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宇燃油: 龙宇燃油关于第四期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1-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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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22-004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期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第四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5)。
  公司第四期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保持公司经营发
展及股价的稳定,提升公司员工的动力,促进股东价值的最大化和公司可持续发
展,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财务状况,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
公司股份。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
  如在回购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或现金红利、股
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回购股份的金额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六)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
的,则对应未转让(未全部转让)的剩余回购股份将在三年期限届满前依法注销。
  (八)回购股份的期限
即从2021年1月19日至2022年1月18日。
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
起提前届满。(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
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
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3)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1年2月1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1年2月2日披露了首
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关于第四期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
   (二)2022年1月18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8,222,961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2.04%,回购最高为7.50元/股、最低价为6.6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为57,989,325.5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
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
购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1-005)。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
起至发布回购结果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有限售股份                0             0.00        0              0.00
无限售股份            402,443,494     100.00    402,443,494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账户[注]       5,988,212        1.49    14,211,173         3.53
股份总数             402,443,494 100.00 402,443,494 100.00
  注: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中包括公司第三期回购股份 5,988,212 股和第四期回
购股份 8,222,961 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8,222,961股,根据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的
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若公司未能或未能全部实
施上述用途,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存放
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公司将按照披露的回购方案和相关规定使用已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决策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备查文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
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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