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陈蓉为南华期货股
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
意出任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 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如下:
一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 经济、 会计、
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
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
(四)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情形。
三、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千下列情形:
(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 亲属和主
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 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