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其价格确定依据均参照了周边同类
交易的价格,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而确定,交易价格是公允的。本次交
易按照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进行,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及损害公司及股东
的利益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
李 秉 祥 王 周 户 李 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