、裴蓉、严云峰、严丽君、胡剑、肖琪经、余旻岚;
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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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沈宗华;在过去 12 个月内曾担任华立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金美星;
以及上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二)关联法人
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中主要企业名单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股权关系
HO S FU AN REAL ESTATE(北美华富山工
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公司名称 股权关系
昆药集团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曾用名:云南
昆中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公司名称 股权关系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公司名称 股权关系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公司名称 股权关系
Uzbek-Chinese Joint Venture "ELEKTRON
XISOBLAGICH" LTD
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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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情况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包括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
受劳务和发行人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发生的频率、金额和占
比均较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咨询服务费、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酒水、办公费、 25.79 68.55 13.72 10.03
展厅租赁费
杭州华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
培训费 4.98 37.92 0.60 0.58
公司
杭州华方医院有限公司 员工体检费 - 27.21 25.90 -
自动仓库、软
浙江厚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件维护、自动 227.73 7.36 14.70 1.16
公司
输送系统
杭州华鲲建设工程管理有限
工程款 - - - 38.99
公司
云南昆中药健康产业有限公
会议费 - - - 0.16
司
合计 258.50 141.04 54.93 50.93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数量(人) 15 15 15 15
在发行人领取报酬人数(人) 12 12 12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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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酬总额(万元) 576.58 704.08 644.85 688.98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系 2019 年发行人支付人民币 2,308
万元收购控股股东华立集团持有的杭州中骥 75%股权,收购后杭州中骥成为发行
人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至本次关联
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发行人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
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的 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报告期内各期末,发行人对关联方的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款项项
关联方名称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目
其他非流动 浙江厚达智能科技股份有
- 128.67 - -
资产 限公司
应收账款 芜湖宝骐汽车制造有限公 - 9.50 9.50 9.50
其他应收款 司 - 1.54 1.42 1.42
合计 - 139.71 10.92 10.92
报告期内各期末,发行人对关联方的应付款项账面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款项
关联方名称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浙江厚达智能科技股份有
应付账款 124.17 - - 68.02
限公司
其他应付 芜湖宝骐汽车制造有限公
款 司
合计 124.75 - - 6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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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将尽量规范和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
易,公司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基本商业原则;切实履行信息
披露的有关规定;不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规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
制定的《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
《关联交易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和程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公司规范和
减少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独立董事将在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方面
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保障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积极保护公
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履行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程序。报
告期内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较小,无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针对偶发
性关联交易发行人收购控股股东华立集团持有的杭州中骥 75%股权,独立董事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收购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拓展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有利于公
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
情形。
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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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公司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年度财务报表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财务
报表未经审计。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58,510,712.04 380,145,416.82 173,120,418.54 167,019,720.52
交易性金融资产 90,364,602.75 191,895,603.72 472,325.60 15,000,000.00
应收票据 2,640,276.70 1,277,443.50 4,084,331.33 120,527.47
应收账款 1,228,073,962.88 883,209,358.27 768,455,314.44 670,971,733.15
应收款项融资 233,767,251.40 303,380,650.18 148,139,464.15 115,643,688.50
预付款项 19,094,324.72 11,215,646.72 8,826,891.93 9,404,117.65
其他应收款 11,915,413.45 11,223,495.40 13,452,779.28 12,573,441.67
存货 400,286,246.35 279,100,190.58 237,894,225.71 226,756,438.23
其他流动资产 58,146,290.63 47,982,925.39 35,544,385.68 44,374,256.59
流动资产合计 2,402,799,080.92 2,109,430,730.58 1,389,990,136.66 1,261,863,923.78
非流动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9,022,355.74 9,320,198.78 7,759,658.07 16,366,818.98
固定资产 763,535,137.70 768,023,120.48 639,900,861.22 458,377,780.63
在建工程 691,643,638.98 197,772,053.29 148,339,537.07 272,698,802.74
无形资产 194,166,258.94 198,027,301.74 154,011,560.92 101,015,535.01
开发支出 17,455,500.30 12,235,774.62 1,668,756.40 9,558,620.71
长期待摊费用 14,801,418.91 16,001,082.23 9,568,160.01 4,387,65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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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259,225.72 31,238,361.09 24,700,462.89 17,389,627.71
其他非流动资产 63,765,330.13 125,154,426.74 35,197,700.97 21,024,759.4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89,648,866.42 1,357,772,318.97 1,021,146,697.55 900,819,597.76
资产总计 4,192,447,947.34 3,467,203,049.55 2,411,136,834.21 2,162,683,521.5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13,280,131.12 654,697,571.03 601,000,000.00 524,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608,533.70 - - -
应付票据 682,765,090.99 497,203,922.40 369,770,224.60 342,749,169.59
应付账款 683,155,638.33 468,113,309.96 358,315,436.36 326,942,926.38
预收款项 - - 11,269,886.08 3,981,391.87
合同负债 16,318,358.92 18,307,524.52 - -
应付职工薪酬 41,435,648.61 54,543,307.65 53,565,931.27 49,446,894.50
应交税费 12,886,475.51 14,020,326.03 9,357,499.94 9,007,744.76
其他应付款 30,716,117.27 31,772,334.92 21,427,493.67 36,357,259.00
其中:应付利息 - - 2,505,537.97 933,766.59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672,657.37 1,676,505.85 - -
流动负债合计 2,322,091,951.82 1,774,922,859.30 1,474,102,869.92 1,350,030,150.6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59,187,466.00 164,781,753.77 131,603,600.00 83,999,998.00
预计负债 - - - 391,727.57
递延所得税负债 24,971,629.56 21,955,121.94 17,180,063.06 8,425,865.14
递延收益 36,678,262.26 39,528,268.14 35,535,268.95 27,171,343.48
非流动负债合计 320,837,357.82 226,265,143.85 184,318,932.01 119,988,934.19
负债合计 2,642,929,309.64 2,001,188,003.15 1,658,421,801.93 1,470,019,084.81
股东权益:
股本 142,045,312.00 142,045,312.00 129,350,000.00 130,670,000.00
资本公积 791,201,955.55 788,777,852.29 181,542,127.63 220,369,727.63
减:库存股 10,863,968.00 10,863,968.00 - 17,067,600.00
盈余公积 42,712,479.62 42,712,479.62 37,059,263.24 32,753,234.80
未分配利润 574,357,972.92 492,367,733.25 394,790,114.04 316,358,148.09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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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少数股东权益 10,064,885.61 10,975,637.24 9,973,527.37 9,580,926.21
股东权益合计 1,549,518,637.70 1,466,015,046.40 752,715,032.28 692,664,436.73
负债和股东权益
总计
单位:元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60,720,846.14 121,167,709.85 110,283,883.83 120,424,558.83
交易性金融资
- 963,920.00 472,325.60 -
产
应收票据 - - 4,084,331.33 60,364,630.34
应收账款 938,452,511.84 709,867,437.00 611,569,339.22 479,143,015.84
应收款项融资 169,841,119.74 258,234,905.47 126,986,131.95 -
预付款项 6,210,542.19 5,440,206.33 4,761,495.26 4,641,241.30
其他应收款 152,511,164.88 67,282,394.37 31,272,445.41 113,020,062.52
存货 95,352,341.12 111,863,935.69 76,226,594.64 79,577,418.08
其他流动资产 1,785,182.49 7,554,857.04 2,508,326.00 1,883,953.79
流动资产合计 1,524,873,708.40 1,282,375,365.75 968,164,873.24 859,054,880.88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033,500,902.11 932,388,675.51 372,294,383.55 362,562,077.36
投资性房地产 20,242,371.06 20,733,717.76 19,971,080.88 28,965,249.15
固定资产 159,221,480.24 161,640,052.78 144,908,843.44 114,599,240.54
在建工程 7,199,041.02 4,946,624.42 17,104,777.57 26,656,534.64
无形资产 72,039,189.94 73,636,098.55 75,052,901.49 61,521,729.02
开发支出 - - - 9,558,620.71
长期待摊费用 10,547,063.35 11,493,123.36 5,522,218.13 749,486.40
递延所得税资
产
其他非流动资
产
非流动资产合
计
资产总计 2,848,880,061.34 2,508,372,290.02 1,621,612,329.36 1,479,332,240.20
流动负债: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短期借款 560,160,283.89 461,554,630.61 370,000,000.00 364,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
债
应付票据 415,930,000.00 303,792,000.00 261,238,815.26 290,953,323.85
应付账款 536,092,010.17 417,899,008.02 311,478,377.67 179,599,267.74
预收款项 - - 5,175,100.28 1,156,348.39
合同负债 3,228,747.10 8,319,472.95 - -
应付职工薪酬 19,837,472.44 26,105,913.40 27,125,617.56 22,364,813.05
应交税费 2,475,252.09 2,274,308.62 3,995,308.79 1,813,663.88
其他应付款 23,368,571.25 30,452,233.01 16,671,661.73 36,663,719.54
其中:应付利
- - - -
息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419,737.12 1,028,299.05 - -
流动负债合计 1,590,655,378.26 1,280,460,622.60 996,684,881.29 926,095,900.9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4,800,000.00 25,036,288.54 64,000,000.00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所得税负
债
递延收益 9,990,086.58 11,645,292.66 14,955,704.82 18,266,116.98
非流动负债合
计
负债合计 1,669,638,752.06 1,320,180,623.80 1,077,144,636.54 945,174,637.98
股东权益:
股本 142,045,312.00 142,045,312.00 129,350,000.00 130,670,000.00
资本公积 785,256,629.36 782,832,526.10 175,482,560.50 204,577,854.31
减:库存股 10,863,968.00 10,863,968.00 - 17,067,600.00
盈余公积 42,712,479.62 42,712,479.62 37,059,263.24 32,753,234.80
未分配利润 220,090,856.30 231,465,316.50 202,575,869.08 183,224,113.11
股东权益合计 1,179,241,309.28 1,188,191,666.22 544,467,692.82 534,157,602.22
负债和股东权
益总计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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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
(财会[2017]9 号)
,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
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
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同时,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比较期间财务报
表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
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在本募集说明书中,为了最近三年及一期的报表更具有可
比性,将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相关科目
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调整,调整科目及金额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调整数
(调整前) (调整后)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不适用 15,000,000.00 15,000,000.00
应收票据 115,764,215.97 120,527.47 -115,643,688.50
应收款项融资 - 115,643,688.50 115,643,688.50
其他流动资产 59,374,256.59 44,374,256.59 -15,000,000.00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调整数
(调整前) (调整后)
应收票据 60,364,630.34 120,527.47 -60,244,102.87
应收款项融资 - 60,244,102.87 60,244,102.87
(二)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709,212,417.17 2,284,080,702.23 2,025,856,500.14 1,714,027,846.90
减:营业成本 1,383,713,190.37 1,851,955,251.13 1,611,466,904.98 1,391,373,455.62
税金及附加 2,652,195.38 11,355,242.23 10,248,037.53 8,494,492.97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售费用 35,625,098.29 57,326,416.22 89,934,205.44 79,728,553.62
管理费用 48,240,518.82 88,376,781.01 68,967,385.95 60,218,619.59
研发费用 71,349,228.43 112,444,171.07 117,118,869.28 84,687,228.50
财务费用 25,509,382.98 46,437,438.09 34,968,264.66 26,614,694.41
其中:利息费
用
利息收
入
加:其他收益 11,715,235.52 28,338,949.98 26,860,783.32 17,647,500.12
投资收益(损失
以“-”号填 5,191,367.15 6,816,918.65 -946,718.42 3,197,385.57
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损失以 -2,139,534.67 1,423,278.12 472,325.60 -213,610.00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
(损失以“-” -18,186,315.68 -6,975,636.26 -7,033,521.62 -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
(损失以“-” -1,878,214.58 -7,197,757.27 -6,360,728.23 -18,169,476.68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
(损失以“-” -162.90 15,366.17 -245,495.21 18,803.60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
损以“-”号填 136,825,177.74 138,606,521.87 105,899,477.74 65,391,404.80
列)
加:营业外收入 256,557.62 757,899.94 446,782.96 9,747,331.23
减:营业外支出 831,111.54 3,311,167.80 922,045.67 3,500,234.23
三、利润总额(亏
损总额以“-” 136,250,623.82 136,053,254.01 105,424,215.03 71,638,501.80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3,886,744.36 10,042,180.85 2,891,119.48 -1,100,952.88
四、净利润(净
亏损以“-”号 122,363,879.46 126,011,073.16 102,533,095.55 72,739,454.68
填列)
(一)按经营持
续性分类
润(净亏损以 122,363,879.46 126,011,073.16 102,533,095.55 72,739,454.68
“-”号填列)
润(净亏损以 - - - -
“-”号填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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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二)按所有权
归属分类
所有者的净利润
五、综合收益总
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综合收益 121,762,927.03 125,220,335.59 102,140,494.39 72,741,674.81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
的综合收益总额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
收益
(二)稀释每股
收益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313,679,499.56 1,801,620,471.09 1,614,815,519.93 1,329,421,972.08
减:营业成本 1,168,440,610.51 1,598,662,262.47 1,423,663,306.47 1,158,121,650.27
税金及附加 1,675,110.94 5,105,968.40 5,104,738.89 4,959,863.98
销售费用 15,767,479.32 25,100,538.82 50,477,587.34 45,365,466.32
管理费用 30,067,798.71 52,672,476.85 38,478,395.99 35,854,417.87
研发费用 41,246,153.29 66,349,583.76 57,680,533.01 40,967,662.65
财务费用 17,129,206.75 30,220,953.72 21,805,752.13 9,110,761.44
其中:利息费
用
利息收
入
加:其他收益 3,840,771.18 13,286,848.53 7,827,247.98 5,298,503.37
投资收益(损失
以“-”号填 1,810,199.20 28,658,582.40 18,848,117.20 1,480,860.42
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损失以 -1,407,224.20 491,594.40 472,325.60 -373,304.50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
(损失以“-” -15,202,642.80 -8,409,697.45 -3,410,479.27 -
号填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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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资产减值损失
(损失以“-” -165,645.35 -855,230.55 -1,995,583.03 -6,698,610.65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
(损失以“-” - - 75,937.71 -3,145.64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
损以“-”号填 28,228,598.07 56,680,784.40 39,422,772.29 34,746,452.55
列)
加:营业外收入 16,227.22 2,116.67 300.00 74,991.62
减:营业外支出 102,368.48 1,867,953.65 14,594.27 1,900,936.40
三、利润总额(亏
损总额以“-” 28,142,456.81 54,814,947.42 39,408,478.02 32,920,507.77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55,770.35 -1,717,216.38 -3,651,806.39 1,382,656.40
四、净利润(净
亏损以“-”号 28,398,227.16 56,532,163.80 43,060,284.41 31,537,851.37
填列)
(一)按经营持
续性分类
润(净亏损以 28,398,227.16 56,532,163.80 43,060,284.41 31,537,851.37
“-”号填列)
润(净亏损以 - - - -
“-”号填列)
五、综合收益总
额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 营 活动 产 生
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
劳 务 收 到的 现 1,286,217,607.97 1,724,011,687.15 1,481,134,209.59 1,326,815,557.01
金
收 到 的 税费 返
还
收 到 其 他与 经
营 活 动 有关 的 11,533,484.55 70,542,071.85 34,644,758.36 43,160,694.90
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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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 营 活动 现 金
流入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
劳 务 支 付的 现 957,512,662.39 1,255,640,689.17 1,023,111,187.65 989,385,356.38
金
支 付 给 职工 以
及 为 职 工支 付 150,322,164.69 224,731,542.81 210,600,445.68 199,856,947.85
的现金
支 付 的 各项 税
费
支 付 其 他与 经
营 活 动 有关 的 80,010,187.24 147,917,813.78 168,315,477.64 101,610,916.07
现金
经 营 活动 现 金
流出小计
经 营 活动 产 生
的 现 金流 量 净 131,650,178.51 165,105,541.20 125,338,964.32 91,794,904.85
额
投 资 活动 产 生
的现金流量:
收 回 投 资收 到
- - 30,000,000.00 200,000,000.00
的现金
取 得 投 资收 益
- - 205,164.38 1,992,573.57
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
无 形 资 产和 其
他 长 期 资产 收
回的现金净额
收 到 其 他与 投
资 活 动 有关 的 475,360,348.52 602,507,402.25 242,784.00 2,326,231.00
现金
投 资 活动 现 金
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
无 形 资 产和 其
他 长 期 资产 支
付的现金
投 资 支 付的 现
- - 15,000,000.00 139,000,000.00
金
取 得 子 公司 及
其 他 营 业单 位
- - - 35,719,276.36
支 付 的 现金 净
额
支 付 其 他与 投
资 活 动 有关 的 370,168,640.00 781,063,383.60 6,143,011.80 93,968.00
现金
投 资 活动 现 金
流出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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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投 资 活动 产 生
的 现 金流 量 净 -359,885,013.49 -580,678,808.61 -161,172,874.80 -184,084,008.56
额
筹 资 活动 产 生
的现金流量:
吸 收 投 资收 到
- 644,121,242.77 - 24,967,600.00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
收 少 数 股东 投 - - - 5,900,000.00
资收到的现金
取 得 借 款收 到
的现金
收 到 其 他与 筹
资 活 动 有关 的 34,570,000.00 6,981,000.00 - 1,300,000.00
现金
筹 资 活动 现 金
流入小计
偿 还 债 务支 付
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
或 偿 付 利息 支 66,881,028.04 56,589,875.00 54,676,133.49 51,176,836.80
付的现金
支 付 其 他与 筹
资 活 动 有关 的 30,332,000.00 67,914,528.16 70,534,631.32 2,736,551.01
现金
筹 资 活动 现 金
流出小计
筹 资 活动 产 生
的 现 金流 量 净 226,063,699.10 596,766,107.61 20,789,235.19 58,354,210.19
额
汇 率 变 动对 现
金 及 现 金等 价 -1,508,013.98 -4,341,450.46 -154,023.77 1,124,728.28
物的影响
现 金 及现 金 等
-3,679,149.86 176,851,389.74 -15,198,699.06 -32,810,165.24
价物净增加额
期 初 现 金及 现
金等价物余额
期 末 现 金及 现
金等价物余额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
劳务收到的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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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收到的税费返还 8,641,443.17 12,648,426.58 26,270,729.22 26,264,677.12
收到其他与经营
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
入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
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
为职工支付的现 63,565,795.03 93,217,813.80 80,209,313.87 79,953,138.89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806,266.41 8,058,178.83 7,718,931.46 8,813,465.49
支付其他与经营
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
出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
- - -
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
- - - -
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
- 25,000,000.00 20,000,000.00 202,080.42
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
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
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
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0,594,795.12 560,000,000.00 23,080,000.00 80,300,406.00
取得子公司及其
他营业单位支付 - - - -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
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
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
-219,335,028.47 -599,398,986.53 -34,203,694.84 -78,359,980.30
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
- - -
现金流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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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
- 644,121,242.77 - 17,067,600.00
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
收少数股东投资 - - - -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
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
- - - -
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
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
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
或偿付利息支付 215,670,575.98 42,284,949.21 38,798,858.85 39,852,813.08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
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
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的 -1,122,140.05 -2,251,000.69 -174,594.88 750,439.00
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净增加额
期初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余额
期末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余额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主要 持股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经营地 比例
杭州华正新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龙
材料有限公 杭州 制造业 100.00% 出资设立
跃街 88 号
司
杭州联生绝 同一控制
缘材料有限 杭州 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岑岭村 制造业 100.00% 下企业合
公司 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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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持股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经营地 比例
华正新材料 Room D,10/F.,Tower A,Billion
进出口贸
(香港)有 香港 Centre,1Wang Kwong Road,Kowloon 100.00% 出资设立
Bay,Kowloon,Hong Kong 易
限公司
杭州华聚复
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 2 号 1
合材料有限 杭州 制造业 100.00% 出资设立
幢
公司
浙江华正材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
料营销有限 杭州 贸易 100.00% 出资设立
路 2 号 9 幢 507 室
责任公司
扬州麦斯通 非同一控
复合材料有 扬州 扬州市新谊路 7 号 制造业 100.00% 制下企业
限公司 合并
杭州材鑫投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景兴
资管理有限 杭州 投资管理 100.00% 出资设立
路 999 号 6 幢 209-6-038 室
公司
珠海华正新
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西 6 号 124
材料有限公 珠海 制造业 100.00% 出资设立
室
司
黄石华正新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金山大
材料有限公 黄石 制造业 100.00% 出资设立
道 189 号 B 栋研发大楼 501
司
同一控制
杭州中骥汽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城东
杭州 制造业 75.00% 下企业合
车有限公司 路 3 号南区
并
同一控制
上海中骥汽 间接持股
上海 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 1280 号 4 幢 贸易 下企业合
车有限公司 75.00%
并
浙江华正能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龙
源材料有限 杭州 制造业 98.40% 出资设立
跃街 88 号
公司
直接持股
杭州爵豪科
杭州 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岑岭村 制造业 70.00%,间接持 出资设立
技有限公司
股 0.05%
杭州爵鑫投
资合伙企业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
杭州 投资管理 0.1667% 出资设立
(有限合 路 2 号 9 幢 509 室
伙)
杭州华材投
资管理合伙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景兴 非同一控
杭州 投资管理 80.00%
企业(有限 路 999 号 6 幢 209-4-009 制下合并
合伙)
华正新材料 东京都品川区五反田一丁目 10 番 7
日本 制造业 100.00% 出资设立
株式会社 号 AIOS 五反田楼 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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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变化情况 企业名称 变化原因
增加 杭州材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新设
增加 杭州爵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设
增加 杭州恒烯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新设
增加 扬州麦斯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变化情况 企业名称 变化原因
增加 杭州中骥汽车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下合并
变化情况 企业名称 变化原因
增加 珠海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 新设
增加 黄石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 新设
减少 杭州恒烯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注销
变化情况 企业名称 变化原因
增加 杭州华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增加 华正新材料株式会社 新设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点指标)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比率(倍) 1.03 1.19 0.94 0.93
速动比率(倍) 0.86 1.03 0.78 0.77
资产负债率(合并) 63.04% 57.72% 68.78% 67.9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8.61% 52.63% 66.42% 63.89%
财务指标(时期指标)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月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24 2.77 2.81 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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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周转率(次) 8.15 7.16 6.94 6.44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 0.93 1.16 0.97 0.7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03 1.25 -0.12 -0.25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4.17% 4.92% 5.78% 4.94%
注 1:除另有说明,上述各指标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研发投入/营业收入
注 2:2021 年 1-6 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及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已作年化
处理。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
益率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
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告[2010]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
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
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元/股)
会计期间 报告期利润
资产收益率 基本 稀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10% 0.86 0.86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85% 0.92 0.91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4.13% 0.79 0.79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15% 0.56 0.56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注:2021 年 1-6 月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指标未作年化处理,因此与 2018 年
度至 2020 年度数据差异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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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月
(1)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
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0.02 1.54 -24.55 -0.68
分
(2)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
- - - -
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638.47 1,956.94 1,834.55 887.72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4)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
- - - -
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5)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
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
- - - 966.04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6)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7)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
损益
(8)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
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 - - - -
备
(9)债务重组损益 - - - -
(10)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
- - - -
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11)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
- - - -
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1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
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 - -42.36 -233.86
益
(13)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
- - - -
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14)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
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119.33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
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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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月
的投资收益
(15)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
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 -18.97 508.19 -67.96 -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
益
(16)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
- - - -
项减值准备转回
(17)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18)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
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 - - -
动产生的损益
(19)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 - - - -
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20)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21)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57.46 -255.33 -47.53 -342.16
外收入和支出
(22)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899.64 2,541.38 1,693.59 1,575.42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 142.61 404.48 284.05 161.64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
益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
常性损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75.63 4.81 72.69 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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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与资产质量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
产
非流动
资产
资产总
计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216,268.35 万元、241,113.68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合计分别为 126,186.39 万元、138,999.01 万元、
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分别为 90,081.96 万元、102,114.67 万元、135,777.23 万元和
主要由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构成。报告期内,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占比较为
稳定,绝对值水平不断上升。其中,2020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上年末有大幅
增长,主要系公司于 2020 年 5 月完成非公开发行并收到募资资金,相应地流动
资产中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幅较大所致。
报告期内各期末,发行人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
资和存货,具体构成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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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
金
交易性
金融资 9,036.46 3.76% 19,189.56 9.10% 47.23 0.03% 1,500.00 1.19%
产
应收票
据
应收账
款
应收款
项融资
预付款
项
其他应
收款
存货 40,028.62 16.66% 27,910.02 13.23% 23,789.42 17.11% 22,675.64 17.97%
其他流
动资产
流动资
产合计
(1)货币资金
发行人的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的货币资金构成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现金 7.07 0.02% 4.76 0.01% 4.53 0.03% 4.15 0.02%
银行存款 22,589.40 63.01% 22,960.67 60.40% 7,776.01 44.92% 6,796.26 40.69%
其他货币资
金
合计 35,851.07 100.00% 38,014.54 100.00% 17,312.04 100.00% 16,701.97 100.00%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 16,701.97 万元、17,312.04 万元、38,014.54 万元
和 35,851.07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3.24%、12.45%、18.02%和 14.92%。
体呈上升趋势,得益于公司营业规模持续扩大且经营情况良好。其中,2020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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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货币资金规模较往年有大幅扩大,主要系公司于 2020 年 5 月完成非公开发行
并收到募资资金 6.5 亿元。
从组成结构来看,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是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组成部分,
报告期内各期两者合计占比均超过 99%。其中,其他货币资金主要是用于开具银
行承兑汇票而质押的保证金、票据保证金及借款保证金等,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
扩大及使用票据的频率增多,2018 年至 2020 年其他货币资金的规模整体呈上升
趋势,2021 年 6 月末其他货币资金余额较 2020 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 2021 年
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各期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 1,500.00 万元、47.23
万元、19,189.56 万元和 9,036.46 万元。2020 年末及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交易性
金融资产余额较往期期末有大幅增长,主要系 2020 年收到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存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导致交易性金融资
产余额有所增长。
(3)应收票据
报告期内各期末,发行人应收票据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银 行
承 兑 264.03 100.00% 127.74 100.00% 408.43 100.00% - -
汇票
商 业
承 兑 - 0.00% - 0.00% - 0.00% 12.05 100.00%
汇票
合计 264.03 100.00% 127.74 100.00% 408.43 100.00% 12.05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票据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风险较小;公司与国内资
信较好的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即公司利用票据池内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
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
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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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收账款
截至 2021 年 8 月 20 日,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款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29,471.41 93,205.50 80,988.77 70,683.64
截至 2021 年 8 月 20 日已回款金额 34,677.02 88,495.80 79,586.22 68,790.89
回款比例 26.78% 94.95% 98.27% 97.32%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整体较好,2021 年 6 月末
应收款余额的期后回款比例略低,主要系公司给予部分大客户的信用期较长,部
分应收款尚未到期回笼。报告期内发行人期后回款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122,807.40 88,320.94 76,845.53 67,097.17
营业收入 170,921.24 228,408.07 202,585.65 171,402.78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
业收入比重
注:2021 年 1-6 月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已作年化处理。
务规模、营业收入的增长相匹配。
①业务模式及信用政策
公司主要从事覆铜板材料、功能性复合材料和交通物流用复合材料等产品的
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通过客户专题讨论会、市场调研、顾客满意度调查等
多种途径了解客户在产品质量、价格、交货周期、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要求与期望,
有针对性地进行客户开发和维护。国内产品销售主要采用直销的模式,海外销售
采用直销、代理及经销相结合的模式。公司根据各客户的规模资质、合作时间、
历史回款情况等因此制定具体的账期,一般客户的账期为月结 90 天左右,大客
户与战略客户账期为 120 天左右。报告期内公司的业务模式及信用政策未发生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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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变化,符合行业惯例。
②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年,下同)
账面余额小计 129,471.41 100.00% 93,205.50 100.00% 80,988.77 100.00% 70,683.64 100.00%
坏账准备 6,664.02 4,884.56 4,143.24 3,586.47
账面价值合计 122,807.40 88,320.94 76,845.53 67,097.17
从账龄结构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占比均超过
理、回收情况良好。
③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如下: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24 2.77 2.81 2.83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111 130 128 127
注:2021 年 1-6 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周转天数已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周转天数较为稳定,2021 年 1-6 月回款情
况较好,周转率有所上升。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的账期为月结 90 天,大客
户与战略客户账期为 120 天,与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报告期内各期
分别为 127 天、128 天、130 天及 111 天)基本保持一致。
④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情况如下:
A、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的会计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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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
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
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
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
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B、2019 年 1 月 1 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a)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0%以上的款项;其他应收
或金额标准 款——占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10%以上的款项。
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的,根据其未来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经单独进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行减值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将其划入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
若干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b)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确认依据 账龄分析法
无风险组合 应收补贴款等款项没有信用风险 不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c)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额计提坏账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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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A、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国证监会公告[2012]31 号),发行
人所属的行业大类为“C、制造业/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与发行人所属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共计 460 家(已剔除 ST 类公司)。
然而,由于该行业细分领域较多,不同公司经营范围、产品类型存在较大差
异。基于可比性的考虑,从中选取与发行人经营范围、主营产品更为相似的上市
公司金安国纪、生益科技、南亚新材进一步比较分析如下:
公司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同行业上市
公司最高值
同行业公上
市司最低值
同行业上市
平均值
金安国纪 5.62 4.33 4.36 4.70
生益科技 3.46 3.10 3.15 3.14
南亚新材 3.18 2.63 2.59 2.98
华正新材 3.24 2.77 2.81 2.83
数据来源: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及 2021 年半年报。
注:2021 年 1-6 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已作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南亚新材、生益科技较为接近,略低于金
安国纪,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变动趋势较为
一致,2018 年至 2020 年呈下降趋势,2021 年上半年开始上升,与行业情况不存
在重大差异。
B、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占当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a)2021 年 6 月 30 日
公司名称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生益科技 1.15% 62.6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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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金安国纪 0.57% 23.73% 58.09% 82.04% 100% 100%
南亚新材 0.50% 20% 50% 80% 100% 100%
华正新材 5.00% 10% 30% 80% 80% 80%
b)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名称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生益科技 0.74% 62.64% 100.00% - - -
金安国纪 0.68% 20.85% 64.50% 80.61% 99.86% 99.86%
南亚新材 0.50% 20% 50% 80% 100% 100%
华正新材 5.00% 10% 30% 80% 80% 80%
c)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名称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生益科技 0.59% - - - - -
金安国纪 0.68% 19.76% 96.05% 52.41% 100% 100%
南亚新材 0.50% 20% 50% 80% 100% 100%
华正新材 5.00% 10% 30% 80% 80% 80%
备的坏账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生益科技 0.50% 20% 50% 80% 80% 80%
金安国纪 0.50% 20% 50% 80% 100% 100%
南亚新材 0.50% 20% 50% 80% 100% 100%
华正新材 5.00% 10% 30% 80% 80% 80%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远高于
同行业上市公司,而且根据公司的账龄结构,1 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
超过 98%,反映了公司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谨慎性,坏账准备计提相对更
为谨慎、充分。
综上所述,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账龄、周转率、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对比来看,公司应收账款水平与公司业务模式、信用政策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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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账龄结构合理、周转率符合行业水平、坏账准备计提政
策合理且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具备谨慎性,因此公司应收账款水平合理、应收
账款坏账准备已充分计提。
(5)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金额分别为 11,564.37 万元、14,813.95
万元、30,338.07 万元和 23,376.73 万元,均为应收票据,且均系银行承兑汇票。
(6)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金额按账龄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1,909.43 100.00% 1,121.56 100.00% 882.69 100.00% 940.4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预付款项余额均较小。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供应
商的原材料采购款项。各期预付账款金额变动主要是由于各期末需预付的原材料
订单金额变动所致。
从账龄结构上看,公司预付款项以 1 年期以内为主,2018 年末、2019 年末、
(7)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257.34 万元、1,345.28 万
元、1,122.35 万元和 1,191.54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00%、0.97%、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押金、保证金、备用金,出
口退税款,房租水电费及应收保险赔款等,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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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押金、保证金、备
用金等
应收出口退税 416.83 493.75 40.53 373.50
应收房租水电费 32.54 26.85 177.64 47.26
应收保险赔款 - - 100.49 217.39
其他 214.27 212.08 107.16 157.26
账面余额小计 1,346.90 1,305.32 1,563.95 1,351.39
坏账准备 155.36 182.97 218.67 94.05
账面价值合计 1,191.54 1,122.35 1,345.28 1,257.34
(8)存货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如下: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
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
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
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
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
基础确定,其中: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
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其可变现净值;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
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
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
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
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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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
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
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行业上市公司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①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如下: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存货周转率(次) 8.15 7.16 6.94 6.44
注:2021 年 1-6 月的存货周转率已作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提高存货管理水平,存货周转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②存货产品类别及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账面余额构成及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存货跌价 存货跌价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准备余额 准备余额
原材料 16,848.78 41.67% 10,961.61 38.38%
在产品 6,978.18 17.26% 4,307.99 15.08%
库存商品 13,396.17 33.13% 409.57 11,412.96 39.96% 650.05
发出商品 2,413.74 5.97% 1,059.74 3.71%
委托加工物资 767.41 1.90% 784.82 2.75%
其他周转材料 33.92 0.08% 32.95 0.12%
合计 40,438.20 100.00% 409.57 28,560.07 100.00% 650.05
项目 存货跌价 存货跌价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准备余额 准备余额
原材料 8,851.54 35.98% 7,100.44 29.98%
在产品 3,399.28 13.82% 3,363.91 14.20%
库存商品 10,163.20 41.31% 811.78 11,781.23 49.74% 1,011.14
发出商品 1,654.90 6.73% 930.74 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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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物资 521.00 2.12% 494.72 2.09%
其他周转材料 11.29 0.05% 15.76 0.07%
合计 24,601.20 100.00% 811.78 23,686.78 100.00% 1,011.1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以原材料、库存商品为主,与生产经营情况相
符。其中原材料主要系铜箔、玻纤布和树脂等生产产品所需的材料,库存商品主
要包括覆铜板、绝缘材料及蜂窝材料等。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逐年扩大,原材料结存金额相应增加,原材料
变动趋势与公司经营规模变化相匹配。受生产计划、生产周期和交货时间等因素
的影响,各期末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和在产品余额存在一定波动,但不存在异常
的变动。
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加强存货管理,
逐步领用消化了库龄较长或质量有瑕疵的存货。
③库龄分布及占比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库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1 年以内 1 年以上 1 年以内 1 年以上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16,765.91 41.46% 82.87 0.20% 10,888.79 38.13% 72.82 0.25%
在产品 6,978.18 17.25% - - 4,307.99 15.08% - -
库存商品 12,523.86 30.97% 872.31 2.16% 10,083.50 35.31% 1,329.46 4.65%
发出商品 2,413.74 5.97% - - 1,059.74 3.71% - -
委托加工物资 767.41 1.90% - - 784.82 2.75% - -
其他周转材料 33.92 0.08% - - 32.95 0.12% - -
合计 39,483.02 97.64% 955.18 2.36% 27,157.79 95.09% 1,402.28 4.91%
项目 1 年以内 1 年以上 1 年以内 1 年以上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8,770.99 35.65% 80.56 0.33% 7,033.19 29.69% 67.24 0.28%
在产品 3,399.28 13.82% - - 3,363.91 14.20% - -
库存商品 8,855.99 36.00% 1,307.21 5.31% 10,604.78 44.77% 1,176.45 4.97%
发出商品 1,654.90 6.73% - - 930.74 3.93% - -
委托加工物资 521.00 2.12% - - 494.72 2.0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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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周转材料 11.29 0.05% - - 15.76 0.07% - -
合计 23,213.44 94.36% 1,387.76 5.64% 22,443.09 94.75% 1,243.69 5.25%
公司主要采用订单式生产模式,主要产品从接收订单到完成发货一般不超过
一个月,因此库存商品等存货的周转率较快,相对于营业成本发生额,存货余额
处于较低水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存货进行减
值测试,部分库龄较长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相
应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④期后销售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期后结转/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末 末 末 末
未来一个月内材料领用金额(A1) 25,758.07 8,822.29
原材料余额(A2) 16,848.78 8,851.54 7,100.44
原材料消化率(A1/ A2) 1.53 1.72 1.00 1.43
原材料期末余额能满足未来使用天数
(A2*30/A1)
未来一个月内产品入库金额(B1) 26,161.06
在产品余额(B2) 6,978.18 4,307.99 3,399.28 3,363.91
在产品消化率(B1/B2) 3.75 4.42 3.06 3.55
在产品期末余额能满足未来使用天数
(B2*30/B1)
未来一个月内产品销售金额(C1) 27,630.29
库存商品余额(C2) 15,809.91
库存商品消化率(C1/C2) 1.75 1.75 0.87 0.99
库存商品期末余额能满足未来使用天数
(C2*30/C1)
可见,公司各存货类别(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及库存商品等)消化速度均较
快,各期末余额在未来一个月内均能完全消化,期末存货余额合理,不存在存货
大规模积压的情况。
⑤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占当期末存货账面余
额的计提比例情况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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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同行业上市公司最
/ 49.12% 52.66% 69.01%
高值
同行业上市公司最
/ 0.00% 0.00% 0.00%
低值
同行业上市平均值 / 6.82% 6.26% 5.27%
生益科技 4.57% 5.56% 4.51% 4.05%
南亚新材 0.78% 1.09% 1.53% 1.61%
金安国纪 1.81% 3.02% 3.36% 3.63%
同行业可比公司平
均值
华正新材 1.01% 2.28% 3.30% 4.27%
数据来源:Wind。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在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区间
内,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较为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同行业上市公司最
高值
同行业上市公司最
低值
同行业上市公司平
均值
金安国纪 11.97 11.63 15.41 18.80
生益科技 5.07 4.66 5.05 5.57
南亚新材 10.15 7.87 8.95 11.38
华正新材 8.15 7.16 6.94 6.44
数据来源:Wind。
注 1:2021 年 1-6 月的存货周转率已作年化处理。
注 2:2020 年度、2021 年 1-6 月由于执行新收入准则,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将存货调整至
合同资产科目,导致存货周转率波动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均在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区间内,且公司存货周转
率高于生益科技、低于金安国纪和南亚新材,处于行业中间水平。金安国纪的存
货周转率远高于公司、生益科技及南亚新材,主要是由于金安国纪的产品大多为
标准化产品,能通过库存管理实现较高的存货周转率。因此,公司存货周转率符
合行业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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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存货周转率良好,存货产品类别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库
龄分布合理,期后销售情况良好,在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及存货周转率方面均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具有可比性,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各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
分性。
(9)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待抵扣增值税 5,481.94 4,253.15 2,766.70 3,843.68
预缴企业所得税 102.22 387.83 660.52 489.40
其他 230.47 157.32 127.21 104.34
合计 5,814.63 4,798.29 3,554.44 4,437.43
月 30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4,437.43 万元、3,554.44 万元、4,798.29
万元和 5,814.63 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比例较低。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抵
扣增值税。
(10)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期货业务
为控制财务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大宗商品套期保值等期货业务,与同
行业上市公司一致。经查询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包括生益科技、金安国纪、南亚新材等)亦均未开展期货业务。
报告期内各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
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投资性房
地产
固定资产 76,353.51 42.66% 76,802.31 56.56% 63,990.09 62.66% 45,837.78 50.88%
在建工程 69,164.36 38.65% 19,777.21 14.57% 14,833.95 14.53% 27,269.88 3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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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无形资产 19,416.63 10.85% 19,802.73 14.58% 15,401.16 15.08% 10,101.55 11.21%
开发支出 1,745.55 0.98% 1,223.58 0.90% 166.88 0.16% 955.86 1.06%
长期待摊
费用
递延所得
税资产
其他非流
动资产
非流动资
产合计
(1)投资性房地产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为自有的用于对外出租的厂房和宿舍楼。公司在资产
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一、账面原值合计
房屋、建筑物 1,184.75 1,199.41 969.49 1,932.48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合
计
房屋、建筑物 282.51 267.39 193.52 295.79
三、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累计金额合计
房屋、建筑物 -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
合计
房屋、建筑物 902.24 932.02 775.97 1,636.68
系 2019 年公司 5 号厂房停止对外出租,相应的投资性房地产原值减少了 694.05
万元。
系 2020 年公司将 5 号厂房对外出租了部分面积,相应的投资性房地产原值增加
了 173.17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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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房屋及建
筑物
机器设备 52,461.86 68.71% 54,012.95 70.33% 40,897.39 63.91% 27,285.13 59.53%
运输设备 339.08 0.44% 350.10 0.46% 361.96 0.57% 346.27 0.76%
电子及其
他设备
账面价值
合计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45,837.78 万元、63,990.09 万元、76,802.31
万元及 76,353.51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50.88%、62.66%、56.56%
及 42.66%,是非流动资产最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建成及投入使用,公司固定资产规模逐年扩大,固定资产账
面价值逐年上升。
幅为 39.60%,主要系当年子公司杭州华正的青山湖工厂、新增年产 1.2 万吨树脂
基纤维增强型特种复合材料技改项目等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合计增加固定资
产原值 14,373.23 万元。
幅为 20.02%,主要系当年子公司华正能源及杭州华正的在建工程完工并转入固
定资产所致,其中华正能源的锂电池电芯用高性能封装材料项目及部分在安装设
备完工并转为固定资产,增加固定资产原值 7,280.41 万元;杭州华正的青山湖工
厂、新增年产 1.2 万吨树脂基纤维增强型特种复合材料技改项目及部分在安装设
备完工并转为固定资产,增加固定资产原值 5,805.18 万元。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中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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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 1.2 万吨树脂基纤维增强型特种复合材料技改项目”和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年产 650 万平方米高频高速覆铜板青山湖基地二期建设
项目”,公司自筹资金投入项目青山湖工程、青山湖宿舍楼、杭州华聚二期扩产
项目、锂电池电芯封装材料项目等,以及本次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
入项目“年产 2400 万张高等级覆铜板项目”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在安装设备 3,488.56 1,364.59 3,244.12 2,630.16
年产 650 万平方米高频高速覆铜
板青山湖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青山湖宿舍楼 5,705.43 3,364.84 42.24 -
年产 2400 万张高等级覆铜板富山
工业园制造基地项目
麦斯通二期厂房 690.23 90.58 - -
其他零星工程 99.19 15.23 1.83 1.83
青山湖工程 - - 4,817.54 8,580.13
新增年产 1.2 万吨树脂基纤维增
- - 129.17 7,655.70
强型特种复合材料技改项目
锂电池电芯用高性能封装材料项
- - 6,599.04 5,457.77
目
第三厂房 - - - 1,741.74
联生三车间 - - - 853.03
二期扩产工程 - - - 349.53
年产 3600 万平方米锂电池封装用
高性能铝塑膜生产项目
合计 69,164.36 19,777.21 14,833.95 27,269.88
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 650 万平方米高频高速覆铜板青山湖基地二期建设
项目”、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 2400 万张高等级覆铜板富山工业园制
造基地项目”及子公司华正能源在建项目“年产 3600 万平方米锂电池封装用高
性能铝塑膜生产项目”均在建设过程中,相应地在建工程增加较多。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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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土地使
用权
软件使
用权
非专利
技术
无形资
产合计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0,101.55 万元、15,401.16 万
元、19,802.73 万元和 19,416.63 万元,主要为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均为出让,摊销年限为 50 年;其余为 SAP 系统、RFID 仓储管理追踪系统等软
件使用权,以及一种用于 5G 天线的碳氢低介电覆铜板的生产技术和一种用于 5G
通讯网络服务器的中低损耗覆铜板生产技术的非专利技术。
在建工程的软件完成调试转入无形资产。此外,2019 年公司两项非专利技术一
种用于 5G 天线的碳氢低介电覆铜板的生产技术、一种用于 5G 通讯网络服务器
的中低损耗覆铜板生产技术完成研发,转入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没有计提减值准备,
与资产质量实际状况相符。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形资产具体情况请参考本募集说明书“第四
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5)开发支出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开发支出余额分别为 955.86 万元、166.88 万元、1,223.58 万
元和 1,745.55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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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开发支出包括小间距 LED 显示用黑色覆铜板研发、5G 高
CTE PTFE 玻纤覆铜板研发、基站天线用低介电(3.0-3.5)碳氢型高频微波覆铜
板研发项目和高端网络服务器用中低损耗覆铜板研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小间距 LED 显示用黑色覆铜板研
发
发
基站天线用低介电(3.0-3.5)碳
- - - 363.83
氢型高频微波覆铜板研发
高端网络服务器用中低损耗覆铜
- - - 592.03
板研发
合计 1,745.55 1,223.58 166.88 955.86
小间距 LED 显示用黑色覆铜板研发、5G 高 CTE PTFE 玻纤覆铜板研发项
目开发费用资本化开始时点为 2019 年 8 月,基站天线用低介电(3.0-3.5)碳氢
型高频微波覆铜板研发项目、高端网络服务器用中低损耗覆铜板研发项目开发费
用资本化开始时点为 2018 年 5 月,资本化依据为企业具备开发所需的技术条件、
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等,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或其他不确定性,并有能力使
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6)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厂房装修费用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长期待摊费用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装修工程 1,282.31 1,396.49 772.85 298.19
隔墙工程 97.79 86.39 66.29 35.94
排污权 33.59 42.66 60.80 57.07
长期咨询服务费 35.33 42.64 - -
模具费 14.18 15.62 35.21 40.35
高多层调胶区 M3#槽改造
工程
医疗项目冷库 3.99 4.68 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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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廊道玻璃雨篷 2.67 3.13 4.04 -
合计 1,480.14 1,600.11 956.82 438.77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余额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是公司装修
(7)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是子公司未抵扣亏损、计提坏账准
备、存货跌价准备等资产减值准备以及政府补助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致,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未抵扣亏损的所得税影响 1,798.88 1,657.64 1,245.51 719.93
坏账准备的所得税影响 1,052.30 782.47 662.55 544.03
政府补助的所得税影响 529.34 551.99 425.49 191.61
存货跌价准备的所得税影响 74.44 109.92 133.12 162.05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的所得税影
响
尚未解锁股权激励摊销的所得税
影响
计入当期损益的公允价值变动
(减少)的所得税影响
预提费用的所得税影响 - - - 25.65
合计 3,525.92 3,123.84 2,470.05 1,738.96
(8)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5,932.91 12,001.77 2,865.99 1,308.58
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443.62 513.67 653.78 793.89
合计 6,376.53 12,515.44 3,519.77 2,102.48
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非流动资产由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未实现售后租回
损益构成。其中,2020 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往年末金额有大幅增长,主
要系 2020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650 万平方米高频高速覆铜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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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湖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及本次拟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 2400 万张
高等级覆铜板项目”均在建设中,预付了较多长期资产购置款所致。
(二)负债结构与负债质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232,209.20 87.86% 177,492.29 88.69% 147,410.29 88.89% 135,003.02 91.84%
非流动负
债
负债总计 264,292.93 100.00% 200,118.80 100.00% 165,842.18 100.00% 147,001.9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47,001.91 万元、165,842.18 万元、
扩大,公司负债规模亦有所扩大。
公司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超过 87%。
报告期内各期末,发行人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
款
交易性
金融负 60.85 0.03% - 0.00% - 0.00% - 0.00%
债
应付票
据
应付账
款
预收款
- 0.00% - 0.00% 1,126.99 0.76% 398.14 0.29%
项
合同负
债
应付职 4,143.56 1.78% 5,454.33 3.07% 5,356.59 3.63% 4,944.69 3.66%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工薪酬
应交税
费
其他应
付款
一年内
到期的
非流动
负债
其他流
动负债
流动负
债合计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短期借款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抵押借款 4,800.00 4,800.00 5,100.00 7,000.00
保证借款 55,000.00 28,000.00 31,500.00 26,000.00
抵押+保证借款 - 4,000.00 - -
信用借款 21,446.85 24,500.00 18,500.00 17,400.00
信用证贴现 - 4,000.00 5,000.00 2,000.00
未到期应付利息 81.16 169.76 - -
合计 81,328.01 65,469.76 60,100.00 52,400.00
报告期各期末,短期借款分别为 52,400.00 万元、60,100.00 万元、65,469.76
万元和 81,328.01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达到 38.81%、40.77%、36.89%和
信用借款为主。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规模逐年上升,主要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营
运资金需求上升,公司通过银行短期借款缓解资金压力所致。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内,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较多采用银行承兑汇票作为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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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34,274.92 万元、36,977.02 万元、
面是由于公司经营规模扩大,采购规模随之扩大所致;另一方面是因为公司为加
强资金管理、降低资金成本,相对增加了使用票据与供应商结算的比例。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供应商的材料采购款、设备工程款等。
月 30 日,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32,694.29 万元、35,831.54 万元、46,811.33
万元及 68,315.56 万元,占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4.22%、24.31%、26.37%
和 29.42%。报告期内各期末,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公司采购规模随之扩大,
期末应付账款余额亦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一年以内应付账款。报告期内各期末,账龄
在一年以内应付账款占比分别为 98.02%、97.58%、98.39%和 99.54%,占比较高。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的账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以内
年
年
以上
合计 68,315.56 100.00% 46,811.33 100.00% 35,831.54 100.00% 32,694.29 100.00%
(4)合同负债与预收款项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
自 2020 年起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列示合同负债,将符合条件的预收货款列
示在“合同负债”科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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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合同负债及预收款项主要为预收货款。2018 年末、2019 年
末,公司预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398.14 万元、1,126.99 万元;2020 年末、2021 年
同负债占当年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29%、0.76%、1.03%及 0.70%,总体
来说预收款项规模较小。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4,944.69 万元、5,356.59 万元、
余额也呈上升趋势。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 900.77 万元、935.75 万元、
企业所得税等组成。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付款由应付利息和其他应付款构成,具体构成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应付利息 - - 250.55 93.38
其他应付款 3,071.61 3,177.23 1,892.20 3,542.35
合计 3,071.61 3,177.23 2,142.75 3,635.73
应付利息主要是公司向银行借款计提的应付利息,其中自 2020 年起公司根
据最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将应付利息计入对应的借款科目,包括“短期借款”、
“长
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
其他应付款主要是押金保证金、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款、内外销运保费佣金
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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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押金保证金 976.45 1,156.50 898.27 801.60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款 1,086.40 1,086.40 - 1,718.96
内外销运保费佣金 969.19 820.57 896.75 616.17
应付违约金 - - - 179.64
其他 39.57 113.77 97.18 225.98
合计 3,071.61 3,177.23 1,892.20 3,542.35
由于公司 2020 年 12 月向部分核心员工授予了限制性股票,同时确认了其他应付
款与库存股,因此其他应付款中增加了 1,086.40 万元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款。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
的长期应付款。因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期限不同,报告期各期内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出现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3,925.33 3,458.81 4,939.64 2,800.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 2,954.48
合计 3,925.33 3,458.81 4,939.64 5,754.48
(9)其他流动负债
额分别为 0 万元、0 万元、167.65 万元及 167.27 万元,2020 年末及 2021 年 6 月
末其他流动负债余额为待转销项税额。
报告期内各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
延收益,具体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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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借款 25,918.75 80.78% 16,478.18 72.83% 13,160.36 71.40% 8,400.00 70.01%
预计负债 - 0.00% - 0.00% - 0.00% 39.17 0.33%
递延所得
税负债
递延收益 3,667.83 11.43% 3,952.83 17.47% 3,553.53 19.28% 2,717.13 22.64%
非流动负
债合计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长期借款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保证借款 17,480.03 13,005.03 13,160.36 6,690.00
信用借款 3,980.00 - - -
质押+保证借款 4,456.47 3,456.47 - 1,710.00
未到期应付利息 2.25 16.68 - -
合计 25,918.75 16,478.18 13,160.36 8,400.00
报告期各期末,长期借款分别为 8,400.00 万元、13,160.36 万元、16,478.18
万元及 25,918.75 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重分别达到 70.01%、71.40%、72.83%及
借款、质押+保证借款为主。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借款规模较大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主要系报告期内公
司陆续进行了子公司杭州华正和珠海华正的筹建、试生产等工作,资金需求量较
大,除通过资本市场再融资方式外还通过银行长期贷款的方式进行融资。
(2)预计负债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余额分别为 39.17 万元、0 万元、0 万元和 0
万元。2018 年末预计负债余额 39.17 万元均为计提的产品质量保证金。
(3)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是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非同一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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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和计入当期损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增加)的所得税影响产
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2,243.13 1,911.06 1,440.00 556.75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
值
计入当期损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增
加)
合计 2,497.16 2,195.51 1,718.01 842.59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主要系根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8〕54 号)规定,企业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新购
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 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但会计上仍正常计提折旧,产
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故 2019 年末、2020 年末及 2021 年 6 月末因固定资产加
速折旧事项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1,440.00 万元、1911.06 万元及 2,243.13 万
元。
(4)递延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的递延收益均为政府补助,各年末金额呈上升趋势。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6 月 30 日,
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 2,717.13 万元、3,553.53 万元、3,952.83 万元及 3,740.27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递延收益是公司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包括公司
热塑性蜂窝复合板项目的及覆铜板生产线数控自动化改造项目的机器换人技术
改造项目补助以及智能制造项目补助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拆迁补偿费 787.69 891.28 1,165.52 1,439.76
技改项目资金 2,339.53 2,417.05 1,856.69 67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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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机器换人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199.87 212.83 264.65 316.47
智能制造项目补助资金 413.18 431.67 266.67 286.67
合计 3,740.27 3,952.83 3,553.53 2,717.13
(三)公司偿债能力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偿债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偿债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资产负债率(合并) 63.04% 57.72% 68.78% 67.97%
资产负债率(母公
司)
流动比率(倍) 1.03 1.19 0.94 0.93
速动比率(倍) 0.86 1.03 0.78 0.77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倍) 6.71 5.32 4.21 3.52
注:资产负债率(合并)=总负债(合并)÷总资产(合并)×10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总负债(母公司)÷总资产(母公司)×100%;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与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较为
接近且变动趋势一致,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主要是由
于近年来公司持续进行产能扩产项目,除通过首次公开发行和 2020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外,还使用自筹资金(多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进行融资)投入包
括青山湖工程、青山湖宿舍楼、杭州华聚二期扩产项目、锂电池电芯封装材料项
目,以及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
“年产 2400 万张高等级覆铜板项目”。2020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较往年有所下
降,主要系当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得资产总额上升所致。
报告期内,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较为稳定,2020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较往年有所上升,主要系 2020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导致流动资产总额上升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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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利息保障倍数逐年上升,主要是由于公司利润总额逐年
增加,体现了公司偿债能力逐年增强的趋势。
(2)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及与华正新材的比较如
下:
项目 公司名称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金安国纪 47.37% 45.25% 42.47% 38.87%
资产负债率 生益科技 41.24% 42.02% 39.79% 46.91%
(合并) 南亚新材 38.54% 28.43% 62.89% 66.42%
华正新材 63.04% 57.72% 68.78% 67.97%
金安国纪 1.52 1.47 1.81 2.03
生益科技 1.86 1.43 1.66 2.03
流动比率(倍)
南亚新材 2.23 3.06 1.20 1.22
华正新材 1.03 1.19 0.94 0.93
金安国纪 1.37 1.35 1.69 1.95
生益科技 1.45 1.06 1.26 1.56
速动比率(倍)
南亚新材 2.00 2.79 1.02 1.09
华正新材 0.86 1.03 0.78 0.77
项目 公司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金安国纪 390.02 39.44 46.00 695.83
利息保障倍数 生益科技 24.61 18.15 13.23 8.15
(倍) 南亚新材 93.67 14.94 20.82 20.82
华正新材 6.71 5.32 4.21 3.52
数据来源: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及 2021 年半年报。
报告期内各期末,华正新材的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一方面
是由于公司自 2016 年才上市,且首发募集资金规模较少(募集资金净额仅为 1.33
亿元),导致公司融资主要通过借款方式取得,资产负债率较高,而金安国纪和
生益科技已上市多年,曾多次开展股权融资或累计较多资金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南亚新材于 2020 年上市,当年募集资金较多,导致 2020 年资产负债率大幅下降;
另一方面,相较生益科技和金安国纪,华正新材营业规模较小,正处于高速成长
期,固定投资规模较大,资金需求量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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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
要原因是发行人因资产负债率较高,公司为降低融资成本,负债结构中流动负债
占比较高,导致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相对较低。
报告期内各期,华正新材的利息保障倍数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亦是由
于公司负债水平较高引起的。
(四)公司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反映资产管理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3.24 2.77 2.81 2.83
存货周转率 8.15 7.16 6.94 6.44
注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平均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账面价值平均值。
注 2:2021 年 1-6 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已作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2.83 次、2.81 次、2.77 次和 3.24
次,较为稳定,公司销售回款情况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6.44 次、6.94 次、7.16 次和 8.15 次,
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主要系公司采用订单式生产模式,注重对存货的管理,不断
加强生产和采购的计划性所致。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营运指标如下表:
项目 公司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金安国纪 5.62 4.33 4.36 4.70
应收账款周转 生益科技 3.46 3.10 3.15 3.14
率 南亚新材 3.18 2.63 2.59 2.98
华正新材 3.24 2.77 2.81 2.83
金安国纪 11.97 11.63 15.41 18.80
存货周转率 生益科技 5.07 4.66 5.05 5.57
南亚新材 10.15 7.87 8.95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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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公司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华正新材 8.15 7.16 6.94 6.44
数据来源: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及 2021 年半年报。
注:2021 年 1-6 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已作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南亚新材、生益科技较为接近,略低于金
安国纪,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变动趋势较为
一致,2018 年至 2020 年呈下降趋势,2021 年 1-6 月开始上升。报告期内,公司
主要客户的账期为月结 90 天,大客户与战略客户账期为 120 天,与报告期内公
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报告期内各年分别为 127 天、128 天、130 天及 111 天)
基本保持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生益科技、低于金安国纪和南亚新材,处于
行业中间水平。金安国纪的存货周转率远高于公司、生益科技及南亚新材,主要
是由于金安国纪的产品大多为标准化产品,能通过库存管理实现较高的存货周转
率。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呈上升趋势,且公司存货整体周转较快。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变动比 变动比 变动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例 例 例
营业收
入
营业利
润
净利润 12,236.39 107.32% 12,601.11 22.90% 10,253.31 40.96% 7,273.95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净利润规模均呈逐年增长的趋势,
其中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比例分别为 18.19%和 12.75%,净利润
增长比例分别为 40.96%和 22.90%;2021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及净
利润较往年同期均有大幅增长,公司盈利能力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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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
务收入
其他业
务收入
合计 170,921.24 100.00% 228,408.07 100.00% 202,585.65 100.00% 171,402.7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规模持续扩大,营业收入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占比均超过 96%,公司
主营业务突出。其他业务收入金额及占比较小,主要为废料收入、房屋租赁收入
等。
(1)按产品类型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产品类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覆铜板 122,002.24 73.77% 150,376.63 68.18% 140,723.81 70.44% 110,565.16 65.53%
导 热 材
料
功 能 性
复 合 材 7,887.93 4.77% 17,359.80 7.87% 13,454.09 6.73% 17,997.96 10.67%
料
交 通 物
流 用 复 17,525.02 10.60% 21,913.61 9.94% 25,596.25 12.81% 21,103.14 12.51%
合材料
其 他 材
料
产 品 贸
- - - - - - 59.15 0.04%
易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165,371.35 100.00% 220,546.31 100.00% 199,774.54 100.00% 168,715.58 100.00%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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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产品类型划分,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覆铜板、导热材料、功能性复
合材料、交通物流用复合材料和其他材料等构成,其中覆铜板(含导热材料)是
发行人营业收入最主要的来源,报告期内各期覆铜板(含导热材料)占当年主营
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4.66%、78.36%、79.06%及 81.16%。报告期内各期,覆
铜板(含导热材料)的收入金额以及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主要是受益于公司进一步的市场开拓和产能扩大。
其他产品方面,功能性复合材料主要用于医疗、铁路轨道行业,交通物流用
复合材料主要用于新能源货车的厢车板,报告期内收入较为稳定;其他材料包括
锂电池软包用铝塑膜和专用车等,其中锂电池软包用铝塑膜是由子公司华正能源
开发、生产的,报告期内相关产品开发完成推向市场,专用车是由子公司杭州中
骥生产、销售的,上述产品在报告期内收入稳定上升。
(2)按内外销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内外销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内
销
外
销
合
计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由内销业务收入和外销业务收入构成,其中内销业务收
入是发行人收入的主要来源,占比超过 73%。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稳
定增长,公司业务销售收入金额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3)发行人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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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例
合计 41,269.51 24.15%
合计 45,180.95 19.78%
合计 31,470.12 15.53%
合计 25,218.12 14.72%
注:上述客户销售金额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口径统计,其中向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销
售额含向其同一控制下的大连崇达电路有限公司、大连崇达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崇达多层线
路板有限公司、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的销售额;
向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额含向其同一控制下的胜华电子(惠阳)有限公司
的销售额;向祥丰电子(中山)有限公司的销售额含向其同一控制下的统盟(无锡)电子有
限公司、志超科技(遂宁)有限公司、志昱科技股有限公司等企业的销售额;向深圳市景旺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额含向其同一控制下的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
(龙川)有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等企业的销售额;向广东科翔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额含向其同一控制下的华宇华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惠州市大
亚湾科翔科技电路板有限公司、智恩电子(大亚湾)有限公司等企业的销售额;向迅威创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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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的销售额含向其同一控制下的广东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的销售额;向奥士康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的销售额含向其同一控制下的奥士康精密电路(惠州)有限公司的销售额;向创
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含向其同一控制下的深圳创维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额;向
湖北碧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额含向其同一控制下的东莞市优森电子有限公司的销售
额;向舟山国阳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额含向其同一控制下的靖江市亚泰特种材料制造有限公
司的销售额;向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额含向其同一控制下的蓝思科技(长沙)有限
公司、蓝思科技(东莞)有限公司等企业的销售额。此外,2020 年发行人向湖北碧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额除包含向其同一控制下的滁州碧辰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额外,还包含
向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创维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达亮电子(滁州)有限公
司的销售额,主要系上述公司与发行人、湖北碧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三方协议,约定
上述公司替湖北碧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发行人下单并支付货款,货物由发行人运至湖北碧
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湖北碧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再向上述公司支付货款,故按业务的实质
关系上述公司的销售金额与湖北碧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额中合并统计。
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的客户较为分散,前五大客户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
均约为 15%-25%。发行人主要产品为覆铜板,因此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大多集中
在 PCB 行业(如祥丰电子(中山)有限公司、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二)营业成本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
务成本
其他业
务成本
合计 138,371.32 100.00% 185,195.53 100.00% 161,146.69 100.00% 139,137.35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成本随营业收入变动而波动,其中,主营业务成本占
比较高且较为稳定。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
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99.71%、99.94%、97.12%及 97.46%。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分,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覆铜板 99,603.20 73.86% 127,095.01 70.67% 116,097.48 72.09% 93,897.84 67.68%
导热材
料
功能性
复合材 5,484.73 4.07% 10,154.45 5.65% 8,954.18 5.56% 13,239.06 9.54%
料
交通物
流用复 14,009.29 10.39% 17,054.38 9.48% 20,216.33 12.55% 16,433.84 11.85%
合材料
其他材
料
产品贸
- 0.00% - 0.00% - 0.00% 47.12 0.03%
易
主营业
务成本 134,856.25 100.00% 179,855.56 100.00% 161,050.44 100.00% 138,740.21 100.00%
合计
报告期内,按产品类别分,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的结构构成与主营业务收入
的结构构成具有一致性,覆铜板(含导热材料)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其营业成本
也是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
(三)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及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产品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类型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覆铜
板
导热
材料
功能
性复
合材
料
交通
物流
用复 3,515.73 20.06% 4,859.23 22.17% 5,379.92 21.02% 4,669.30 22.13%
合材
料
其他
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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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类型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产品
- - - - - - 12.03 20.33%
贸易
合计 30,515.10 18.45% 40,690.75 18.45% 38,724.10 19.38% 29,975.36 17.77%
别为 29,975.36 万元、38,724.10 万元、40,690.75 万元及 30,515.10 万元,受益于
公司营收规模的扩大,主营业务毛利逐年增加。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7.77%、19.38%、18.45%及 18.45%,
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是公司主要产品覆铜板的毛利率有所上升。其中,根据新
企业会计准则 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将运输费由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
成本列示,一定幅度上降低了 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的毛利率。
公司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生益科技 28.74% 26.78% 26.65% 22.18%
金安国纪 27.50% 18.25% 17.69% 18.30%
南亚新材 19.36% 15.11% 18.46% 14.27%
可比公司平均值 25.20% 20.05% 20.93% 18.25%
华正新材 19.04% 18.92% 20.46% 18.82%
数据来源: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及 2021 年半年报。
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与金安国纪、南亚新材较为接近,略低于生益
科技,主要是由于华正新材与生益科技产品结构有所不同所致。生益科技除了覆
铜板产品外,还生产和销售毛利率较高的印制线路板(毛利率约为 25%)。
就报告期内毛利率的变动趋势而言,发行人综合毛利率的变动趋势与同行业
可比上市公司的变动趋势一致,符合该行业的市场变动情况。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期间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售费用 3,562.51 5,732.64 8,993.42 7,97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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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管理费用 4,824.05 8,837.68 6,896.74 6,021.86
研发费用 7,134.92 11,244.42 11,711.89 8,468.72
财务费用 2,550.94 4,643.74 3,496.83 2,661.47
期间费用 18,072.42 30,458.48 31,098.87 25,124.91
销售费用/期间费用 19.71% 18.82% 28.92% 31.73%
管理费用/期间费用 26.69% 29.02% 22.18% 23.97%
研发费用/期间费用 39.48% 36.92% 37.66% 33.71%
财务费用/期间费用 14.12% 15.25% 11.24% 10.59%
营业总收入 170,921.24 228,408.07 202,585.65 171,402.78
销售费用率 2.08% 2.51% 4.44% 4.65%
管理费用率 2.82% 3.87% 3.40% 3.51%
研发费用率 4.17% 4.92% 5.78% 4.94%
财务费用率 1.49% 2.03% 1.73% 1.55%
期间费用/营业收入 10.57% 13.34% 15.35% 14.66%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的增长,公司期间费用规模整体亦有所上
升,但期间费用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基本保持稳定,在 11%-15%之间。各项期间
费用的具体分析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员工薪酬 1,691.80 2,394.38 2,514.06 2,558.55
业务招待费 852.78 1,831.53 1,456.19 1,228.78
办公费 90.58 318.30 471.96 250.33
差旅、交通费、
车辆使用费
国外佣金 279.00 267.40 291.98 268.39
样品费 10.55 61.92 9.54 201.37
折旧摊销费 53.39 57.00 50.29 46.28
股权激励成本 30.29 7.41 - -
运输费 - - 3,350.54 2,615.00
其他费用 398.96 486.10 422.98 38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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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合计 3,562.51 5,732.64 8,993.42 7,972.86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员工薪酬、业务招待费、运输费等构成。
公司销售量的增多,运输费金额有所上升,2019 年度运输费较 2018 年度运输费
增加 735.54 万元。
计准则 2020 年财务报表中将运输费调整至营业成本列示,导致 2020 年销售费用
金额较往年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员工薪酬 2,399.22 4,753.98 3,841.25 3,751.07
办公费 538.53 1,438.53 858.25 773.98
折旧摊销费 887.30 1,425.94 1,025.78 605.34
业务招待费 336.92 578.58 320.63 280.02
中介服务费 283.09 405.28 531.55 305.95
差旅、交通费、
车辆使用费
股权激励成本 96.02 15.73 - 134.48
其他费用 202.15 67.61 112.74 40.19
合计 4,824.05 8,837.68 6,896.74 6,021.86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员工薪酬、办公费、折旧摊销费等构成。报
告期各期末,管理费用分别为 6,021.86 万元、6,896.74 万元、8,837.68 万元及
司经营规模的扩大,管理成本亦有所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明细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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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职工薪酬 2,557.08 4,680.10 4,409.27 3,199.25
直接材料 3,015.32 3,811.49 5,167.67 3,429.08
折旧与摊销 569.52 901.68 663.28 439.16
认证费 273.32 724.34 177.23 184.49
办公费 69.54 583.74 813.68 850.76
差旅费 159.44 279.37 280.94 218.47
股权激励成本 108.53 18.86 - -
委托开发费用 - - 6.76 17.61
其他 382.17 244.84 193.07 129.90
合计 7,134.92 11,244.42 11,711.89 8,468.72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直接材料等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8,468.72 万元、11,711.89 万元、11,244.42
万元及 7,134.92 万元,2018 年至 2020 年期间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是因为公司
注重研发投入,高度关注新材料市场的需求并相应进行研发,报告期内研发项目
持续增加、研发人员持续增多,故研发费用有所上升。
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费用由利息费用、利息收入、承兑汇票贴息、汇兑损
益、手续费支出等构成,明细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利息费用 1,790.85 3,146.57 3,281.71 2,846.11
减:利息收入 114.35 224.31 131.05 149.38
承兑汇票贴息 594.97 602.46 565.96 559.37
汇兑损益 139.13 956.35 -384.51 -758.86
手续费支出 140.34 162.67 164.71 164.22
合计 2,550.94 4,643.74 3,496.83 2,661.47
报告期内各期,财务费用分别为 2,661.47 万元、3,496.83 万元、4,643.74 万
元和 2,550.94 万元,2018 年至 2020 年度财务费用呈上升的趋势,一方面是由于
利息费用总体有所增加,另一方面是受人民币汇率波动影响,汇兑损益金额有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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幅上升。
(五)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月
(1)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
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0.02 1.54 -24.55 -0.68
分
(2)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
- - - -
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638.47 1,956.94 1,834.55 887.72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4)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
- - - -
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5)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
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
- - - 966.04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6)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7)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
损益
(8)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
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 - - - -
备
(9)债务重组损益 - - - -
(10)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
- - - -
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11)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
- - - -
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1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
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 - -42.36 -233.86
益
(13)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
- - - -
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14)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
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 119.33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
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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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月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
的投资收益
(15)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
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 -18.97 508.19 -67.96 -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
益
(16)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
- - - -
项减值准备转回
(17)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18)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
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 - - -
动产生的损益
(19)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 - - - -
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20)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21)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57.46 -255.33 -47.53 -342.16
外收入和支出
(22)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899.64 2,541.38 1,693.59 1,575.42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 142.61 404.48 284.05 161.64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
益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
常性损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75.63 4.81 72.69 0.07
报告期内,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 1,413.72
万元、1,336.85 万元、2,132.10 万元及 681.40 万元,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
股东净利润比例分别为 19.43%、13.09%、17.03%和 5.60%。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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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165.02 16,510.55 12,533.90 9,179.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988.50 -58,067.88 -16,117.29 -18,408.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606.37 59,676.61 2,078.92 5,835.4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50.80 -434.15 -15.40 112.47
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67.91 17,685.14 -1,519.87 -3,281.02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9,179.49 万元、12,533.90
万元、16,510.55 万元和 13,165.02 万元,与公司销售规模逐年扩大的趋势保持一
致。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分别增加
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及流出与公司营业收入、成本的变动趋势
基本一致,其中,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当期营业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 0.77、0.73、0.75 和 0.75,表明公司销售收入对应的货款回收情况
较为良好。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8,408.40 万元、
-16,117.29 万元、-58,067.88 万元和-35,988.50 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持续为负,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规模较大以及购买
理财产品规模较大所致。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5,835.42 万元、2,078.92 万元、59,676.61 万元和 22,606.37
万元。其中,2020 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报告期内其他年
度有大幅增加,主要系当年发行人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6.5
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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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
项目“新增年产 1.2 万吨树脂基纤维增强型特种复合材料技改项目”和 2020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年产 650 万平方米高频高速覆铜板青山湖基
地二期建设项目”的建设投入,公司在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等方面
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资本性支出,报告期各期,公司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21,372.11 万元、17,121.38 万元、40,221.86 万元
和 46,512.60 万元。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主要是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五、报告期内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
修订)》
(财会[2017]22 号)
(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原收入准则下,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商品销
售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
报酬转移给购买方;
(2)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
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
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
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
条件时,公司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
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
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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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入准则的实施未引起本公司收入确认具体原则的实质性变化,仅根据新
收入准则规定中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列示
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不予调整,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收入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当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
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1)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
(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
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原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将金融资产分
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按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和自身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但对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等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
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原准则下的“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
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不予调整,首次
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
收益。
(2)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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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2019 年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
式”)。2019 年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
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列报,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列报;增加对仅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报
表项目的调整要求;补充“研发费用”核算范围,明确“研发费用”项目还包括
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
目中删除债务重组利得和损失。
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
(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2019 年新修订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及应付账款”项目的拆分外,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等行项目。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上述
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对于上述报表格
式变更中简单合并与拆分的财务报表项目,本公司已在财务报表中直接进行了调
整,不再专门列示重分类调整情况,执行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 2018 年度利润表
无影响。
(3)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
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
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按照规定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 2019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执行此项政策变更对
变更当期财务数据无影响。
(4)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
(财会[2019]9 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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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
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
追溯调整。
公司按照规定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新债务重组准则,对 2019 年 1 月
据无影响。
(1)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新修订的财务报表
格式”)。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将资产负债表中的部分项目合并列报,在利
润表中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分拆单独列示,新增“研发费用”项目,
反映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此项
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2017 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
(2)财政部于 2018 年 9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
(以下简称《解读》)。
《解读》规定: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
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
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企业实
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
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此项
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2017 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
(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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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重大期后事项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存在的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事项共计
序 涉案金额
原告 被告 案由 案件情况
号 (万元)
原告要求解除双方签署的
《液压机承揽合同》并要
杭州联生 天津市天锻 求被告返还定金 378.00 万
有限公司 公司 案件已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开庭,截至本报告期末
尚在审理中。
原告要求解除双方签署的
承揽合同并要求被告返还
杭州华正 东莞亦顺机 定金 385.20 万元及赔偿
限公司 公司 2021 年 5 月 24 日开庭,
截至本报告期末尚在审理
中。
原告要求被告一归还预付
款 10.62 万元并支付逾期
被告一:苏 利息 2.71 万元,并按已交
州中储商联 付的 16,077 张铝板的实际
司,被告二: 告二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万成继 原告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截至本报告期末尚未收到
立案通知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第四条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
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一)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
时义务;
(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三)该义务的金额能
够可靠地计量。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事项
中均作为原告,不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相关规定,无需计提预计负债。
上述未决诉讼事项仍在审理或处理过程中,处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但公司
下属子公司作为上述未决诉讼事项的原告,预计不会对公司下属子公司形成新的
负债或不利影响,风险较小。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向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公司或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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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除上述未决诉讼之外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
存在其他或有事项、重大期后事项。
七、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发展趋势
(一)财务状况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不断增加,资产质量良好,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
大和经营积累的增加,公司的总资产规模也将不断提高。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及募
投项目的有序实施,将助力公司资产规模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以经营性流动负债为主。由于公司正处于高速成长阶段,
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在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活动的同时也通过短期银行借
款和长期银行借款进行融资,资产负债率水平较高。随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发行,短期内公司债务规模将会提升,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后,公司净资
产规模将进一步增加,财务结构将更趋合理,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
和抗风险能力。
(二)盈利能力发展趋势
公司主营产品盈利能力较强,公司整体财务状况良好,未来公司财务状况和
盈利能力将持续向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随着公司
发展战略的推进及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市场布局将进一步完善。长期来
看,公司战略的实施将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各盈利指
标的优化,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将随之进一步提高。
八、发行人财务性投资事项的说明
(一)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
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
的相关议案,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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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
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投资。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设立或投资产业基
金、并购基金情况。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拆借资金的财务性投
资情况。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形。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
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形。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
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存在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
类产品的情况,购买的产品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特点,不属于收
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未新增投资金融业务。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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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财务性投资。
综上,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
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投资。
(二)不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
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长期股权投资等财务性投资的
情形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发行人涉及核算财务性投资的财务报表科目
具体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余 财务性投
项目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额 资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9,036.46 否 -
其他应收款 1,191.54 否 -
其他流动资产 5,814.63 否 -
其他非流动资产 6,376.53 否 -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 9,036.46 万元,均为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投资共 9,000.00 万元及对应的预估利息 36.46
万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持有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理财产品
购买 理财机构名
理财产品名称 购买金额 认购期 到期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
主体 称
(万元)
定制型单位结构
建设银行杭
性存款 2021 年第 3,000.00 2021-6-9 2021-9-7 1.518%-3.2%
州余杭支行
发行
杭州银行“添利 ①低于约定汇率区间下
人全
杭州银行余 宝”结构性存款产 限 1.5%;②在约定汇率
资子 3,000.00 2021-6-7 2021-8-9
杭支行 品 区间内 3.2%;③高于约
公司
(TLBB20212459) 定汇率区间上限 3.4%
杭州
“汇利丰”2021 年
华正 中国农业银
第 4795 期对公定
行杭州西溪 3,000.00 2021-4-22 2021-7-15 1.50%-3.60%
制人民币结构性
支行
存款产品
合计 9,000.00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均已经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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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产品安全性高、收益浮动区间小、收益率较低、持有期限较短,不属
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财务投资。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1,191.54 万元,主要包括
押金、保证金、备用金,出口退税款,房租水电费等,均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
关,不涉及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或其他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资金拆借,均不
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余额为 5,814.63 万元,主要由
待抵扣增值税和预缴企业所得税构成,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 6,376.53 万元,主要
包括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和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发行人不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长期股权投资等财务性投资
的情形。
(三)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
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亦不
存在财务性投资。
根据公司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分析,预计未来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增长,将产
生一定的流动资金缺口,且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存在有息负债,未来有一定的还
款压力;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但业务规模的不断提升以及战略布局的需求对公
司的资金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具有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此外,
本次募投项目年产 2400 万张高等级覆铜板富山工业园制造基地项目围绕公司主
营业务展开,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扩大公司经营优势,对公司长期发
展具有必要性,但该项目需投入的资金量较大,客观上存在融资需求。因此,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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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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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总量及依据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7,000.00 万元(含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2400 万张高等级覆铜板富
山工业园制造基地项目
合计 204,900.00 57,000.00
其中,
“年产 2400 万张高等级覆铜板富山工业园制造基地项目”分为三期建
设,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 40,000.00 万元投入该项目的一期项目建设中,二期、
三期项目建设将视一期项目的建设情况、投产情况和效益情况进行建设,以确保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效益。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华正新材料
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通过向珠海华正增资或借款的方式投入,珠
海华正根据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实施。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
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同时,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
募集资金低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
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备案情况及建设进度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 2400 万张高等级覆铜板富山工业园制造基
地项目”已完成立项备案手续,取得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出
具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项目名称:年产 2400 万张高等级覆铜板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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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工业园制造基地项目,项目代码:2020-440403-39-03-047065)。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项目备案。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 2400 万张高等级覆铜板富山工业园制造基
地项目”已履行环评审批程序,并取得《关于珠海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400
万张高等级覆铜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珠环建表(2021)67 号)。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项目备案。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年产 2400 万张高等级覆铜板富山工业园制造基地项目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年产 2400 万张高等级覆铜板富山工业园制造基地项目”旨在
采用自有技术,新建高等级覆铜板生产线,形成年产 2400 万张高等级覆铜板的
生产能力。高等级覆铜板是由树脂基或特殊基材制成的覆铜箔基板,包括但不限
于环保型无卤素覆铜板、环保型无铅化覆铜板、高 Tg 高耐热覆铜板、高导热散
热基材、高频高速覆铜板等,可广泛应用于通讯信息交换系统、云计算储存系统、
自动驾驶信号采集系统、物联网射频系统、医疗设备、轨道交通、新能源、绿色
物流等各大领域。该募投项目分三期建设,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 40,000.00 万元
将用于一期建设,项目一期建成后,可形成年产 960 万张高等级覆铜板的生产能
力,二期、三期项目建设将视一期项目的建设情况、投产情况和效益情况进行建
设,以确保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效益。
发行人主要从事覆铜板材料、功能性复合材料和交通物流用复合材料等产品
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为高等级覆铜板,是为了满足
发行人覆铜板产品的市场需求,对公司现有覆铜板产品的产能进行扩充和提高,
解决产能瓶颈的困境,与发行人主营业务联系紧密。
本次募投项目“年产 2400 万张高等级覆铜板富山工业园制造基地项目”已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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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投项目已履行环评程序,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取得珠海市生态环境局
出具的《关于珠海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400 万张高等级覆铜板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表的批复》(文件编号:珠环建表[2021]67 号)。
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产品为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无需取得其他资质许可。珠
海华正已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经工商核准注册,具备实施资格。
本次募投项目用地已落实,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证书编号:粤(2020)
珠海市不动产权第 0085056 号),具体信息如下:
土地使用权证 使用权面积 使用权终止
土地座落 用途 使用权属
号 (m2) 日期
珠海市斗门区
粤(2020)珠海 富山工业园七 发行人全
市不动产权第 星大道南侧、规 工业用地 资子公司 103,477.66
侧
(1)覆铜板行业多极化发展,国产升级替代提速
覆铜板(Copper Clad Laminate),简称 CCL,是由石油木浆纸或者玻璃纤维
布等作增强材料,浸以树脂,单面或者双面覆以铜箔,经热压而成的一种板状材
料。覆铜板上游原材料主要包括铜箔、玻璃纤维布、树脂等材料。
覆铜板是制作印制线路板的核心材料,担负着印制线路板导电、绝缘、支撑
三大功能。覆铜板的品质决定了印制线路板的性能、品质、制造中的加工性、制
造水平、制造成本以及长期可靠性等。
中国为全球 CCL 最大市场。根据 Prismark 公司发布的数据,2019 年全球 PCB
总产值 613.4 亿美元。其中,中国大陆总产值 335.07 亿美元,全球占比第一。然
而,中国目前的覆铜板产品仍主要为中低端产品,美国、日本企业对通讯及 IDC
需求的高频高速板材技术成熟度更高。国内高技术、高附加值 CCL 品种则相对
稀缺,根据海关总署披露的 CCL 进出口价格数据,我国 CCL 出口价长期低于进
口价,并且近年来两者之间的差距不断拉大。
随着中国大陆覆铜板企业的不断发展,包括华正新材在内的 CCL 企业,长
期专注于高等级覆铜板的研发和生产,加速突破多种材料路线,CCL 行业正值
高端化突破黄金时期,进口替代空间大。近年来,电子材料行业在宏观经济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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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影响下,结构性调整持续演进。疫情和国际贸易摩擦加速了行业内关键材料的
国产化进程。
(2)通讯类、消费类电子产品需求旺盛,覆铜板行业稳健发展
根据 Prismark 预测,全球 PCB 产业未来仍将稳步发展,其中高频高速、HDI
板(高密度互联板)、多层板等高等级覆铜板将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Prismark
预测,到 2025 年全球 PCB 产值将达到约 863.25 亿美元;2020-2025 年中国 PCB
产值复合增长率约为 5.6%,预计到 2025 年中国 PCB 产值将达到约 461.18 亿美
元。
行业的长期增长机会仍然稳固,增长点主要来自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5G
无线技术、自动驾驶和电动汽车、物联网和智能消费设备;高等级覆铜板的强劲
需求将继续支持未来的增长;自动化和智能制造可能会改变行业的竞争格局。
近年来随着下游电子信息产业、汽车产业等行业发展,各种电子产品需求量
大幅上升,进一步拓宽了覆铜板行业的发展空间。同时,随着居民收入的不断提
高,电子产品的日益普及,消费类电子产品需求始终保持着高速增长的态势,使
得覆铜板行业稳步发展。覆铜板行业需加大研发投入及扩产先进产品产能才能满
足下游行业的市场需求。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将凭借储备的研发能力,紧跟市场前沿,加速推出
适应市场发展需求的产品,背靠稳定的销售团队和良好的市场基础,推进产业结
构升级、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依靠自身的努力和国家在政策方面的扶持,实现企
业总体发展战略。
本次募投项目规划是年产 2,400 万张高等级覆铜板,拟生产的产品是发行人
现有产品中的主要产品,包括无卤无铅等环保型覆铜板、高多层互联用中高 Tg
覆铜板等产品,是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对公司现有产能进行扩充和提高,解决产
能瓶颈的困境。因此,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现有业务的产能扩张,是围绕公司主
营业务展开的。
前次募投项目规划是年产 650 万平米高频高速覆铜板,项目产品为高频覆铜
板与高速覆铜板,产品定位更聚焦,满足客户定制化的需求,主要应用在服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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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模块、5G 基站等;本次募投项目规划是年产 2,400 万张高等级覆铜板,分三
期建设,一期规划是年产 960 万张高等级覆铜板,该产品主要是公司目前现有主
要产品无卤无铅等环保型覆铜板、高多层互联用中高 Tg 覆铜板等覆铜板产品的
产能扩张,以批量化、标准化的生产为主,应用范围是更为基础的产业,包括通
信、家电、汽车、工业等。因此,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拟生产的产品虽
然同为覆铜板,但产品定位、下游应用领域等均有所不同。高等级覆铜板的应用
场景及前次募投项目、本次募投项目对应的产品区别如下: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合理性主要如下:
(1)解决产能瓶颈,满足市场持续增长的需求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覆铜板(含导热材料)的产能、产量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覆铜板及 总产量(万平米) 1,266.68 2,210.22 1,980.66 1,388.13
导热材料 总产能(万平米) 1,004.10 2,008.20 2,008.20 1572.32
合计值 产能利用率 126.15% 110.06% 98.63% 88.29%
注:上表中计算产能利用率时,产能和产量为发行人自有产能和产量,不包含外协产量。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覆铜板(含导热材料)的产能利用率逐步提升,
在 2020 年度产能利用率已超过 100%,达到 110.06%,在 2021 年上半年,产能
利用率进一步提升至 126.15%,发行人产能较为紧张。发行人现有产能已无法满
足快速增长的下游客户的需求,亟需通过新建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扩充产能,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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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的交付能力。
(2)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巩固和提升公司市场地位
电子信息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支柱产业,是加快工业
转型升级及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撑与物质基础,是保障国防建设
和国家信息安全的重要基石。覆铜板行业作为电子信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发展的产业。我国先后出台多项政策,将覆铜板行
业相关产品列为重点发展对象,为覆铜板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面对行业
发展机遇,公司亟需保持与市场需求发展趋势相匹配的通信、电子等领域用高等
级覆铜的生产能力,不断提升高等级覆铜等高附加值产品的技术水平、生产能力
及业务规模,巩固并提升公司市场地位。
(3)增强智能制造水平,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覆铜板行业市场空间大,市场参与者众多,目前已形成充分竞争的市场格局。
同时国内人口红利正在逐渐消失,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如何提升生产效率、降
低生产成本已成为覆铜板生产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也是覆铜板生产企业在激烈
的市场竞争中胜出的关键。
通过本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提高生产线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以提升生
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另一方面提升公司的工艺技术水平和生产管理能
力,提高产品质量,缩短产品交期,提高客户服务满意度,增强客户粘性,实现
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4)满足下游客户需求,服务华南地区客户
PCB 生产企业大多集中在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目前公司的生产基地
均位于杭州一带,对珠三角地区下游客户的响应速度不够。公司珠三角地区的许
多战略客户正积极扩产,包括但不限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03228.SH)在广东珠海建设一期工程年产 120 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电路板项目;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903.SZ)在江西九江建设江西科翔印刷电
路板及半导体建设项目(一期),将形成年产 80 万平方米高多层板、HDI 板和特
殊板的产能;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913.SZ)正进行年产 80 万平方米汽
车电子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002815.SZ)在广东珠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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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珠海崇达电路板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一期),将形成年产 640 万
平方米电路板的产能;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920.SH)正进行鹤
山世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00 万平方米线路板新建项目(一期)。下游客户
的扩产计划释放了对公司覆铜板产品需求的积极信号。通过本募投项目的实施,
公司将建立起位于珠海的生产基地,能缩短对客户产品的交期、提升公司的售前
和售后服务质量、加强对客户的响应能力,更有利于服务华南地区的下游 PCB
生产企业。同时,华南区域分布着大量重要的终端客户,包括通信、光模块、服
务器、汽车电子等行业的终端用户。通过贴近直接客户和终端客户的区域布局,
能够提高产业链上下游的产品开发合作能力,提高客户响应速度,提高整体的产
业链协同效应。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主要如下:
(1)公司研发方向广泛,研发实力较强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外部合作等多种途径,大力开展新产品研发和老产品持
续改进,持续丰富产品系列,优化产品性能,提高产品竞争力。在研发模式上,
采用基于平台的异步开发模式、矩阵式跨部门协同运作、集成式互联思维,实现
板块技术共通,结合供应链与客户端整体需求,进行系统性的产品研发。在研发
理念上,公司积极引入生命周期理念、风险控制理念、IPD 理念,优化研发设计
和研发管理,为获得持续性的研发成果做好管理支撑。
近年来公司研发投入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研究方向:
①射频微波高频覆铜板系列基材
根据 5G 产业发展及市场需求,公司主要聚焦于开发 PTFE 和碳氢两大系列
产品,并且已有多个细分产品批量投放市场。为了满足未来射频微波领域的市场
需求,公司持续高研发投入,继续开发低成本、低介电、低损耗、高导热等多个
等级系列产品,丰富高频无线通信系列的产品种类,满足未来 5G 通讯、超大功
率放大器、汽车自动驾驶、毫米波雷达、超高频雷达、物联网、智能交通、安防
等领域的需要。公司将继续推进创新,不断突破壁垒,逐步实现对高频材料的进
口替代和新材料的自主创新。
②高速通讯系列基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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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云端传输技术的广泛应用,通讯 5G 时代的来临,数据交换总量急速上
升,数据处理设备呈现爆炸式增长,通讯基站、超级计算机、云端服务器等设备
将被大量使用,高速基材成为未来市场需求的重要产品。近年来公司将低介电损
耗高可靠性高速用基材的研究开发列为最主要研究方向,通过自主创新和研发投
入,持续开发不同等级低损耗的高速通信材料。针对不同的应用领域,对公司现
有树脂体系进行全面的升级,研究开发了品种丰富、性能优异稳定的高速基材产
品系列。经过前期与终端客户的合作开发,其中部分高速覆铜板已通过国内知名
大型通讯公司的技术认证,部分产品已可替代美国日本进口材料。
③半导体封装基材
封装基板的应用领域几乎涵盖下游所有终端场景,包括移动智能终端、服务
/存储等领域,类型涵盖消费类(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可穿戴电子产
品等)和工业类(通信设备、数据中心等)。IC 载板是适应电子封装技术快速发
展的技术创新,具有高密度、高精度、高性能、小型化以及轻薄化等特点。
以 BT 树脂或类 BT 树脂为原料所构成的基板具有高 Tg(255~330℃)、耐热
性(160~230℃)、抗湿性、低介电常数(Dk)及低损耗(Df)等优点。近年来
公司将半导体封装基材的研究开发作为主要的研发方向,聘请行业技术专家并与
高校建立产学研合作,针对不同的应用领域,研究开发了品质丰富、性能优异稳
定的 BT 封装基板产品系列。目前在 Chip LED、Mini 背光显示、COB 白光器
件、Mini RGB 器件等领域已进行市场布局,部分产品系列已通过封测公司的技
术认证。
④高导热散热金属基材
随着电子产品向轻、薄、小、高密度、多功能化发展,印制线路板上元件组
装密度和集成度越来越高,功率消耗越来越大,对印制电路的散热要求越来越迫
切,基板的散热性不佳就会导致元器件温度过热,从而使整机可靠性下降、寿命
降低。金属基覆铜板具有优异的电气性能、散热性、电磁屏蔽性、高耐压及弯曲
性能,已被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子、电源、电控等行业。
公司为满足市场需求,重点研究了树脂体系、陶瓷填料、金属基种类对导热
性、可靠性的影响,开发了一系列高导热金属基板、高 Tg 金属基板、PI 高耐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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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金属基板、低杨氏模量铝基板,以及用于电源模块等领域的导热 FR-4 覆铜板,
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热管理解决方案。
⑤HDI 基材
面对消费电子高集成度的小型化和薄型化的应用需求,PCB 板的布线密度
越来越大、要求的过孔间距越来越小,为了满足信号过孔走线的传输可靠性,对
产品的膨胀率和尺寸稳定性提出了巨大挑战,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对 HDI 基材的
性能进行持续改进,未来可以满足高等级消费电子的应用需求。
(2)公司市场优势显著,产能消化有保障
公司战略产品通过终端客户认证带动销售,具备批量产品供货能力,在中高
端产品中具有一定的市场先发优势,部分产品性能内部测试指标高于行业标准,
在后续的客户开拓、产品营销等方面走在了市场前沿。
公司开拓华南市场一方面是主动战略布局,另一方面来自需求端和客户端的
推动。在客户开拓上,公司已与 PCB 行业前 100 强企业中诸多客户建立了业务
关系,包括志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213.TW)、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03228.SH)、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903.SZ)、奥士康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002913.SZ)、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300476.SZ)、崇达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002815.SZ)和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920.SH)
等,战略客户比重稳步提升。
场开拓计划等情况说明新增产能消化措施
(1)市场容量
高等级覆铜板下游应用的通信设备、汽车电子、工业控制、医疗及军工等领
域市场容量巨大且持续发展,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根据 Prismark 的统计和预测,
通信设备、汽车电子、工业控制、国防/航空和医疗器械行业的全球电子产品市
场 2019 年及 2024 年预测产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十亿美元
行业 2019 年产值 2024 年预测产值 2019 至 2024 年复合增长率
电脑 560 651 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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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电子 591 710 3.74%
消费电子 298 357 3.68%
汽车电子 228 309 6.27%
工业电子 226 279 4.30%
国防/航天 153 180 3.30%
医疗器械 116 135 3.08%
合计 2172 2620 3.82%
高等级覆铜板直接下游为 PCB,从应用市场来看,电脑、消费电子、汽车
电子、通信电子仍为 PCB 的主要应用市场。根据 Prismark 的统计和预测,电脑、
通信电子、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工业电子、国防/航空和医疗器械行业的 PCB
市场 2019 年及 2024 年预测产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十亿美元
行业 2019 年产值 2024 年预测产值 2019 至 2024 年复合增长率
电脑 17.8 21.0 3.36%
通信电子 20.5 27.1 5.74%
消费电子 9.2 11.3 4.20%
汽车电子 7.0 8.7 4.44%
工业电子 2.7 3.2 3.46%
国防/航天 2.7 3.1 2.80%
医疗器械 1.3 1.5 2.90%
合计 61.3 75.8 4.34%
从全球范围来看,虽然我国是最大的覆铜板制造国,但主要产品仍是低附加
值的普通覆铜板,高端的高等级覆铜板大量依赖进口,由美日等厂商主导。目前
我 国 覆 铜 板 行 业 国际贸 易 一 直 处 于 逆 差状态 , 2020 年 覆 铜 板贸 易 逆 差 为
单位:万美元、吨、万美元/吨
时间 出口数量 出口金额 出口均价 进口数量 进口金额 进口均价 贸易逆差
在环保要求不断提升以及 PCB 下游应用持续升级的背景下,国内覆铜板行
业面临着产品结构更新升级,并逐步向头部厂商集中的竞争趋势。政府政策的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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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也将推动覆铜板行业加速发展,覆铜板行业正值高端化突破黄金时期,进口替
代空间大。
(2)竞争情况
下表为最近三年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的对比情况:
公司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华正新材 4.92% 5.78% 5.01%
生益科技 4.84% 4.57% 4.41%
南亚新材 4.86% 3.81% 3.24%
金安国纪 4.18% 4.27% 4.37%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在最近三年保持高的研发投入,打造研发
体系,注重技术创新。公司在最近三年丰富了覆铜板产品序列,不断研发出高速
覆铜板、高频覆铜板等,通过了国内知名通讯公司材料认证,正式进入其材料库,
并已通过下游 PCB 客户认证,形成批量销售。同时,公司调整客户结构,增加
战略客户占比,公司战略客户中包含大多中国大陆 PCB 前百强企业,如:深圳
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03228.SH)、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903.SZ)、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913.SZ)、胜宏科技(惠州)股份
有限公司(300476.SZ)等等。发行人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逐步提高了产品系
列化程度,提高了战略客户销售比重,这些都能较好地保障发行人在与竞争对手
的市场竞争中取得较大的优势,并对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进行很好的消化。
(3)在手订单情况
截至 2021 年 8 月 20 日,发行人覆铜板(含导热材料)在手订单金额为
电子材料行业价格变动较快,上下游合作较为紧密,行业内通常的销售与生
产模式主要是以销定产。公司与下游客户已通过长期、稳定的合作建立了良好的
战略合作关系,双方会确定年度合作规划,下游客户再根据需求情况和发行人产
能情况与发行人确定订单,订单周期较短,发行人在手订单通常在 15-35 天内完
成并交货。公司通过持续推进大客户战略,已与 PCB 行业前 100 强企业中诸多
客户建立了业务关系,包括志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213.TW)、深圳市景旺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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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股份有限公司(603228.SH)、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903.SZ)、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02913.SZ)、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300476.SZ)、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002815.SZ)和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603920.SH)等,该类大客户需求稳定,能有效保证公司募投项目产
能的消化。
(4)前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
前次募投项目规划是年产 650 万平米高频高速覆铜板,该项目所生产的产品
是高频覆铜板和高速覆铜板,该类产品定位更聚焦,满足客户定制化的需求,主
要应用在服务器、光模块、5G 基站等;本次募投项目规划是年产 2,400 万张高
等级覆铜板,分三期建设,一期规划是年产 960 万张高等级覆铜板,该产品主要
是公司目前主要产品无卤无铅等环保型覆铜板、高多层互联用中高 Tg 覆铜板等
产品的产能扩张,以批量化、标准化的生产为主,应用范围是更为基础的产业,
包括通信、家电、汽车、工业等。由于前次募投项目产品定位和应用领域与本次
募投项目产品不一致,前次募投项目的新增产能对本次募投项目产能的消化影响
较小。
(5)后续市场开拓计划
PCB 生产企业大多集中在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目前公司的生产基地
均位于杭州一带,对珠三角地区下游客户的响应速度不够。公司现有主要客户中
包括较多的珠三角地区战略客户(如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603228.SH)、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903.SZ)、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02913.SZ)等),公司珠三角地区战略客户正积极扩产,包括但不限于:深圳
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603228.SH)在广东珠海建设一期工程年产 120 万平
方米多层印刷电路板项目;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903.SZ)在江
西九江建设江西科翔印刷电路板及半导体建设项目(一期),将形成年产 80 万平
方米高多层板、HDI 板和特殊板的产能;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913.SZ)
正进行年产 80 万平方米汽车电子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002815.SZ)在广东珠海建设珠海崇达电路板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一
期),降形成年产 640 万平方米电路板的产能;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03920.SH)正进行鹤山世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00 万平方米线路板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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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期)。下游客户的扩产计划释放了对公司覆铜板产品需求的积极信号。
通过本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建立起位于珠海的生产基地,能缩短对客户产品
的交期、提升公司的售前和售后服务质量、加强对客户的响应能力,更有利于服
务华南地区的下游覆铜板生产企业,在进一步稳固现有客户的基础上亦能更好地
发展新客户、拓展新市场,实现对本次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
综上,本次公司募投项目新增产能预期可完全消化。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将首先投资于项目一期建设,项目一期建设期为两年,
实施进度如下:
时间
序
(月)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号
项目
可研审批
方案设计
设备到货
安装
设备调试
试运行
本进度计划为项目总体实施进度计划,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其它影响因
素,实施计划亦将作相应调整。
募投项目“年产 2400 万张高等级覆铜板富山工业园制造基地项目”总投资
额 204,900 万元,其中,该项目分三期建设,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拟
投入该项目的一期建设,项目一期建设总投资额为 81,975 万元。
本次募投项目投资安排如下:
项目总投资金额 项目一期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
序号 投资类别
(万元) (万元) 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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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合计 204,900 81,975 40,000
(1)募投项目总建设投资具体投资数额、是否为资本性支出及测算过程
投资金额(万 是否为资本性支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元) 出
一 工程费用 189,722
详见附表《募投项目生产线新增
设备清单》
安装费按设备投资金额的 5%计
算。
新建综合楼(含连廊)、倒班楼、
厂房、甲类仓库、丙类仓库、罐
区、事故应急池等,新建建筑面
积 160,747.3 平方米。
项目用地面积 103,477.66 平方
用地,土地款 3,042 万元
二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905
待实际发生时根
据费用具体情况 预备费按工程费用 2.25%计取,
三 预备费 4,273
判断是否属于资 为 4,273 万元。
本性支出
合 计 194,900 -
附表:募投项目生产线新增设备清单
金额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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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45,005
(2)募投项目一期建设投资具体投资数额、是否为资本性支出及测算过程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拟投入该项目的一期建设,用于工程费用
中的设备投资和土建工程,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进行投入或置
换前期使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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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7,000 万元人民币,其
中 40,000 万元拟投入的设备投资和土建工程费用均为资本性支出,剩余募集资
金 17,000 万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总额的 29.82%,不超过募集资
金总额的 30%。
投资金额(万 是否为资本性支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元) 出
一 工程费用 75,331
详见附表《募投项目一期生产线
新增设备清单》
安装费按设备投资金额的 5%计
算。
项目一期新建质检中心、倒班
楼、厂房、甲类仓库、固废仓库、
事故应急池等,新建建筑面积
项目一期用地面积 51,738.83 平
业用地,土地款 1,521 万元
二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637
待实际发生时根
据费用具体情况 预备费按工程费用 2%计取,为
三 预备费 1,507
判断是否属于资 1,507 万元。
本性支出
合 计 77,475 -
附表:募投项目一期生产线新增设备清单
金额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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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7,181
覆铜板(CCL)的制造过程是将增强材料浸以有机树脂,经干燥加工形成粘
结片,将粘结片叠合成坯料,一面或两面覆以铜箔,经热压而成的一种板状材料。
覆铜板的整个生产工艺流程主要包含调胶、上胶、裁片、排版、压合、裁切和检
验等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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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脂、溶剂、 混胶
填料等
玻璃布 上胶 烘干 半固化切片 选片
检验包装 成品分切 高温压制 叠片
片
本次募投项目所用原材料主要为铜箔、玻纤布和树脂等。珠海华正将发挥珠
海交通区位优势,多渠道采购项目所需原料,最大程度压缩材料运输成本。
本次募投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冷却循环水和钢板清洗水,由珠海市富
山工业园给水管网供给;用电电源来自珠海市富山工业园变电所,通过 10kV 高
压架空线引入厂区配电房,再从配电房输送至各用电场所;天然气由城镇燃气提
供供应,均可满足本项目生产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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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投项目生产车间为大跨度、开放式作业空间,车间保持通风,可保证
车间环境空气质量;上胶(烘干)废气配套 RTO 焚烧处理装置对溶剂有机废气
进行净化处理,减少有机废气对作业职工和环境的污染。硫酸雾通过集气罩收集
处理。企业采用蓄热式废气焚烧炉,废气在焚烧炉中燃烧产生的热能经回收利用
于上胶机烘箱,废气焚烧炉燃烧效率达到 99.5%以上,减少了丙酮、DMF 等有
机废气的排放量。
本次募投项目产生的清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隔
油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达标纳管,最终由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本次募投项目从车间降噪设计、设备合理布局、设备隔声降噪、强化生产管
理、厂界隔声设计等方面加强噪声防治,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优先对各类可回收工业固废进行回收利用(如边角料出售),
对无法利用的固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填埋处置(如生活垃圾等)。
本次募投项目生产注重污染防治和控制,尽可能减小对环境影响。
公司结合下游行业调研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收益情况进行了测算。其中,
由于“年产 2400 万张高等级覆铜板富山工业园制造基地项目”分三期建设,本
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入该项目一期建设中,因此对“年产 2400 万张高等级覆
铜板富山工业园制造基地项目”及该项目一期建设的效益测算列示如下:
(1)营业收入测算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高等级覆铜板预计平均售价为 110 元/张,换算为平方米
为单位后约为 84.79 元/平方米,与报告期内发行人现有覆铜板产品的平均单价
报告期内,公司覆铜板产品的价格情况如下:
项目类别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月
销售收入(万元) 107,766.59 131,283.27 130,919.41 105,661.44
各期平均单价(元/平米) 110.50 77.88 81.93 91.67
报告期内平均单价(元/
平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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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本次募投项目高等级覆铜板的预计平均售价换算为平米为单位后约为
慎性。
年产 2400 万张高等级覆铜板富山工业园制造基地项目”及该项目一期达产
后的营业收入测算如下:
年产量 预计均价 年销售收入
序号 项目
(万张) (元/张) (万元)
“年产 2400 万张高等级覆铜
板富山工业园制造基地项目”
“年产 2400 万张高等级覆铜
一期
(2)营业成本测算
“年产 2400 万张高等级覆铜板富山工业园制造基地项目”及一期项目的成
本测算依据如下:
算,并且考虑了损耗和废料回收。
及一期项目分别按项目定员 1,000 人和 400 人进行估算,人均年工资福利费 12
万元。
费用水平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估算。
(3)盈利预测
根据上述测算,预计“年产 2400 万张高等级覆铜板富山工业园制造基地项
目”未来盈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产期 达产期
序号 项 目
T+3 T+4 至 T+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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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成本 172,609 208,105
管理费用 7,392 9,240
销售费用 9,504 11,880
根据上述测算依据,预计“年产 2400 万张高等级覆铜板富山工业园制造基
地项目”一期未来盈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产期 达产期
序号 项 目
T+3 T+4 至 T+12
营业成本 69,381 84,825
管理费用 2,957 3,696
销售费用 2,112 2,640
财务费用 1,267 1,584
研发费用 2,534 3,168
由上述测算,预计“年产 2400 万张高等级覆铜板富山工业园制造基地项目”
及一期项目达产后毛利率分别为 21.17%和 19.67%。
报告期内,公司覆铜板产品(含导热材料)的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覆铜
板毛利率的情况如下:
项目 公司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月
生益科技 29.30% 25.54% 24.76% 20.16%
覆铜板(含导热材料) 金安国纪 25.75% 15.34% 14.78% 16.35%
毛利率 南亚新材 / 15.28% 18.60% 14.37%
平均值 27.53% 18.72% 19.38% 1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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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正新材 18.16% 16.21% 18.24% 16.21%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及一期项目毛利率分别测算为 21.17%和 19.67%,略高
于发行人报告期内覆铜板产品的毛利率,一方面系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均采用自动
化、智能化的设备及最新的生产工艺,生产效率提升幅度较大,且本次在珠海扩
产规模较大,规模效应显著,可以有效节约生产成本;另一方面,大部分 PCB
生产企业集中在珠三角地区,发行人目前生产基地位于杭州一带,自杭州发货至
珠三角,运输成本、客户沟通和维护成本等均较高,此次募投项目设立于珠海,
可以有效降低公司各项管理成本。综上,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使用的覆铜板毛
利率略高于报告期内的水平,符合实际情况,整体较为合理。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覆铜板产品毛利率相比,本次募投项目及一期项目
的毛利率测算位于行业中间水平,并且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覆铜板产品毛利率
水平也体现了逐步上升的趋势,表明该行业毛利率的变化趋势,因此本次募投项
目毛利率的预测符合行业实际情况。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是基于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和未来生产
线的效用趋势判断,并充分参考了现有覆铜板产品的价格与成本现状,整体测算
谨慎合理。
本次募投项目“年产 2400 万张高等级覆铜板富山工业园制造基地项目”的
产品为高等级覆铜板,相关行业政策如下:
颁布时间 颁布部门 政策名称 相关内容
其中“1.3.5 关键电子材料”,包括高端专用材料
《战略性新兴产
如磁性材料、陶瓷材料、压电晶体材料、通信
国家发改 业重点产品和服
料、厚薄膜材料等被列为战略新兴产业重点产
版)》
品
半导体、光电子器件、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
元器件、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
《产业结构调整
国家发改 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频微波印制
委 线路板、高速通信电路板、柔性电路板、高性
年本)
》
能覆铜板等)等电子产品用材料,依然属于国
家鼓励类产业之一
《基础电子元器 电子元器件是支撑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基石,
工业和信
息化部
计划(2021-2023 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产业大升级、行业大融合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年)》 的态势,加快电子元器件及配套材料和设备仪
器等基础电子产业发展,对推进信息技术产业
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乃至实现国民经
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其中:“突破关
键材料技术。支持电子元器件上游电子陶瓷材
料、磁性材料、电池材料等电子功能材料,电
子浆料等工艺与辅助材料,高端印制电路板材
料等封装与装联材料的研发和生产。提升配套
能力,推动关键环节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与产业
化。”
本次募投项目符合相关行业政策,是国家鼓励并重点支持的产业。
覆铜板(CCL)全称覆铜箔层压板,是制作印制线路板(PCB)的基础材料。
覆铜板是将玻璃纤维布或其他增强材料浸以树脂,一面或双面覆以铜箔并经热压
而制成的一种板状材料,担负着印制线路板导电、绝缘、支撑三大功能,是一类
专用于 PCB 制造的特殊层压板。
高等级覆铜板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工业控制、汽车电子、通讯电子等领域,
具有较高技术难度和较广阔的市场应用。
根据中国通信院数据,2020 年度国内手机出货量约 3.08 亿部,其中 5G 手
机年度出货量约 1.63 亿部,占国内手机总出货量 52.9%。5G 手机市场呈高爆发
态势,预计未来 5G 手机市占率将进一步增加,手机天线、视频前端、手机主板
等主要部件将持续更新换代,将促进高等级覆铜板市场应用。
根据中国汽车协会数据,2020 年度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2,522.5 万辆和 2,531.1
万辆,同比分别下降 2.0%和 1.9%,消费者购买力不断恢复,汽车电子行业进一
步回暖,同时将持续向电动化、智能化发展,尤其是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其
相较于传统的燃料汽车所需的电子元件数量明显增加,将增加 PCB 的需求,并
进一步带动覆铜板的需求。
随着国家“新基建”项目落地实施,根据工信部数据,2020 年度 5G 基站共建
设约 60 万站,新冠疫情带来的“宅经济”产业快速崛起、实时信息交互频次不断
增加、大数据处理需求快速爆发,促进包括服务器、IDC 大数据中心、路由器、
交换机、人工智能、AR&VR、汽车毫米波雷达等细分应用市场,高等级覆铜板
的市场已呈现一定规模并仍将快速增长。
总体来看,PCB 整体市场需求呈现结构性快速增长趋势,覆铜板市场(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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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是高等级覆铜板市场)需求未来几年有望保持景气,募投项目符合当前市场情
况。
(二)补充流动资金
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要,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1)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发展,营业收入逐年递增。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 度 和 2020 年度的 营业收入分别为 171,402.78 万元、202,585.65 万元及
务快速扩张阶段,市场开拓、日常经营等环节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将进一步扩大。
因此,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能有效缓解公
司发展的资金压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降低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和合
理性。
(2)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
报告期内,发行人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
同行业可比上
市公司 2021 年 6 月 30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日 日 日
生益科技 41.24% 42.02% 39.79% 46.91%
金安国纪 47.37% 45.25% 42.47% 38.87%
南亚新材 38.54% 28.43% 62.89% 66.42%
平均值 42.39% 38.57% 48.38% 50.73%
华正新材 63.04% 57.72% 68.78% 67.97%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到位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大幅下降,将有效优化发行人
资本结构,提升发行人的融资能力和提高风险抵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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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 年度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58 号),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采用
网下配售和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股票共计 32,35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
价格为 5.37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3,719,500.00 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33,261,15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己于
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33030021 号
验资报告。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市余杭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临安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临安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市余杭支行
合 计 - 133,261,150.00 -
(二)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32 号)核准,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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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控制的企业在内的 12 名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695,312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1.20 元/
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9,999,974.40 元,扣除承销费用 16,742,699.63
元(其中进项税 947,699.98 元)后的余额 633,257,274.77 元已由主承销商、上市
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扣除律师费 424,528.30 元、验资费 42,452.83 元、股权登记费 11,976.71 元(不
含进项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33,726,016.9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3518 号)。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西溪 19053101040025902 633,257,274.77 484,352.45 -
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933001010041578915 - 1,187,562.86 -
市临安区支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余杭支行
中国建行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太炎 33050161748000000630 58,104,473.62 -
支行
合 计 - 633,257,274.77 110,978,346.7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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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6 年度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6 年度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承诺内容对照如下:
单位:万元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 13,326.11 13,718.08
总额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326.11 13,718.08
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2.46% 2018 年度 8,005.2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
实际投资金
定可使用状
额与募集后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承诺投资金 态日期(或截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止日项目完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额的差额
工程度)
新增年产 1 万吨树 新增年产 1.2 万吨树
种复合材料技改项 种复合材料技改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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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目
新增年产 160 万平
方米 LED 用高散热
及背光材料技改项
目
合计 13,326.11 13,326.11 13,718.08 13,326.11 13,326.11 13,718.08 391.9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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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6 年度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
让及置换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
体、实施地点及扩产的议案》。公司决定变更“新增年产 160 万平方米 LED 用高
散热及背光材料技改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途,即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募
投项目“新增年产 1 万吨树脂基纤维增强型特种复合材料技改项目”的建设实施。
另外,为进一步加快募投项目“新增年产 1 万吨树脂基纤维增强型特种复合材料
技改项目”的建设实施,匹配本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布局,变更该募投项目的实
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建设产能,即实施主体由“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公司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 2 号”工业园区内变更为杭州华正新材料
有限公司注册地临安市青山湖科技城工业园区的现有厂房,同时扩大该项目的建
设产能至 1.2 万吨。
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承诺投资 变更后承诺投资
占前次募集资金总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的比例(%)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新增年产 1 万吨
树脂基纤维增强
型特种复合材料 新增年产 1.2 万
技改项目 吨树脂基纤维增
新增年产 160 万 强型特种复合材
平方米 LED 用 料技改项目
高散热及背光材
料技改项目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扩
产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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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及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2017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募投变更事项。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合理性分析
“新增年产 160 万平方米 LED 用高散热及背光材料技改项目”立项时间距
今已逾 6 年,在 LED 光电领域行业及导热、背光材料等其他应用领域快速发展
的市场背景下,为快速有效地抓住市场机会,公司已陆续通过自有资金投入对本
部原有的普通覆铜板生产线进行了技改升级,原生产线已经具备了生产“LED
用高散热及背光材料”的工艺技术条件,能确保在普通覆铜板与导热材料之间实
现柔性、快速切换。2016 年,公司生产导热材料 164.33 万平方米,比 2015 年增
加 265.01%。
同时,随着 4G/5G 通信升级、物联网、自动驾驶、大数据交换等智能化浪
潮对覆铜板升级的需求,公司自 2016 年开始在青山湖科技城投资建设“年产 450
万平方米高频、高速、高密度及多层印制电路用覆铜板项目”,根据实施进度,
该项目将于今年底之前逐步释放产能。随着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覆铜板产能
将进一步扩张、产品结构将实现有效升级,能够有效满足公司本部覆铜板产能切
换至导热材料后的覆铜板市场需求,且新建高端覆铜板产能将全面提升公司的产
品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综上所述,
“LED 用高散热及背光材料”项目通过公司前期的技改投入已具
备了满足市场需求的产能,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低于项目原
设计的资金需求,为尽量减少重复投资,尽可能控制投资风险,充分合理地利用
公司现有以及在建产能,合理配置公司现有的资源,经全面审慎考虑后,公司终
止“新增年产 160 万平方米 LED 用高散热及背光材料技改项目”的建设,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另一募投项目“新增年产 1 万吨树脂基纤维增强型特种复
合材料技改项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新增年产 1.2 万吨树脂基纤维增强型
特种复合材料技改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比承诺投资总额多 391.97 万元,原因
系募集资金产生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一并投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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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本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本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资金投入计划、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8,000.00 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投资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本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1,500.00 万元人民币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单位:万元
期 间 购买理财产品 赎回理财产品 取得的投资收益
合 计 50,000.00 50,000.00 326.62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 0.0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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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6 年度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 是否达到
承诺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产能利用率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
新增年产 1.2 万
吨树脂基纤维增
强型特种复合材
料技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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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承诺内容对照如下:
单位:万元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 63,372.60 33,674.80
总额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3,674.80
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20 年度 33,674.8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额
项目达到预
募集后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与募集后承诺
募集前承诺 实际投资金 实际投资 定可使用状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承诺投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投资金额的差
投资金额 额 金额 态日期
资金额 额 额 额
年产 650 万平米 年产 650 万平米
高频高速覆铜板 高频高速覆铜板
青山湖制造基地 青山湖制造基地
二期项目 二期项目
合计 63,372.60 63,372.60 33,674.80 63,372.60 63,372.60 33,674.80 -29,697.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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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使用募集资金 5,302.11 万元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情况。
到承诺总额,实际投资情况与承诺无差异。
本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35,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
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
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单位:万元
期间 购买理财产品 赎回理财产品 取得的投资收益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尚未到
期的金额为人民币 19,000.00 万元,未超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以及授权期限,具
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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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机 金额 理财期 预计收益金
产品名称 认购期 到期日
构名称 (万元) 限(天) 额(万元)
中国建
设银行
股份有
结构性存款 8,000.00 2020/10/13 2021/1/11 90 29.94-63.12
限公司
杭州余
杭支行
中国银
行股份
有限公 中国银行挂钩型
司杭州 结构性存款
余杭宝
塔支行
中国农 “汇利丰”2020
业银行 年第 6360 期对公
股份有 定制人民币结构
限公司 性存款产品
合 计 19,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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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 是否达到
承诺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产能利用率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
年产 650 万平米高频高速覆
项目
[注]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无法评估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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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
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华正新材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中汇会鉴[2021]0812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计师认为:“华正新材公司管理
层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
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正新材公
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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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董事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
刘 涛 郭江程 汪思洋
杨庆军 陈连勇 杨维生
章击舟
监事:
汤新强 肖琪经 赵芳芳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居 波 俞 高 王 超
周 阳 刘宏生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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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袁 涵
保荐代表人:
李圣莹 朱 译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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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经理:
刘志辉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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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长:
杨华辉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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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
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
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
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章靖忠
经办律师:
王鑫睿 汤明亮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六、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
要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
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林鹏飞 金刚锋
唐谷 高舒影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余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七、债券信用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的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
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的评级人员对发行
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信评级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
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评级人员:
熊桦 翁斯喆
债券信用评级机构负责人:
朱荣恩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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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料外,公司将整套发行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作
自本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可至公司、主承销商住所查阅募集说明
书全文及备查文件,亦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
阅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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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之盖章页)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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