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作
为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
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
管理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我们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议案确定的内
容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提高资产回报率,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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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建兵 戴建宏 李辉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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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建宏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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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辉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