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关
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现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经审核认为,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于会前收到了公司董
事会拟审议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的相关资料,经认真审阅,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关联方参股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冯文杰、张耕、陈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