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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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仔细
阅读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材料,审慎地对公司提供的资料作了分析,
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到期终止的
独立意见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到期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审
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增持计划到期
终止的原因符合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回
避了表决。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到期终止增持计
划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为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王红艳 刘灿辉
张 喻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