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为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科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唯科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12 月 1 日核发了《关于同意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98 号),同意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根据上述批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3,120 万股 ,发行 价格 为 64.08 元 / 股 ,募 集资 金总 额为人 民币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55,828,193.56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划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上述资金
到账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大
华验字[2022]第 000001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77,497.70 77,497.7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
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且单笔不得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含本数)。
(二)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三)投资额度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拟定的理财产品购买计
划使用不超过 13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有效期
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
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
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
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五)信息披露方面
公司将按照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
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
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
了该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监事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
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
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
管理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我们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议案确定的内
容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唯科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
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唯科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傅志锋 俞 琳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