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 2022-004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强制执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与杭州嘉祥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嘉祥”)等房屋租赁合同纠
纷一案目前处于申请强制执行阶段。
一审原告、反诉被告)。
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杭州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之日起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嘉祥及各连带责任人支付的款项。因嘉祥及
各连带责任人的偿债能力未知,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能否全
额收回相关款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法院实际执行情况确认
相关损益。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嘉祥、傅少波、刘伟及宋星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公
司于 2020 年 8 月向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下称“拱墅区法
院”)提起诉讼,后嘉祥于 2020 年 9 月对公司本诉的房屋租赁合同纠
纷案提起反诉,经拱墅区法院一审合并审理,于 2021 年 4 月出具一
审民事判决书,具体案情及一审判决详见公司在《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编号为
嘉祥不服拱墅区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于 2021 年 4 月向杭州中
院提起上诉,上诉诉请及理由详见公司在《上 海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编号为 2021-016
号临时公告。
经杭州中院组织开庭审理,并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作出二审判
决,判决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 海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
、《中国
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编号为
二、本次诉讼执行情况
由于被执行人嘉祥、傅少波、宋星星、刘伟至今未履行判决书所
确定的给付义务,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向法院申请对二审出
具的(2021)浙 01 民终 5438 号民事判决书进行强制执行,执行金额
暂合计为人民币 19,983,150.88 元。自 2020 年 8 月 1 日起至清偿之
日 止 的 租金 、物业 管 理 费及 水电费 的 逾 期付 款违约 金 , 合计 以
报价利率另行计付。傅少波、宋星星、刘伟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且共同承担执行申请费。
浙 0105 执 307 号受理通知书。公司在诉讼过程中已对被执行人名下
部分银行账户内存款余额及资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在执行过程中
仍可能存在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抵偿全部债务的风险,或因被执行
人其他财产线索不明,发生执行拖延或者无法执行的风险。若人民法
院经采取强制措施后仍无法执结,而申请执行人又不能在一定期限内
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法院可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
结本次执行后,申请执行人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随
时申请恢复执行。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自公司收到杭州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未收到嘉祥及各连带责任人支付的款项。因嘉祥及各连带责任人
的偿债能力未知,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能否全额收回相关款
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法院实际执行情况确认相关损益。
公司将按执行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以《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www.sse.com.cn)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