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二年一月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声明及承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宁
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并
制作本报告。
本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各方提供的董事会决
议、相关协议、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本独立财务顾问在工作中形成的
有关记录等文件,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
尽责精神,经审慎尽职调查后出具的。本报告旨在对本次交易作出独立、客观
和公正的评价,供嘉泽新能全体股东及有关方面参考: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作如下声明
所发表的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能及其交易对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及其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法律、审计、评估等专业知识来识别的事实,主要依据有关政府部门、律师事
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意见、说明及其他
文件作出判断。
行为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不构成对嘉泽新能股票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者依据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
不承担任何责任。
于本次交易的公告以及相关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有关资料。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承诺
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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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
同的涵义。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气投资持有的宁柏基金
方式,购买宁夏开弦持有的宁柏基金 0.0463%普通合伙份额。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已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分别于 2021 年 6
月购买浙江巽能持有的宁柏基金 7.9449%合伙份额;于 2021 年 10 月购买国创宁
柏持有的宁柏基金 39.9115%合伙份额。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持有宁柏基金
上市公司将持有或控制宁柏基金合计 100.00%的合伙份额,并取得宁柏基金控
制权。
(二)本次标的企业挂牌相关情况
自 2021 年 12 月 2 日起,上气投资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发布产权转让披
露信息,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宁柏基金 22.7009%合伙份额,正式披露时间为
份额转让平台竞得上述宁柏基金 22.7009%合伙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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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及作价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
出具的评估报告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根据中和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
日,宁柏基金全部合伙人权益的评估值为 269,830.06 万元,相较宁柏基金经审
计的合伙人权益账面价值为 201,056.37 万元增值 68,773.69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宁夏开弦拟转让的 0.0463%合伙份额评估值为 124.93 万元。
参考前述评估结果,本次交易上气投资拟转让有限合伙份额交易作价确定
为 59,862.00 万元,亦为上气投资于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价格;宁夏开弦
拟转让普通合伙份额交易作价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为 125.00 万元。
三、本次交易关于预付绩效收益保证金的安排
根据原《合伙协议》约定,宁夏开弦作为宁柏基金普通合伙人,有权在宁
柏基金投资项目处置退出形成可分配收入,并在向有限合伙人按 100%实缴出资
总额返还成本、按照单利 8%/年分配优先回报后,获取绩效收益。绩效收益分
配比例上限为 20%。
本次交易完成后,宁柏基金普通合伙人由宁夏开弦变更为上市公司子公司
海南开弦,但由于宁柏基金已投资项目尚未进行处置,尚不满足绩效收益分配
的条件。为保证开弦资本后续可及时、足额获得宁柏基金上述绩效收益,上市
公司与宁夏开弦等各方在签署《普通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及新《合伙协议》时,
特别就绩效收益的分配进行了约定,各方将尊重原《合伙协议》中关于绩效收
益分配的约定与安排,确保开弦资本既有收益的获取,宁柏基金应当在已投资
项目完成处置退出形成可分配收入,并向有限合伙人返还成本、分配优先回报
后,按照 20%的比例向开弦资本或其指定第三方分配绩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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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交易中,为确保后续绩效收益的支付,拟由宁柏基金先行向开弦资
本或其指定第三方支付保证金 3.50 亿元。待宁柏基金现有已投资项目全部完成
处置退出后,各方对实际绩效收益金额进行核算确认。如绩效收益大于保证金,
则差额部分由宁柏基金进一步向开弦资本支付;如绩效收益小于保证金,则差
额部分由开弦资本返还给宁柏基金。
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上气投资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对方宁夏开弦为开弦资本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郑小晨自 2018
年 4 月至 2021 年 12 月在开弦资本担任新能源事业部总经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
日已离职),自 2021 年 10 月起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属于《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的情形,宁夏开弦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办法》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的规定,上市公司
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在判断是否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时,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财务指标。在计算相应指标时,应当以
第一次交易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上市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
总额、期末净资产额、当期营业收入作为分母。
本次重组之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标的企业合伙企业份额,以及本次购
买标的企业合伙企业份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对应合伙企 对应实缴出
序号 董事会召开日 交易金额 交易对方
业份额比例 资额
第一次受让宁
柏基金份额
第二次受让宁
柏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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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 2022 年 1 月 17 日
注 1:本次交易拟收购的宁夏开弦所持有合伙企业份额为普通合伙份额。
上述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对标的企业合伙份额的购买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应合并计算。
此外,根据《重组办法》规定,购买股权导致上市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
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营业收入以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
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或控制标的
企业 100%的合伙份额,并取得标的企业控制权。因此,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时,应以标的企业相应财务指标和成交金额为准。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标的企业 2020 年相关财务指标及 2020 年相关财
务指标占上市公司第一次交易时最近一年即 2020 年相关财务指标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企业 2020 年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 2020 年财务指标 占比
资产总额 1 678,064.18 1,222,881.14 55.49%
资产净额 1 215,381.69 366,401.18 69.45%
营业收入 22,886.05 101,165.93 22.62%
注 1: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标的企业合伙份额的交易金额合计为
企业 2020 年资产总额 678,064.18 万元及资产净额 215,381.69 万元。因此,资产总额与资产
净额比较时均以标的企业资产总额、资产净额为准。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标的企业 2020 年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 2020
年对应财务指标的比例均超过 50%。因此,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六、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波直接持有公司 2,674.68 万股,
占比 1.11%;通过其控股的金元荣泰、嘉实龙博间接控制 97,858.03 万股,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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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对价全部由公司通过现金的方式支付,不涉及发行股份。本次交
易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陈波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根据《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 36
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导致上市公司发生以下根本变化情形
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一)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100%以上;
(二)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三)购买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100%以上;
(四)为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占上市公司首次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
产的董事会决议前一个交易日的股份的比例达到 100%以上;
(五)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虽未达到本款第(一)至第
(四)项标准,但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发生根本变化的其他情形。”
由于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以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完成后陈波仍为上市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
《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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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价全部由上市公司通过现金的方式支付,不涉及发行股份,本
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产生影响。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新能源电力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
和管理,主要包括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主要电站位于宁夏。本次交易标的
宁柏基金主要通过下属项目公司从事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的开发运营,主要电
站位于山东、河北、河南。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未发生变
化。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上市公司并网装机容量为 1,319.875MW,宁柏基金下
属项目公司合计并网装机容量为 722MW。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并网装机
容量将显著增长,同时,宁柏基金所运营的风力、光伏电站的上网电价及利用
小时数均较高,补贴电价占比较低,整体发电效率和盈利能力更强。本次交易
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将有效提升,市场竞争力将得到进一步
增强。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宁柏基金实现营业收入 7.12 亿元,净利润 2.26 亿元。2021 年 9 月末,上市公司
总资产 135.34 亿元,净资产 48.31 亿元;同期宁柏基金总资产 69.26 亿元,净资
产 23.80 亿元。本次交易将有效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
具体地,装机容量方面,截至 2021 年 9 月末,上市公司并网装机容量为
成后,上市公司并网装机容量将显著增长。利用小时数方面,宁柏基金下属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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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公司 2021 年 1-9 月平均利用小时数为 2,129 小时,高于上市公司同期平均利
用小时数 1,811 小时。发电量方面,2021 年 1-9 月,上市公司发电量 239,048.71
万千瓦时,同期宁柏基金下属项目公司发电量 151,595.51 万千瓦时,本次交易
完成后上市公司发电量和售电收入将显著提升。
此外,在各风电项目的电价构成上,宁柏基金下属各风电项目的补贴电价
平均在 0.08 元/千瓦时至 0.24 元/千瓦时之间,而上市公司下属各风电项目补贴
电价平均在 0.14 元/千瓦时至 0.32 元/千瓦时之间,宁柏基金补贴电价相对较低。
由于燃煤标杆电价部分电费收入为电网实时结算,结算周期短,回款较快,而
补贴电价部分电费收入结算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因此宁柏基金项目整体回款情
况较好,本此交易将有助于改善上市公司现金流状况。
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规模、资产质量与盈利能力均将得
到进一步提升。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宁柏基金在上市公司报表中为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次交易后,宁柏基金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其净资产及经营业绩计
入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的比例将进一步提升。结合宁柏基金历史业绩
以及目前经营状况,将提高上市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及净利润水平,具体影响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率 变动率
(实际) (备考) (实际) (备考)
营业收入 108,654.81 179,874.83 65.55% 101,165.93 124,051.98 22.62%
营业成本 42,235.09 65,243.72 54.48% 48,415.54 54,653.51 12.88%
营业利润 43,875.14 56,878.91 29.64% 22,172.39 27,360.69 23.40%
利润总额 43,846.42 56,852.72 29.66% 21,450.08 26,638.38 24.19%
净利润 40,774.76 54,507.23 33.68% 19,805.71 25,098.82 26.73%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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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次交易已履行的以及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
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如下:
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按照规定回避了关联事项的表决,独立董事就
本次交易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金普通合伙份额事项。
交易对方上气投资、宁夏开弦已经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同意本次关于宁
柏基金合伙份额的转让。
宁柏基金全体合伙人已出具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上气投资将其持有的标
的有限合伙份额转让予嘉泽新能,同意宁夏开弦将其持有的标的普通合伙份额
转让予海南开弦。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手续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手续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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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以上审议、审批存在不确定性。在取得上述审议、审批
通过及核准之前,公司将不会实施本次交易方案,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不涉及发行
股份,无需按照《重组办法》第二十九条或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提交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批。
十、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如下: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本公司/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本公司/本
人、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保证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
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
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
关于所提 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供信息真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 、 准 如本人所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
确、完整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
的承诺函 前,暂停转让本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
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
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
上市公司
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
及 其 董
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
事 、 监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
事、高级
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
管理人员
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公司/本人保证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次
交易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关于信息
本公司/本人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
披露和申
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当披
请文件真
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实 、 准
如本人所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
确、完整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
的承诺函
前,暂停转让本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
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
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
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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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
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
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关于不存
在《上市
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
公司监管
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及本次交易
指引第 7
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
号—上市
形。
公司重大
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机构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任何
资产重组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
相关股票
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异常交易
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监管》第
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
十三条规
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定情形的
承诺函
本公司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
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
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不存在因涉
关于守法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和诚信情
情形。
况的承诺
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
函
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不存在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
(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
本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
关于本次
实施完毕期间内,对本人所持嘉泽新能的股份不存在减持意向和计
重组期间
划。期间如由于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本人增持的
股份减持
上市公司股份,亦遵照前述安排进行。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
计划的承
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
诺函
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采用任何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活动;
关于摊薄
即期回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情况采取
填补措施
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的承诺函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
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
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本企业承诺已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构充分披露了
本次交易所需的全部信息。本企业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
关于所提 签字与印章均为真实,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如因本企业提供的信息
供信息真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前述中介机
实 、 准 构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
确、完整 任。
的承诺函 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本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
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不存
在《上市
公司监管 本企业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
指引第 7 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及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
号—上市 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
公司重大 本企业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任何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
资产重组 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
相关股票 形。
标的企业
异常交易 本企业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监管》第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十三条规 重组的情形。
定情形的
承诺函
最近五年内,本企业及本企业投资委员会的全体成员未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行
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或者仲裁。
最近五年内,本企业及本企业投资委员会的全体成员不存在未按期偿
关于守法 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
和诚信情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亦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损害投资者
况的承诺 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不诚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函 最近五年内,本企业及本企业投资委员会的全体成员未受到过行政处
罚(不包括证券市场以外的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截至本说明与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投资委员会的全体成
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亦
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本公司承诺已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构充分披露了
本次交易所需的全部信息。本公司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关于所提
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
供信息真
签字与印章均为真实,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实 、 准
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确、完整
交易对方 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
的承诺函
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不存 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
在《上市 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及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
公司监管 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指引第 7 本公司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任何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
号—上市 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
公司重大 形。
资产重组 本公司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相关股票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异常交易 重组的情形。
监管》第
十三条规
定情形的
承诺函
最近五年内,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
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亦不存在重大违法违
关于守法 规行为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不诚信行为,亦不存
及诚信情 在其他不良记录。
况的说明 最近五年内,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成员
与承诺函 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不包括证券市场以外的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
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成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案件。
本公司向宁柏基金的出资已经足额缴纳或支付,不存在虚假出资、抽
逃出资或出资不实的情形;本公司为宁柏基金份额(以下简称“目标
份额”)的最终和真实持有人,目标份额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争议
或潜在争议,本公司不存在受任何他方委托持有目标份额的情形;本
关于拟注
公司持有的目标份额未被设定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优先权或其他
入资产权
限制性权利,亦不存在被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冻结、扣押或执行等强
属清晰完
制措施的情形;目标份额依照上市公司或指定主体与本公司签署的
整的承诺
《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的约定完成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同时,本公
函
司保证此种状况持续至本公司持有的目标份额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或
者本次交易终止之日(以较早的日期为准)。
本公司承诺《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等相关协议正式生效后,根据协议
约定及时进行目标份额的权属变更。
作为宁柏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本公司参与本次交易的相
关人员与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进行可行性研究时,采取了必要的保密
措施。本公司相关人员在参与制订、论证本次交易等相关环节严格遵
关于本次
守了保密义务。
购买资产
本公司相关人员在参与讨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
事宜采取
解决意见、建议、设想和解决方案过程中,本公司相关人员没有向其
的保密措
他任何无关的单位和个人泄露相关交易信息。
施和保密
在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首次公告与本次
制度的说
交易相关的报告书前,本公司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明
综上,本公司相关人员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严格遵守
了保密义务,没有利用该等信息在二级市场上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之行
为,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控股股东 关于所提
本公司/本人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
金 元 荣 供信息真
本公司/本人、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泰、实际 实 、 准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控制人陈 确、完整 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波 的承诺函 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本人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
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
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
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本人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
查结论以前,本公司/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
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
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
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
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
/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
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本人
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公司/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
关于守法
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
及诚信情
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不存在因
况的承诺
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函
的情形。
关于不存
在《上市
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
公司监管
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及本次交易
指引第 7
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
号—上市
形。
公司重大
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机构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任何
资产重组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
相关股票
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异常交易
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监管》第
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
十三条规
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定情形的
承诺函
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本人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
关于本次 实施完毕期间内,对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本人所持嘉泽新能的股份
重组期间 不存在减持意向和计划。期间如由于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
股份减持 事项导致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本人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照前
计划的承 述安排进行。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
诺函 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承诺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关于避免 1、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投资或控制的企业(嘉泽新
同业竞争 能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下同)目前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嘉泽新能
的声明与 及其控股的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
承诺 2 业务或活动。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或控制的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嘉泽新
能及其控股的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
的业务或活动,或于该等业务中拥有权益或利益;不以任何形式支持
嘉泽新能及其控股的子公司以外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从事与嘉
泽新能及其控股的子公司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
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会,本公司将及时通知嘉泽新能。
或可能损害嘉泽新能利益的活动。
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
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公司,将根据“公
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按照一般的商业条款,严格遵
关于减少 守、尊重嘉泽新能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与其以公允价格进行公平交
与规范关 易,不谋求自身及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公司的非法利
联交易的 益。如存在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个人地位在关联交易中损害嘉泽
声明及承 新能及小股东的权益或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嘉泽新能利润的情形,愿承
诺函 2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本公司/本人将促使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逐步减
少与嘉泽新能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人将保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
关于保持
务、人员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保证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
上市公司
治理结构,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
独立性的
总经理等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公司
承诺函
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关于摊薄 司利益。
即期回报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
情况采取 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
填补措施 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
的承诺函 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 1:该承诺的承诺主体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注 2:该承诺为相关主体于上市公司 IPO 时出具的承诺,并非为本次交易专门出具的
承诺;
注 3:该承诺的承诺主体为金元荣泰。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十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
原则性意见,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
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金元荣泰及其一致行动人认为本次重组有利于提升上市
公司盈利能力、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以及中小股东的利
益,原则上同意本次重组。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
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不存在股份减持计划。
十二、本次交易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为进一步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本次交易在以下几个方面进
行了重点考虑:
(一)聘请具备相关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
本次交易中,公司聘请了具有专业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
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方案及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出具专业意
见,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重组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
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
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本次重组
的进展情况。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三)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实施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对于关
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将履行关联交易的相关决策程序,
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方式行使表决权。
此外,公司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
对本次交易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
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安排
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时,上市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以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股东可以参
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上市公司披露股东大会决议
时,还将单独统计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五)确保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允
上市公司已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
行审计和评估,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
和股份定价、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对实施过程、相关协议
及承诺的履行情况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见,
确保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允、公平,定价过程合法合规,不损害上市公司
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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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承诺,保证其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依法承担由
此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的损失产生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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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重组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有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可能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自本报告书披露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此期间
本次交易可能因下列事项而暂停、中止或取消:
确定本次重组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
的传播,但是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重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
行为。公司存在因可能涉嫌内幕交易造成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而暂停、终
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风险。
要求也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监管机
构的审核要求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
则本次交易存在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二)审批风险
本报告书已由上市公司三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
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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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本次交易无法获得或不能及时获得上述审批或核准,则本次交易可能
由于无法进行而取消,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资金筹措风险
对于本次重大资产收购涉及的对价,上市公司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
筹资金。因为本次交易涉及金额较大,若上市公司无法及时、足额筹集到相关
款项,则本次交易存在因交易支付款项不能及时、足额到位,进而导致本次交
易失败的风险。
(四)通过基金模式管理运营新能源项目的新业务模式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取得宁柏基金的控制权。宁柏基金所投资项
目主要为风电、光伏项目,与上市公司主业相同。上市公司将发挥在风电、光
伏领域丰富的项目开发、管理经验,对宁柏基金项目进行整合与协同。
由于新能源资产具有资产规模大、收益稳定、盈利能力强、发展前景良好
等特点,通过产业基金模式开展项目管理运营,为国内外市场对于新能源资产
运营的重要发展方向。除本次收购宁柏基金外,上市公司还参与设立了风能开
发产业基金(宁夏)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新嘉泽(宁夏)新能源开发基金
(有限合伙)等产业基金。上述通过基金管理运营项目有助于上市公司获取更
为丰富的行业信息,拓宽项目开发渠道,业务模式具有一定创新性。
但是,通过基金管理运营项目的模式如果出现与基金管理人产生分歧、资
产处置情况不理想等问题,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对宁柏基金所投资项目整合不利,
对上市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本次交易未设置业绩承诺和业绩补偿机制的风险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根据《重组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本次交易
无需设置业绩承诺和业绩补偿机制。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未来宏观经济、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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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环境出现重大变化,可能导致标的企业的业绩无法达到预期,由于未设置
业绩补偿机制,上述情况可能会给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提请投资
者关注相关风险。
(六)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定价以中和评估出具的中和评报字(2021)第 YCV1090 号
《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其中上气投资拟
转让有限合伙份额交易作价确定为 59,862.00 万元,宁夏开弦拟转让普通合伙份
额交易作价确定为 125.00 万元。中和评估对宁柏基金下属的各风电、光伏项目
公司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并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通过逐级汇
总至宁柏基金母公司后,再对宁柏基金母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最终
形成宁柏基金的评估结果。
由于本次资产评估中,项目公司层面选用了收益法评估结果,其资产评估
基于多种未来收益相关的评估假设,故存在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
是出现产业政策变化、项目利用小时数变化、电量与电价变化等情况,而导致
标的企业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能性。同时,由于宁柏基金下属项目公司
受“抢装潮”影响,建设成本及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高,而风机设备的市场价
格自 2021 年起有所下降,致使项目公司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较账面值出现一定
减值,减值金额共计-156,985.23 万元,收益法评估结果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存在较大差异。提请投资者关注标的企业估值风险。
(七)本次交易将支付一定绩效收益保证金的风险
根据原《合伙协议》约定,宁夏开弦作为宁柏基金普通合伙人,有权在宁
柏基金投资项目处置退出形成可分配收入,并在向有限合伙人按 100%实缴出资
总额返还成本、按照单利 8%/年分配优先回报后,获取绩效收益。绩效收益分
配比例上限为 20%。
本次交易完成后,宁柏基金普通合伙人由宁夏开弦变更为上市公司子公司
海南开弦,但由于宁柏基金已投资项目尚未进行处置,尚不满足绩效收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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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条件。为保证开弦资本后续可及时、足额获得宁柏基金上述绩效收益,上市
公司与宁夏开弦等各方在签署《普通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及新《合伙协议》时,
特别就绩效收益的分配进行了约定,各方将尊重原《合伙协议》中关于绩效收
益分配的约定与安排,确保开弦资本既有收益的获取,宁柏基金应当在已投资
项目完成处置退出形成可分配收入,并向有限合伙人返还成本、分配优先回报
后,按照 20%的比例向开弦资本或其指定第三方分配绩效收益。
在本次交易中,为确保后续绩效收益的支付,拟由宁柏基金先行向开弦资
本或其指定第三方支付保证金 3.50 亿元。待宁柏基金现有已投资项目全部完成
处置退出后,各方对实际绩效收益金额进行核算确认。如绩效收益大于保证金,
则差额部分由宁柏基金进一步向开弦资本支付;如绩效收益小于保证金,则差
额部分由开弦资本返还给宁柏基金。
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中涉及因支付绩效收益保证金而导致大额现金流
出,以及未来开弦资本差额退还履约能力不足等相关风险。
二、交易标的经营管理有关的风险
(一)部分土地及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柏基金下属项目公司中,平原国瑞、宁津瑞鸿、
商河国瑞、宁津国瑞、商河国润和汤阴伏绿等六家公司已取得生产经营所用土
地的使用权证。其余公司生产经营所用土地的使用权证尚未取得,但其中部分
已完成土地出让手续或取得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办理土地权属证书不存在实质
性障碍的证明,土地使用权证办理不存在障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柏基金下属项目公司房屋建筑物因土地权属证书
或建设审批手续尚未办理完毕而未能取得权属证书,相应权属证书仍在办理中,
其中部分建设审批手续已完备,部分土地出让或建设审批手续工作正在推进中。
该等权属证书办理不存在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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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土地及房产权属取得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
况”之“七、主要资产权属情况”。
宁柏基金正在积极与下属各项目公司所在地有关部门进行沟通,争取尽快
办理相关产权证书,在此之前,可以对上述土地及房产正常占用和使用,未对
其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但宁柏基金下属各项目公司仍然存在无法如期完
善权属而因此无法继续占有、使用该等土地及房产的风险。
(二)委托基金管理人对标的企业进行管理的风险
标的企业作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公示的私募基金,须聘请基
金管理人对标的企业进行专业化管理。经上市公司与开弦资本协商,本次交易
完成后,至宁柏基金完成清算前,拟继续由开弦资本担任宁柏基金管理人。根
据新《合伙协议》及《委托管理协议》,基金管理人仅承担宁柏基金日常的管理
服务职责,负责投资决策的投资委员会大多数成员仍由普通合伙人委派,委托
基金管理人不影响上市公司对宁柏基金的控制权。但若未来上市公司与开弦资
本就宁柏基金管理及合作相关事宜产生分歧,可能将对宁柏基金项目运营及管
理造成不利影响。
(三)行政、审批手续获取不及时或不完善的风险
宁柏基金在风电、光伏项目的开发过程中,通过与项目合作方合作,共同
挖掘和开发优质项目线索,并由项目合作方承担部分项目前期投融资、建设、
运营等工作。在项目达到并网条件后,再开展项目的运营管理。而风电、光伏
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运营涉及多个行政部门管理,除发改委核准/备案外,
还需要办理规划、选址、环评、安评、矿产压覆、水土保持、文物、地质灾害、
土地预审等众多前置行政审批手续,以及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电
力接入等建设环节行政审批,最后办理并网验收等项目验收手续。
提请投资者关注由于宁柏基金项目开发模式以及项目涉及审批环节较为复
杂、流程较长而可能导致的行政、审批手续获取不及时或不完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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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标的财务有关的风险
(一)项目补贴电费回收周期较长的风险
宁柏基金下属项目均为享受国家新能源补贴项目。上网电价包括燃煤标杆
电价与补贴电价两部分,其中,标杆电费为电网实时结算,结算周期短,回款
较快,而补贴电费需要根据新能源发电市场整体情况,由发电企业先行向国家
次,再根据一定顺序发放补贴。因此,补贴电费的发放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进度不理想,则标的企业可能存在因项目补贴电费回收周期较长,形成较大规
模应收账款,从而对标的企业现金流状况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
(二)资产入账价值较高的风险
根据发改委 2019 年 5 月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
策的通知》,2018 年底之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0 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
国家不再补贴,为获取补贴,各发电企业集中于 2019 年-2020 年进行项目建设,
因而催生了 2019 年-2020 年的风电“抢装潮”。由于风机市场需求量大增,风机
价格随之上涨,因此,受“抢装潮”影响,风电站建设成本较高。
宁柏基金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于符合在建工程确认与计量条件的必要采
购支出,进行了资本化处理,因此整体资产入账价值较高。提请投资者关注因
标的企业受“抢装潮”等因素影响导致资产入账价值较高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一)股价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
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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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审
批工作,尚需要一定的时间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
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二)不可抗力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新冠疫情、战争、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
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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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次交易已履行的以及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
签。
十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控
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七、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情况 ...错误!未定
义书签。
八、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收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九、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诚信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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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标的资产最近三年合伙企业份额转让、增资以及评估情况说明 ...错误!
未定义书签。
六、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或估值结果
七、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值的合理性及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错误!未定
义书签。
八、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易定价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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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对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情况 ...... 306
五、本次交易根据资产评估结果定价,对所选取的评估方法的适当性、评估
六、结合上市公司及董事会讨论与分析,分析说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
七、对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市场地位、经营业绩、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治
十、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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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基本定义:
公司、上市公司、嘉泽新能 指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嘉泽新能支付现金购买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伙)合伙份额的行为
宁柏基金、标的企业 指 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 指 宁柏基金 22.7472%合伙份额
海南开弦 指 海南开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气投资 指 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
宁夏开弦 指 宁夏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 指 上气投资、宁夏开弦
开弦资本 指 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金元荣泰、控股股东 指 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嘉实龙博 指 北京嘉实龙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 5%以上股东
嘉泽集团 指 宁夏嘉泽集团有限公司
嘉多阳投资 指 宁夏嘉多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百年人寿 指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科信源 指 北京科信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宁夏比泰 指 宁夏比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 5%以上股东
Goldman Sachs Investments Holdings (Asia) Limited(高盛
高盛亚洲 指
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山东国瑞 指 山东国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巽能 指 浙江巽能科技有限公司
东方祥安 指 北京东方祥安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开弦投资 指 宁夏开弦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 指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国投 指 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吴忠农开 指 吴忠现代农业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宁夏嵘宇 指 宁夏嵘宇投资合伙企业
宁波源旭 指 宁波源旭投资有限公司
国创宁柏 指 苏州工业园区国创宁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商河国瑞 指 商河国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商河国润 指 商河国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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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县中电 指 景县中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宁津瑞鸿 指 宁津瑞鸿新能源有限公司
宁津国瑞 指 宁津国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平原国瑞 指 平原国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平原瑞风 指 平原瑞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平原天瑞 指 平原天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汤阴伏绿 指 汤阴伏绿新能源有限公司
沽源智慧 指 沽源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竹润沽源 指 竹润沽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河北中能 指 河北中能售电有限公司
中能国电 指 中能国电新能源衡水有限公司
宁波瑞本 指 宁波瑞本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保源 指 宁波保源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新焕 指 宁波新焕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清浩 指 宁波清浩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洁源 指 宁波洁源投资有限公司
德州开弦 指 德州开弦国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德惠吉华 指 德惠市吉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开弦沽源 指 北京开弦沽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昆仑银行 指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能天成 指 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中广核 指 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华夏金租 指 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华夏运达 指 华夏运达(北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秦皇岛森源 指 秦皇岛森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伏绿 指 河南伏绿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嘉泽 指 新疆嘉泽发电有限公司
宁夏恺阳 指 宁夏恺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宁夏博阳 指 宁夏博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元律师、法律顾问 指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审计机构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和评估、评估机构、资产
指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机构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重组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
报告书 指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
重组报告书 指
易报告书(草案)》
《宁夏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开弦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宁夏宁柏产
《普通合伙份额转让协议》 指 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之普通合伙份额转
让协议》
《关于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之份额转让
《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 指
合同》
原《合伙协议》 指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现时有效的宁柏基金合伙协议
新《合伙协议》 指 本次交易完成后拟新签署的宁柏基金合伙协议
评估基准日 指 2021 年 6 月 30 日
审计基准日 指 2021 年 9 月 30 日
报告期 指
最近两年 指 2019 年、2020 年/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最近三年 指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专业术语:
碳达峰和碳中和的简称。其中碳达峰指在某一个时点,
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长达到峰值,之后逐步回落;碳
双碳 指 中和指通过节能减排、能源替代、产业调整等方式,让
排出的二氧化碳被回收,实现正负相抵,最终达到“零
排放”。
电的功率单位,本文为衡量风力发电机组的发电能力。
千瓦(kW)、兆瓦(MW) 指
具体单位换算为 1MW=1,000kW。
千瓦时(kWh)、兆瓦时 电的能量单位,电力行业常用的能源标准单位。具体单
指
(MWh) 位换算为 1MWh=1,000kWh。
完成安装但不考虑是否具备并网发电条件的风电、光伏
装机容量 指
机组装机容量,以瓦(W)为计量单位。
完成安装且经调试后已并网发电的风电机组装机容量,
并网装机容量、并网容量 指
以瓦(W)为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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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场在一段特定期间内包括电场调试期间向购电方销售
上网电量、售电量 指 的电量,通过售电方与购电方产权分界点的各关口计量
点电能表计量,以千瓦时(kWh)为计量单位。
电网购买发电企业的电力和电量,在发电企业接入主网
架结算点的计量价格。发电企业的出厂电价是指电厂在
上网电价 指
厂升压变压器高压侧计量的电价,以元/千瓦时(元
/kWh)为计量单位。
平均发电设备利用小时表示发电厂发电设备利用程度的
指标。它是一定时期内平均发电设备容量在满负荷运行
平均利用小时数 指
条件下的运行小时数,计算方式为一段时间的总发电量/
期末并网装机容量。
一种碳氢化合物或其衍生物。它由古代生物的化石沉积
化石能源 指 而来,是一次能源。化石能源所包含的天然资源有煤
炭、石油和天然气。
并网 指 发电机组的输电线路与输电网接通(开始向外输电)
风电、光伏项目上网电价中不含补贴电价,与项目所在
平价上网 指
地燃煤标杆电价相同
**本报告书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报告书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
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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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伏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近年来,为了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优化能
源结构的发展战略,明确了未来能源消耗的发展目标。2017 年 4 月 25 日,国
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到
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2020
年 12 月 12 日,在气候雄心峰会上,习近平主席进一步宣布:到 2030 年,中国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 2005 年下降 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
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 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 2005 年增加 60 亿立方米,
风力、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
会议八大重点任务”,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是其中的重点。2021 年 3 月
发布的“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
能源体系,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同时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
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力、光伏发电规模。
用的重要形式
风电是利用风能发电,风能具备无污染、可持续、资源丰富、安全可靠等
特点,因此风电对环境无污染,且可再生,永不枯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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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火电、水电等传统发电方式相比,风电场的建设周期较短,从土建、安
装到并网发电,只需半年至一年时间。
另外,风电的装机规模灵活,可因地制宜,根据风电场所在位置的地理环
境设计合理的装机规模,而且风电对土地要求较低,在山丘、海边、河堤、荒
漠等地形条件下均可开工建设。风电的上述优势使其成为全球清洁能源开发和
利用的重要形式之一。
燃煤标杆电价较高地区的风电项目优势进一步凸显
近年来,随着风电行业整体的发展进步和技术的成熟,国家相关电价补贴
等鼓励政策逐渐减少,行业正在逐步进入平价上网时代:根据发改委 2019 年 5
月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2018 年底之
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0 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底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1 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
国家不再补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实现平价
上网,国家不再补贴。
同时,根据财政部、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2020 年 1 月印发的《关于促进
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 2020 年 9 月印发的《关于<关
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对于
目前已并网的带补贴项目,其能够享有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中央财政补贴合
理利用小时数一定,超出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后将不再进行补贴。
由于资产折旧系发电企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同时,电价结构中燃煤标
杆电价部分电费收入为电网实时结算,结算周期短,回款较快,而补贴电价部
分电费收入结算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因此,在平价上网大环境下,运用技术先
进且成本较低的新机组项目,以及燃煤标杆电价较高地区的项目优势将进一步
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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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是在充分防控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的前提下,不断谋
求优质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和管理,在公司整体装机规模实现
增长的同时,不断提升公司发电资产质量,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并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价值最大化。其中,通过出售部分并网时间较长的电站
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以投资产业并购基金,借助其资金优势和基金管理人在投
资方面的先进经验,寻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投资机会,培育、储备、收
购优质项目是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重要方式之一。
本次交易标的宁柏基金资产质量较高。宁柏基金 2020 年毛利率为 73.34%,
相较于上市公司于 2021 年出售的子公司新疆嘉泽毛利率为 55.12%,宁夏博阳
毛利率为 47.14%,宁夏恺阳毛利率为 48.15%,宁柏基金资产盈利能力更强。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及行业地位将进一步提升,本次交易符合
上市公司发展战略。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宁柏基金下属项目公司合计并网装机容量 722MW。
月末,宁柏基金总资产 69.26 亿元,净资产 23.80 亿元。本次交易将有助于上
市公司扩大装机与收入规模。
同时,宁柏基金资产质量较高,盈利能力较强。其下属项目公司 2021 年
小时;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1-9 月,宁柏基金毛利率分别为 72.18%、
在各风电项目的电价构成上,宁柏基金下属各风电项目的补贴电价平均在 0.08
元/千瓦时至 0.24 元/千瓦时之间,而上市公司下属各风电项目补贴电价平均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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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款及现金流状况较好。本次交易有助于上市公司提升资产质量与盈利能力。
因此,上市公司可通过本次交易扩大装机与收入规模,提升资产质量与盈
利能力。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方案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气投资持有的宁柏基金
方式,购买宁夏开弦持有的宁柏基金 0.0463%普通合伙份额。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已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分别于 2021 年
创宁柏持有的宁柏基金 39.9115%合伙份额。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持有宁
柏基金 77.2528%合伙份额;本次交易完成后,海南开弦将成为宁柏基金的普
通合伙人,上市公司将持有或控制宁柏基金合计 100.00%的合伙份额,并取得
宁柏基金控制权。
自 2021 年 12 月 2 日起,上气投资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发布产权转让
披露信息,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宁柏基金 22.7009%合伙份额,正式披露时
间为 5 个工作日。
资份额转让平台竞得上述宁柏基金 22.7009%合伙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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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
出具的评估报告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根据中和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
日,宁柏基金全部合伙人权益的评估值为 269,830.06 万元,相较宁柏基金经审
计的合伙人权益账面价值为 201,056.37 万元增值 68,773.69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宁夏开弦拟转让的 0.0463%合伙份额评估值为 124.93 万元。
参考前述评估结果,并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上气投资拟转让有限合
伙份额交易作价确定为 59,862.00 万元,宁夏开弦拟转让普通合伙份额交易作
价确定为 125.00 万元。
(三)交易方式及支付安排
本次交易对价由上市公司及海南开弦以现金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
(四)交易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对价全部由上市公司及海南开弦以现金的方式支付,上市公司及
海南开弦将通过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方式筹集交易价款所需资金,并按照与
交易对方的协议约定情况及交易进度进行支付。
(五)本次交易关于预付绩效收益保证金的安排
根据原《合伙协议》约定,宁夏开弦作为宁柏基金普通合伙人,有权在宁
柏基金投资项目处置退出形成可分配收入,并在向有限合伙人按 100%实缴出
资总额返还成本、按照单利 8%/年分配优先回报后,获取绩效收益。绩效收益
分配比例上限为 20%。
本次交易完成后,宁柏基金普通合伙人由宁夏开弦变更为上市公司子公司
海南开弦,但由于宁柏基金已投资项目尚未进行处置,尚不满足绩效收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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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条件。为保证开弦资本后续可及时、足额获得宁柏基金上述绩效收益,上市
公司与宁夏开弦等各方在签署《普通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及新《合伙协议》时,
特别就绩效收益的分配进行了约定,各方将尊重原《合伙协议》中关于绩效收
益分配的约定与安排,确保开弦资本既有收益的获取,宁柏基金应当在已投资
项目完成处置退出形成可分配收入,并向有限合伙人返还成本、分配优先回报
后,按照 20%的比例向开弦资本或其指定第三方分配绩效收益。
在本次交易中,为确保后续绩效收益的支付,拟由宁柏基金先行向开弦资
本或其指定第三方支付保证金 3.50 亿元。待宁柏基金现有已投资项目全部完成
处置退出后,各方对实际绩效收益金额进行核算确认。如绩效收益大于保证金,
则差额部分由宁柏基金进一步向开弦资本支付;如绩效收益小于保证金,则差
额部分由开弦资本返还给宁柏基金。
(六)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根据上市公司与宁夏开弦等各方签署的《普通合伙份额转让协议》,拟转
让宁柏基金 0.0463%合伙份额在过渡期间对应的损益,由海南开弦享有或承担。
根据上市公司与上气投资签署的《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拟转让宁柏
基金 22.7009%合伙份额在过渡期间对应的损益,由上市公司享有或承担。
三、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如下:
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按照规定回避了关联事项的表决,独立董事
就本次交易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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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普通合伙份额事项。
交易对方上气投资、宁夏开弦已经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同意本次关于宁
柏基金合伙份额的转让。
宁柏基金全体合伙人已出具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上气投资将其持有的标
的有限合伙份额转让予嘉泽新能,同意宁夏开弦将其持有的标的普通合伙份额
转让予海南开弦。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手续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手续包括但不限于:
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以上条件存在不确定性。在取得上述审议通过及核准之
前,公司将不会实施本次交易方案,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办法》第十三条的情形,不涉及发行股份,无需按
照《重组办法》第二十九条或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提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
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批。
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上气投资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对方宁夏开弦为开弦资本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郑小晨自 2018
年 4 月至 2021 年 12 月在开弦资本担任新能源事业部总经理(截至本报告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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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日已离职),自 2021 年 10 月起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属于《上市规则》
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办法》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的规定,上市公
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在判断是否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时,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财务指标。在计算相应指标时,应
当以第一次交易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上市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
资产总额、期末净资产额、当期营业收入作为分母。
本次重组之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标的企业合伙企业份额,以及本次
购买标的企业合伙企业份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对应合伙企 对应实缴出
序号 董事会召开日 交易金额 交易对方
业份额比例 资额
第一次受让宁
柏基金份额
第二次受让宁
柏基金份额
本次交易 2022 年 1 月 17 日
注 1:本次交易拟收购的宁夏开弦所持有合伙企业份额为普通合伙份额。
上述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对标的企业合伙份额的购买在计算本次交易是
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应合并计算。
此外,根据《重组办法》规定,购买股权导致上市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
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营业收入以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
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或控制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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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100%的合伙份额,并取得标的企业控制权。因此,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应以标的企业相应财务指标和成交金额为准。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标的企业 2020 年相关财务指标及 2020 年相关财
务指标占上市公司第一次交易时最近一年即 2020 年相关财务指标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企业 2020 年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 2020 年财务指标 占比
资产总额 1 678,064.18 1,222,881.14 55.49%
资产净额 1 215,381.69 366,401.18 69.45%
营业收入 22,886.05 101,165.93 22.62%
注 1: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标的企业合伙份额的交易金额合计为
企业 2020 年资产总额 678,064.18 万元及资产净额 215,381.69 万元。因此,资产总额与资
产净额比较时均以标的企业资产总额、资产净额为准。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标的企业 2020 年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
六、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波直接持有公司 2,674.68 万股,
占比 1.11%;通过其控股的金元荣泰、嘉实龙博间接控制 97,858.03 万股,占比
本次交易对价全部由公司通过现金的方式支付,不涉及发行股份。本次交
易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陈波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根据《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 36
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导致上市公司发生以下根本变化情形
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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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100%以上;
(二)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三)购买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100%以上;
(四)为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占上市公司首次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
产的董事会决议前一个交易日的股份的比例达到 100%以上;
(五)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虽未达到本款第(一)至第
(四)项标准,但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发生根本变化的其他情形。”
由于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完成后陈
波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变化,本
次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价全部由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通过现金的方式支付,不涉
及发行股份,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产生影响。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新能源电力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
和管理,主要包括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主要电站位于宁夏。本次交易标的
宁柏基金主要通过下属项目公司从事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的开发运营,主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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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位于山东、河北、河南。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未发生变
化。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上市公司并网装机容量为 1,319.875MW,宁柏基金
下属项目公司合计并网装机容量为 722MW。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并网
装机容量将显著增长,同时,宁柏基金所运营的风力、光伏电站的上网电价及
利用小时数均较高,补贴电价占比较低,整体发电效率和盈利能力更强。本次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将有效提升,市场竞争力将得到进
一步增强。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期宁柏基金实现营业收入 7.12 亿元,净利润 2.26 亿元。2021 年 9 月末,上市
公司总资产 135.34 亿元,净资产 48.31 亿元;同期宁柏基金总资产 69.26 亿元,
净资产 23.80 亿元。本次交易将有效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
具体地,装机容量方面,截至 2021 年 9 月末,上市公司并网装机容量为
完成后,上市公司并网装机容量将显著增长。利用小时数方面,宁柏基金下属
项目公司 2021 年 1-9 月平均利用小时数为 2,129 小时,高于上市公司同期平均
利用小时数 1,811 小时。发电量方面, 2021 年 1-9 月,上市公司发电量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发电量和售电收入将显著提升。
此外,在各风电项目的电价构成上,宁柏基金下属各风电项目的补贴电价
平均在 0.08 元/千瓦时至 0.24 元/千瓦时之间,而上市公司下属各风电项目补贴
电价平均在 0.14 元/千瓦时至 0.32 元/千瓦时之间,宁柏基金补贴电价相对较低。
由于燃煤标杆电价部分电费收入为电网实时结算,结算周期短,回款较快,而
补贴电价部分电费收入结算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因此宁柏基金项目整体回款情
况较好,本此交易将有助于改善上市公司现金流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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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规模、资产质量与盈利能力均将得
到进一步提升。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收购宁柏基金的合伙份额。本次交易前,宁柏基金在
上市公司报表中为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次交易后,宁柏基金将纳
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其净资产及经营业绩计入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及净
利润的比例将进一步提升。结合宁柏基金历史业绩以及目前经营状况,将提高
上市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及净利润水平,具体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率 变动率
(实际) (备考) (实际) (备考)
营业收入 108,654.81 179,874.83 65.55% 101,165.93 124,051.98 22.62%
营业成本 42,235.09 65,243.72 54.48% 48,415.54 54,653.51 12.88%
营业利润 43,875.14 56,878.91 29.64% 22,172.39 27,360.69 23.40%
利润总额 43,846.42 56,852.72 29.66% 21,450.08 26,638.38 24.19%
净利润 40,774.76 54,507.23 33.68% 19,805.71 25,098.82 26.73%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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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Ningxia Jiaze Renewables Co.,Ltd
法定代表人: 陈波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嘉泽新能
股票代码: 601619
首发时间: 2017 年 7 月 20 日
注册资本: 2,074,100,000 元
新能源电站(包括太阳能、风能、生物能等)和智能微网的投
资、建设、运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承装(修、试)
经营范围:
电力设施(四级)与新能源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
务、技术咨询。
注册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垭隘子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 1 号绿地 21 城企业公园 D 区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750004
电话号码: 0951-510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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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历史沿革
(一)公司的设立及改制
公司系由宁夏嘉泽发电有限公司以 2015 年 7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为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本次变更以 2015 年 7 月 31 日为审计基准日,将经信永
中和出具的 XYZH/2015YCA10091 号《审计报告》确认的宁夏嘉泽发电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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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净资产 151,708.19 万元,按 1.06:1 的比例折股为 142,924.5312 万股(每股
面值 1 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XYZH/2015YCA10088 号《验资报告》。
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金元荣泰 623,627,226 43.63
科信源 412,409,043 28.86
嘉实龙博 393,209,043 27.51
合计 1,429,245,312 100.00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099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
在上交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9,371.2341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
价格为 1.2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4,407.754966 万元,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17YCA10408 号《验资报告》。
(三)公司上市以来的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501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 14,11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3.43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8,397.30 万元,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07,410.00 万股。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19YCMCS10309 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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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批准
公司向 78 名激励对象授予 7,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后经公司二届十九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2 月 19 日。在授予日之后的缴
款过程中,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 78 名激励对象中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
愿放弃其获授的部分和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103 万股;后因 1 名激励对象离职
回购注销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10 万股。调整后,公司共向 76 名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 6,887.00 万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512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3 亿元,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共计
发行 1,300 万张。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0YCMCS10240 号《验证报告》。
司债券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显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
计共有 1,011,312,000 元“嘉泽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 360,120,009
股,占“嘉泽转债”转股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7.36%。本次可转债转股后,公司总
股本变更为 243,422.00 万股。
(四)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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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海通证券资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资管 1 号 FOF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国金鼎兴通汇(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合计 1,469,705,29 60.76
三、最近三年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上市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拟向泰通(泰州)工业有限公司等 33 名对象非公
开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中盛光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
并募集配套资金。2018 年 9 月 13 日,因中盛光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被冻
结,无法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为维护公司及各方的利益,公司终止
该次交易事项。
除上述交易事项外,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其他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四、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新能源电力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主
要产品为电力。公司的主要客户为电网公司。
上市公司目前主要从事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的开发运营,发电资产主要位
于宁夏。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各电源类型并网装机容量和发电量情况如下:
项目 电力产品
风力发电 1,361.50 1,044.50 1,044.50
装机容量
光伏发电 50.00 50.00 50.00
(MW/MWp)
智能微网 6.38 6.38 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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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电力产品
合计 1,417.88 1,100.88 1,100.88
风力发电 217,270.64 233,694.21 222,438.36
发电量 光伏发电 7,803.22 7,598.69 7,863.83
(万千瓦时) 智能微网 1,517.04 1,595.85 1,783.80
合计 226,590.90 242,888.75 232,085.99
未来,公司将在充分防控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的前提下,不断谋求优质新
能源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和管理,以集中式电站为主,多措并举获取
项目资源;开展售电、项目 BT、电站资产管理运维等业务,实现新的利润增
长点;通过项目资产置换,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质量,并向东部地区拓展,
逐步形成全国性项目区域布局。
五、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1,222,881.14 912,835.15 878,873.91
净资产 366,401.18 332,376.88 264,749.96
营业收入 101,165.93 111,552.68 106,908.77
利润总额 21,450.08 31,020.42 28,105.62
净利润 19,805.71 29,320.96 26,931.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64,902.06 66,143.67 82,147.82
资产负债率(%) 70.04 63.59 69.88
毛利率(%) 52.14 57.11 58.04
每股收益(元/股) 0.10 0.15 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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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241,849.36 万股。其中,金元荣泰
直接持股 58,537.12 万股,占比 24.20%;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嘉实龙博间接持股
比 40.46%,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金元荣泰是一家实业投资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金元荣泰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列:
股东名称 实际出资额(万元) 实际出资比例(%)
嘉多阳投资 66,486.87 65.26%
嘉泽集团 30,000.00 29.44%
陈波 5,400.00 5.30%
金元荣泰基本情况如下表所列:
公司名称 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办公楼
注册资本 101,886.87万元
实收资本 101,886.87万元
成立日期 2009年3月10日
法定代表人 陈波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开发。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
经营范围 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物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
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
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241,849.36 万股。其中,陈波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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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 2,674.68 万股,占比 1.11%;通过其控股的金元荣泰、嘉实龙博间接控制
陈波,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美国永久居留权。历任山东省龙口市
对外贸易公司业务员,北京易川航空服务中心总经理,北京易达盛世贸易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中天恒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北京中天恒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夏嘉荣创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宁夏嘉泽发电有限公司(即嘉泽新能前身)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
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等。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七、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或违法违
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八、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行政
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不存
在受到刑事处罚及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九、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诚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
的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受过上交所公开
谴责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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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气投资持有的宁柏基金
方式,购买宁夏开弦持有的宁柏基金 0.0463%普通合伙份额。
一、上气投资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7 年 03 月 19 日
经营期限 2007 年 03 月 19 日至 2032 年 03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57,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秦怿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江路 665 号 609 室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798915962Y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
经营范围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气投资直接持有宁柏基金 22.7009%的合伙份额,
其所持有的宁柏基金合伙份额不存在代持的情况,也不存在由他人代其持有宁
柏基金合伙份额的情况。
(二)历史沿革
书》(沪工商注名预核字第 01200612040072 号),核准“上海电气环保投资有
限公司”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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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字(2007)第 005 号),经审验,截至 2007 年 3 月 1 日,上海电气环保投资
有限公司已收到上海电气实收资本 20,000 万元。
投资有限公司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151020508),经营
范围是:对环保行业的投资及投资管理,上述相关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以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资本 认缴比例 出资方式
合计 20,000.00 100.00% -
名称变更为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并变更经营为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投资咨询(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称及经营范围变更,向上气投资换发此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
册号:310115001001412),经营范围是: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
经纪)(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本及经营范围变更,向上气投资换发此次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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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一次增资后,股权结构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资本 认缴比例 出资方式
合计 47,000.00 100.00% -
称及住所变更,向上气投资换发此次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住所变更为:中国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江路 665 号 609 室。
第二次增资后,股权结构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资本 认缴比例 出资方式
合计 57,000.00 100.00% -
自 2018 年 1 月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气投资注册资本无变化。
(三)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气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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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气投资为上海电气全资子公司,上海市国资委通
过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间接持有上海电气 52.38%股权,为上气投资实际
控制人。
(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上气投资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主要涵盖能源及新领域方面的投资。能源方
面,上气投资主要投资风电及光伏等新能源行业;新领域方面,上气投资有序
布局医疗、大健康、水处理、新兴环保等各大行业。
(六)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上气投资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末/2020 年度 2019 年末/2019 年度
资产总额 959,918.34 805,197.55
负债总额 673,358.67 519,362.04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6,559.68 285,835.50
营业收入 81,184.21 148,613.16
净利润 -18,005.19 9,40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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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按产业类别划分的下属企业名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宁柏基金外,上气投资的其他下属企业情况如下
表所示: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业务性质 注册地
研究和试验发
展
水的生产和供
应业
电力、热力生
产和供应业
电力、热力生
产和供应业
电力、热力、
和供应业
唐电(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陕西绿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华景上电一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景上电二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瑞昉丰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上海华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上海磬馨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上海济馨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上海荆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科技推广和应
用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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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业务性质 注册地
生态保护和环
境治理业
生态保护和环
境治理业
上海华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电气机械和器
材制造业
二、宁夏开弦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宁夏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9 月 22 日
经营期限 2015 年 9 月 22 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卫勇
住所 宁夏同心县同德慈善产业园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324MA75W2071H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
经营范围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夏开弦直接持有宁柏基金 0.0463%的合伙份额,
系宁柏基金普通合伙人。其所持有的宁柏基金合伙份额不存在代持的情况,也
不存在由他人代其持有宁柏基金合伙份额的情况。
(二)历史沿革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知书》((同心)登记内名预核字 [2015]第 00312 号),核准“宁夏开弦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的名称。
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40324200009109),经营范围是:股
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夏开弦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资本 认缴比例 出资方式
合计 1,000.00 100.00% -
自 2018 年 1 月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夏开弦注册资本无变化。
(三)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夏开弦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四)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夏开弦由开弦资本 100%持股。开弦资本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卫勇,卫勇持有开弦资本 70%的出资,系宁夏开弦实际控制
人。
卫勇,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5
年至 1996 年,任光大信托海南证券部部门经理;1996 年至 2000 年,任海南港
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0 年至 2002 年,任广州中科信集团副
总裁;2002 年至 2004 年,任伊斯兰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
理;2004 年至 2009 年,任瑞盛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2009 年 6 月起,任
PERMANENT IDEADEVELOPMENT LIMITED 董事长;2015 年 5 月起,任开
弦资本执行董事。
(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宁夏开弦为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
P1025086),宁夏开弦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主要涵盖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
资咨询、资产管理等业务,目前主要管理的基金为宁柏基金及宁夏比泰。
(六)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宁夏开弦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末/2020 年度 2019 年末/2019 年度
资产总额 1,798.93 4,399.99
负债总额 1,081.99 3,732.32
所有者权益合计 716.93 667.67
营业收入 2,165.05 5,706.58
净利润 49.23 -3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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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按产业类别划分的下属企业名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宁柏基金外,宁夏开弦的其他下属企业情况如下
表所示:
序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业务性质 注册地
号
电力、热力生
产和供应业
电力、热力生
产和供应业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之间及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本次交易对方上气投资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对方宁夏开弦为开弦资本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郑小晨自 2018
年 4 月至 2021 年 12 月在开弦资本担任新能源事业部总经理(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日已离职),自 2021 年 10 月起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属于《上市规则》
(二)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气投资、宁夏开弦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三)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
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五年内,上气投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宁夏开弦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受过行政处罚(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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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之外的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者仲裁的情况。
(四)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五年内,上气投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宁夏开弦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
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收到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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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 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303MA762HDH47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宁夏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15,85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9 月 15 日
合伙期限 2017 年 9 月 15 日至 2027 年 9 月 14 日
吴忠市利通区文卫南街 573 号(吴忠现代农业扶贫开发投资有限
主要经营场所
公司办公大楼 402 室)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经营范围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一)设立
宁柏基金,由宁夏开弦担任普通合伙人、东方祥安担任有限合伙人,并委托宁
夏开弦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序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别 出资形式
号 (万元) (%)
合计 10.00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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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一次变更:合伙人、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合伙企业经营
期限变更
投资、宁夏国投、吴忠农开、宁夏嵘宇和嘉泽新能与宁夏开弦签署入伙协议。
同日,宁柏基金全体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约定宁柏基金认缴出资额增加
至 180,100 万元。全体合伙人于当日签署新合伙协议。
序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别 出资形式
号 (万元) (%)
合计 180,100.00 100.00% -
同时,宁柏基金对其经营期限作出变更,将合伙期限“2017 年 9 月 15 日
至 2037 年 9 月 14 日”变更为“2017 年 9 月 15 日至 2027 年 9 月 14 日”。
(三)第二次变更:合伙人、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变更
伙协议。浙江巽能和宁波源旭与其他合伙人签署入伙协议,浙江巽能作为有限
合伙人认缴宁柏基金 21,000 万元出资额,宁波源旭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宁柏基
金 18,000 万元出资额。宁柏基金全体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同意有限合伙
人开弦投资认缴出资额由 45,000 万元减少至 9,000 万元。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别 出资形式
号 (万元) (%)
合计 140,100.00 100.00% -
截至 2019 年 1 月 25 日,宁柏基金 140,100 万元出资额已全部实缴到位。
(四)第三次变更:合伙人、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变更
定上气投资入伙成为宁柏基金有限合伙人,认缴 49,000 万元出资额和宁柏基金
认缴出资额增加至 189,100 万元事宜。2019 年 7 月 17 日,上气投资与其他合伙
人签署入伙协议。
同日,宁柏基金完成工商变更,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别 出资形式
号 (万元) (%)
合计 189,100.00 100.00% -
实缴到位。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第四次变更: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变更
旭对宁柏基金的出资额由 18,000 万元增加至 44,750 万元。
序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别 出资形式
号 (万元) (%)
合计 215,850.00 100.00% -
宁柏基金出资额全部实缴到位。
(六)第五次变更:合伙人之间份额转让
有限合伙人宁波源旭将其持有的全部合伙企业出资份额 44,750 万元(认缴出资
比例为 20.7320%)转让给嘉泽新能,交易价格为 54,000 万元。2020 年 8 月 28
日,开弦投资与嘉泽新能签署《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开弦投
资将其持有的全部合伙企业出资份额 9,000 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 4.1696%)
转让给嘉泽新能,交易价格为 10,860 万元。同日,宁柏基金全体合伙人签署
《合伙协议》
。
序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别 出资形式
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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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别 出资形式
号 (万元) (%)
合计 215,850.00 100.00% -
(七)第六次变更:合伙人之间份额转让
定有限合伙人国创宁柏将其持有的 3,851 万元合伙企业出资份额(认缴出资比
例为 1.7841%)转让给嘉泽新能,交易价格为 5,000 万元。2020 年 12 月 25 日,
浙江巽能与嘉泽新能签署《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浙江巽能将
其持有的 3,851 万元合伙企业出资份额(认缴出资比例为 1.7841%)转让给嘉
泽新能,交易价格为 5,000 万元。2021 年 4 月 21 日,宁柏基金全体合伙人签署
《合伙协议》
。
序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别 出资形式
号 (万元) (%)
合计 215,850.00 100.00% -
(八)第七次变更:合伙人之间份额转让
有限合伙人浙江巽能将其持有的 17,149 万元合伙企业出资份额(认缴出资比例
为 7.9449%)转让给嘉泽新能,交易价格为 22,000 万元。宁柏基金全体合伙人
签署《合伙协议修正案》对合伙人出资情况的变动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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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别 出资形式
号 (万元) (%)
合计 215,850.00 100.00% -
(九)第八次变更:合伙人之间份额转让
有限合伙人国创宁柏将其持有的 86,149 万元合伙企业出资份额(认缴出资比例
为 39.9115%)转让给嘉泽新能,交易价格为 112,471 万元。宁柏基金全体合伙
人签署《合伙协议修正案》对合伙人出资情况的变动进行约定。
序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别 出资形式
号 (万元) (%)
合计 215,850.00 100.00% -
三、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
(一)产权控制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柏基金的产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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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宁夏开弦作为普通合伙人持有宁柏基金 0.0463%的合伙份额,同时担任宁
柏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宁柏基金合伙协议的相关约定,基金设立投资委
员会享有基金管理权,负责基金项目投资、退出等重大事宜。宁柏基金投资委
员会成员均由基金管理人委派,而基金管理人由普通合伙人及/或普通合伙人
指定的机构担任。因此,宁夏开弦通过任命基金管理人,进而对投资委员会进
行控制,主导宁柏基金相关活动并享有绩效收益,实现对宁柏基金的控制。宁
夏开弦为宁柏基金的控股股东。
开弦资本持有宁夏开弦 100%股权,卫勇持有开弦资本 70%股权,为开弦
资本的控股股东。因此,卫勇通过控制开弦资本和宁夏开弦控制宁柏基金。卫
勇为宁柏基金的实际控制人。
(三)主要管理人员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宁柏基金原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特别安排事宜。若有实
际经营需要,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合伙协议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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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伙协议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
协议
宁柏基金原《合伙协议》中对有限合伙人权益转让进行了限制与约定,主
要规定如下:
(1)有限合伙人可以任何方式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全部或部分合伙权益,
但受让方必须接受和遵守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权利义务,并具有相应出
资能力。
(2)转让方应至少提前四十日向普通合伙人提出转让全部或部分其持有
的合伙权益的申请,并委托普通合伙人通知其他有限合伙人,且满足下列条件:
① 转让不会导致合伙企业违反相关适用法律的规定,或导致合伙企业经营活
动受到额外限制;② 受让方为符合适用法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且已向普通
合伙人提交关于同意接受合伙协议约束、并将遵守合伙协议的书面文件、受让
方与普通合伙人签订的认购册、其继承转让方全部义务的承诺函;以及 ③ 转
让方或受让方书面承诺承担相关费用。普通合伙人可基于合伙企业的最大利益
豁免第②项或第③项条件。
(3)普通合伙人可基于其独立自主判断作出同意或不同意有限合伙人合
伙权益转让的决定。
根据上述约定,普通合伙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同意有限合伙权益转让,进而
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根据宁夏开弦出具的书面确认,同意嘉泽新能在本次交
易中受让上气投资持有的宁柏基金 22.7009%的有限合伙人权益。
宁柏基金原《合伙协议》中对于普通合伙人权益转让进行了限制与约定,
主要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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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非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不应向非关联方全部或部分转
让其持有的任何合伙权益。普通合伙人向其关联方转让其持有的任何合伙权益
无需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但应在不迟于转让发生日的 10 个工作日前书面告
知其他合伙人。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指定一个或多个人成为合伙人
的继受人或成为新增的普通合伙人。
(3)在普通合伙人转让其持有的合伙权益时,应同时转让其在本协议项
下的责任和义务,但该普通合伙人应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
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根据上述约定,普通合伙人宁夏开弦向海南开弦转让全部或部分合伙权益
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根据宁柏基金出具的合伙人会议决议,全体合伙人同意
宁夏开弦将普通合伙份额转让给海南开弦。
除上述规定外,宁柏基金原《合伙协议》中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本次交易产
生影响的内容,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相关投资协议、高级管理人
员的安排,不存在影响该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如让渡经营管理权、
收益权等)。
四、下属企业情况
(一)控股子公司
宁柏基金通过设立控股子公司进行风电场和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以及运
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受宁柏基金控制并纳入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 19
家子公司股权结构示意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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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子公司中,平原国瑞、宁津瑞鸿、商河国瑞、宁津国瑞、平原瑞风、
平原天瑞、商河国润、景县中电、沽源智慧、竹润沽源和汤阴伏绿等 11 家子
公司为直接从事风力、光伏发电业务的项目公司,开展实际生产经营,其余 8
家公司为持股型平台公司,不直接开展生产经营。
(二)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风力、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生产运营。各项目公
司基本情况如下:
(1)平原国瑞
平原国瑞主要负责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的国瑞新能源德州平原
名称 平原国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 德州市平原县湖畔丽园小区 A-2 幢 10 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 郑小晨
注册资本 8,8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6 年 01 月 15 日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营业期限 2016 年 01 月 15 日 至 2036 年 01 月 1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426MA3C5KLQ1D
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项目工程的建设及运营管理;售电;机电
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设备及配件的设
经营范围
计、销售及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宁津瑞鸿
宁津瑞鸿主要负责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的瑞鸿宁津 50MW 风电场项目
的开发建设和生产运营。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宁津瑞鸿新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 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宁德路东侧
法定代表人 郑小晨
注册资本 9,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6 年 12 月 28 日
营业期限 2016 年 12 月 28 日 至 2036 年 12 月 2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422MA3D2PP53F
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项目工程的建设及运营管理;售电;机电
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设备及其配件的设
经营范围 计、销售及其售后服务,垃圾电站、生物质发电项目工程的建设
及运营管理,工程造价及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商河国瑞
商河国瑞主要负责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的国瑞能源济南商河 100MW
风电场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生产运营。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商河国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殷巷镇菜园孙村国瑞风电场
法定代表人 郑小晨
注册资本 13,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6 年 04 月 07 日
营业期限 2016 年 04 月 07 日 至 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26MA3EQR5N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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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力发电项目、太阳能发电项目的工程建设及运营管理;售电;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设备及其配件
经营范围
的设计、销售及其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宁津国瑞
宁津国瑞主要负责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的德州宁津 50MW 风电场项目
的开发建设和生产运营。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宁津国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公安局西侧南关东村
法定代表人 马青
注册资本 8,655.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6 年 03 月 09 日
营业期限 2016 年 03 月 09 日 至 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422MA3C76FR43
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项目工程的建设及运营管理;电力销售;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设备及其配件
经营范围
的设计、销售及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平原瑞风
平原瑞风主要负责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的瑞风能源平原 50MW 风电场
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生产运营。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平原瑞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王庙镇张老虎村
法定代表人 马青
注册资本 9,155.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6 年 07 月 07 日
营业期限 2016 年 07 月 07 日 至 2066 年 07 月 0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426MA3CDCA94R
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项目的工程建设及运营管理;售电;机电
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设备及其配件的设
经营范围
计、销售及其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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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平原天瑞
平原天瑞主要负责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的天瑞平原 50MW 风电场项目
的开发建设和生产运营。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平原天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王凤楼镇王汉村
法定代表人 马青
注册资本 9,155.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6 年 07 月 07 日
营业期限 2016 年 07 月 07 日 至 2066 年 07 月 0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426MA3CDCAA2L
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项目的工程建设及运营管理;售电;机电
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设备及其配件的设
经营范围
计、销售及其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商河国润
商河国润主要负责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的国瑞能源济南商河二期
名称 商河国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殷巷镇菜园孙村国瑞风电场
法定代表人 马青
注册资本 18,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10 月 31 日
营业期限 2017 年 10 月 31 日 至 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26MA3EQR5N0T
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项目工程的建设及运营管理;售电;机电
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设备及其配件的设
经营范围 计、销售及其售后服务;生物质发电项目工程的建设及运营管
理;工程造价及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景县中电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景县中电主要负责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景县的景县南运河 200MW 风电场项
目一期的开发建设和生产运营。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景县中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河北省衡水市景县景安公路安陵中学西
法定代表人 郑小晨
注册资本 35,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6 年 12 月 06 日
营业期限 2016 年 12 月 06 日 至 2026 年 12 月 0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1127MA080PJP81
风电发电、光伏、热力、电力销售;工程招标服务(依法须经批
经营范围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沽源智慧
沽源智慧主要负责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的张家口“奥运风光城”多
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 150MW 风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生产运营。基本情况
如下:
名称 沽源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沽源县平定堡镇经济开发区内小微产业园(沽源县新城北街北环
住所
路北)3 号二层房屋
法定代表人 赵旭
注册资本 25,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03 月 02 日
营业期限 2017 年 03 月 02 日 至 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724MA088M7A4F
电力供应;热力生产及供应;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火力发
电、其他电力生产;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房地产开发、园林绿
化工程(以上各项经营范围凭许可证经营);蔬菜、食用菌及园
艺作物种植、中药材种植;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
经营范围 术转让、技术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
品);销售机械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计算机、计算机软
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软件开发(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竹润沽源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竹润沽源主要负责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的张家口“奥运风光城”多
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 30MW 光伏发电和 10MW 储能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生
产运营。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竹润沽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沽源县平定堡镇桥西新城北街北
法定代表人 赵旭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09 月 08 日
营业期限 2017 年 09 月 08 日 至 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724MA091QY40H
太阳能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和技术咨询;太
经营范围 阳能发电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11)汤阴伏绿
汤阴伏绿主要负责位于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的伏绿安阳汤阴分散式 32MW
风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生产运营。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汤阴伏绿新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汤阴县菜园镇南街村马路路南
法定代表人 赵旭
注册资本 5,44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11 月 10 日
营业期限 2017 年 11 月 10 日 至 2047 年 11 月 0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523MA44KBB58U
风力发电项目和太阳能发电项目的发开、投资、设计、建造、运
经营范围
营、电力销售
持股平台公司主要负责持有项目公司股权,不直接开展生产经营。各持股
平台公司情况如下:
(1)德州开弦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名称 德州开弦国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湖畔丽园西侧沿街 4 号
法定代表人 郑小晨
注册资本 21,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8 年 09 月 21 日
营业期限 2018 年 09 月 21 日 至 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426MA3N9NBR69
风力发电项目、太阳能发电项目开发、建设、运营,技术服务、
经营范围 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2)宁波洁源
名称 宁波洁源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C 区 C0008
法定代表人 郑小晨
注册资本 2,4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08 月 17 日
营业期限 2017 年 08 月 17 日 至 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93H3C97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未经
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
经营范围
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宁波保源
名称 宁波保源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C 区 C0125
法定代表人 郑小晨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8 年 06 月 14 日
营业期限 2018 年 06 月 14 日 至 长期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CHA8K63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未经
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
经营范围
向社会公众筹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宁波新焕
名称 宁波新焕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C 区 C0128
法定代表人 郑小晨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8 年 06 月 11 日
营业期限 2018 年 06 月 11 日 至 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CH7PP7R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未经
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
经营范围
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宁波清浩
名称 宁波清浩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C 区 C0126
法定代表人 郑小晨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8 年 06 月 05 日
营业期限 2018 年 06 月 05 日 至 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CH4J81M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未经
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
经营范围
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河北中能
名称 河北中能售电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住所 河北省衡水市景县景安路北安陵中学西
法定代表人 郑小晨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6 年 11 月 23 日
营业期限 2016 年 11 月 23 日 至 2026 年 11 月 2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1127MA07Y25D28
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电力产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经营范围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中能国电
名称 中能国电新能源衡水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 151 号鑫城商贸广场 D 座商业负 1
住所
层 1003 号
法定代表人 郑小晨
注册资本 4,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05 月 08 日
营业期限 2017 年 05 月 08 日 至 2047 年 05 月 0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1102MA08HDBC09
风力发电、热力、光伏发电、售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经营范围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开弦沽源
名称 北京开弦沽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园西路 8 号院 1 号楼 14 层 1702
法定代表人 赵旭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9 年 05 月 14 日
营业期限 2019 年 05 月 14 日 至 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302MA01K3N1X1
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的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生物质能、太阳能、新能源技术综合利用的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智能微电网设计的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
经营范围 理;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设备维修。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三)重要控股子公司情况
家子公司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等占比超过了宁柏基金合
并财务报表相应指标的 20%,为宁柏基金的重要子公司。上述重要子公司相关
情况如下:
德州开弦为持股平台公司,其通过持有宁波洁源 100%股权,管理平原国
瑞、宁津瑞鸿和商河国瑞三家具有实际生产经营业务的项目公司。
(1)基本情况
参见本节之“四、下属企业情况”之“(二)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之
“2、持股平台公司”之“(3)德州开弦”。
(2)历史沿革
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形式
合计 21,000.00 100.00% -
截至 2018 年 11 月 7 日,德州开弦出资额全部实缴到位。自设立后,德州
开弦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3)财务指标
参见本节之“六、主要财务指标”之“(二)重要控股子公司财务指标”。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宁波洁源为持股平台公司,管理平原国瑞、宁津瑞鸿和商河国瑞三家具有
实际生产经营业务的项目公司。
(1)基本情况
参见本节之“四、下属企业情况”之“(二)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之
“2、持股平台公司”之“(4)宁波洁源”。
(2)历史沿革
① 设立
出资金额(万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形式
元)
合计 20,000.00 100.00% -
② 第一次股权变更
洁源 100%的股权转让给宁波瑞本。同日,山东国瑞与宁波瑞本签署股权转让
协议,变更后宁波洁源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万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形式
元)
合计 20,000.00 100.00% -
③ 第二次股权变更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形式
合计 21,176.00 100.00% -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截至 2018 年 9 月 28 日,宁波洁源实缴出资额 1,224 万元,全部由宁波瑞
本实缴。
④ 第三次股权变更
出资额 18,776 万元。变更后宁波洁源注册资本为 2,400 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形式
合计 2,400.00 100.00% -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宁波洁源出资额全部实缴到位。
⑤ 第四次股权变更
洁源 51%的股权转让给德州开弦。同日,宁波瑞本与德州开弦签署股权转让协
议。变更后宁波洁源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万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形式
元)
合计 24,00.00 100.00% -
(3)财务指标
参见本节之“六、主要财务指标”之“(二)重要控股子公司财务指标”。
(1)基本情况
参见本节之“四、下属企业情况”之“(二)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之
“1、项目公司”之“(4)商河国瑞”。
(2)历史沿革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① 设立
出资金额(万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形式
元)
合计 100.00 100.00% -
② 第一次股权变更
源,并由宁波洁源向商河国瑞增加认缴出资额 4,900 万元,商河国瑞注册资本
增加至 5,000 万元。变更后商河国瑞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万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形式
元)
合计 5,000.00 100.00% -
③ 第二次股权变更
缴出资额 8,500 万元。变更后商河国瑞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万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形式
元)
合计 13,500.00 100.00% -
截至 2019 年 10 月 14 日,商河国瑞出资额全部实缴到位。
(3)财务指标
参见本节之“六、主要财务指标”之“(二)重要控股子公司财务指标”。
宁波新焕为持股平台公司,管理平原天瑞、平原瑞风两家具有实际生产经
营业务的项目公司。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基本情况
参见本节之“四、下属企业情况”之“(二)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之
“2、持股平台公司”之“(5)宁波新焕”。
(2)历史沿革
① 设立情况
下:
出资金额(万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形式
元)
合计 5,000.00 100.00% -
② 第一次股权变更
缴出资额 490 万元。变更后宁波新焕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万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形式
元)
合计 5,490.00 100.00% -
截至 2019 年 9 月 20 日,宁波新焕实缴出资额 510 万元,全部由宁波瑞本
实缴。
③ 第二次股权变更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形式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形式
合计 1,000.00 100.00% -
④ 第三次股权变更
新焕 51.00%股权转让给宁柏基金、宁柏基金将其持有的宁波新焕 0.01%股权转
让予开弦资本,变更后宁波新焕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形式
合计 1,000.00 100.00% -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宁波新焕实缴出资额为 510 万元。
(3)财务指标
参见本节之“六、主要财务指标”之“(二)重要控股子公司财务指标”。
开弦沽源为持股平台公司,管理沽源智慧、竹润沽源两家具有实际生产经
营业务的项目公司。
(1)基本情况
参见本节之“四、下属企业情况”之“(二)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之
“2、持股平台公司”之“(8)开弦沽源”。
(2)历史沿革
出资金额(万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形式
元)
合计 2,000.00 100.00% -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设立后开弦沽源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开弦沽源
出资额尚未实缴。
(3)财务指标
参见本节之“六、主要财务指标”之“(二)重要控股子公司财务指标”。
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行业发展情况
近年来,随着国际社会对能源安全、生态环境等领域的日益重视,减少化
石能源燃烧、加快开发和利用可再生能源已成为世界各国的普遍共识和一致行
动。2015 年,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容量首次超过常规能源发电的新增
装机容量,标志全球电力系统的建设正在发生结构性转变。目前,全球能源转
型的基本趋势是实现化石能源体系向低碳能源体系转变,最终目标是进入以可
再生能源为主的可持续能源时代。
风能和太阳能作为清洁而稳定的可再生能源,是可再生能源领域中技术成
熟、具备规模开发条件和商业化发展前景的发电方式。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
(GWEC)统计数据,自 2001 年起,全球风电行业装机容量高速增长,全球
风电累计装机容量从 2001 年的 23.90GW 增长到了 2020 年的 742.69GW,年均
复合增长率高达 19.83%。从新增风电装机容量来看,全球风电行业在经历了
多年的低基数快速发展期后,进入周期性稳定成长阶段。同时,全球光伏装机
亦保持高速增长。根据欧洲光伏产业协会《2021 至 2025 年全球太阳能光伏发
,2020 年全球太阳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为 138.2GW,较 2019 年增
电市场展望》
长 18%,装机总容量则达到 773.2GW,较 2019 年增长 22%。
中国具有丰富的风能资源,开发潜力巨大。陆上 3 级及以上风能技术开发
量在 26 亿千瓦以上,近海海域 3 级以上风能技术开发量约 5 亿千瓦。从风能资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源潜力和可利用土地、海域面积等角度看,在现有风电技术条件下,中国风能
资源足够支撑 20 亿千瓦以上风电装机,风电可以成为未来能源和电力结构中
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21 年 10 月 24 日,国务院发布《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
方案》,提出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指出要加快能源
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大力发展新能源,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
和高质量发展,未来在“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我国风力发电行业发展
趋势情况如下:
(1)装机规模不断扩大,风电产业持续发展
我国风电场建设始于 20 世纪 80 年代,在其后的十余年中,经历了初期示
范阶段和产业化建立阶段,装机容量平稳、缓慢增长。自 2003 年起,随着国
家发改委首期风电特许权项目的招标,风电场建设进入规模化及国产化阶段,
装机容量增长迅速。特别是 2006 年开始,连续四年装机容量翻番,形成了爆
发式的增长。
(2)电力送出和消纳保障机制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风电项目建设相关要求,一是对省级能源主
管部门,要求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十三五”相关规划、电网消纳能力、监测
预警要求等,合理安排新增核准(备案)项目规模,规范有序组织项目建设,
并加强项目信息管理。二是对电网企业,要求及时测算论证 2020 年风电、光
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并落实消纳方案,做好电力送出工程建设衔接,合理安排
项目并网时序。三是对投资企业,要求理性投资、防范投资风险,严格落实各
项建设条件,有序组织项目开工建设,加强工程质量管控。四是对各派出机构,
要求加强对规划落实、消纳能力论证、项目竞争配置、电网送出工程建设、项
目并网消纳等事项的监管,强化电力送出和消纳保障机制,促进产业高质量健
康发展。
此外,中国作为全球太阳能光伏市场的引领者,2020 年新增装机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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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营业务概况
宁柏基金的主营业务为风电、光伏项目的开发、投资和与运营。业务主要
通过项目公司直接开展,由项目公司完成项目融资及建设,并进行持有、运营
以及管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柏基金通过项目公司已并网风电、光伏项目(包
含储能)装机容量 722MW,其中已并网 682MW 风电项目、30MW 光伏项目及
网装机容量及发电量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2019 年
并网装机容量 风电 682.00 682.00 132.00
(MW) 光伏及储能 40.00 40.00 -
发电电量 151,595.51 46,723.80 8,842.09
电量(万千瓦时)
上网电量 149,604.38 43,246.69 8,382.00
六、主要财务指标
(一)宁柏基金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宁柏基金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流动资产 93,143.17 63,847.58 69,850.21
非流动资产 599,436.43 614,216.60 343,429.58
资产总计 692,579.60 678,064.18 413,279.79
流动负债 79,779.58 107,992.19 15,971.96
非流动负债 374,772.69 354,690.29 188,394.19
负债合计 454,552.27 462,682.48 204,366.1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38,027.33 215,381.69 208,913.64
营业收入 71,220.02 22,886.05 4,071.48
营业利润 22,170.61 5,499.58 -1,9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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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年度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净利润 22,645.63 5,569.97 -9,277.69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43,011.12 -71,487.59 -104,270.39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资产负债率 65.63% 68.24% 49.45%
销售毛利率 69.12% 73.34% 72.18%
报告期内,标的企业营业收入上升较为明显,主要原因在于宁柏基金持有
的风电场和光伏电站在报告期内逐年实现并网发电,并网装机容量逐步提升。
场及光伏电站的运营特点,项目全部运营投产后收入较为稳定,具备可持续性。
(二)重要控股子公司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德州开弦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流动资产 34,616.87 15,400.55 14,522.85
非流动资产 161,035.96 167,179.25 146,169.62
资产总计 195,652.83 182,579.80 160,692.47
流动负债 46,981.98 52,355.20 46,502.78
非流动负债 104,494.54 96,887.31 86,628.40
负债合计 151,476.52 149,242.51 133,131.1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228.26 9,961.14 7,371.85
营业收入 23,140.60 12,462.71 -
营业利润 10,696.93 5,727.10 -0.19
净利润 10,839.03 5,776.00 -0.53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目/年度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7,997.40 5,373.88 -37,322.79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6,681.73 -17,937.36 47,694.98
金流量净额
资产负债率 77.42% 81.74% 82.85%
销售毛利率 71.46% 74.97% -
报告期内,宁波洁源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流动资产 34,609.56 15,297.46 13,588.34
非流动资产 145,139.48 150,685.12 129,393.62
资产总计 179,749.05 165,982.58 142,981.95
流动负债 48,342.37 53,620.45 47,344.78
非流动负债 100,532.90 92,813.68 82,519.55
负债合计 148,875.27 146,434.13 129,864.3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228.26 9,961.14 7,371.85
营业收入 23,140.60 12,462.71 -
营业利润 11,295.20 6,417.49 1.22
净利润 11,325.33 6,430.83 1.2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7,997.40 5,373.88 -37,322.79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6,587.23 -18,013.47 47,658.98
金流量净额
资产负债率 82.82% 88.22% 90.83%
销售毛利率 74.04% 77.24% -
报告期内,商河国瑞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流动资产 9,515.27 1,017.05 76.32
非流动资产 73,892.60 76,510.41 60,274.22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目/年度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资产总计 83,407.87 77,527.46 60,350.53
流动负债 21,514.92 25,191.41 6,408.43
非流动负债 42,768.84 38,869.67 40,442.71
负债合计 64,283.77 64,061.09 46,851.14
所有者权益合计 83,407.87 77,527.46 60,350.53
营业收入 11,326.36 - -
营业利润 5,653.10 -37.74 -0.01
净利润 5,657.73 -33.02 -0.01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
- - -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787.14 790.37 -11,506.24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2,500.74 -769.97 10,832.00
金流量净额
资产负债率 77.07% 82.63% 77.63%
销售毛利率 73.45% 0.00% 0.00%
报告期内,宁波新焕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流动资产 11,891.91 1,103.93 50.57
非流动资产 75,093.77 77,699.44 10,706.37
资产总计 86,985.69 78,803.36 10,756.94
流动负债 34,259.46 32,117.35 9,759.10
非流动负债 44,523.80 45,697.66 -
负债合计 78,783.26 77,815.01 9,759.10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营业收入 13,106.71 - -
营业利润 7,208.00 -10.74 -0.15
净利润 7,214.07 -9.49 -0.15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目/年度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8,790.90 -2,121.96 -10,177.62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资产负债率 90.57% 98.75% 90.72%
销售毛利率 76.80% - -
报告期内,开弦沽源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流动资产 20,448.34 6,241.84 286.33
非流动资产 134,375.44 134,135.04 55,447.11
资产总计 154,823.78 140,376.88 55,733.44
流动负债 74,672.88 55,014.30 18,282.75
非流动负债 82,263.80 86,374.55 38,456.87
负债合计 156,936.68 141,388.85 56,739.61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营业收入 8,212.85 - -
营业利润 -1,266.91 -6.42 53.68
净利润 -1,100.94 -5.79 -1,006.18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
-1,100.94 -5.79 -1,006.18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30.07 -9.10 -39.24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15,743.73 -37,343.52 -23,440.01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资产负债率 101.36% 100.72% 101.81%
销售毛利率 47.83% 0.00% 0.00%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七、主要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资产概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宁柏基金资产总额合计 692,579.60 万元。其中流
动资产 93,143.17 万元,主要为货币资金和应收账款;非流动资产 599,436.43 万
元,主要为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和在建工程等。
具体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万元) 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3,437.72 3.38%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705.00 1.55%
应收账款 49,260.05 7.11%
应收账款融资 20.00 0.00%
预付款项 1,179.37 0.17%
其他应收款 1,210.49 0.17%
其他流动资产 7,330.53 1.06%
流动资产合计 93,143.17 13.45%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4,223.96 0.61%
固定资产 80,430.68 11.61%
在建工程 8,235.42 1.19%
使用权资产 478,724.88 69.12%
无形资产 6,565.45 0.95%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5.85 0.04%
其他非流动资产 21,000.20 3.03%
非流动资产合计 599,436.43 86.55%
资产总计 692,579.60 100.00%
(二)主要流动资产情况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宁柏基金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49,260.05 万元,主要
是对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汤阴县供电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德州供电公司和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济
南供电公司的应收账款。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宁柏基金货币资金为 23,437.72 万元,主要为银行
存款。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宁柏基金交易性金融资产 10,705.00 万元,均为以
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三)固定资产及使用权资产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宁柏基金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
其中房屋建筑物主要是各子公司通过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的方式取得并持有
的升压站内房屋建筑物和风机基础等构筑物,机器设备主要是宁津瑞鸿名下所
持有的风力发电机组、塔架、变压器等发电机器设备。
赁债务进行置换,相应将项目公司名下的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从使用权资产
重分类至固定资产。具体参见本节之“八、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
债情况”之“(二)主要负债情况”之“1、租赁负债和长期应付款”之“(7)
宁津瑞鸿”。
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 账面原值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50,489.92 48,266.12 95.60%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固定资产类别 账面原值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机器设备 34,632.09 32,164.55 92.88%
合计 85,122.01 80,430.68 94.49%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使用权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其
中,房屋建筑物主要是各子公司通过融资租赁(直租)的方式取得并持有的升
压站内房屋建筑物和风机基础等构筑物;机器设备主要是各子公司通过融资租
赁(直租)的方式取得并持有的风力发电机组、塔架、变压器等发电机器设备,
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使用权资产类别 账面原值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86,586.15 82,880.32 95.72%
机器设备 413,973.66 395,844.56 95.62%
合计 500,559.81 478,724.88 95.64%
相关融资租赁的情况参见本节之“八、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
债情况”之“(二)主要负债情况”之“1、融资租赁和长期应付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柏基金及下属公司共有 25 处尚未取得权属证书
的自建房屋。
平原国瑞、商河国瑞、汤阴伏绿使用的 10 处房屋建设审批手续完备,平
原国瑞、商河国瑞、汤阴伏绿正在办理该等房屋的权属证书。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日,平原国瑞、商河国瑞、汤阴伏绿可以对该等房屋正常占用和使用,未取
得房屋权属证书未对其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该等房屋所占用土地的土地
权属证书以及已办理的建设审批手续如下表所示:
建筑面 建设用地 建设工程 建筑工程
序 所有权
用途 积 土地使用权证 用地预审 用地批复 规划许可 规划许可 施工许可
号 人
(㎡) 证 证 证
平原国 鲁(2019)平 德国土资字 鲁政土字 地字第 建字第
瑞 原县不动产权 〔2017〕 〔2019〕 371426 37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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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 建设用地 建设工程 建筑工程
序 所有权
用途 积 土地使用权证 用地预审 用地批复 规划许可 规划许可 施工许可
号 人
(㎡) 证 证 证
第 0005921 号 204 号 122 号 〔2019〕 〔2020〕
附属用
房
鲁(2019)商 济国土资审 鲁政土字 地字第 建字第
商河国
瑞
第 0010705 号 125 号 616 号 9053 号 0064 号
综合用
房
车库及
仓库
豫(2020)汤 汤国土资函 豫政土 汤地字第 汤建字第 410523202
汤阴伏 监控中
绿 心
第 0005814 号 号 391 号 号 号 -01
注:依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水利厅、
山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简化优化电网项目审批流程
的实施意见》,山东省内电网项目无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除上述建设审批手续完备的房屋外,宁津瑞鸿、宁津国瑞、平原瑞风、景
县中电、沽源智慧、竹润沽源和汤阴伏绿存在因土地或建设审批手续不完备而
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自建房屋共 15 处。该等房屋所占用土地的土地权属证书
以及已办理的建设审批手续如下表所示:
建筑面 建设用地 建设工程 建筑工程
序 所有权
用途 积 土地使用权证 用地预审 用地批复 规划许可 规划许可 施工许可
号 人
(㎡) 证 证 证
宁津瑞
津县不动产权 〔2017〕 〔2019〕 371422201 未办理 /
鸿
附属用
房
宁津国
津县不动产权 〔2018〕 〔2019〕12 371422202 未办理 /
瑞 综合泵
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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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 建设用地 建设工程 建筑工程
序 所有权
用途 积 土地使用权证 用地预审 用地批复 规划许可 规划许可 施工许可
号 人
(㎡) 证 证 证
地字第
已签署土地出 德国土资字 鲁政土字
平原瑞 371426
风 〔2021〕
办理中 108 号 1173 号
生产综
合楼
配电用 衡国土资规
景县中 房 预字
让合同,权证 〔2020〕 未办理 未办理 未办理
电 二次设 〔2017〕12
备间 号
附属用
房
沽源智 正在办理土地
〔2018〕3 未办理 未办理 未办理 未办理
慧 辅助综 出让手续
合房
竹润沽 正在办理土地
源 出让手续
守站 00008 号
豫(2020)汤 汤国土资函 豫政土 汤地字第
汤阴伏
绿
第 0005814 号 号 391 号 号
其中,宁津瑞鸿使用的综合楼、生产楼、SVG 室、附属用房所占用土地已
取得土地权属证书。根据宁津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说明,宁津瑞鸿正在办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风电场项目符合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该局将大力
协调支持宁津瑞鸿完善相关建设手续办理及房屋产权登记工作。
宁津国瑞使用的综合楼、综合泵房所占用土地已取得土地权属证书。根据
宁津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说明,德州宁津风电场项目符合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
宁津国瑞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存在障碍,该局将大力协调支持宁津
国瑞完善相关建设手续办理及房屋产权登记工作。
平原瑞风使用的综合楼所占用土地已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
及相关税费,平原瑞风正在办理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权属证书。依据平原县自然
资源局出具的说明,平原瑞风可依法申请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景县中电使用的生产综合楼、配电用房、二次设备间、附属用房所占用土
地已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景县中电正在办理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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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证书。依据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出具的说明,该项目用地正在办理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不动产权证书,该局将大力协调支持景县中电完善
相关建设手续办理及房屋产权登记工作。
沽源智慧使用的综合楼、辅助综合房和竹润沽源使用的 35kV 开关值守站
均因所占用土地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而尚未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根据沽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说明,该局正在组织前述建筑物所占用 4.208 公顷
土地的报批相关工作,待土地出让以后可取得土地权属证书,该局将大力协调
沽源智慧、竹润沽源完善相关建设手续办理及土地房屋产权登记工作。
汤阴伏绿使用的小库房所占用土地已取得土地权属证书。根据宁柏基金确
认,汤阴伏绿正在办理该等房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待取得《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办理完毕房屋竣工验收后即可取得
房屋权属证书。该小库房非伏绿安阳汤阴分散式风电项目的核心经营用房,其
库房功能可由其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替代,该房屋未取得权属证书不会对其
生产经营及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宁柏基金及其下属公司上述 15 处自建房屋因土地或建设审批手续
不完备而未取得权属证书。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该等房产的评估值占宁柏
基金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的比例仅为 1.58%,且依据宁柏基金及其下属公司取
得的建设审批文件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说明,前述房屋均符合规划,相关土地出
让或建设审批手续工作正在推进中。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柏基金及其下属公司可以对上述房屋建筑物正常
占用和使用,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未对其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宁柏基金的机器设备主要是风力、光伏发电相关设备,包括风力发电机组
与塔架、变压器、配电装置、二次保护设备、通信调度设备以及电缆、光伏组
件、光伏支架等。其中风力发电机组与塔架和变压器占比较大。截至 2021 年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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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30 日,宁柏基金合计拥有风力发电机组与塔架 264 套、箱式变压器 264 台、
主变压器及中性点设备 11 套。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宁柏基金各子公司所拥有的机器设备情况如下表
所示:
单位:万元
子公司 主要设备 账面原值 账面价值 成新率
风力发电机组与塔架 20
平原国瑞 31,646.43 29,516.89 93.27%
套、箱式变压器 20 台
风力发电机组与塔架 20
宁津瑞鸿 31,100.34 28,884.44 92.88%
套、箱式变压器 20 台
风力发电机组与塔架 40
商河国瑞 58,290.42 56,213.82 96.44%
套、箱式变压器 40 台
风力发电机组与塔架 20
宁津国瑞 29,188.89 28,033.50 96.04%
套、箱式变压器 20 台
风力发电机组与塔架 20
平原瑞风 29,438.47 28,389.72 96.44%
套、箱式变压器 20 台
风力发电机组与塔架 20
平原天瑞 28,631.11 27,611.13 96.44%
套、箱式变压器 20 台
风力发电机组与塔架 40
商河国润 58,328.33 56,250.38 96.44%
套、箱式变压器 40 台
风力发电机组与塔架 23
景县中电 32,275.58 28,703.19 88.93%
套、箱式变压器 23 台
风力发电机组与塔架 50
沽源智慧 81,186.66 78,930.81 97.22%
套、箱式变压器 50 台
多晶硅光伏组件 91,000
竹润沽源 11,609.25 11,195.67 96.44%
块、光伏支架 2,526 套
风力发电机组与塔架 14
汤阴伏绿 20,881.73 19,750.40 94.58%
套、箱式变压器 14 台
(四)无形资产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宁柏基金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 6,565.45 万元,主
要是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平原国瑞、宁津瑞鸿、商河国瑞、宁津国瑞、商河
国润和汤阴伏绿等六家项目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证已办妥,共计 160 处,面积总
计 88,947.20 平方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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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 面积 权利
序号 证书编号 终止日期 取得方式 用途 坐落
权人 (m2) 限制
鲁(2019)平原县不动 2069 年 5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5900 号 月 23 日 用地
鲁(2019)平原县不动 2069 年 5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5901 号 月 23 日 用地
鲁(2019)平原县不动 2069 年 5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5904 号 月 23 日 用地
鲁(2019)平原县不动 2069 年 5 公共设施 平原县王凤楼镇刘帽
产权第 0005905 号 月 23 日 用地 头村
鲁(2019)平原县不动 2069 年 5 公共设施 平原县王凤楼镇刘帽
产权第 0005906 号 月 23 日 用地 头村
鲁(2019)平原县不动 2069 年 5 公共设施 平原县王凤楼镇前何
产权第 0005907 号 月 23 日 用地 占屯村
鲁(2019)平原县不动 2069 年 5 公共设施 平原县王凤楼镇东杨
产权第 0005909 号 月 23 日 用地 在兹村
鲁(2019)平原县不动 2069 年 5 公共设施 平原县前曹镇鸣鸡店
产权第 0005910 号 月 23 日 用地 村
鲁(2019)平原县不动 2069 年 5 公共设施 平原县王凤楼镇王明
产权第 0005911 号 月 23 日 用地 川村
鲁(2019)平原县不动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5912 号 用地
鲁(2019)平原县不动 2069 年 5 公共设施 平原县王凤楼镇王明
产权第 0005913 号 月 23 日 用地 川村
鲁(2019)平原县不动 2069 年 5 公共设施 平原县前曹镇鸣鸡店
产权第 0005914 号 月 23 日 用地 村
鲁(2019)平原县不动 2069 年 5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5915 号 月 23 日 用地
鲁(2019)平原县不动 2069 年 5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5917 号 月 23 日 用地
鲁(2019)平原县不动 2069 年 5 公共设施 平原县前曹镇杨柳寺
产权第 0005918 号 月 23 日 用地 村
鲁(2019)平原县不动 2069 年 5 公共设施 平原县王凤楼镇前何
产权第 0005919 号 月 23 日 用地 占屯村
鲁(2019)平原县不动 2069 年 5 公共设施 平原县前曹镇肖刘吴
产权第 0005920 号 月 23 日 用地 村
鲁(2019)平原县不动 2069 年 5 公共设施 平原县经济开发区
产权第 0005921 号 月 23 日 用地 318 省道北侧
鲁(2019)平原县不动 2069 年 5 公共设施 平原县王凤楼镇前何
产权第 0005922 号 月 23 日 用地 寺村
鲁(2019)平原县不动 2069 年 5 公共设施 平原县王凤楼镇毕庄
产权第 0005924 号 月 23 日 用地 村
鲁(2019)平原县不动 2069 年 5 公共设施 平原县前曹镇肖刘吴
产权第 0005925 号 月 23 日 用地 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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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 面积 权利
序号 证书编号 终止日期 取得方式 用途 坐落
权人 (m2) 限制
鲁(2019)平原县不动 2069 年 5 公共设施 平原县王凤楼镇东张
产权第 0005926 号 月 23 日 用地 辛村
鲁(2019)宁津县不动 2069 年 9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4426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宁津县不动 2069 年 9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4427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宁津县不动 2069 年 9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4428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宁津县不动 2069 年 9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4429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宁津县不动 2069 年 9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4430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宁津县不动 2069 年 9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4431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宁津县不动 2069 年 9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4432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宁津县不动 2069 年 9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4433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宁津县不动 2069 年 9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4434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宁津县不动 2069 年 9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4435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宁津县不动 2069 年 9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4436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宁津县不动 2069 年 9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4437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宁津县不动 2069 年 9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4438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宁津县不动 2069 年 9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4439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宁津县不动 2069 年 9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4440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宁津县不动 2069 年 9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4441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宁津县不动 2069 年 9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4442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宁津县不动 2069 年 9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4443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宁津县不动 2069 年 9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4444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宁津县不动 2069 年 9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4445 号 月 19 日 用地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土地使用 面积 权利
序号 证书编号 终止日期 取得方式 用途 坐落
权人 (m2) 限制
鲁(2019)宁津县不动 2069 年 9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4446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20)商河县不动 2069 年 11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0103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20)商河县不动 2069 年 11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0104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20)商河县不动 2069 年 11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0105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20)商河县不动 2069 年 11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0106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20)商河县不动 2069 年 11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0107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商河县不动 2069 年 11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10683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商河县不动 2069 年 11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10684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商河县不动 2069 年 11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10685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商河县不动 2069 年 11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10686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商河县不动 2069 年 11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10687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商河县不动 2069 年 11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10688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商河县不动 2069 年 11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10689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商河县不动 2069 年 11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10690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商河县不动 2069 年 11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10691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商河县不动 2069 年 11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10692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商河县不动 2069 年 11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10693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商河县不动 2069 年 11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10694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商河县不动 2069 年 11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10695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商河县不动 2069 年 11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10696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商河县不动 2069 年 11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10697 号 月 19 日 用地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土地使用 面积 权利
序号 证书编号 终止日期 取得方式 用途 坐落
权人 (m2) 限制
鲁(2019)商河县不动 2069 年 11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10698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商河县不动 2069 年 11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10699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商河县不动 2069 年 11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10700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商河县不动 2069 年 11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10701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商河县不动 2069 年 11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10702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商河县不动 2069 年 11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10703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商河县不动 2069 年 11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10704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商河县不动 2069 年 11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10705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商河县不动 2069 年 11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10706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商河县不动 2069 年 11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10707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商河县不动 2069 年 11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10708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商河县不动 2069 年 11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10709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商河县不动 2069 年 11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10710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商河县不动 2069 年 11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10711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商河县不动 2069 年 11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10712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商河县不动 2069 年 11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10713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商河县不动 2069 年 11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10714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商河县不动 2069 年 11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10715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商河县不动 2069 年 11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10716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商河县不动 2069 年 11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10718 号 月 19 日 用地
鲁(2019)商河县不动 2069 年 11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10719 号 月 19 日 用地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土地使用 面积 权利
序号 证书编号 终止日期 取得方式 用途 坐落
权人 (m2) 限制
鲁(2021)宁津县不动 2070 年 10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7962 号 月 16 日 用地
鲁(2021)宁津县不动 2070 年 10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7963 号 月 16 日 用地
鲁(2021)宁津县不动 2070 年 10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7964 号 月 15 日 用地
鲁(2021)宁津县不动 2070 年 10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7965 号 月 16 日 用地
鲁(2021)宁津县不动 2070 年 10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7966 号 月 16 日 用地
鲁(2021)宁津县不动 2070 年 10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7967 号 月 16 日 用地
鲁(2021)宁津县不动 2070 年 10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7968 号 月 16 日 用地
鲁(2021)宁津县不动 2070 年 10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7969 号 月 16 日 用地
鲁(2021)宁津县不动 2070 年 10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7970 号 月 16 日 用地
鲁(2021)宁津县不动 2070 年 10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7971 号 月 16 日 用地
鲁(2021)宁津县不动 2070 年 10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7972 号 月 16 日 用地
鲁(2021)宁津县不动 2070 年 10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7973 号 月 16 日 用地
鲁(2021)宁津县不动 2070 年 10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7974 号 月 16 日 用地
鲁(2021)宁津县不动 2070 年 10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7975 号 月 16 日 用地
鲁(2021)宁津县不动 2070 年 10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7976 号 月 16 日 用地
鲁(2021)宁津县不动 2070 年 10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7977 号 月 16 日 用地
鲁(2021)宁津县不动 2070 年 10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7978 号 月 16 日 用地
鲁(2021)宁津县不动 2070 年 10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7979 号 月 16 日 用地
鲁(2021)宁津县不动 2070 年 10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7980 号 月 16 日 用地
鲁(2021)宁津县不动 2070 年 10 公共设施
产权第 0007981 号 月 16 日 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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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 面积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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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2022)商河县不动 2071 年 7 公共设施 济南市商河县沙河镇
产权第 0000126 号 月 22 日 用地 烟墩村
鲁(2022)商河县不动 2071 年 7 公共设施 济南市商河县沙河镇
产权第 0000127 号 月 22 日 用地 沙河村
鲁(2022)商河县不动 2071 年 7 公共设施 济南市商河县怀仁镇
产权第 0000128 号 月 22 日 用地 储家村
鲁(2022)商河县不动 2071 年 7 公共设施 济南市商河县孙集镇
产权第 0000129 号 月 22 日 用地 后四羊村
鲁(2022)商河县不动 2071 年 7 公共设施 济南市商河县沙河镇
产权第 0000130 号 月 22 日 用地 烟墩村
鲁(2022)商河县不动 2071 年 7 公共设施 济南市商河县贾庄镇
产权第 0000285 号 月 22 日 用地 范家村
鲁(2022)商河县不动 2071 年 7 公共设施 济南市商河县贾庄镇
产权第 0000312 号 月 22 日 用地 西袁家村
鲁(2022)商河县不动 2071 年 7 公共设施 济南市商河县沙河镇
产权第 0000313 号 月 22 日 用地 梨行村
鲁(2022)商河县不动 2071 年 7 公共设施 济南市商河县沙河镇
产权第 0000342 号 月 22 日 用地 梨行村
鲁(2022)商河县不动 2071 年 7 公共设施 济南市商河县韩庙镇
产权第 0000343 号 月 22 日 用地 于家寨村
鲁(2022)商河县不动 2071 年 7 公共设施 济南市商河县韩庙镇
产权第 0000344 号 月 22 日 用地 红庙村
鲁(2022)商河县不动 2071 年 7 公共设施 济南市商河县沙河镇
产权第 0000345 号 月 22 日 用地 北徐村
鲁(2022)商河县不动 2071 年 7 公共设施 济南市商河县韩庙镇
产权第 0000463 号 月 22 日 用地 张家寨村
鲁(2022)商河县不动 2071 年 7 公共设施 济南市商河县韩庙镇
产权第 0000464 号 月 22 日 用地 打狗店村
鲁(2022)商河县不动 2071 年 7 公共设施 济南市商河县韩庙镇
产权第 0000465 号 月 22 日 用地 黄家屯村
鲁(2022)商河县不动 2071 年 7 公共设施 济南市商河县沙河镇
产权第 0000466 号 月 22 日 用地 大仉村
鲁(2022)商河县不动 2071 年 7 公共设施 济南市商河县韩庙镇
产权第 0000467 号 月 22 日 用地 北李集村
鲁(2022)商河县不动 2071 年 7 公共设施 济南市商河县韩庙镇
产权第 0000468 号 月 22 日 用地 大冯家村
鲁(2022)商河县不动 2071 年 7 公共设施 济南市商河县韩庙镇
产权第 0000469 号 月 22 日 用地 北高家村
鲁(2022)商河县不动 2071 年 7 公共设施 济南市商河县韩庙镇
产权第 0000470 号 月 22 日 用地 后洼埃村
鲁(2022)商河县不动 2071 年 7 公共设施 济南市商河县韩庙镇
产权第 0000471 号 月 22 日 用地 东小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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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2022)商河县不动 2071 年 7 公共设施 济南市商河县沙河镇
产权第 0000472 号 月 22 日 用地 大仉村
鲁(2022)商河县不动 2071 年 7 公共设施 济南市商河县沙河镇
产权第 0000473 号 月 22 日 用地 文丰梁村
鲁(2022)商河县不动 2071 年 7 公共设施 济南市商河县韩庙镇
产权第 0000474 号 月 22 日 用地 北李集村
鲁(2022)商河县不动 2071 年 7 公共设施 济南市商河县怀仁镇
产权第 0015277 号 月 22 日 用地 古城村
鲁(2022)商河县不动 2071 年 7 公共设施 济南市商河县怀仁镇
产权第 0015278 号 月 22 日 用地 古城村
鲁(2022)商河县不动 2071 年 7 公共设施 济南市商河县贾庄镇
产权第 0015279 号 月 22 日 用地 西马村
鲁(2022)商河县不动 2071 年 7 公共设施 济南市商河县怀仁镇
产权第 0015280 号 月 22 日 用地 古城村
鲁(2022)商河县不动 2071 年 7 公共设施 济南市商河县怀仁镇
产权第 0015281 号 月 22 日 用地 储家村
鲁(2022)商河县不动 2071 年 7 公共设施 济南市商河县怀仁镇
产权第 0015282 号 月 22 日 用地 芦沟庄村
鲁(2022)商河县不动 2071 年 7 公共设施 济南市商河县张坊镇
产权第 0015284 号 月 22 日 用地 王佃乙村
鲁(2022)商河县不动 2071 年 7 公共设施 济南市商河县殷巷镇
产权第 0015285 号 月 22 日 用地 安美村
鲁(2022)商河县不动 2071 年 7 公共设施 济南市商河县贾庄镇
产权第 0015286 号 月 22 日 用地 张太华村
鲁(2022)商河县不动 2071 年 7 公共设施 济南市商河县贾庄镇
产权第 0015287 号 月 22 日 用地 张太华村
鲁(2022)商河县不动 2071 年 7 公共设施 济南市商河县张坊镇
产权第 0015288 号 月 22 日 用地 孙家寨村
鲁(2022)商河县不动 2071 年 7 公共设施 济南市商河县殷巷镇
产权第 0015289 号 月 22 日 用地 王楼村
鲁(2022)商河县不动 2071 年 7 公共设施 济南市商河县张坊镇
产权第 0015290 号 月 22 日 用地 孙家寨村
鲁(2022)商河县不动 2071 年 7 公共设施 济南市商河县张坊镇
产权第 0015291 号 月 22 日 用地 丰盛集村
鲁(2022)商河县不动 2071 年 7 公共设施 济南市商河县殷巷镇
产权第 0015292 号 月 22 日 用地 安家村
鲁(2022)商河县不动 2071 年 7 公共设施 济南市商河县张坊镇
产权第 0015293 号 月 22 日 用地 大姜村
豫(2020)汤阴县不动 2070 年 6 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
产权第 0005814 号 月 15 日 菜园镇东南部
豫(2020)汤阴县不动 2070 年 6 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
产权第 0006053 号 月 15 日 韩庄镇王佐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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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 面积 权利
序号 证书编号 终止日期 取得方式 用途 坐落
权人 (m2) 限制
豫(2020)汤阴县不动 2070 年 6 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
产权第 0006056 号 月 15 日 韩庄镇王佐村
豫(2020)汤阴县不动 2070 年 6 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
产权第 0006057 号 月 15 日 韩庄镇王佐村
豫(2020)汤阴县不动 2070 年 6 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
产权第 0006060 号 月 16 日 韩庄镇西云村
豫(2020)汤阴县不动 2070 年 6 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
产权第 0006062 号 月 16 日 宜沟镇车屯村
豫(2020)汤阴县不动 2070 年 6 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
产权第 0006064 号 月 16 日 宜沟镇车屯村
豫(2020)汤阴县不动 2070 年 6 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
产权第 0006069 号 月 16 日 任固镇岳儿寨南村
豫(2020)汤阴县不动 2070 年 6 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
产权第 0006070 号 月 16 日 任固镇岳儿寨南村
豫(2020)汤阴县不动 2070 年 6 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
产权第 0006071 号 月 16 日 任固镇岳儿寨北村地
豫(2020)汤阴县不动 2070 年 6 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
产权第 0006074 号 月 16 日 任固镇岳儿寨北村
豫(2020)汤阴县不动 2070 年 6 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
产权第 0006075 号 月 16 日 任固镇岳儿寨北村
豫(2020)汤阴县不动 2070 年 6 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
产权第 0006077 号 月 16 日 任固镇赵庄村
豫(2020)汤阴县不动 2070 年 6 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
产权第 0006081 号 月 16 日 任固镇赵庄村
豫(2020)汤阴县不动 2070 年 6 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
产权第 0006083 号 月 16 日 任固镇赵庄村
除上述平原国瑞、宁津瑞鸿、商河国瑞、宁津国瑞、商河国润和汤阴伏绿
等六家项目公司已办妥相关土地使用权证外,其余项目公司正在办理土地使用
权证过程中。具体情况如下:
(1)平原瑞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平原瑞风尚未取得所占用土地的权属证书。项目占
地 0.9704 公顷,平原瑞风已取得德州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关于瑞风能源平原
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德土资字〔2018〕108 号)以及山东省人
民政府核发的《关于瑞风能源平原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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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2020〕1173 号)。平原瑞风已与平原县自然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并已缴付上述合同项下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平原瑞风
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371426〔2021〕00075 号)。根据平原
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说明,平原瑞风正在办理该土地使用权证书,可依法申请
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平原天瑞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平原天瑞尚未取得所占用土地的权属证书。项目占
地 0.7040 公顷,平原天瑞已取得德州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关于天瑞平原风电
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德土资字〔2018〕107 号)以及山东省人民政
府核发的《关于天瑞平原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21〕
同》,并已缴付上述合同项下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平原天瑞已取得《建
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371426〔2021〕00074 号)。
(3)景县中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景县中电尚未取得所占用土地的权属证书。项目占
地 4.3270 公顷,景县中电已取得衡水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关于中能国电景县
南运河 200MW 风电场项目用地预审意见》(衡国土资规预字〔2017〕12 号)
以及河北省人民政府核发的《关于中能国电景县南运河 200MW 风电场项目用
地的批复》(冀政转征函〔2020〕306 号)。景县中电已与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已缴付上述合同项下的土地出让
金及相关税费,目前正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
(4)沽源智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沽源智慧尚未取得所使用土地的权属证书。项目占
地 3.9949 公顷,沽源智慧已取得张家口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关于张家口“奥
运风光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 150MW 风力发电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张国土规字〔2018〕3 号),根据沽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说明,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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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组织该项目用地报批相关工作,待土地出让以后可取得土地权属证书,该
局将大力协调沽源智慧完善相关建设手续办理及土地房屋产权登记工作。
(5)竹润沽源
竹润沽源建设项目占用土地 74.1186 公顷,已取得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核发
的《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用字第 130000202000008 号)。在 74.1186 公顷
项目用地中,光伏方阵占地 73.9055 公顷,为租赁取得,竹润沽源已与出租方
沽源县小河子乡小河子村村民委员会签署租赁协议,规定起租日为 2019 年,
租期为 25 年,租金按照 175 元/亩/年,每 5 年进行结算;升压站及运营管理中
心占地 0.2131 公顷,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根据沽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出具的说明,该局正在组织 0.2131 公顷土地的报批相关工作,待土地出让以后
可取得土地权属证书,该局将大力协调竹润沽源完善相关建设手续办理及土地
房屋产权登记工作。
综上,宁柏基金及其下属子公司已投运项目存在部分项目用地未取得土地
权属证书的情况,未取得土地权属证书的投运项目土地面积合计为 10.2094 公
顷。其中,6.0014 公顷土地虽未取得权属证书,但已完成土地出让手续;剩余
沽源智慧和竹润沽源使用的 4.208 公顷土地,已取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
用地预审意见,符合用地规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柏基金及其下属公司
可以对该等土地正常占有和使用,权属不存在争议,且相关土地权属证书办理
工作正在推进,其生产经营未受到影响。
此外,如本节之“八、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之
“(二)主要负债情况”之“1、租赁负债和长期应付款”中所述,平原瑞风、
平原天瑞、景县中电、沽源智慧和竹润沽源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应按照融资
租赁公司的要求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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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一)主要对外担保情况
标的企业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二)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宁柏基金的负债总额为 454,552.27 万元。主要负
债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比例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57,535.75 12.66%
应交税费 108.73 0.02%
其他应付款 5,959.74 1.3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
流动负债合计 79,779.58 17.5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0,000.00 6.60%
租赁负债 294,203.68 64.72%
长期应付款 39,391.45 8.67%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177.56 2.46%
非流动负债合计 374,772.69 82.45%
负债合计 454,552.27 100.00%
标的企业的负债主要为租赁负债、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和长期借款。
宁柏基金的租赁负债及长期应付款主要由各项目公司与华能天成、中广核
和华夏金租进行的融资租赁交易所构成。各项目公司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采购
并取得风电场和光伏电站建设所需要的动产设备以及房屋建筑和构筑物等不动
产设施,并通过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应收账款质押、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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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质押、收费权质押、连带责任保证和差额补足等形式对融资租赁形成的租赁
债务进行担保和保障。
在所有融资租赁安排中,平原国瑞、平原瑞风和平原天瑞与中广核签订了
融资租赁(直租)合同,以直租的方式取得动产设备以及不动产设施;宁津瑞
鸿、宁津国瑞、商河国润、景县中电、沽源智慧和汤阴伏绿与华能天成签订了
融资租赁(直租)和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合同,以直租的方式取得动产设备,
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取得不动产设施;竹润沽源与华能天成签订了融资租赁(直
租)合同,以直租的方式取得动产设备;商河国瑞与华夏金租及其子公司华夏
运达签订了融资租赁(直租)合同,以直租的方式取得动产设备和不动产设施。
其中直租合同项下的融资租赁负债计入租赁负债,售后回租合同项下的融资租
赁负债计入长期应付账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柏基金及其下属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
赁合同情况如下:
(1)平原国瑞
赁(直租)合同,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租赁合同 租赁物 租赁期限 担保方式
①平原国瑞 100%股权质押担保;
动产设备融 ②嘉泽集团、山东国瑞、陈波、杨列军无限
风力发电设 2019/07/15-
资租赁合同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当山东国瑞和宁波瑞本
备 2031/07/15
(直租) 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平原国瑞股权且电场项
目全容量并网,杨列军的担保义务解除);
不动产设施 ③电场项目电费收入及补贴权益质押担保;
风力发电场 2019/07/15- ④电场项目融资租赁涉及的全部动产设备抵
融资租赁合
不动产设施 2031/07/15 押担保;
同(直租)
⑤土地使用权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抵押担保。
(2)平原瑞风
(直租)合同,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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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 租赁物 租赁期限 担保方式
①平原瑞风 100%股权质押担保;
动产设备融
风力发电设 2020/06/15- ②嘉泽集团、山东国瑞、陈波、杨列军无限
资租赁合同
备 2032/06/15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当山东国瑞和宁波瑞本
(直租)
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平原瑞风股权且电场项
目全容量并网,山东国瑞和杨列军的担保义
不动产设施
风力发电场 2020/06/15- 务解除);
融资租赁合
不动产设施 2032/06/15 ③电场项目电费收入及补贴权益质押担保;
同(直租)
④土地使用权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抵押担保。
(3)平原天瑞
(直租)合同,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租赁合同 租赁物 租赁期限 担保方式
① 平原天瑞 100%股权质押担保;
动产设备融
风力发电设 2020/06/15- ②嘉泽集团、山东国瑞、陈波、杨列军无限
资租赁合同
备 2032/06/15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当山东国瑞和宁波瑞本
(直租)
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平原天瑞股权且电场项
目全容量并网,山东国瑞和杨列军的担保义
不动产设施
风力发电场 2020/06/15- 务解除);
融资租赁合
不动产设施 2032/06/15 ③电场项目电费收入及补贴权益质押担保;
同(直租)
④土地使用权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抵押担保。
(4)宁津瑞鸿
和不动产设施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合同,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租赁合同 租赁物 租赁期限 担保方式
①宁津瑞鸿 100%股权质押担保;
②嘉泽集团、山东国瑞、杨列军无限连带责
动产设备融 任保证担保,陈波承担非因法定事由不可撤
风力发电设 2019/09/25-
资租赁合同 销的连带差额补足的义务(当宁波瑞本将持
备 2031/09/25
(直租) 有的宁波洁源股权转让至宁柏基金且电场项
目全容量并网,山东国瑞和杨列军的担保义
务解除);
③电场项目电费收费权和应收账款质押担
不动产设施 保;
融资租赁合 风力发电场 2019/09/25- ④电场项目融资租赁涉及的全部动产设备抵
同(售后回 不动产设施 2024/09/25 押担保;
租) ⑤电场项目全部不动产及所在范围内的土地
使用权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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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置换,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相关规定对租赁物进行提前留购,并不再履行融
资租赁合同,相应担保合同亦提前终止,并办理了股权解质押手续,以向新债
权人昆仑银行进行担保。具体参见本节之“八、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
有负债情况”之“(二)主要负债情况”之“3、长期借款”。
(5)宁津国瑞
同和不动产设施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合同,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租赁合同 租赁物 租赁期限 担保方式
①宁津国瑞 100%股权质押担保;
②嘉泽集团、山东国瑞、杨列军无限连带责
动产设备融 任保证担保,陈波承担非因法定事由不可撤
风力发电设 2019/12/25-
资租赁合同 销的连带差额补足的义务(当宁波瑞本将持
备 2031/12/25
(直租) 有的宁波保源股权转让至宁柏基金且电场项
目全容量并网,山东国瑞和杨列军的担保义
务解除);
③电场项目电费收费权和应收账款质押担
不动产设施 保;
融资租赁合 风力发电场 2020/03/25- ④电场项目融资租赁涉及的全部动产设备抵
同(售后回 不动产设施 2025/03/25 押担保;
租) ⑤电场项目全部不动产及所在范围内土地使
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取得不动产权证后
抵押担保;
租赁期限变更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至 2035 年 7 月 15 日。2021 年 7 月,宁津国
瑞与华能天成签订新的不动产设施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合同,租赁期限变更
为 2021 年 7 月 25 日至 2035 年 7 月 25 日。
(6)商河国润
同和不动产设施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合同,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租赁合同 租赁物 租赁期限 担保方式
①商河国润 100%股权质押担保;
②嘉泽集团、山东国瑞、杨列军无限连带责
动产设备融 任保证担保,陈波承担非因法定事由不可撤
风力发电设 2019/12/25-
资租赁合同 销的连带差额补足的义务(当宁波瑞本将持
备 2031/12/25
(直租) 有的宁波清浩股权转让至宁柏基金且电场项
目全容量并网,山东国瑞和杨列军的担保义
务解除);
③电场项目电费收费权和应收账款质押担
不动产设施 保;
融资租赁合 风力发电场 2020/03/25- ④电场项目融资租赁涉及的全部动产设备抵
同(售后回 不动产设施 2025/03/25 押担保;
租) ⑤电场项目全部不动产及所在范围内的土地
使用权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抵押担保。
租赁期限变更为 2020 年 2 月 13 日至 2035 年 8 月 15 日。2021 年 6 月,商河国
润与华能天成签订新的不动产设施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合同,租赁期限变更
为 2021 年 6 月 25 日至 2035 年 6 月 25 日。
(7)景县中电
(直租)合同和不动产设施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合同,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租赁合同 租赁物 租赁期限 担保方式
①景县中电 100%股权质押担保;
动产设备融
风力发电设 2018/05/15- ②王全珍、孙战云、王荣建和刘伟连带责任
资租赁合同
备 2030/05/15 保证担保,陈波和张良差额责任保证担保;
(直租)
③电场项目收费权质押担保;
④电场项目融资租赁涉及的全部动产设备抵
不动产设施
风力发电场 2018/11/15- 押担保;
融资租赁合
不动产设施 2023/11/15 ⑤电场项目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将不动产抵押
同(直租)
担保。
(8)沽源智慧
同和不动产设施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合同。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租赁合同 租赁物 租赁期限 担保方式
①沽源智慧 100%股权质押担保;
②嘉泽集团、秦皇岛森源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动产设备融
风力发电设 2019/12/15- 担保,陈波承担非因法定事由不可撤销的连
资租赁合同
备 2034/12/15 带差额补足的义务(当开弦沽源持有沽源智
(直租)
慧 100%股权且电场项目全容量并网,秦皇岛
森源的担保义务解除);
③电场项目电费收费权及应收账款质押担
不动产设施 保;
融资租赁合 风力发电场 2020/03/15- ④电场项目融资租赁涉及的全部动产设备抵
同(售后回 不动产设施 2025/03/15 押担保;
租) ⑤电场项目全部不动产及所在范围内的土地
使用权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抵押担保。
(9)汤阴伏绿
和不动产设施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合同,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租赁合同 租赁物 租赁期限 担保方式
①汤阴伏绿 100%股权质押担保;
动产设备融 ②嘉泽集团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陈波承
风力发电设 2019/09/25-
资租赁合同 担非因法定事由不可撤销的连带差额补足的
备 2031/09/25
(直租) 义务;
③电场项目电费收费权和应收账款质押担
保;
不动产设施
④电场项目融资租赁涉及的全部动产设备抵
融资租赁合 风力发电场 2019/09/25-
押担保;
同(售后回 不动产设施 2024/09/25
⑤电场项目全部不动产及所在范围内的土地
租)
使用权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抵押担保。
(10)竹润沽源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租赁合同 租赁物 租赁期限 担保方式
① 竹润沽源 100%股权质押担保;
②嘉泽集团、秦皇岛森源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当开弦沽源持有竹润沽源 100%股权且
动产设备融 电场项目全容量并网,秦皇岛森源的担保义
光伏发电设 2020/09/25-
资租赁合同 务解除) ;
备 2033/09/25
(直租) ③ 电 场 项 目 电 费收 费 权和 应 收 账 款 质 押担
保;
④电场项目融资租赁涉及的全部动产设备抵
押担保;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租赁合同 租赁物 租赁期限 担保方式
⑤电场项目全部不动产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抵
押担保。
(11)商河国瑞
租赁(直租)合同,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租赁合同 租赁物 租赁期限 担保方式
①商河国瑞 100%股权质押担保;
动产设备融 ②嘉泽集团、山东国瑞、杨列军无限连带责
风力发电设 2019/06/15- 任保证担保(当宁波瑞本将持有的宁波洁源
资租赁合同
备 2031/06/15 股权转让至德州开弦且电场项目全容量并
(直租)
网,山东国瑞和杨列军的担保义务解除);
③电场项目电费收费权和应收账款质押担
保;
不动产设施 ④电场项目融资租赁涉及的全部动产设备抵
风力发电场 2019/06/15-
融资租赁合 押担保;
不动产设施 2031/06/15
同(直租) ⑤电场项目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取得不
动产权证后抵押担保。
根据各方于 2020 年 11 月签订的补充协议,华夏金租将其在动产设备融资
租赁安排下的相关权利与义务全部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华夏运达。
同和不动产设施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合同,分别用于置换与华夏运达的动产
设备融资租赁(直租)以及与华夏金租的不动产设施融资租赁(直租)。具体
情况如下表所示:
租赁合同 租赁物 租赁期限 担保方式
①商河国瑞 100%股权质押担保;
动产设备融
风力发电设 2021/12/25- ②嘉泽集团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资租赁合同
备 2035/12/25 ③电场项目电费收费权和应收账款质押担
(直租)
保;
不动产设施 ④电场项目全部不动产(升压站、风机基
融资租赁合 风力发电场 2021/12/25- 础、综合楼)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抵押担保;
同(售后回 不动产设施 2035/12/25 ⑤电场项目所占用土地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抵
租) 押担保。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宁柏基金应付账款主要为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应付的工程设备款。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宁柏基金应付账款账面价值为 57,535.75 万元,其中应付工程设
备款 55,954.17 万元,应付运维款 1,325.6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宁柏基金长期借款账面余额 30,000 万元,主要为
宁津瑞鸿取得的昆仑银行大庆分行的贷款(贷款余额共计 30,800.00 万元,其
中一年内到期 800.00 万元)。
行置换。宁波洁源、高盛亚洲分别以其持有的宁津瑞鸿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宁
津瑞鸿以电场项目电费和补贴款应收账款收益提供质押担保,并以项目动产设
备、不动产设施和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嘉泽集团、陈波提供无限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关联方担保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柏基金不涉及关联方担保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
况。
九、主要资产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宁柏基金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如下表
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400.64 土地复垦保证金
应收账款 49,260.05 为融资租赁与银行借款提供质押
固定资产 80,430.68 为融资租赁与银行借款提供动产设备、不动产设施抵押
使用权资产 415,235.87 为融资租赁与银行借款提供动产设备、不动产设施抵押
无形资产 6,565.45 为融资租赁与银行借款提供土地使用权抵押
合计 551,892.69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目公司通过融资租赁和银行借款取得电场项目建设所需的动产设备以及
不动产设施。动产设备包括风电场设备和光伏电站设备,其中风电场设备包括
风力发电机组、塔架、锚栓、主变压器及中性点设备、箱式变压器、调度通信
设备、二次保护设备、高低压电缆等;光伏电站设备包括光伏组件、光伏支架、
箱逆变一体机、直流汇流箱、储能装置成套设备等。不动产设施包括升压站、
综合楼、集电线路、风机基础等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
为担保上述融资租赁合同项下项目公司应向出租人支付的全部款项或应当
履行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成本、租赁利息、租前息、手续费、滞纳
金、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失赔偿金、抵押财产保管费用以及实现融资租赁主
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等)以及银行借款,各项目公司以项目运营产生的电费
应收账款为出租人和银行设立质押担保,以动产设备、不动产设施和土地使用
权为出租人和银行设立抵押担保。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根据已签订的担保合同,各项目公司主要资产权
利限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抵押、质
项目公司/
押权人/出 抵押物、质押物
承租人
租人
应收账款:项目运营产生的电费应收账款;
动产设备:项目融资租赁所涉风力发电机器设备;
平原国瑞 中广核
不动产设施:项目所涉用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设施;
土地使用权:项目公司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
应收账款:项目运营产生的电费应收账款;
动产设备:项目融资租赁所涉风力发电机器设备;
宁津瑞鸿 昆仑银行
不动产设施:项目所涉用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设施;
土地使用权:项目公司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
应收账款:项目运营产生的电费应收账款;
华夏金租 动产设备:项目融资租赁所涉风力发电机器设备;
商河国瑞
华夏运达 不动产设施:项目所涉用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设施;
土地使用权:项目公司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
应收账款:项目运营产生的电费应收账款;
动产设备:项目融资租赁所涉风力发电机器设备;
宁津国瑞 华能天成
不动产设施:项目所涉用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设施;
土地使用权:项目公司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
应收账款:项目运营产生的电费应收账款;
平原瑞风 中广核 不动产设施:项目所涉用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设施;
土地使用权:项目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平原天瑞 中广核 应收账款:项目运营产生的电费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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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质
项目公司/
押权人/出 抵押物、质押物
承租人
租人
不动产设施:项目所涉用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设施;
土地使用权:项目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应收账款:项目运营产生的电费应收账款;
动产设备:项目融资租赁所涉风力发电机器设备;
商河国润 华能天成
不动产设施:项目所涉用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设施;
土地使用权:项目公司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
应收账款:项目运营产生的电费应收账款;
动产设备:项目融资租赁所涉风力发电机器设备;
景县中电 华能天成
不动产设施:项目所涉用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设施;
土地使用权:项目公司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
应收账款:项目运营产生的电费应收账款;
动产设备:项目融资租赁所涉风力发电机器设备;
沽源智慧 华能天成
不动产设施:项目所涉用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设施;
土地使用权:项目公司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
应收账款:项目运营产生的电费应收账款;
动产设备:项目融资租赁所涉光伏发电机器设备;
竹润沽源 华能天成
不动产设施:项目所涉用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设施;
土地使用权:项目公司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
应收账款:项目运营产生的电费应收账款;
动产设备:项目融资租赁所涉风力发电机器设备;
汤阴伏绿 华能天成
不动产设施:项目所涉用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设施;
土地使用权:项目公司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
有关融资租赁合同以及担保合同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节之“八、对外担
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之“(二)主要负债情况”之“1、租赁负
债和长期应付款”。
十、标的企业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标的企业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标的企业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
制权时,确认收入。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标的企业在合同开始时,按照各单项
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
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标的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标的企业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
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
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标的企业按照假
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
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
始日,标的企业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
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标的企业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
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标的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标的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
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标的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在标的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标的企
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标的企业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
确认收入,并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履约进度。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标
的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
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标的企业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
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标的企业考
虑下列迹象:
(1)标的企业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标的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3)标的企业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4)标的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标的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
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标的企业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
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标的企业已收货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
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标的企业主要产品为风电场和光伏电站的自产电力,将该产品转让给当地
电力公司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销售收入的具体确认方法为:以电
力公司月末抄表日作为收入确认时点,以经双方确认的结算电量作为当月销售
电量,以经发改委核定的上网电价作为销售单价。
(二)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据财政部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标的企业自
首次执行本准则当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
期间信息。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标的企业期初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总额、负债总
额、净资产总额均无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
响。
受影响的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和金额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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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3,222.69 23,222.6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945.00 945.00 -
应收账款 14,603.49 14,603.49 -
预付款项 107.06 107.06 -
其他应收款 21,286.46 21,286.46 -
其他流动资产 3,682.87 3,682.87 -
流动资产合计 63,847.58 63,847.58 -
非流动资产: - - -
长期应收款 3,782.77 3,782.77 -
固定资产 454,963.38 73,402.10 -381,561.28
在建工程 127,496.41 127,496.41 -
使用权资产 - 383,939.63 383,939.63
无形资产 2,957.15 2,957.15 -
长期待摊费用 2,090.64 - -2,090.64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80 35.8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22,890.45 22,890.4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614,216.60 614,504.31 287.71
资产总计 678,064.18 678,351.89 287.71
流动负债: - - -
应付账款 98,105.36 98,105.36 -
应交税费 8.58 8.58 -
其他应付款 6,050.56 6,050.5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827.69 3,827.69 -
流动负债合计 107,995.49 107,995.49 -
非流动负债: - - -
租赁负债 - 284,244.02 284,244.02
长期应付款 343,251.82 59,295.51 -283,956.31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438.47 11,438.47 -
非流动负债合计 354,690.29 354,978.00 287.71
负债合计 463,203.72 463,491.44 287.71
股东权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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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调整数
合伙人资本 215,850.00 215,850.00 -
资本公积 3,348.15 3,348.15 -
未分配利润 -16,108.21 -16,108.21 -
归属于合伙人权益合计 203,089.94 203,089.94 -
少数股东权益 12,291.76 12,291.76 -
合伙人权益合计 215,381.69 215,381.69 -
负债和合伙人权益总计 678,067.48 678,355.19 287.71
报告期内,标的企业不存在重要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影响
宁柏基金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系根据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行业特
性确定,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对标的企业不存在重大影响。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确定合并报表时的重大判断和假设,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1)编制基础:标的企业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
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标的企业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在财务方面和经营方面,
不存在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因此财务报表系在持续
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标的企业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宁柏基金拥
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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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宁柏基金及全部子
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企业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节之“四、下属
企业情况”之“(一)控股子公司”。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清浩、商河国润、开弦沽源、沽源智慧、竹润沽源、河南伏绿和汤阴伏绿等 12
家子公司被纳入宁柏基金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020 年度,德惠吉华被纳入宁柏
基金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020 年 12 月,河南伏绿不再纳入宁柏基金合并财务
报表范围;2021 年 9 月,德惠吉华不再纳入宁柏基金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报告期内,宁柏基金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持股比例(%)
序 (2021.09.30)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级次 取得方式 合并期至
号
直接 间接
山东省德 非同一控制
州市 下企业合并
山东省德 非同一控制
州市 下企业合并
浙江省宁 非同一控制
波市 下企业合并
山东省德 非同一控制
州市 下企业合并
山东省德 非同一控制
州市 下企业合并
山东省德 非同一控制
州市 下企业合并
山东省济 非同一控制
南市 下企业合并
河北省张 非同一控制
家口 下企业合并
河北省张 非同一控制
家口 下企业合并
河南省安 非同一控制
阳市 下企业合并
河南省安 非同一控制
阳市 下企业合并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持股比例(%)
序 (2021.09.30)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级次 取得方式 合并期至
号
直接 间接
河北省德 非同一控制
惠市 下企业合并
(五)报告期资产转移剥离调整的原则、方法和具体剥离情况及其
影响
报告期内,标的企业不存在资产转移、剥离和调整情况。
(六)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报告期内,标的企业不存在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十一、拟购买资产为合伙企业份额的说明
根据本次交易对方上气投资和宁夏开弦出具的承诺:
“本公司向宁柏基金的出资已经足额缴纳或支付,不存在虚假出资、抽逃
出资或出资不实的情形;本公司为宁柏基金份额(以下简称“目标份额”)的
最终和真实持有人,目标份额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争议,本公司
不存在受任何他方委托持有目标份额的情形;本公司持有的目标份额未被设定
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优先权或其他限制性权利,亦不存在被国家司法、行
政机关冻结、扣押或执行等强制措施的情形;目标份额依照上市公司指定主体
(以下简称“受让方”)与本公司签署的《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的约定完成过
户不存在法律障碍。同时,本公司保证此种状况持续至本公司持有的目标份额
登记至受让方名下或本次交易终止之日(以较早的日期为准)。
本公司承诺《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等相关协议正式生效后,根据协议约定
和上市公司和受让方的要求及时进行目标份额的权属变更,且本公司对本公司
作为宁柏基金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十二、标的资产最近三年合伙企业份额转让、增资以及评
估情况说明
(一)合伙企业份额转让情况
嘉泽新能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2020 年 12 月 25 日、2021 年 6 月 9 日
和 2021 年 9 月 18 日签署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受让宁波源旭、开弦投资、国创
宁柏和浙江巽能所持有宁柏基金合伙企业份额。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之“第
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二、历史沿革”。
(二)增资情况
资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之“二、历史沿革”。
(三)评估情况
宁柏基金近三年合伙企业份额转让及增资均未进行评估。
十三、主营业务情况
(一)标的企业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
政策
宁柏基金主要通过项目公司持有风电、光伏项目等新能源资产,进行新能
源资产的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
类指引》(2012 年修订),宁柏基金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D44)。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11),项目公司所处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行业属于电力生产(D441)行业,其中风力发电属于风力发电(D4414)行业,
光伏发电属于太阳能发电(D4415)行业。
风力发电、光伏发电行业涉及国民经济的多个领域,其经营主要接受以下
政府部门及自律组织的直接监督管理:
国家能源局及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负责风电、光伏项目的核准。国家能
源局负责国家电力行业的整体监管,并负责制定电力领域法规及电力市场规则、
监督电力行业的经营及合规情况、颁授及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以及提供电力
市场统计数据及信息。国家发改委负责起草电价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
电价调整政策、制定电价调整的国家计划或确定全国性重大电力项目的电价。
目前,行业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政策如下表所列:
(1)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 名称 发布单位 实施日期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条例》
(2)相关行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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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颁布时间 颁布机构 法律法规及政策名称 相关政策内容
风电场工程建设规划是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的基本依据,
要坚持“统筹规划、有序开发、分步实施、协调发展”的方
月 25 日 暂行办法》
设施保护、电网建设及运行的关系;做好地方规划及项目
建设与国家规划衔接。
大力发展风电。重点规划建设酒泉、内蒙古西部、内蒙古
东部、冀北、吉林、黑龙江、山东、哈密、江苏等 9 个大
《能源发展战略行动
月7日 为重点,大力发展分散式风电,稳步发展海上风电。到
年)》
当。
为促进风电设备制造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规范风电设
《关于规范风电设备 备市场秩序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检测认证确保
月5日
通知》 建公平、公正、开放的招标采购市场;四、加强风电设备
市场的信息披露和监管。
充分认识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的重要性,建立明
确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制定科学的可再生能源开
《关于建立可再生能
月 29 日 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监测和评价制度,研究完善促进可
制度的指导意见》
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体制机制,分步开展可再生能源开发
利用目标引导工作。
大型风电技术创新:研究适用于 200~300 米高度的大型风
《能源技术革命创新
月7日 家能源局 研发 100 米级及以上风电叶片,实现 200~300 米高空风力
年)》
发电推广应用。
保障性收购电量应由电网企业按标杆上网电价和最低保障
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全额结算,超出部分应通过市场交易方
《关于做好风电、光
月 27 日 家能源局 (含脱硫、脱硝、除尘)的差额享受可再生能源补贴。确
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保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以外的电量能够以市场化的
方式全额消纳。
(1)总量目标:到 2020 年底,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确
保达到 2.1 亿 kW 以上;风电年发电量确保达到 4,200 亿
kWh,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 6%。 (2)消纳利用目标:到
月 16 日 划》
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的要求。(3)产业发展目标:风电设
备制造水平和研发能力不断提高,3-5 家设备制造企业全
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场份额明显提升。
实现 2020、2030 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
月 10 日 三五”规划》 能源开发利用,加快对化石能源的替代进程,改善可再生
能源经济性。
调整优化风电开发布局,逐步由“三北”地区为主转向中东
部地区为主,大力发展分散式风电,稳步建设风电基地,
月 26 日 家能源局 划》 开发,优先发展分散式风电,实现低压侧并网就近消纳。
稳步推进“三北”地区风电基地建设,统筹本地市场消纳和
跨区输送能力,控制开发节奏,将弃风率控制在合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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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加快完善风电产业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产业发展质量
和市场竞争力。2020 年风电装机规模达到 2.1 亿 kW 以
上,风电与煤电上网电价基本相当。
《关于印发 2017 年能 稳步推进风电项目建设,年内计划安排新开工建设规模
月 20 日
知》 地区风电项目前期工作,项目规模 2,500 万 kW。
集中式风电和光伏发电的年度规模确定及分配都要以省级
电网企业承诺投资建设电力送出工程和出具的电力系统消
《关于可再生能源发
月 19 日 制。根据风电产业预警信息合理布局风电项目。分散式风
指导意见》
电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和规划执行,不受年度建设规模
限制。
有序建设重点风电基地项目,推动分散式风电、低风速风
电、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风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
《关于印发 2018 年能
月 26 日 建设,年内计划安排新开工建设规模约 2,500 万 kW,新
知》
增装机规模约 2,000 万 kW。扎实推进部分地区风电项目
前期工作,项目规模约 2,000 万 kW。
切实保障可再生能源产业健康发展,执行可再生能源发电
保障性收购制度;降低可再生能源开发成本,避免在适用
《关于减轻可再生能
月2日 规划布局集中式风电、光伏电站项目,制止纠正乱收费等
事项的通知》
增加企业负担行为;完善行业管理,减少投资和经营负
担,对风电、光伏发电等项目功率预报考核要公平合理。
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规划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需进行
《分散式风电项目开
月3日 立简便高效规范的核准管理工作机制,鼓励试行项目核准
法》
承诺制。
结合可再生能源分布和市场消纳情况,积极支持贫困地区
《进一步支持贫困地
因地制宜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有
月9日 攻坚行动方案(2018-
基地和青海、新疆、甘肃、内蒙古、陕西等贫困地区光伏
电站建设。
(1)2020 年,确保全国平均风电利用率达到国际先进水
平(力争达到 95%左右),弃风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力争
控制在 5%左右); (2)严格执行风电、光伏发电投资监测
《清洁能源消纳行动
月 30 日 家能源局 贴退坡计划,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进程;
年) 》
(4)探索试点按区域组织多种电源协调运行的联合调度
单元;(5)对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超过 95%的区域,其
限发电量不再计入全国限电量统计。
(1)开展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建设; (2)
优化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投资环境; (3)保障优
《关于积极推进风 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 (4)鼓励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
月7日 家能源局 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 电网企业接网工程建设责任;(6)促进风电、光伏发电通
通知》 过电力市场化交易无补贴发展; (7)降低就近直接交易的
输配电价及收费;(8)扎实推进本地消纳平价上网项目和
低价上网项目建设; (9)结合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建设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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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补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10)创新金融支持方
式;(11)做好预警管理衔接;(12)动态完善能源消费总
量考核支持机制。
(1)对电力消费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2)
按省级行政区域确定消纳责任权重。 (3)各省级能源主管
部门牵头承担消纳责任权重落实责任。(4)售电企业和电
力用户协同承担消纳责任。 (5)电网企业承担经营区消纳
责任权重实施的组织责任。 (6)做好消纳责任权重实施与
电力交易衔接。 (7)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以实际消
《关于建立健全可再
月 10 日 家能源局 “向超额完成年度消纳量的市场主体购买”和“自愿认购绿
机制的通知》
证”补充(替代)方式完成消纳量。(8)消纳量监测核算
和交易。(9)做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相关信息报送。
(10)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对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
进行考核。 (11)国家按省级行政区域监测评价。(12)超
额完成消纳量不计入“十三五”能耗考核。(13)加强消纳
责任权重实施监管。
(1)将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新核准的集
中式陆上风电项目上网电价全部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不得
高于项目所在资源区指导价;(2)2018 年底之前核准的
陆上风电项目,2020 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
补贴;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底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
目,2021 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自
月 21 日 电价政策的通知》
为指导价,新核准海上风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上
网电价;(4)新核准潮间带风电项目通过竞争方式确定的
上网电价,不得高于项目所在资源区陆上风电指导价;
(5)对 2018 年底前已核准的海上风电项目,如在 2021
年底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执行核准时的上网电价;
导价。
(1)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2)严格规范补贴项
《关于 2019 年风电、 目竞争配置;(3)全面落实电力送出消纳条件;(4)优化
月 28 日
关事项的通知》 作方案》;(6)制订《2019 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
案》。
新增海上风电和光热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按
财政部、发 《关于促进非水可再
月 20 日 组完成并网的存量海上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
能源局 的若干意见》
按相应价格政策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
(1)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2)有序推进需国家
《关于 2020 年风电、 财政补贴项目建设。 (3)积极支持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
月5日
关事项的通知》 出消纳条件。(6)严格项目开发建设信息监测。(7)认真
落实放管服改革。
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简化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管理。
月 23 日 服”改革精神优化电力
(1)明确发电项目许可要求,除豁免情形外,风电、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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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 伏发电项目应当在并网后 6 个月内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项的通知》 (2)优化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许可准入监管,分批投产
的风电或光伏发电项目,可分批申请许可。三、规范许可
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橙色区域暂停新增风电项目。除符合规划且列入以
前年度实施方案的项目、利用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外送项目
以及落实本地消纳措施的平价项目外,2020 年度不再新
《关于发布〈2020 年 增建设项目。依托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外送的风电基地项目
度风电投资监测预警 根据通道实际送电能力在受端地区电网企业确认保障消纳
月 30 日 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 域要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 2020 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测评价结果〉的通 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0〕17 号)要
知》 求,规范开展项目建设。对预警由红色、橙色转为绿色的
甘肃河东地区、内蒙古东部地区、陕北榆林地区,要严格
按照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公布的剩余容量空间,以及电网企
业公布的新增消纳能力。
持续构建多元化电力生产格局。在保障消纳的前提下,支
持清洁能源发电大力发展,加快推动风电、光伏发电补贴
退坡,推动建成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科学
《关于做好 2020 年能
月 12 日 家能源局 源综合基地。开展煤电风光储一体化试点,在煤炭和新能
导意见》
源资源富集的西部地区,充分发挥煤电调峰能力,促进清
洁能源多发满发。2020 年,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均达到
对风电开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施专项监管,具
《关于开展风电开发
月 27 日 风电产业政策落实情况。 (三)项目核准建设情况。(四)
通知》
电网公平接入情况。 (五)项目建设标准执行情况。
于 2020 年底前核准(备案)并开工建设,除并网消纳受
限原因以外,风电项目须于 2022 年底前并网,光伏发电
《关于公布 2020 年风
月 31 日 家能源局 公布在规定时限内并网的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
网项目的通知》
未在规定时限内并网的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将从
单中移除。
(1)为确保存量项目合理收益,基于核定电价时全生命
周期发电小时数等因素,现确定各类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
《关于〈关于促进非 利用小时数如下:风电一类、二类、三类、四类资源区项
财政部、发 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 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分别为 48,000 小时、44,000
月 29 日
能源局 有关事项的补充通 理利用小时数为 52,000 小时。(2)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知》 自并网之日起满 20 年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
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
与绿证交易。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
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坚持节能优先,完善能源消
月2日 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
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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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统筹能源与生态和谐发展,着
力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着力推进能源低碳转型,着力
月 19 日 导意见》
大能源惠企利民力度,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
供坚实的能源保障,
文件明确,各地落实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新增装
机由电网企业保障并网。文件要求省级能源主干部门就纳
入保障性并网规模的项目展开竞争性配置,由各省级能源
《关于 2021 年风电、
月 11 日 额等为标准进行。其中,优先鼓励保障性并网规模与减补
关事项的通知》
金额相挂钩,原则上各省应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保障性并
网规模定向用于存在欠补的企业以减补获得保障性并网资
格。
《关于 2021 年可再生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经济运行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牵
月 21 日 家能源局 重及有关事项的通 建设,开展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推动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
知》 主体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任务。
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新建项目”),
《关于 2021 年新能源
月7日 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建项目可自愿通
项的通知》
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以更好体现光伏发电、
风电的绿色电力价值。
《关于开展可再生能 建立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按月调度机制,对可再
月 29 日
按月调度的通知》 网到投产进行全过程调度。
到 2025 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
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到 2030 年,经济社会发
《关于完整准确全面
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
月 22 日 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
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
意见》
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文件要求各电网企业,按照“能并尽并”原则,对具备并
网条件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
《关于积极推动新能 及时并网;按照“多发满发”原则,严格落实优先发电制
月 15 日 并、多发满发有关工 发电项目多发满发,进一步提高电力供应能力。要求各单
作的通知》 位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快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配套接网
工程建设,与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做好充分衔接,保障同
步投运。
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全国统
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的总方
《关于印发 2030 年前
月 24 日 域、各行业目标任务,加快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
知》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
基础之上,确保如期实现 2030 年前碳达峰目标。
月 30 日 中和目标要求推动数 行格局。数据中心运行电能利用效率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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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心和 5G 等新型基 明显提升。鼓励使用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通过自
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 建拉专线或双边交易,提升数据中心绿色电能使用水平,
展实施方案》 促进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宁柏基金主要产品为所发电力,用途为向电网供电,满足国民用电需求。
(三)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风力发电的基本原理是将空气动能首先通过转子叶片转化为机械能,再通
过发电机将机械能转化为电能,通过升压变电站升压后输送至电网,最终通过
电网将电能送至各用电单位。
宁柏基金主要使用的发电机组为 2.5MW、3.0MW 双馈异步型发电机组和
(1)双馈异步型发电机组
(2)永磁直驱型风力发电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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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馈异步和永磁直驱两大类发电机组是目前风力发电的主要机组类型,双
馈异步型发电机采取在叶轮和电机间设置增速齿轮箱的方式提升转速以匹配发
电机;永磁直驱型发电机则是采取增加磁极对数的方式,使得发电机的额定转
速下降,从而省去了增速齿轮箱等部件。
光伏发电的基本原理是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将太阳能通过太
阳能电池直接转变为电能,通过并网逆变器转化为交流电,再通过升压变电站
升压后输送到电网中,电网再将电能送至各用电单位。其具体发电流程示意如
下:
(四)经营模式
宁柏基金的主营业务为风电、光伏项目的开发、投资和与运营。业务通过
下属项目公司直接开展,经营模式分为项目开发、项目建设、项目运营、并网
销售四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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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发模式为宁柏基金以各项目公司为平台,通过与合作方、普通或有
限合伙人合作,共同挖掘和开发风电、光伏项目资源,直至项目取得核准,项
目的开发模式与流程如下:
项目核准后,各项目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建设施工单位,并与其签订
施工总承包合同。建设施工单位作为项目的总承包方,与项目公司共同通过招
标的形式进行采购,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方的价格、财务状况、信誉、社保
缴纳、业绩和经验、机构设置、方案、承诺等因素,通过综合评分法选出中标
分包方。总承包方及各分包方组成项目建设团队,共同负责项目设计、施工等
具体建设工作,直至项目建成。
项目建成且并网后,项目公司将与运营维护商签订长期运行维护合同,委
托运营维护商进行风电、光伏项目变电站、配电线路、风机及光伏组件的日常
运营维护。公司与运营维护商共同组建相应的生产管理及技术团队,其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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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负责电场生产运营的管理监管和技术监管,运营维
护商的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负责现场的运营和技术支持。项目公司依据运营维
护合同、公司规章制度、行业标准及法律法规,对运营维护商进行监管考核,
对电场业务进行全面现场监管。
在具体设备运营维护层面,项目公司对电场的发电相关设备建立了历史数
据档案。运维人员能够根据该档案了解每台设备的运营情况,并通过数据分析,
发现设备潜在故障,进行预防性维护,降低故障停机损失。此外,运维人员通
过对比历史同期数据、同电场其他设备数据,能够发现设备的发电性能瑕疵,
并通过技术手段加以改善,提高发电效率。同时,风电项目公司与各项目风机
制造厂商签署发电量担保协议,保证各风电项目发电量与售电收入。
公司电场的运营与维护业务架构如下:
各项目公司依照国家政策和项目核准时的并网承诺,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
程中,与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合同,依照合同约定,将电场所发电量并入电网
公司指定的并网点,由电网公司指定的计量装置按月确认上网电量,实现电量
交割。上网电能的销售电价由两种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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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项目公司在新能源最低保障收购部分内的电量按照国家主管价格部
门制定的价格销售,称为新能源标杆电价,由当地煤电标杆电价和可再生能源
补贴电价两部分组成,标杆电价部分由当地电网公司直接支付,可以实现及时
结算;补贴电价部分则需要上报国家财政部,由国家财政部根据国家能源局发
项后偿付给发电企业。
第二,项目公司超出最低保障收购部分的发电量,通过市场化交易的方式
进行消纳,该部分电量的售电单价由市场交易电价和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两部
分组成。两种定价方式中的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相同,煤电标杆电价和市场交
易定价存在差异。
(五)标的企业产能、产量及销售情况
宁柏基金产品为电力,产能为装机容量,产量为发电量,销量为上网电量。
(1)装机容量
报告期内各项目公司合计装机容量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MW
项目 同比增幅
装机容量 装机容量 装机容量
(%)
风力发电 682.00 682.00 582.00 100.00
光伏发电 30.00 30.00 - 0.00
储能 10.00 10.00 - 0.00
合计 722.00 722.00 622.00 100.00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宁柏基金合计并网装机容量为 722MW,其中风力发
电并网装机容量 682MW,光伏发电并网装机容量 30MW,储能并网装机容量
(2)发电利用小时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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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各项目公司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小时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发电利用小时数 2,129 1,919 1,741
因宁柏基金部分项目 2019 年、2020 年非全年发电,为便于比较,按其当
年实际完整并网发电月份,对利用小时数进行年化模拟计算,年化后的发电利
用小时数情况如下:
单位:小时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发电利用小时数 2,129 2,793 2,985
注:由于各月份风资源有所差异,该年化模拟计算数相较于全年实际利用小时数可能
存在一定误差。
(3)发电量情况
报告期内各项目公司合计发电量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千瓦时
项目 同比增幅
发电量 发电量 发电量
(%)
风力发电 148,441.80 46,683.19 427.97 8,842.09
光伏发电 3,153.71 40.61 - 0.00
合计 151,595.51 46,723.80 428.42 8,842.09
注:宁柏基金的储能项目系沽源智慧及竹润沽源风电、光伏项目的配套设施,不实际
发电。
瓦时、46,723.80 万千瓦时和 151,595.51 万千瓦时。发电量逐年上升,主要是下
属各项目公司的风电、光伏项目于 2020 年陆续并网发电,发电装机规模不断
扩大,发电量持续提升。
(4)上网电量情况
报告期内各项目公司合计上网电量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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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千瓦时
项目 同比增幅
上网电量 上网电量 上网电量
(%)
风力发电 146,305.81 43,246.69 409.00 8,382.00
光伏发电 3,298.57 0.00 - 0.00
合计 149,604.38 43,246.69 409.00 8,382.00
从上网电量来看,上网电量与发电量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宁柏基金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销售数量及销售价格情况如下:
上网电量 上网电价加权均价 售电收入
年度 电力产品
(万千瓦时) (元/千瓦时) (万元)
月 光伏发电 3,298.57 0.3495 1,152.88
风力发电 43,246.69 0.5292 22,886.05
光伏发电 - - -
风力发电 8,382.00 0.4857 4,071.48
光伏发电 - - -
注:(1)售电收入=上网电价加权均价*上网电量
(2)上网电价均价(元/千瓦时)(含税)=燃煤标杆电价+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
(3)上网电价加权均价=售电收入/上网电量
报告期各期宁柏基金下属各项目公司销售电价并无变化,但由于报告期内,
各项目公司陆续实现并网发电,各项目公司销售单价存在差异,因此,报告期
内风力发电及光伏发电加权平均销售单价出现波动。
报告期内,标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均来自风力、光伏发电,客户全部为国
家电网下属地方公司,包括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德州供电公司、国网山东省电
力公司济南供电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
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汤阴县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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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标的企业的主要销售客户、销售金额以及占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的比例如下表所列:
单位:万元
占当年主营业
年份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
务收入比例
年1-9
月 4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6,268.03 8.80%
合计 71,220.02 100.00%
年 3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汤阴县供电公司 2,252.56 9.84%
合计 22,886.05 100.00%
年 合计 4,071.48 100.00%
报告期内,宁柏基金客户增加的原因是下属风电、光伏项目公司陆续并网。
上述客户与标的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关联方及持股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宁柏基金主要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采购风电、光伏机组及其他
项目建设所需的设备和原材料,融资租赁服务供应商包括中广核租赁、华能天
成租赁、华夏金租等。此外,还有部分建筑工程服务和资产管理服务为标的企
业直接向相关供应商采购。
报告期内,标的企业的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内容、采购金额以及占年度采
购金额的比例如下表所列: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单位:万元
占当年采购
年份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金额比例
合计 78,002.81 90.31%
合计 371,949.98 92.89%
合计 190,058.35 95.67%
报告期内的前五名供应商中,北京益洁为标的企业普通合伙人宁夏开弦的
关联企业,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十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二、关联
交易”的相关情况。除此之外,各报告期内的其他前五大供应商与标的企业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关联方及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
联关系。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七)境外经营、境外资产情况及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宁柏基金不存在境外经营、境外资产情况及其他事项。
(八)相关业务资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柏基金下属开展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业务的项目公
司均已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编号 许可类别 颁发部门 有效期
注:经能源主管部门以备案(核准)等方式明确的分布式发电项目不纳入电力业务许
可管理范围,汤阴伏绿属于分散式发电项目,不要求取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
(九)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宁柏基金及下属项目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项目建设及运营阶段,
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将安全生产事
故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各项目公司始终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以“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作为安全生产的工作方针,指导和规范项目公
司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员及财产安全。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报告期内,标的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较好,未因安全生产问题受到行政处罚。
在风电、光伏项目建设阶段,EPC 服务提供商严格执行以下环境保护标准:
(1)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2)粉尘达标排放;
(3)噪声达标排放;
(3)生产、生活污水(污染物)达标排放;
(4)固体废弃物的回收率收集处理率保持为 100%;
(5)不发生相关方环境影响投诉。
在风电、光伏项目运营阶段,风力、光伏电站是将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
源转化为电能,通过升压变电站升压后输送至电力网,完成发电,属于生产清
洁能源,在发电的过程中不会产生气体、液体、固体或其他污染物,因此无需
相应环保设施。标的企业对于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厂站生活污水、工作人员生活
垃圾等,产生量较小,并且针对以上情况标的企业均采取了积极应对措施,包
括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对生活垃圾采取集中存放,定期统一处理等方式,
对环境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标的企业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规定情况较好,报告期内未因
环保原因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质量控制情况
宁柏基金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是确保风机和输变电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符
合电网公司关于入网的要求。宁柏基金下属各项目公司工程的建设按照《风力
发电厂设计规范(GB 51096-2015)》、《风力发电机组验收规范( GB/T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求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工程项目的质量达到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规程、规范要求;
(2)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艺满足技术规范及安装作业指导书要求;
(3)设备接线端子设备调试前全部进行紧固检查;
(4)设备专项检测(电能质量、有功、无功性能检测、低电压穿越性能
测试等)满足技术要求,顺利通过;低电压穿越能力须满足国家电网公司关于
《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承包人须提供具备国家或国家电网认可的资质
单位出具的“低电压穿越能力检测报告”;
(5)专项验收(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合格率 100 %;
(6)装饰工程、屋面防水、上下水、采暖工程 2 年内无修补情况;
(7)实现“投产即达标”,与建设施工单位相关的设备安装、报告、资
料等达到国网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要求(国家电网公司安全设施标准(变
电部分、电力线路部分)、 《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按最新标准);
(8)电站能够满足站址自然环境极限值;
(9)不发生质量事故。
(10)设备技术参数按设计要求执行,满足设计技术标准
(11)电气、通信、远动等设备符合电力公司并网相关要求。
宁柏基金项目下属项目公司质量控制以“质量至上、预防为主、持续改
进、科学管理”为方针,按照“质量管理、全员控制”的原则,严格要求、持
续改进。项目公司实施的主要质量控制措施包括:
(1)质量监督检查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目公司负责质量安全的相关部门及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公司业务工
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对在建工程质量和电场生产运维工作质量进行监督
管理,及时纠正不符合项,并形成整改治理闭环机制。
(2)质量工作会议
项目公司召开季度质量工作会议,分析、讨论质量问题案例,提出预防措
施,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预防处理、优化完善
预防措施的良好工作机制;各业务部门应结合实际形成例行质量工作会议制
度。
(3)质量过程管控
项目公司各职能部门加强各业务环节质量把控、验收工作,包括设计、材
料采购验收、施工过程控制、各工作阶段的验收、工作移交、资料存档等环节
的质量把控工作,形成质量责任倒追机制,确保整体质量符合要求。
(4)质量案例预警
对于典型的质量问题,项目公司负责质量安全的相关部门及人员应牵头组
织进行调查分析,并预警(预防警示)至后续同类业务中,不断优化措施,杜
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5)总结评价质量管理
项目公司各管理部门回顾、总结质量管理中的经验与教训,分析、查找存
在问题的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认真开展评价工作,实现质量管理持续
改进。
报告期内,项目公司未发生过因质量问题引起的重大纠纷或因质量问题受
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十一)主要产品技术及所处阶段
宁柏基金本身不生产风电设备,而是按照企业管理、监督和控制的标准,
选定合格的供应商作为项目的总承包方,签订《EPC 总承包合同》,供应商与
项目公司共同通过招标的形式进行风电设备采购。
近年来,我国风力发电行业的技术水平取得了巨大提升。我国的风机制造
技术经历了技术引进、联合开发和自主研发三个阶段,风电在可再生能源中技
术较为成熟。由于我国逐步掌握了先进的风机制造技术,风电成本逐步下降,
成为发电成本接近传统能源的新能源。
当前,我国风电不仅具备大兆瓦级风电整机自主研发能力,在大容量机组
研发、长叶片、高塔筒应用等方面处于国际领先水平,而且在适合低风速风况
和恶劣环境风电机组开发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处于全球领先地位。风电机
组设备制造基本上实现了系列化、标准化和型谱化,机型涵盖双馈、直驱和混
合式,单机容量从 1.5MW 迅速发展到目前最大的 10MW 级,并实现了从陆地
风电到海上风电的跨域。
我国风机技术的发展趋势为:水平轴风电机组技术成为主流,风电机组单
机容量持续增大,变桨变速功率调节技术得到广泛采用,直驱式、全功率变流
技术得到迅速发展,大型风电机组关键部件的性能日益提高。
(十二)报告期核心技术人员特点分析及变动情况
标的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持有项目公司股权,从项目公司取得分红回报。
在持有一定期限后,宁柏基金择机将资产出售并实现退出,使投资人获得相应
回报。项目公司主要负责风电、光伏项目的投资建设以及运营。
在投资建设阶段,项目公司通过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采取融资租赁的模
式为项目建设进行融资。由项目公司指定的建设施工单位作为总承包方提供电
场所需设备以及不动产的建设,并由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将电场设备以及
不动产出租给项目公司使用。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在运营阶段,项目公司通过整体外包的方式通过第三方对电场进行生产运
维。运维方的选取根据市场综合询价及运维经验的评估确定。
综上,标的企业在整个投资建设以及运营阶段不涉及核心技术人员。
十四、其他事项
(一)标的资产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
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柏基金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
争议,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二)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及其他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宁柏基金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刑事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宁柏基金及其下属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风力发电机组,商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商河国润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商综处罚字(2020)第 0599 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04 版)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责令商河国润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没
收商河国润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并除以罚款 7,744 元。
商河国润已于受到处罚当日足额缴纳了该等罚款。
商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每平方米 22 元对商河国润进行罚款,依据
《山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该标准属于适用于轻微违法行为的罚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款幅度。依据商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的证明,商河国润违法行为情节轻微,
已经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法行为,及时、足额地缴纳了罚款,违法行为已整改
完毕;商河国润已完成相关手续,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与商河县
自然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可依法占用使用韩庙镇北
李集村村南的 352 平米公用设施用地,无需拆除建筑物或退地;除上述处罚外,
商河国润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没有受到商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其他行政
处罚或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塔和变压器房,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景县中电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景资规罚字〔2021〕第 B-1 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
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第六十五条和《河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
景县中电违法占用的集体土地处以每平米 10 元的罚款,共计 7,962.40 元。景
县中电已于受到处罚当日足额缴纳了该等罚款。
该罚款幅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河北省土
地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和《河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试行)》规
定的最低处罚标准。且依据《河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办法》第七条关于重大
行政处罚的定义,景县中电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依据景县自然
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证明,景县中电已经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法行为,及时、
足额地缴纳了罚款,并已整改完毕,违规行为情节轻微。景县中电上述行政处
罚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冀张沽)应急罚〔2021〕工贸-02 号),认定沽源智慧应急预案未经专家审
核,未到属地监管部门备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
沽源智慧前述罚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修正)》第九
十四条规定的较低处罚标准。且依据《河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办法》第七条
关于重大行政处罚的定义,沽源智慧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沽源
县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沽源智慧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能
够认真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亦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1)2021 年 8 月 19 日,汤阴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对汤阴伏绿下发《行政处
(汤城综罚决字〔2021〕第 8 号)
罚决定书》 ,认定汤阴伏绿建设的伏绿安阳汤
阴分散式风电场项目监控中心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违反了《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相关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
八条和第七十三条规定,对汤阴伏绿处以罚款 9,700 元;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 485 元。汤阴伏绿已于受到处罚当日足额
缴纳了该等罚款。
上述罚款属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和第七十三条中规定
的最低处罚标准。同时,在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汤阴县城市综合执法
局亦认定伏绿安阳汤阴分散式风电场项目监控中心属小型工程,上述违法行为
均为轻微违法行为。且依据《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第三条关于
重大行政处罚的定义,汤阴伏绿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2)2021 年 8 月 19 日,汤阴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对汤阴伏绿下发《行政处
罚决定书》(汤城综罚决字〔2021〕第 11 号),认定汤阴伏绿建设的伏绿安阳
汤阴分散式风电场项目监控中心擅自移位,未按照规划进行建设,违反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
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汤阴伏绿处以罚款 30,719.05 元。汤阴伏绿已于
受到处罚当日足额缴纳了该等罚款。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上述罚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中规定的最低处
罚标准。同时,根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汤阴县城市综合执法局亦认定伏
绿安阳汤阴分散式风电场项目监控中心属小型工程,上述违法行为均为轻微违
法行为。且依据《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第三条关于重大行政处
罚的定义,汤阴伏绿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综上,上述行政处罚金额均相对较小,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未对宁柏基
金的业务开展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障碍。
(三)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
报批事项的说明
宁柏基金主要通过项目公司进行风电场和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运
营。各项目相关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许可情况如下
所示。其中土地使用权证相关信息参见本节之“七、主要资产权属情况”之
“(四)无形资产”。同时,依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印发的《关于简化优化电网
项目审批流程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电网项目不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
可证》,因此平原国瑞、宁津瑞鸿、商河国瑞、平原瑞风、平原天瑞、宁津国
瑞和商河国润等七家项目公司无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柏基金及其下属公司相关报批事项情况如下:
平原国瑞负责建设运营的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的国瑞新能源德州平原
司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目前正在进行房屋建筑物的竣工验收,待完成竣工验
收手续后,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变更登记手续(将权利类型变更为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其他相关许可事项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审批事 发文件/证 发文件/证
类型 文件/证书名称 文件/证书编号
项 书单位 书时间
德州市发展 关于国瑞新能源德州平
项目核 德发改字 2017 年 11
立项 和改革委员 原风电场工程核准的批
准 〔2017〕49 号 月 29 日
会 复
关于《国瑞新能源德州
德水保 2016 年 11
平原风电场工程水土保
〔2016〕10 号 月 21 日
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水土保 德州市水利
持 局 关于《国瑞新能源德州
平原风电场工程(变 德水保 2018 年 3
更)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2018〕3 号 月 22 日
书》的批复
环保 平原国瑞新能源有限公
平原县环境 平环报告表 2017 年 2
司国瑞新能源德州平原
保护局 〔2017〕4 号 月 9日
风电场项目
环评批 关于平原国瑞新能源有
复 限公司国瑞新能源德州
平原县行政 平审环报告表 2019 年 12
平原风电场项目配套输
审批服务局 〔2019〕32 号 月 31 日
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
表审批意见
关于国瑞平原风电场 50 鲁电发展
电网接 国网山东省 2019 年 9
兆瓦风力发电机组接入 〔2019〕580
入 电力公司 月 19 日
行业 系统方案的批复 号
准入 国家能源局
电力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业 2020 年 8
山东监管办 1010621-01031
务许可 务许可证 月 18 日
公室
建设用 地字第 371426
平原县自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 2019 年 8
地规划 〔2019〕
资源局 地规划许可证 月 20 日
许可证 00028 号
规划
建设工 建字第 371426
平原县自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 2020 年 7
程规划 〔2020〕
资源局 程规划许可证 月 6日
许可证 00045 号
关于国瑞新能源德州平 德国土资字
用地预 德州市国土 2017 年 11
原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 〔2017〕204
审 资源局 月 15 日
用地预审意见 号
用地
关于国瑞新能源德州平 鲁政土字
用地批 山东省人民 2019 年 2
原风电场工程建设项目 〔2019〕122
复 政府 月 3日
用地的批复 号
宁津瑞鸿负责建设运营的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的瑞鸿宁津 50MW 风电
场项目已履行了必要的报批程序,并获得相关许可证件。项目公司已取得土地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使用权证,目前正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进行房屋建筑物的竣工验
收。待办理完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完成竣工验收手续后,办理不动
产权证的变更登记手续(将权利类型变更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
物)所有权)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其他相关许可事项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审批事 发文件/证书 发文件/证
类型 文件/证书名称 文件/证书编号
项 单位 书时间
山东省发展 关于下达 2017 年度山 鲁发改能源
项目核 2017 年 5
立项 和改革委员 东省风电开发建设方 〔2017〕438
准 月 4日
会 案的通知 号
关于《瑞鸿宁津风电
水土保 德州市水利 衡水保 2018 年 4
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
持 局 〔2018〕7 号 月 8日
报告书》的批复
环保 宁津瑞鸿新能源有限
环评批 宁津县环境 公司瑞鸿宁津风电场 宁环报告表 2018 年 1
复 保护局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8〕13 号 月 26 日
审批意见
关于瑞鸿宁津风电场
鲁电发展
电网接 国网山东省 一期工程 5 万千瓦风力 2019 年 4
〔2019〕283
入 电力公司 发电机组接入系统方 月 30 日
行业 号
案的批复
准入
国家能源局
电力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 2020 年 4
山东监管办 1010620-00016
务许可 业务许可证 月 21 日
公室
地字第
建设用 3714222019000
宁津县自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 2019 年 11
规划 地规划 31 号;地字第
资源局 用地规划许可证 月 6日
许可证 3714222019000
关于瑞鸿宁津风电场 德国土资字
用地预 德州市国土 2017 年 11
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 〔2017〕202
审 资源局 月 15 日
审意见 号
用地
关于瑞鸿宁津风电场
用地批 山东省人民 鲁政土字 2019 年 2
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
复 政府 〔2019〕116 号 月 3日
批复
商河国瑞负责建设运营的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的国瑞能源济南商河
司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目前正在进行房屋建筑物的竣工验收,待完成竣工验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收手续后,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变更登记手续(将权利类型变更为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其他相关许可事项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审批事 发文件/证书 发文件/证
类型 文件/证书名称 文件/证书编号
项 单位 书时间
山东省发展 关于下达 2017 年度山 鲁发改能源
项目核 2017 年 5
立项 和改革委员 东省风电开发建设方案 〔2017〕438
准 月 4日
会 的通知 号
关于国瑞能源济南商河 济水许
水土保 济南市水利 2016 年 11
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方 〔2016〕115
持 局 月 28 日
案报告书的批复 号
环保
关于国瑞能源济南商河 商环报告表
环评批 商河县环境 2017 年 3
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 〔2017〕010
复 保护局 月 9日
告表的批复 号
关于国瑞商河风电场 鲁电发展
电网接 国网山东省 2019 年 9
入 电力公司 月 19 日
行业 接入系统方案的批复 号
准入 国家能源局
电力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业 2021 年 1
山东监管办 1910621-01030
务许可 务许可证 月 21 日
公室
建设用 地字第
商河县行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 2019 年 11
地规划 3701102019053
审批服务局 地规划许可证 月 13 日
许可证 号
规划
建设工 建字第
商河县行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 2020 年 7
程规划 3701102020064
审批服务局 程规划许可证 月 31 日
许可证 号
关于国瑞能源济南商河 济国土资审
用地预 济南市国土 2017 年 12
风电场工程建设项目用 〔2017〕125
审 资源局 月 8日
地预审意见的函 号
用地
关于国瑞能源济南商河 鲁政土字
用地批 山东省人民 2019 年 7
风电场工程建设项目用 〔2019〕616
复 政府 月 11 日
地的批复 号
宁津国瑞负责建设运营的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的德州宁津 50MW 风电
场项目已履行了必要的报批程序,并获得相关许可证件。项目公司已取得土地
使用权证,目前正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进行房屋建筑物的竣工验
收。待办理完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完成竣工验收手续后,办理不动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产权证的变更登记手续(将权利类型变更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
物)所有权)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其他相关许可事项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审批事 发文件/证 发文件/证
类型 文件/证书名称 文件/证书编号
项 书单位 书时间
山东省发展 鲁发改能源
项目核 关于下达 2018 年度风 2018 年 5
立项 和改革委员 〔2018〕549
准 电开发方案的通知 月 17 日
会 号
关于《国瑞新能源德州
德水保 2016 年 11
宁津风电场工程水土保
〔2016〕11 号 月 21 日
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水土保 德州市水利
持 局 关于《国瑞新能源德州
宁津风电场工程(变 德水保 2019 年 9
环保 更)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2019〕30 号 月 26 日
书》的批复
宁津国瑞新能源有限公
环评批 宁津县环境 司国瑞新能源德州宁津 宁环报告表 2017 年 1
复 保护局 风电场工程项目环境影 〔2017〕4 号 月 24 日
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关于国瑞宁津风电场 50 鲁电发展
电网接 国网山东省 2019 年 9
兆瓦风力发电机组接入 〔2019〕615
入 电力公司 月 29 日
行业 系统方案的批复 号
准入 国家能源局
电力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业 2020 年 12
山东监管办 1010620-00097
务许可 务许可证 月 31 日
公室
建设用 地字第
宁津县行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 2021 年 10
规划 地规划 371422202100
审批服务局 地规划许可证 月 18 日
许可证 023 号
关于国瑞新能源德州宁 德国土资字
用地预 德州市国土 2018 年 6
津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 〔2018〕110
审 资源局 月 15 日
用地预审意见 号
用地
关于国瑞新能源德州宁
用地批 山东省人民 鲁政土字 N 2019 年 12
津风电场工程项目的批
复 政府 〔2019〕12 号 月 23 日
复
平原瑞风负责建设运营的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的瑞风能源平原 50MW
风电场项目已履行了必要的报批程序,并获得相关许可证件。项目公司正在办
理土地使用权证及相关规划许可证,待办理完毕并完成房屋竣工验收手续后,
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变更登记手续(将权利类型变更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屋(构筑物)所有权)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根据平原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说明,
平原瑞风正在办理相关土地使用权证书,可依法申请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
。
其他相关许可事项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审批事 发文件/证书 发文件/证
类型 文件/证书名称 文件/证书编号
项 单位 书时间
山东省发展 鲁发改能源
项目核 关于下达 2018 年度风 2018 年 5
立项 和改革委员 〔2018〕549
准 电开发方案的通知 月 17 日
会 号
关于《瑞风能源平原
水土保 德州市行政 德审批水 2019 年 6
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
持 审批服务局 〔2019〕2 号 月 26 日
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环保 关于平原瑞风新能源
环评批 平原县环境 有限公司瑞风能源平 平环报告表 2018 年 4
复 保护局 原风电场工程环境影 〔2018〕71 号 月 24 日
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关于瑞风平原风电场 鲁电发展
电网接 国网山东省 2019 年 9
入 电力公司 月 19 日
行业 接入系统方案的批复 号
准入 国家能源局
电力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 2020 年 12
山东监管办 1010620-00095
务许可 业务许可证 月 31 日
公室
建设用 地字第 371426
平原县行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 2021 年 12
规划 地规划 〔2021〕
审批服务局 用地规划许可证 月 20 日
许可证 00075 号
关于瑞风能源平原风 德国土资字
用地预 德州市国土 2018 年 6
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用 〔2018〕108
审 资源局 月 15 日
地预审意见 号
用地
关于瑞风能源平原风 鲁政土字
用地批 山东省人民 2020 年 12
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用 〔2020〕1173
复 政府 月 30 日
地的批复 号
平原天瑞负责建设运营的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的天瑞平原 50MW 风电
场项目已履行了必要的报批程序,并获得相关许可证件,项目公司正在办理土
地使用权证。由于平原天瑞与平原国瑞共用升压站及站内房屋建筑物,因此无
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其他相关许可事项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审批事 发文件/证书 发文件/证
类型 文件/证书名称 文件/证书编号
项 单位 书时间
山东省发展 鲁发改能源
项目核 关于下达 2018 年度风 2018 年 5
立项 和改革委员 〔2018〕549
准 电开发方案的通知 月 17 日
会 号
关于《天瑞平原风电
水土保 德州市行政 德审批水 2019 年 6
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
持 审批服务局 〔2019〕3 号 月 26 日
报告书》的批复
环保 关于平原天瑞新能源
环评批 平原县环境 有限公司天瑞平原风 平环报告表 2018 年 4
复 保护局 电场工程环境影响报 〔2018〕72 号 月 24 日
告表审批意见
关于天瑞平原风电场 鲁电发展
电网接 国网山东省 2019 年 9
入 电力公司 月 19 日
行业 接入系统方案的批复 号
准入 国家能源局
电力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 2020 年 12
山东监管办 1010620-00096
务许可 业务许可证 月 31 日
公室
建设用 地字第 371426
平原县行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 2021 年 12
规划 地规划 〔2021〕
审批服务局 用地规划许可证 月 20 日
许可证 00074 号
关于天瑞平原风电场 德国土资字
用地预 德州市国土 2018 年 6
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 〔2018〕107
审 资源局 月 15 日
审意见 号
用地
关于天瑞平原风电场 鲁政土字
用地批 山东省人民 2021 年 7
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 〔2021〕398
复 政府 月 24 日
批复 号
商河国润负责建设运营的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的国瑞能源济南商河二
期 100MW 风电场项目已履行了必要的报批程序,并获得相关许可证件。项目
公司正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由于商河国润与商河国瑞共用升压站及站内房屋
建筑物,因此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其他相关许可事项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审批事 发文件/证书 发文件/
类型 文件/证书名称 文件/证书编号
项 单位 证书时间
山东省发展
项目核 关于下达 2018 年度风 鲁发改能源 2018 年 5
立项 和改革委员
准 电开发方案的通知 〔2018〕549 号 月 17 日
会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审批事 发文件/证书 发文件/
类型 文件/证书名称 文件/证书编号
项 单位 证书时间
关于国瑞能源济南商河
水土保 济南市城乡 济水保 2019 年 7
风电场二期工程水土保
持 水务局 〔2019〕70 号 月 31 日
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环保 关于商河国润新能源有
环评批 济南市生态 限公司国瑞能源济南商 济环报告表
复 环境局 河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 〔2019〕96 号
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国润商河风电场
电网接 国网山东省 鲁电发展 2019 年 9
入 电力公司 〔2019〕582 号 月 19 日
行业 接入系统方案的批复
准入 国家能源局
电力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业 2021 年 1
山东监管办 1010621-01031
务许可 务许可证 月 21 日
公室
建设用 地字第
商河县自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 2021 年 8
规划 地规划 3701102021047
资源局 地规划许可证 月 6日
许可证 号
关于国瑞能源济南商河
用地预 济南市国土 济国土资审 2018 年 4
风电场二期工程建设项
审 资源局 〔2018〕51 号 月 12 日
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函
用地
关于国瑞能源济南商河 鲁政土字 2002 年
用地批 山东省人民
风电场二期工程建设项 〔2020〕1302 12 月 31
复 政府
目用地的批复 号 日
景县中电负责建设运营的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景县的景县南运河 200MW 风
电场项目一期已履行了必要的报批程序,并获得相关许可证件。项目公司正在
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相关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待办理完毕并完成房屋竣
工验收手续后,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变更登记手续(将权利类型变更为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其他相关许可事项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审批事 发文件/证 发文件/证
类型 文件/证书名称 文件/证书编号
项 书单位 书时间
河北省发展 关于下达河北省 2017 冀发改能源
项目核 2017 年 3
立项 和改革委员 年度风电开发建设方案 〔2017〕305
准 月 27 日
会 的通知 号
关于中能国电景县南运 衡行审工程许
水土保 衡水市行政 2017 年 10
环保 河 200MW 风电场项目 可〔2017〕
持 审批局 月 18 日
水土保持报告书的批复 000176 号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审批事 发文件/证 发文件/证
类型 文件/证书名称 文件/证书编号
项 书单位 书时间
关于景县中电新能源有
景环表
环评批 景县行政审 限公司中能国电景县南 2017 年 11
〔2017〕105
复 批局 运河 200MW 风电场项 月 30 日
号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关于印发中能国电景县
国网河北省
电网接 南运河 200MW 风电场 冀电发展 2018 年 4
电力有限公
行业 入 (一期 50MW)接入系 〔2018〕88 号 月 27 日
司
准入 统审查意见的通知
电力业 国家能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业 2019 年 8
务许可 华北监管局 务许可证 月 1日
关于中能国电景县南运
用地预 衡水市国土 衡国土资规字 2017 年 9
河 200MW 风电场项目
审 资源局 〔2017〕12 号 月 26 日
用地预审意见
用地
关于中能国电景县南运 冀政转征
用地批 河北省人民 2020 年 1
河 200MW 风电场项目 〔2020〕306
复 政府 月 7日
用地的批复 号
沽源智慧负责建设运营的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的张家口“奥运风光
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 150MW 风电项目已履行了必要的报批程序,
并获得相关许可证件。项目公司正在办理建设用地批复手续、土地使用权证、
相关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待办理完毕并完成房屋竣工验收手续后,办理
不动产权证的变更登记手续(将权利类型变更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
(构筑物)所有权)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根据沽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
说明,该局正在组织该项目用地报批相关工作,待土地出让以后可取得土地权
属证书,该局将大力协调沽源智慧完善相关建设手续办理及土地房屋产权登记
工作。
其他相关许可事项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审批事 发文件/证书 文件/证书编 发文件/证
类型 文件/证书名称
项 单位 号 书时间
河北省发展 关于下达首批多能互补集 冀发改能源
项目核 2017 年
立项 和改革委员 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规模 〔2017〕
准 11 月 3 日
会 的通知 1421 号
水土保 张家口市行 关于张家口奥运风光城多 张行审字 2019 年 1
环保
持 政审批局 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 〔2019〕7 号 月 31 日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审批事 发文件/证书 文件/证书编 发文件/证
类型 文件/证书名称
项 单位 号 书时间
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环评批 沽源县环境 建设项目坏境影响评价文 备案号: 2019 年 1
复 保护局 件备案表(试行) 月 7日
关于印发张家口“奥运风
冀北电发展
电网接 国网冀北电 光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 2019 年 5
〔2019〕220
行业 入 力有限公司 示范工程 150 兆瓦风电项 月 10 日
号
准入 目接人系统方案的通知
电力业 国家能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业务 1910321- 2021 年 4
务许可 华北监管局 许可证 01286 月 20 日
张家口“奥运风光城”多
用地预 张家口市国 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 张国土规字 2018 年 2
用地
审 土资源局 150MW 风力发电项目用 〔2018〕3 号 月 5日
地预审意见
竹润沽源负责建设运营的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的张家口“奥运风光
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 30MW 光伏发电和 10MW 储能项目已履行了
必要的报批程序,并获得相关许可证件。项目公司正在办理建设用地批复手续、
土地使用权证、相关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待办理完毕并完成房屋竣工验
收手续后,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变更登记手续(将权利类型变更为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根据沽源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出具的说明,该局正在组织相关土地的报批工作,待土地出让以后可取
得土地权属证书,该局将大力协调竹润沽源完善相关建设手续办理及土地房屋
产权登记工作。
其他相关许可事项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审批事 发文件/证书 文件/证书编 发文件/证
类型 文件/证书名称
项 单位 号 书时间
河北省发展 关于下达首批多能互补集 冀发改能源
项目核 2017 年
立项 和改革委员 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规模 〔2017〕
准 11 月 3 日
会 的通知 1421 号
关于张家口奥运风光城多 张行审字
水土保 张家口市行 2020 年 3
环保 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 〔2020〕39
持 政审批局 月 23 日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审批事 发文件/证书 文件/证书编 发文件/证
类型 文件/证书名称
项 单位 号 书时间
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环评批 沽源县环境 建设项目坏境影响评价文 备案号: 2019 年 9
复 保护局 件备案表(试行) 月 2日
关于印发张家口“奥运风
光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 冀北电发展
电网接 国网冀北电 2019 年 5
示范工程 30 兆瓦光伏发 〔2019〕213
行业 入 力邮电公司 月 10 日
电项目和 10 兆瓦储能项 号
准入 目接人系统方案的通知
电力业 国家能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业务 1910321- 2021 年 4
务许可 华北监管局 许可证 01285 月 20 日
用字第
用地预 河北省自然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 2020 年 6
用地 13000020200
审 资源厅 意见书 月 3日
汤阴伏绿负责建设运营的位于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的伏绿安阳汤阴分散式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目前正在进行房屋建筑物的竣工验收,待完成竣工验收手
续后,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变更登记手续(将权利类型变更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根据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国家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
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0〕22 号),分散式
风电场项目无需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
其他相关许可事项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审批事 发文件/证书 文件/证书编 发文件/证
类型 文件/证书名称
项 单位 号 书时间
河南省发展 关于下达河南省“十三 豫发改能源 2017 年
项目核
立项 和改革委员 五” 分散式风电开发方 〔2017〕 11 月 21
准
会 案的通知 1203 号 日
关于伏绿安阳汤阴分散式 安水保
水土保 安阳市水利 2018 年 9
环保 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2018〕23
持 局 月 27 日
的批复 号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审批事 发文件/证书 文件/证书编 发文件/证
类型 文件/证书名称
项 单位 号 书时间
汤阴伏绿新能源有限公司
汤环管字
环评批 汤阴县环境 伏绿安阳汤阴分散式风电 2018 年 5
〔2018〕44
复 保护局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月 9日
号
意见
伏绿安阳汤阴 32 兆瓦分 安电发展
行业 电网接 国网安阳供 2018 年 4
散式风电场接入系统方案 〔2018〕01
准入 入 电公司 月 2日
评审意见 号
建设用 汤阴县城乡 汤地字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 2020 年 7
地规划 规划发展中 2020052 号-
规划许可证 月 15 日
许可证 心 2020066 号
规划
建设工 汤阴县城乡 2020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 汤建字第
程规划 规划发展中 10 月 29
规划许可证 2020061 号
许可证 心 日
建筑工 汤阴县住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 4105232021 2021 年 9
施工 程施工 和城乡建设
施工许可证 09020101-01 月 2日
许可证 局
关于汤阴伏绿新能源有限 汤国土资函 2017 年
用地预 汤阴县国土
公司 32MW 分散式风力 〔2017〕26 12 月 22
审 资源局
发电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号 日
用地
关于汤阴伏绿 32 兆瓦分 豫政土
用地批 河南省人民 2019 年 4
散式风电项目建设用地的 〔2019〕
复 政府 月 11 日
批复 391 号
(四)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
他人资产的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企业存在如下与第三方共用资产的情况:
(1)依据平原国瑞(作为许可方)与平原国润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被
许可方)签署的《前曹国瑞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共用协议》,平原国瑞将其建设
的前曹国瑞 110kV 升压站及 110kV 送出线路许可平原国润新能源有限公司在风
电场存续期间无偿使用,平原国润新能源有限公司承担接入共用升压站后的新
增工程和改扩建工程投资,共用升压站设备及共用建安工程能独立划分产权的
实体,产权分属平原国瑞与平原国润新能源有限公司,不能独立划分产权的实
体,产权归属平原国瑞。项目存续期间,如平原国瑞或平原国润新能源有限公
司出售资产,平原国瑞与平原国润新能源有限公司应互相配合并确保升压站共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用部分无偿使用权属于风电场最终权属方。
(2)依据宁津瑞鸿(作为许可方)与宁津瑞资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被
许可方)签署的《大柳瑞鸿升压站共用协议》,宁津瑞鸿将其建设的大柳瑞鸿
瑞资新能源有限公司承担接入共用升压站后的新增工程和改扩建工程投资,共
用升压站设备及共用建安工程能独立划分产权的实体,产权分属宁津瑞鸿与宁
津瑞资新能源有限公司,不能独立划分产权的实体,产权归属宁津瑞鸿。项目
存续期间,如宁津瑞鸿或宁津瑞资新能源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宁津瑞鸿与宁津
瑞资新能源有限公司应互相配合并确保升压站共用部分无偿使用权属于风电场
最终权属方。
(3)依据宁津国瑞(作为许可方)与宁津国鸿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被
许可方)签署的《保店国瑞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共用协议》,宁津国瑞将其建设
的保店国瑞 110kV 升压站和 110kV 送出线路许可宁津国鸿新能源有限公司在风
电场存续期间无偿使用,宁津国鸿新能源有限公司承担接入共用升压站后的新
增工程和改扩建工程投资,共用升压站设备及共用建安工程能独立划分产权的
实体,产权分属宁津国瑞与宁津国鸿新能源有限公司,不能独立划分产权的实
体,产权归属宁津国瑞。项目存续期间,如宁津国瑞或宁津国鸿新能源有限公
司出售资产,宁津国瑞或宁津国鸿新能源有限公司应互相配合并确保升压站共
用部分无偿使用权属于风电场最终权属方。
(4)依据平原瑞风(作为许可方)与平原瑞资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被
许可方)签署的《王庙瑞风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共用协议》,平原瑞风将其建设
的王庙瑞风 110kV 升压站及 110kV 送出线路许可平原瑞资新能源有限公司在风
电场存续期间无偿使用,平原瑞资新能源有限公司承担接入共用升压站后的新
增工程和改扩建工程投资,共用升压站设备及共用建安工程能独立划分产权的
实体,产权分属平原瑞风与平原瑞资新能源有限公司,不能独立划分产权的实
体,产权归属平原瑞风。项目存续期间,如平原瑞风或平原瑞资新能源有限公
司出售资产,平原瑞风与平原瑞资新能源有限公司应互相配合并确保升压站共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用部分无偿使用权属于风电场最终权属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柏基金下属公司许可第三方使用升压站及/或送出
线路,未对宁柏基金下属公司正常使用升压站及/或送出线路造成影响,本次
交易未导致宁柏基金下属公司出售电站资产,不会对上述资产共用协议的履行
造成影响。
报告期内,标的企业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具体如下:
(1)依据由宁津国瑞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宁津瑞鸿、宁津瑞资新能源
有限公司三方作为共用送出线路使用方和工程总包方山东国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签订的《共用送出线路租赁协议》,宁津国瑞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将 220kV 送
出线路、国网 220kV 时集变电站 220kV 间隔(以下简称“送出线路”)租赁给
宁津瑞鸿使用,租赁期限为 20 年,到期后自动续期,续展后的租赁期限为 20
年。宁津瑞鸿应向出租方宁津国瑞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的租赁费用由基本
租赁费用 964.75 万元和运维费用(按协议各方实际接入的容量占共用送出线路
实际接入总量分摊)两部分组成。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津瑞鸿能正常租赁
使用送出线路。
(2)竹润沽源建设的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的张家口“奥运风光城”
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 30MW 光伏发电和 10MW 储能项目所使用的
河子乡小河子村村民委员会签署的租赁协议,竹润沽源向其租赁草地 1,200 亩,
该等土地为集体用地,不含基本农田,租赁期为 25 年,起租日期为 2019 年。
租金按照 175 元/亩/年,每 5 年进行结算。该租赁协议已取得出租方三分之二
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以及沽源县人民政府同意。依据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
〔2017〕8 号),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中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光伏方阵使
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的,在不破坏农业生产条件的前提下,可不改变
原用地性质。竹润沽源租赁集体土地铺设光伏方阵符合前述规定,并已就该租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赁协议的签署履行法律规定的决策程序。
(五)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六)标的资产涉及职工安置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五节 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一、标的资产评估基本情况
(一)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宁柏基金的合伙企业份额,依据中和评估出具的中和评
报字(2021)第 YCV1090 号《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
准日,采取资产基础法对标的企业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选取资产基础法结果作
为评估结论。经评估,宁柏基金母公司口径下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201,056.37 万
元,评估价值为 269,830.06 万元,增值额为 68,773.69 万元,增值率为 34.21%;
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0.00 万元,评估价值为 0.00 万元,增值额为 0.00 万元,增
值率为 0.00%;合伙人权益账面价值为 201,056.37 万元,评估价值为 269,830.06
万元,增值额为 68,773.69 万元,增值率为 34.21%。
标的资产评估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值 评估值 增减值 增值率 购买合伙
购买合伙企业份额
标的企业 企业份额
A B C=B-A D=C/A 比例与评估值之积
比例
宁柏基金 201,056.37 269,830.06 68,773.69 34.21% 22.7472% 61,378.78
注:标的企业账面值为其母公司全部合伙人权益。
(二)评估基本方法的选择及其理由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
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
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宁柏基金拥有 19 家控股子公司,其中 10 家风力
发电公司、1 家光伏发电公司,合计 11 家项目公司,其余为持股平台公司,宁
柏基金直接或通过持股平台公司间接持有 11 家项目公司的股权运营风电、光
伏电站。
由于能够收集到分析被评估对象历史状况、预测其未来收益及风险所需的
必要资料,具备采用收益法实施评估的操作条件,本次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
由于被评估单位各项资产、负债能够根据会计政策、企业经营等情况合理
加以识别,评估中有条件针对各项资产、负债的特点选择适当、具体的评估方
法,并具备实施这些评估方法的操作条件,本次评估可以选择资产基础法。
由于市场上各风力、光伏发电类公司相关发电技术指标各不相同,无法搜
集到与被评估对象可比的交易实例及可比上市公司,不具备采用市场法进行评
估的操作条件,本次评估不宜采用市场法。
因此,对于风力、光伏发电公司而言,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
对于宁柏基金母公司、下属持股平台公司,由于该类公司属于管理性公司,
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内部资金业务往来,无收入来源,只发生一些费用,不
具备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实施评估的操作条件,因此,只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
综上,本次评估对宁柏基金下属风电、光伏项目公司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
础法两种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并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通过逐级汇总至持股平
台公司及母公司,再对持股平台公司及母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最终
形成宁柏基金的评估结果。由于宁柏基金母公司评估过程中的长期股权投资采
用的是下属项目公司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因此,虽在宁柏基金母公司层面仅采
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但其评估结果中已体现相关资产在收益法评估下的评
估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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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估假设
(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
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
变化;
(3)假设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其管理方式及水平、经营方向和范围,
与评估基准日基本一致;
(4)除非另有说明,假设被评估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经营管理和技
术骨干有能力、负责任地担负其职责,并保持相对稳定;
(5)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所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评估报告时采用的会
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6)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
(1)假设被评估单位的风力发电站能够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按照经济寿
命 20 年经营期限运营,预测期内不发生资产的重大改良、重置;
(2)假设被评估单位的光伏发电站能够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按照经济寿
命 25 年经营期限运营,预测期内不发生资产的重大改良、重置;
(3)假设未来发电利用小时能够按照与运维方签订的发电量担保协议中
约定的发电量小时如期完成;
(4)假设预测年度上网电价与评估基准日执行的上网电价不发生重大变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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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假设国家电价补贴政策不发生重大改变,被评估单位能够如期收到
补贴款,补贴款到账递延年限,可实现性与现金流预测一致;
(6)假设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在预测年度内保持不变;
(7)假设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流出为全年平均流入、流出。
(四)不同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及差异原因、选择说明
宁柏基金母公司的评估仅采用资产基础法一种评估方法。
(1)评估结果
宁柏基金母公司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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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柏基金母公司口径下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201,056.37 万元,评估价值为
值为 0.00 万元,评估价值为 0.00 万元,增值额为 0.00 万元,增值率为 0.00%;
合伙人权益账面价值为 201,056.37 万元,评估价值为 269,830.06 万元,增值额
为 68,773.69 万元,增值率为 34.21%。
(2)评估结果选择说明
对于宁柏基金母公司而言,其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内部资金业务往来,
无收入来源,只发生一些费用,不具备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实施评估的操作条
件,因此,只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及其评估结果。
(3)评估结果差异原因
由于宁柏基金母公司评估方法仅采用资产基础法,因此,不存在评估结果
差异。
下属各项目公司的评估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
(1)评估结果
宁柏基金下属 11 家项目公司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下的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基础法 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 收益法
序号 公司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率(%) 评估价值 增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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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基础法 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 收益法
序号 公司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率(%) 评估价值 增值率(%)
(2)评估结果选择说明
宁柏基金下属 11 家项目公司主要分布在山东、河北等风力资源较为丰富
的地区,每年能够获取稳定的发电收益,在目前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背景下,
我国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鼓励使用新能源,并通过相关的保障性收购、新能
源补贴、税收优惠等扶持性政策推动行业的整体发展,各项目公司发展前景良
好。
收益法以各项目公司自身能形成稳定收益的运营特点为基础,结合行业发
展趋势,充分考虑了相关优惠政策,收益法评估结论较为客观的反映了资产基
础法无法涵盖的风场资源、发电许可资质、运维团队等无形因素价值,同时,
使用收益法评估风力及光伏发电类资产,亦是行业惯例。鉴于以上原因,11 家
项目公司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3)评估结果差异原因
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评估结果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两种方法出发的角度
不同,考虑评估价值内涵不同。
资产基础法关注的是资产的重置价值,即在持续经营基础上,以重置各项
生产要素为假设前提,根据各项资产的具体情况采用重新购建方法分别评定估
算各项资产的价值,得出资产基础法下企业评估价值,由于“抢装潮”过后,
风电主机出现大幅降价,因此,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后会出现减值。
收益法关注的是整体资产的预期盈利能力,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是企业整体
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量化与现值,是在对企业未来收益预测的基础上计算评估
价值的方法。当前目前在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我国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产业,鼓励使用可再生能源,出台一系列政府补贴政策,包括电价补贴、增值
税返还、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等优惠政策,收益法充分考虑了相关优惠政策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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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现金流入,评估结论较为客观的反映了风场资源、发电许可资质、运维团队
等无形因素价值,因此造成收益法评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高于资产基础法账面
净资产较多。
二、宁柏基金母公司评估说明
宁柏基金母公司属于管理性公司,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内部资金业务往
来,无收入来源,只发生一些费用,不具备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实施评估的操
作条件,故只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具体评估说明如下:
(一)流动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评估范围为宁柏基金的各项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预付账款及其他应
收款。上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值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资产项目 账面价值 占流动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 20,097.85 13.42%
预付账款 2,157.50 1.44%
其他应收款 127,536.02 85.14%
合计 149,791.37 100.00%
(1)货币资金
宁柏基金的评估基准日货币资产账面价值为 20,097.85 万元,均为银行存
款。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币种 账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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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币种 账面值
合计 20,097.85
中和评估查阅了宁柏基金 2021 年 6 月 30 日银行对账单和余额调节表,对
未达账项进行了核实,没有发现对净资产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同时对各个账户
进行了函证,询证函都一一收回,未发现账表、账实不符事项。
对银行存款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2)预付账款
宁柏基金评估基准日预付账款账面余额 2,157.50 万元,坏账准备 0.00 万元,
预付账款净额 2,157.50 万元,主要为宁柏基金预付开弦资本 2021 年下半年的基
金管理费。
中和评估将申报表与会计报表、明细账、总账进行了核对,查阅了相关预
付账款的原始凭证,对协议或合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确认该笔款项为宁柏
基金预付开弦资本 2021 年下半年的基金管理费。
预付账款评估值为 2,157.50 万元。
(3)其他应收款
宁柏基金评估基准日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127,536.02 万元,坏账准备 0.00
万元,其他应收款净额 127,536.02 万元,主要是宁柏基金内部往来款,具体地,
在宁柏基金各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期间,宁柏基金母公司通过持股平台公司向
项目公司划转资金,因此宁柏基金母公司报表层面形成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
中和评估将申报表与会计报表、明细账、总账进行了核对,查阅了相关其
他应收账款的原始凭证,对大额款项进行了函证。在此基础上向宁柏基金了解
相关款项的欠款原因、客户资信、历史年度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等,以便对应
收款的可回收性做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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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发生日期距评估基准日较近,且均为内部往来款,有充分证据
表明其他应收款可以全额回收,其他应收账款以核实后的账面余额作为其评估
值。
其他应收账款评估值为 151,786.02 万元。
宁柏基金流动资产评估结果见下表:
流动资产评估结果
单位:万元
资产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货币资金 20,097.85 20,097.85 0.00 0.00%
预付账款 2,157.50 2,157.50 0.00 0.00%
其他应收款 127,536.02 127,536.02 0.00 0.00%
流动资产合计 149,791.37 149,791.37 0.00 0.00%
(二)非流动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宁柏基金母公司的非流动资产全部系长期股权投资。宁柏基金共有 19 家
子公司,其中拥有一级控股子公司 8 家,7 家为持股平台公司,1 家为项目公司
(汤阴伏绿)。同时,宁柏基金通过前述 7 家持股平台公司间接控制其余 10 家
项目公司和 1 家持股平台公司。宁柏基金股权结构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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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图所示,截至评估基准日,宁柏基金账面反映一级控股子公司为 8 家,
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账面价值
合计 51,265.00
(1)宁柏基金提供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申报明细表;
(2)宁柏基金提供的投资协议、合同、投资凭证等;
(3)宁柏基金提供的各被投资单位的营业执照、章程、评估基准日审计
报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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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它与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相关的资料。
根据宁柏基金长期股权投资的具体情况,核实原始入账凭证、评估基准日
余额;对投资项目的协议、章程进行审核;核实长期股权投资占被投资单位实
收资本的比例和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及相关的会计核算方法等。
本次对控股子公司进行整体评估,以整体评估后的净资产价值与持股比例
的乘积确定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对控股子公司中的风电、光伏项目公司
以及持股平台公司,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分别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1)风电、光伏项目公司
宁柏基金直接持股汤阴伏绿 1 家风电项目公司。对于已并网发电的风电、
光伏公司,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评估,选择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
为最终的评估结论。
(2)持股平台公司
宁柏基金直接持股 7 家持股平台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具体地,
根据各持股平台公司下属的风电、光伏项目公司的收益法评估结果,逐级汇总
至各持股平台公司,确定其长期股权投资价值。虽在持股平台公司层面仅采用
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但其评估结果中已体现其下属 10 家风电、光伏项目公
司收益法的评估结论。
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按照上述类别采用资产基础法或收益法进行整体评估
后,以整体评估后的净资产价值与持股比例的乘积确定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
值。11 家风电、光伏项目公司具体评估过程详见本章“三、各项目公司评估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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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宁柏基金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结果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率(%)
合计 51,265.00 120,038.69 134.15
(三)评估结果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宁柏基金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201,056.37 万元,评估价
值为 269,830.06 万元,增值额为 68,773.69 万元,增值率为 34.21%;总负债账
面价值为 0.00 万元,评估价值为 0.00 万元,增值额为 0.00 万元,增值率为 0;
合伙人权益账面价值为 201,056.37 万元,评估价值为 269,830.06 万元,增值额
为 68,773.69 万元,增值率为 34.21%。
三、各项目公司评估说明
如前所述,宁柏基金直接持股 1 家项目公司汤阴伏绿,通过持股平台公司
控制其余 10 家项目公司包括:平原国瑞、宁津瑞鸿、商河国瑞、宁津国瑞、
平原瑞风、平原天瑞、商河国润、景县中电、沽源智慧及竹润沽源。对 11 家
项目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并选用收益法评估
结果。收益法评估结果通过逐级汇总至 8 家持股平台公司及宁柏基金母公司,
再对 8 家持股平台公司及宁柏基金母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最终形成
宁柏基金母公司的评估结果。各项目公司评估说明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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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基础法评估说明
(1)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各项目公司的各项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
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等。
(2)评估方法
货币类流动资产:为银行存款,通过核实银行对账单、银行函证等进行核
查,人民币货币资产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应收预付类流动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对应收
类流动资产,主要是在清查核实其账面余额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回收
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预付款项根据所能收回的货物或者服务,以及形成的资
产或权利确定评估值;
其他流动资产:为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3)评估结果
单位:万元
增减值 增值率%
序号 公司名称 账面价值 A 评估价值 B
C=B-A D=C/A×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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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各项目公司的长期应收款,包括各项目公司应收的融资租赁保
证金等。
(2)评估方法
中和评估核对了长期应收款报表、总账、明细账与申报明细表的一致性,
查阅了相关原始入账凭证,核实其余额是否正确,在此基础上以核实后的账面
价值确定其评估值。
(3)评估结果
单位:万元
增减值 增值率%
序号 公司名称 账面价值 A 评估价值 B
C=B-A D=C/A×100
(1)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各项目公司的固定资产,包括建筑物、设备等。
(2)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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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方法根据被评估建筑物的用途及特点加以确定。对需通过自建模式取
得的建筑物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被评估建筑物的评估结果按以下公式计算: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重置全价不包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允许抵扣的增值
税进项税。
①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建筑安装工程综合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其中:
a.建筑安装工程综合造价指建设单位直接投入工程建设,支付给承包商的
建筑费用。
建筑安装工程综合造价=建筑工程造价+装饰工程造价+安装工程造价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指建设单位直接投入工程建设,支付给承包商的建筑费
用,主要采用重编预算法及工料机法计算。
重编预算法,即按建筑物的类别计算出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套用评估基
准日执行的当地《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计算出工程的直接工程费(人工费、
材料费及机械费),再按评估基准日工程所在地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
的材料价格信息和工日单价,调整材料和工日价差,同时按照工程所在地区的
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的取费标准相应取费,得到工程的不含税建安造价,再
按规定计取税金,求得工程的建安工程造价。
工料机法,即选择与委估建筑物基本类似的,中和评估掌握较完整资料的
建筑物,参照其人工、材料、机械的实际消耗量,套用评估基准日工程所在地
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材料价格信息和工日单价,计算出典型工程的
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费),按照工程所在地区的工程预算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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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使用的取费标准相应取费,得到典型工程的不含税建安造价,再按规定计
取税金,求得典型工程的建安工程造价。
对其他建筑物,则以所计算的有代表性建筑物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中和
评估所搜集的类似工程建筑安装造价为基础,结合建筑物评估常用的数据与参
数,采用类比法,将被评估建筑物的具体施工用料、建筑面积、层高、檐高、
跨度、进深、开间、平面形式、宽长比、装修等影响其造价的参数与中和评估
选定的类似建筑物进行类比,通过差异调整测算出这些建筑物的建筑安装工程
造价。
b.前期及其他费用,指工程建设应发生的,支付给工程承包商以外的单位
或政府部门的其他费用。包括前期的可行性研究费、勘察设计费、环境影响咨
询费、建设单位管理费、招投标服务费、工程监理费等。本次评估按照项目投
资规模计取前期及其他费用。
c.资金成本,根据被评估建筑物的建筑规模,中和评估核定其合理建设工
期,选取评估基准日有效的相应期限贷款利率,并假设投资建设资金均匀投入,
计算其资金成本。
②成新率的确定
成新率=建筑物尚可使用年限÷(建筑物已使用年限+建筑物尚可使用年限)
×100%
尚可使用年限,根据建筑物的经济寿命年限,结合其使用维护状况加以确
定。
根据评估目的和被评估设备的特点,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被评估设备按以下公式计算:
评估价值 = 重置全价×成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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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置全价不包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允许抵扣的增值
税进项税。
①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设备重置价值一般包括设备购置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前期及其他费
用、资金成本。
购置费,根据相关设备的近期成交价格、对供应厂商的询价结果,以及中
和评估搜集的其他公开价格信息加以确定;对无法取得直接价格资料的设备,
采用替代产品信息进行修正,无法实施替代修正的,在对其原始购置成本实施
合理性核查的基础上,采用物价指数调整法加以确定。
运杂费,主要由采购费、运输费、装卸费、保管费等构成。根据被评估设
备的类型、运距、运输方式等加以确定。
安装调试费,根据被评估设备的用途、特点、安装难易程度等加以确定。
对需单独设置基础的设备还根据其使用、荷载等计取基础费用(已在厂房建设
统一考虑的除外)。
②设备成新率的确定
设备成新率=设备尚可使用年限÷(设备已使用年限+设备尚可使用年限)
×100%
(3)评估结果
单位:万元
增减值 增值率%
序号 公司名称 账面价值 A 评估价值 B
C=B-A D=C/A×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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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柏基金各项目公司固定资产出现大幅减值主要原因为:根据发改委 2019
年 5 月 21 日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
补贴,且未来风电上网电价存在下降的可能。该政策催生了风电“抢装潮”,
宁柏基金下属项目公司由于受“抢装潮”影响,各项目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较高。在此背景下,风电平价上网推动风电行业从由政策性补贴驱动转向由技
术创新和降本增效驱动。2021 年上半年,我国风电整机企业掀起一轮降价潮,
根据公开的风电项目风电机组中标公告信息显示,整机价格由 3,200 元/千瓦跌
至 2,400 元/千瓦,因此宁柏基金下属项目公司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后,固定资产
如风机等设备市场价格大幅下降导致减值。
(1)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项目共 7 项,全部为景县中电所属的在建
(2)评估方法
景县中电在建工程建设时间距评估基准已超过一年,经测算,工程建设时
至本次评估基准日间的工程造价基本稳定,评估中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核实其
账面价值的合理性,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并计取资金成本作为评估值。
(3)评估结果
经评估,景县中电在建工程账面价值 8,235.42 万元,评估价值 8,351.57 万
元,增值额 116.15 万元,增值率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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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各项目公司的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等。
(2)评估方法
根据中和评估现场勘查情况,考虑到待估宗地为工业用地,按照《城镇土
地估价规程》、《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
结合待估宗地的区位、用地性质、利用条件及当地土地市场状况,本次评估方
法选用市场法。
(3)评估结果
单位:万元
增减值 增值率%
序号 公司名称 账面价值 A 评估价值 B
C=B-A D=C/A×100
商河国瑞无形资产减值较大,主要原因系项目所在地农用地占补平衡指标
已用完,需支付大额占补平衡费继续项目施工,该项费用不具有市场普遍性,
未来如果当地政府开发新农用地,该项费用不会发生,因此,对该项无形资产
评估时发生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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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各项目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评估方法
递延所得税资产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影响的所得税费用,中和评估首先审
核递延所得税资产报表、明细账的一致性,向有关财务人员了解递延所得税资
产形成的原因、时间、原始发生额和内容,查阅了相关文件,本次按核实后的
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3)评估结果
单位:万元
增减值 增值率%
序号 公司名称 账面价值 A 评估价值 B
C=B-A D=C/A×100
(1)评估范围
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是景县中电付吉林勘测院的工程款。
(2)评估方法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中和评估核对了景县中电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报表、总账、明细账与申报明
细表的一致性,查阅了相关原始入账凭证,核实其余额是否正确,在此基础上
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其评估值。
(3)评估结果
景县中电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为 21,000.20 万元,并以其
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其评估值。
(1)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各项目公司申报的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等。
(2)评估方法
根据各项目公司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值。
(3)评估结果
单位:万元
增减值 增值率%
序号 公司名称 账面价值 A 评估价值 B
C=B-A D=C/A×100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出的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宁柏基金各项目公司评估结
果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净资产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增值率
(二)收益法评估说明
(1)收益法评估思路
本次评估按照如下基本思路进行:
争等环境因素和经营、管理、成本等内部条件进行分析;
算;
者权益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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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益法评估公式
在本次评估具体操作过程中,中和评估以各项目公司的自由现金流作为收
益额,选用分段收益折现模型。即:将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的未来收益分为前后
两个阶段进行预测,首先预测前阶段各年的收益额;再假设从前阶段的最后一
年开始,以后各年预期收益额均相同或有规律变动。
根据各项目公司的发展计划,对未来五年的收益指标进行预测,在此基础
上考虑资本性支出及流动资金补充,并进而确定各项目公司未来期间各年度的
自由现金流指标。最后,将未来预期收益进行折现求和,即得到各项目公司在
评估基准日时点的市场公允价值。
本次收益法评估选用企业现金流。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各项目公司整体价值-有息负债
各项目公司整体价值=营业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长期权投资价值
有息负债是指评估基准日各项目公司账面上需要付息的债务,包括短期借
款、带息的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等。
有限期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为:
n
P = [? Ri(1 + r )? i + Pn /(1 + r )n ]
i =1
其中:P——评估基准日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Ri——企业未来第 i 年预期自由净现金流
r——折现率,由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估价模型确定
Pn——企业到期终值
i——收益预测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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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收益预测期限
式中 Ri 和 Pn 按以下公式计算:
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
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负数回收)﹢资产组寿命到期资产残值
其中:息税前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
用-管理费用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是在现有管理、运营模式前提下,以被评估资产
当前状况为基础,一般只考虑主要固定资产经简单维护在剩余使用寿命内可能
实现的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主要固定资产在将来可能发生的、尚未作出承诺
的改良、重置有关的现金流量;对次要固定资产则应根据经营需要,根据次要
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考虑将来可能发生的改良、重置有关的现金流量。
(3)收益预测的基础和假设
对各项目公司的收益预测是根据目前的销售状况和能力以及评估基准日后
预期经营业绩及各项财务指标,考虑企业主营业务类型及主要产品目前在市场
的销售情况和发展前景,以及管理层对各项目公司未来发展前途、市场前景的
预测等基础资料,并遵循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本着客观求实的原则,采用适当的方法编制。
对各项目公司的未来收益进行预测是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的基础,而任何
预测都是在一定假设条件下进行的,本次评估收益预测建立在以下假设条件基
础上:
①一般性假设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a.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
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b.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c.假设各项目公司持续经营,其管理方式及水平、经营方向和范围,与评
估基准日基本一致;
d.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各项目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经营管理和技术骨
干有能力、负责任地担负其职责,并保持相对稳定;
c.假设各项目公司未来所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次评估报告时采用的会
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d.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各项目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
②针对性假设
a.假设各项目公司的风力发电站能够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按照经济寿命 20
年经营期限运营,预测期内不发生资产的重大改良、重置;
b.假设未来发电利用小时能够按照与运维方签订的发电量担保协议中约定
的发电量小时如期执行;
c.假设各项目公司所在地区的电价补贴政策不发生重大改变,已进入可再
生能源项目清单的企业能够收到补贴款;
d.假设未来年度上网电价与评估基准日执行的上网电价不发生重大变化;
e.假设各项目公司的现金流入、流出为全年平均流入、流出。
本次评估过程介绍如下:
收集有关经营和基础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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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及其变化原因,分析其获利能力及发展趋势;
优势等因素;
各项目公司提供的预期收益、收益期限和相关风险预测,并根据经济环境、行
业和市场发展等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
(1)平原国瑞
根据平原国瑞历史年度财务数据,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风力发电收入等。
①历史年度经营情况
历史数据
项目指标 单位
机组实际容量 兆瓦 50.00 50.00
发电利用小时 小时 1,706.55 2,070.18
累计利用小时 小时 3,776.73 2,070.18
补贴电价剩余小时数 小时 32,223.27 33,929.82
机组发电量 兆瓦时 85,327.30 103,509.20
厂用电及线路损失率 % 2.78 2.53
厂用电及线路损失量 兆瓦时 2,374.10 2,618.60
弃风限电率 % - -
弃风限电量 兆瓦时 - -
上网结算电量 兆瓦时 82,953.20 100,890.60
不含税标杆电价 元/千瓦时 0.35 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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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补贴电价 元/千瓦时 0.18 0.18
不含税标杆收入 万元 2,898.96 3,525.81
不含税补贴收入 万元 1,505.64 1,831.21
双细则考核 万元 35.26 -
考核比率 % 0.80 -
结算收入 万元 4,369.34 5,279.23
结算平均电价 元/千瓦时 0.53 0.52
注:1、厂用电及线路损失为输电线路中的损耗
不匹配等而使得风电机组停止运作的现象
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对风力及光伏发电站的上传率及单点偏差等参数的考核
由于该风电项目于 2020 年 4 月并网,尚未形成完整的年度运行数据。
②未来收入预测
本次风力发电收入的预测,主要依据平原国瑞提供的 EPC 总承包合同、发
电量担保协议,采用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综合分析了风电
行业市场现状、国家电价补贴政策的基础上作出。
对于发电量的预测,在分析了历史年度发电量、发电利用小时、厂综合用
电率、弃风率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前期勘探情况及可研报告和历史发电小时数,
按照平原国瑞与风机制造厂商签署的发电量担保协议,五年质保期内发电量担
保值为 3,031 小时进行预测。同时根据财政部、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2020 年 9
月印发的《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
充通知(财建〔2020〕426 号),按风电四类资源区项目,全生命周期发电合理
利用小时数 36,000 小时,所发电量累计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之后,不
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关于弃风限电率的预测,弃风、限电是指风机可以正常运作,但因为电网
消纳能力不足、风力发电不稳定、建设工期不匹配等而使得风电机组停止运作
的现象。大规模风电的消纳一直都是世界性难题,我国在这方面的问题更加突
出。一方面,我国风资源集中、规模大,远离负荷中心,资源地市场规模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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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就地消纳;另一方面,风电本身具有波动性和间歇性等特点,风电并网需
要配套建设调峰电源,调峰过程中电量会有损失。中和评估经查询国家能源局
公布的风电并网运行统计数据,2019 年-2021 年 1-8 月全国平均弃风率分别为
均弃风率分别为 0.1%、3.2%、1.5%。2020 年山东省弃风率上升原因,主要是
度弃风率有所上升。考虑《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9〕882 号)以及《关于公布 2020 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
(发改办能源〔2020〕588 号)明确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2021 年底前仍未完成
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因此 2021 年仍存在大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集中并
网的需求。中和评估经与平原国瑞相关人员沟通后了解到山东为用电大省,在
替代,实施好“外电入鲁”,力争接纳省外来电 2,000 万千瓦时以上,山东有用
电缺口,如果电网调配正常弃风限电将会逐步缩减。中和评估谨慎考虑未来预
测 2021-2022 年弃风限电率综合考虑 1.5%,2023 年及以后年度限电弃风率综合
考虑 1.0%。
对于上网电价的预测,平原一期 50MW 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为四类
资源区,执行 2016 年上网标杆电价每千瓦时 0.60 元;根据与国网山东省电力
公司德州供电公司签署的购售电合同,风力上网电价(含税)0.60 元/千瓦时,
其中:结算电价按照当地火电机组脱硫标杆电价(含税)0.39 元/千瓦时,可再
生资源补贴(含税)0.21 元/千瓦时。评估时按照 0.60 元/千瓦时(含税)换算
成不含税价作为预测期的上网平均电价,同时考虑两个细则考核对电价的影响。
综上所述,预测期收入如下:
预测数据
项目指标 单位
机组实际容量 兆瓦 50.00 50.00 ... 50.00 50.00 ... 50.00
发电利用小时 小时 1,324.45 3,031.00 ... 3,031.00 3,031.00 ... 1,010.33
累计利用小时 小时 5,101.18 8,132.18 ... 38,442.18 41,473.18 ... 60,66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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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电价剩余小时数 小时 30,898.82 27,867.82 ... - - ... -
机组发电量 兆瓦时 66,222.70 151,550.00 ... 151,550.00 151,550.00 ... 50,516.67
厂用电及线路损失率 % 2.66 2.66 ... 2.66 2.66 ... 2.66
厂用电及线路损失量 兆瓦时 1,758.93 4,025.30 ... 4,025.30 4,025.30 ... 1,341.77
弃风限电率 % 1.50 1.50 ... 1.50 1.50 ... 1.50
弃风限电量 兆瓦时 993.34 2,273.25 ... 2,273.25 2,273.25 ... 757.75
上网结算电量 兆瓦时 63,470.43 145,251.45 ... 145,251.45 145,251.45 ... 48,417.15
不含税标杆电价 元/千瓦时 0.35 0.35 ... 0.35 0.35 ... 0.35
不含税补贴电价 元/千瓦时 0.18 0.18 ... 0.18 0.18 ... 0.18
不含税标杆收入 万元 2,218.09 5,076.09 ... 5,076.09 5,076.09 ... 1,692.03
不含税补贴收入 万元 1,152.02 2,636.38 ... 520.17 - ... -
双细则考核 万元 26.98 61.74 ... 44.80 40.63 ... 13.54
考核比率 % 0.80 0.80 ... 0.80 0.80 ... 0.80
结算收入 万元 3,343.00 7,651.00 ... 5,551.00 5,035.00 ... 1,678.00
结算平均电价 元/千瓦时 0.53 0.53 ... 0.38 0.35 ... 0.35
营业成本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运维费及电费等。
固定资产折旧预测主要是根据 50MW 风电固定资产投资,按照 20 年经济
寿命年限测算其每年折旧额,未来预测期内不考虑风机等主要固定资产的更新
支出;运维费主要根据平原国瑞与运维承包商签订的运维合同,在质保期五年
内,年运维服务费含税 200 万元,质保期外,年运维服务费含税 400 万元。电
费及其他费根据历史平均水平预测。
综上,预测期各年营业成本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25 年 ... 2040 年 1-4 月
固定资产折旧 893.38 1,786.77 ... 1,786.77 ... 595.59
运维费-质保期内 94.34 188.68 ... 62.89 ... -
运维费-质保期外 - - ... 251.57 ... 125.79
电费 9.20 18.41 ... 18.41 ... 6.14
无形资产摊销 3.07 6.14 ... 6.14 ...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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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待摊摊销 3.41 6.83 ... 6.83 ... -
合计 1,003.41 2,006.82 ... 2,132.60 ... 729.56
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为应交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
加及其他税金(印花税\水利建设基金等),分别按照应交流转税(增值税)的
相应比例予以计提并缴纳。
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适用税率(%)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电费收入为基础计
增值税 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 13%
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计缴 5%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2%
印花税\水利建设基金 按合同金额及收入金额计缴 0.05%、0.07%
综上所述,预测期各年营业税金及附加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9 年 2040 年 1-4 月
税金及附加 14.85 68.23 ... 79.11 26.36
管理费用包括项目公司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用、项目管理费及保险费等。
除项目管理费以外其他项目预测期金额根据历史平均水平预测。项目管理费主
要根据平原国瑞与项目管理服务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在每个发电年度,年管理
费 200 万元。
综上所述,预测期各年管理费用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9 年 2040 年 1-4 月
管理费用 99.84 199.67 ... 199.67 6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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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和融资手续费。根据融资租赁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
期限、还款金额和对应的利率预测计算各期利息支出及融资手续费。
具体测算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0 年 2031 年
财务费用 1,012.10 1,926.57 ... 359.23 100.57
备注:2030 年融资租赁款全部还清后,2031 年以后无大额财务费用支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5]74 号的规定,为鼓励利用风力发电,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自 2015 年
即退 50%的政策,先征后返,未来年度按应交增值税的 50%进行预测。
平原国瑞目前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政策,风电企业
自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三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即 2020
年至 2022 年所得税率为 0%,2023 年至 2025 年所得税率 12.5%(为 25%一半),
在本次评估中,固定资产折旧根据固定资产的投资总额,按照风力发电机
组经济寿命 20 年估计折旧年限;无形资产则按照账面原值和净值,根据企业
实际摊销情况确认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年限;长期待摊费用依据与土
地租赁方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土地租赁费和租期,预测长期待摊费用
摊销金额。
预测期内折旧的计算基数为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总额,预测期 20 年内资
本性支出不考虑风机、塔筒等主要固定资产的更新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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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预测期折旧、摊销及资本性支出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9 年 2040 年 1-4 年
折旧 893.38 1,786.77 ... 1,786.77 595.59
摊销 6.48 12.97 ... 6.14 2.05
资本性支出 - - ... - -
合计 899.86 1,799.74 ... 1,792.91 597.64
本次评估按照风力发电机组的评估价值和残值率确定资产到期剩余价值,
主要风力发电机等资产的经济耐用年限为 20 年,因此考虑 2040 年 4 月 30 日期
末回收残值。经测算按照 5%预计残值,计算资产到期期末回收残值价值为
运营资本增量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维持正常经营而需
新增投入的营运性资金,即为保持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资金。
运营资本的增量=本年度运营资金-上一年度运营资金
预测期营运资金的测算主要根据可比上市公司应收类款项和应付类款项的
周转率进行计算;最低现金保有量主要根据平原国瑞的实际经营情况,按照 1
个月的付现成本费用进行预测。预测期营运资金的增量为本年度营运资金减上
一年度营运资金,并在期末回收当年营运资金。
预测年度正常需要的营运资金=该年预测最低现金保有量+应收账款-应付
账款。
截至评估基准日,溢余资产主要为溢余货币资金。溢余货币资金为账面货
币资金减去 2021 年 1 个月的付现成本,经测算平原国瑞溢余货币资金为 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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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资产为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应收款未
参与生产运营的资产,经测算,非经营性资产价值为 5,883.01 万元。
非经营性负债为应付账款中未参与生产运营的负债,经测算,非经营性负
债价值为 2,902.71 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平原国瑞的有息负债主要为长期应付款,账面价值为
按照审计审定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2)宁津瑞鸿
根据宁津瑞鸿历史年度财务数据,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风力发电收入等。
①历史年度经营情况
历史数据
项目指标 单位
机组实际容量 兆瓦 50.00 50.00
发电利用小时 小时 1,771.38 2,786.46
累计利用小时 小时 4,557.84 2,786.46
补贴电价剩剩余小时数 小时 31,442.16 33,213.54
机组发电量 兆瓦时 88,568.79 139,323.11
厂用电及线路损失率 % 2.99 2.96
厂用电及线路损失量 兆瓦时 2,649.99 4,120.79
弃风限电率 % - -
弃风限电量 兆瓦时 - -
上网结算电量 兆瓦时 85,918.80 135,202.32
不含税标杆电价 元/千瓦时 0.35 0.35
不含税补贴电价 元/千瓦时 0.18 0.18
不含税标杆收入 万元 3,002.60 4,724.90
不含税补贴收入 万元 1,559.46 2,45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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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细则考核 万元 49.16 -
考核比率 % 1.08 -
结算收入 万元 4,512.90 7,183.48
结算平均电价 元/千瓦时 0.53 0.53
②未来收入预测
本次风力发电收入的预测,主要依据宁津瑞鸿提供的 EPC 总承包合同、发
电量担保协议,采用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综合分析了风电
行业市场现状、国家电价补贴政策的基础上作出。
对于发电量的预测,在分析了历史年度发电量、发电利用小时、厂综合用
电率、弃风率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前期勘探情况及可研报告和历史发电小时数,
按照宁津瑞鸿与风机制造厂商签署的发电量担保协议,五年质保期内发电量担
保值为 2,900 小时进行预测。同时根据财政部、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2020 年 9
月印发的《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
充通知(财建〔2020〕426 号),按风电四类资源区项目,全生命周期发电合理
利用小时数 36,000 小时,所发电量累计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之后,不
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关于弃风限电率的预测,弃风、限电是指风机可以正常运作,但因为电网
消纳能力不足、风力发电不稳定、建设工期不匹配等而使得风电机组停止运作
的现象。大规模风电的消纳一直都是世界性难题,我国在这方面的问题更加突
出。一方面,我国风资源集中、规模大,远离负荷中心,资源地市场规模小、
难以就地消纳;另一方面,风电本身具有波动性和间歇性等特点,风电并网需
要配套建设调峰电源,调峰过程中电量会有损失。中和评估经查询国家能源局
公布的风电并网运行统计数据,2019 年-2021 年 1-8 月全国平均弃风率分别为
均弃风率分别为 0.1%、3.2%、1.5%。2020 年山东省弃风率上升原因,主要是
度弃风率有所上升。考虑《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9〕882 号)以及《关于公布 2020 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
(发改办能源〔2020〕588 号)明确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2021 年底前仍未完成
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因此 2021 年仍存在大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集中并
网的需求。中和评估经与宁津瑞鸿相关人员沟通后了解到山东为用电大省,在
替代,实施好“外电入鲁”,力争接纳省外来电 2,000 万千瓦时以上,山东有用
电缺口,如果电网调配正常弃风限电将会逐步缩减。中和评估谨慎考虑未来预
测 2021-2022 年弃风限电率综合考虑 1.5%,2023 年及以后年度限电弃风率综合
考虑 1.0%。
对于上网电价的预测,宁津一期 50MW 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为四类
资源区,执行 2016 年上网标杆电价每千瓦时 0.60 元;根据与国网山东省电力
公司德州供电公司签署的购售电合同,风力上网电价(含税)0.60 元/千瓦时,
其中:结算电价按照当地火电机组脱硫标杆电价(含税)0.39 元/千瓦时,可再
生资源补贴(含税)0.21 元/千瓦时。评估时按照 0.60 元/千瓦时(含税)换算
成不含税价作为预测期的上网平均电价,同时考虑两个细则考核对电价的影响。
综上所述,预测期收入如下:
项目指标 预测数据
单位
机组实际容量 兆瓦 50.00 50.00 ... 50.00 50.00 ... 50.00
发电利用小时 小时 1,128.62 2,900.00 ... 2,900.00 2,900.00 ... 2,900.00
累计利用小时 小时 5,686.46 8,586.46 ... 37,586.46 40,486.46 ... 57,886.46
补贴电价剩余小时数 小时 30,313.54 27,413.54 ... - - ... -
机组发电量 兆瓦时 56,431.21 145,000.00 ... 145,000.00 145,000.00 ... 145,000.00
厂用电及线路损失率 % 2.97 2.97 ... 2.97 2.97 ... 2.97
厂用电及线路损失量 兆瓦时 1,678.75 4,313.56 ... 4,313.56 4,313.56 ... 4,313.56
弃风限电率 % 1.50 1.50 ... 1.50 1.50 ... -
弃风限电量 兆瓦时 846.47 2,175.00 ... 2,175.00 2,175.00 ... -
上网结算电量 兆瓦时 53,905.99 138,511.44 ... 138,511.44 138,511.44 ... 138,511.44
不含税标杆电价 元/千瓦时 0.35 0.35 ... 0.35 0.35 ... 0.35
不含税补贴电价 元/千瓦时 0.18 0.18 ... 0.18 0.18 ... 0.18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不含税标杆收入 万元 1,883.85 4,840.55 ... 4,840.55 4,840.55 ... 4,840.55
不含税补贴收入 万元 978.42 2,514.04 ... 1,156.60 - ... -
双细则考核 万元 30.85 79.26 ... 64.63 52.17 ... 52.17
考核比率 % 1.08 1.08 ... 1.08 1.08 ... 1.08
结算收入 万元 2,831.00 7,275.00 ... 5,933.00 4,788.00 ... 4,788.00
结算平均电价 元/千瓦时 0.53 0.53 ... 0.43 0.35 ... 0.35
营业成本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运维费及电费等。
固定资产折旧预测主要是根据 50MW 风电固定资产投资,按照 20 年经济
寿命年限测算其每年折旧额,未来预测期内不考虑风机等主要固定资产的更新
支出;运维费主要根据宁津瑞鸿与运维承包商签订的运维合同,在质保期五年
内,年运维服务费含税 200 万元,质保期外,年运维服务费含税 400 万元。固
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摊销详见折旧及摊销预测表。综上,预
测期各年营业成本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25 年 ... 2039 年
固定资产折旧 888.92 1,777.84 ... 1,777.84 ... 1,777.84
运维费-质保期内 94.34 188.68 ... - ... -
运维费-质保期外 - - ... 377.36 ... 377.36
无形资产摊销 2.43 4.85 ... 4.85 ... 4.85
长期待摊摊销 6.18 12.35 ... 12.35 ... -
合计 991.86 1,983.72 ... 2,172.40 ... 2,160.05
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为应交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
加及其他税金(印花税\水利建设基金等),分别按照应交流转税(增值税)的
相应比例予以计提并缴纳。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为应交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
加及其他税金(印花税\水利建设基金等),分别按照应交流转税(增值税)的
相应比例予以计提并缴纳。
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适用税率(%)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电费收入为基础计
增值税 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 13%
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计缴 5%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2%
印花税\水利建设基金 按合同金额及收入金额计缴 0.05%、0.07%
综上所述,预测期各年营业税金及附加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8 年 2039 年
税金及附加 6.40 13.36 ... 72.49 72.49
管理费用包括项目公司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用及保险费、项目管理费等。
项目管理费主要根据宁津瑞鸿与项目管理服务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在每个
发电年度,年管理费 200 万元。其他项目预测期金额根据历史平均水平预测。
综上所述,预测期各年管理费用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8 年 2039 年
管理费用 100.27 200.54 ... 200.54 200.54
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和融资手续费。根据融资租赁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
期限、还款金额和对应的利率预测计算各期利息支出及融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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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测算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29 年 2030 年
财务费用 749.49 1,462.56 ... 417.33 212.53
备注:2030 年融资租赁款全部还清后,2031 年以后无大额财务费用支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5]74 号的规定,为鼓励利用风力发电,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自 2015 年
即退 50%的政策,先征后返,未来年度按应交增值税的 50%进行预测。
宁津瑞鸿目前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政策,风电企业
自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三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即 2020
年至 2022 年所得税率为 0%,2023 年至 2025 年所得税率 12.5%(为 25%一半),
在本次评估中,固定资产折旧根据固定资产的投资总额,按照风力发电机
组经济寿命 20 年估计折旧年限;无形资产则按照账面原值和净值,根据企业
实际摊销情况确认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年限;长期待摊费用依据与土
地租赁方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土地租赁费和租期,预测长期待摊费用
摊销金额。
预测期内折旧的计算基数为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总额,预测期 20 年内资
本性支出不考虑风机、塔筒等主要固定资产的更新支出。
综上所述,预测期折旧、摊销及资本性支出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8 年 203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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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旧 888.92 1,777.84 ... 1,777.84 1,777.84
摊销 8.60 17.20 ... 13.09 4.85
资本性支出 - - ... - -
合计 897.52 1,795.04 ... 1,790.93 1782.69
本次评估按照风力发电机组的评估价值和残值率确定资产到期剩余价值,
主要风力发电机等资产的经济耐用年限为 20 年,因此考虑 2039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回收残值。经测算按照 5%预计残值,计算资产到期期末回收残值价值为
运营资本增量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维持正常经营而需
新增投入的营运性资金,即为保持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资金。
运营资本的增量=本年度运营资金-上一年度运营资金
预测期营运资金的测算主要根据可比上市公司应收类款项和应付类款项的
周转率进行计算;最低现金保有量主要根据宁津瑞鸿的实际经营情况,按照 1
个月的付现成本费用进行预测。预测期营运资金的增量为本年度营运资金减上
一年度营运资金,并在期末回收当年营运资金。
预测年度正常需要的营运资金=该年预测最低现金保有量+应收账款-应付
账款。
截至评估基准日,溢余资产主要为溢余货币资金。溢余货币资金为账面货
币资金减去 2021 年 1 个月的付现成本,经测算宁津瑞鸿溢余货币资金为 0.00
万元。
非经营性资产为其他货币资金未参与生产运营的资产,经测算,非经营性
资产价值为 1,670.4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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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负债为应付账款中未参与生产运营的负债,经测算,非经营性负
债价值为 1,660.80 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宁津瑞鸿的有息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账面价值为
照审计审定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3)商河国瑞
根据商河国瑞历史年度财务数据,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风力发电收入等。
①历史年度经营情况
项目指标 单位 2021 年 1-6 月
机组实际容量 兆瓦 100.00
发电利用小时 小时 1,651.04
累计利用小时 小时 1,651.04
补贴电价剩剩余小时数 小时 34,348.96
机组发电量 兆瓦时 165,103.95
厂用电及线路损失率 % 2.86%
厂用电及线路损失量 兆瓦时 4,718.67
弃风限电率 % -
弃风限电量 兆瓦时 -
上网结算电量 兆瓦时 160,385.28
不含税标杆电价 元/千瓦时 0.35
不含税补贴电价 元/千瓦时 0.18
不含税标杆收入 万元 5,604.97
不含税补贴收入 万元 2,911.06
双细则考核 万元 143.11
考核比率 % 1.68
结算收入 万元 8,372.92
结算平均电价 元/千瓦时 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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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未来收入预测
本次风力发电收入的预测,主要依据商河国瑞提供的 EPC 总承包合同、发
电量担保协议,采用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综合分析了风电
行业市场现状、国家电价补贴政策的基础上作出。
对于发电量的预测,在分析了历史年度发电量、发电利用小时、厂综合用
电率、弃风率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前期勘探情况及可研报告和历史发电小时数,
按照商河国瑞与风机制造厂商签署的发电量担保协议,五年质保期内发电量担
保值为 3,031 小时进行预测。同时根据财政部、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2020 年 9
月印发的《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
充通知(财建〔2020〕426 号),按风电四类资源区项目,全生命周期发电合理
利用小时数 36,000 小时,所发电量累计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之后,不
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关于弃风限电率的预测,弃风、限电是指风机可以正常运作,但因为电网
消纳能力不足、风力发电不稳定、建设工期不匹配等而使得风电机组停止运作
的现象。大规模风电的消纳一直都是世界性难题,我国在这方面的问题更加突
出。一方面,我国风资源集中、规模大,远离负荷中心,资源地市场规模小、
难以就地消纳;另一方面,风电本身具有波动性和间歇性等特点,风电并网需
要配套建设调峰电源,调峰过程中电量会有损失。中和评估经查询国家能源局
公布的风电并网运行统计数据,2019 年-2021 年 1-8 月全国平均弃风率分别为
均弃风率分别为 0.1%、3.2%、1.5%。2020 年山东省弃风率上升原因,主要是
度弃风率有所上升。考虑《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9〕882 号)以及《关于公布 2020 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
(发改办能源〔2020〕588 号)明确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2021 年底前仍未完成
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因此 2021 年仍存在大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集中并
网的需求。中和评估经与商河国瑞相关人员沟通后了解到山东为用电大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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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实施好“外电入鲁”,力争接纳省外来电 2,000 万千瓦时以上,山东有用
电缺口,如果电网调配正常弃风限电将会逐步缩减。中和评估谨慎考虑未来预
测 2021-2022 年弃风限电率综合考虑 1.5%,2023 年及以后年度限电弃风率综合
考虑 1.0%。
对于上网电价的预测,商河一期 100MW 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为四
类资源区,执行 2016 年上网标杆电价每千瓦时 0.60 元;根据与国网山东省电
力公司德州供电公司签署的购售电合同,风力上网电价(含税)0.60 元/千瓦时,
其中:结算电价按照当地火电机组脱硫标杆电价(含税)0.39 元/千瓦时,可再
生资源补贴(含税)0.21 元/千瓦时。评估时按照 0.60 元/千瓦时(含税)换算
成不含税价作为预测期的上网平均电价,同时考虑两个细则考核对电价的影响。
综上所述,预测期收入如下:
预测数据
项目指标 单位
机组实际容量 兆瓦 100.00 100.00 ... 100.00 100.00 ... 100.00
发电利用小时 小时 1,208.96 2,860.00 ... 2,860.00 2,860.00 ... 2,860.00
累计利用小时 小时 2,860.00 5,720.00 ... 34,320.00 37,180.00 ... 57,200.00
补贴电价剩余小时数 小时 33,140.00 30,280.00 ... 1,680.00 - ... -
机组发电量 兆瓦时 120,896.05 286,000.00 ... 286,000.00 286,000.00 ... 286,000.00
厂用电及线路损失率 % 0.03 0.03 ... 0.03 0.03 ... 0.03
厂用电及线路损失量 兆瓦时 3,455.21 8,173.88 ... 8,173.88 8,173.88 ... 8,173.88
弃风限电率 % 1.50 1.50 ... 1.50 1.50 ... 1.50
弃风限电量 兆瓦时 1,813.44 4,290.00 ... 4,290.00 4,290.00 ... 4,290.00
上网结算电量 兆瓦时 115,627.40 273,536.12 ... 273,536.12 273,536.12 ... 273,536.12
不含税标杆电价 元/千瓦时 0.35 0.35 ... 0.35 0.35 ... 0.35
不含税补贴电价 元/千瓦时 0.18 0.18 ... 0.18 0.18 ... 0.18
不含税标杆收入 万元 4,040.82 9,559.24 ... 9,559.24 9,559.24 ... 9,559.24
不含税补贴收入 万元 2,098.69 4,964.80 ... 4,964.80 3,048.40 ... -
双细则考核 万元 103.17 244.07 ... 244.07 211.87 ... 160.64
考核比率 % 1.68 1.68 ... 1.68 1.68 ...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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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收入 万元 6,036.00 14,280.00 ... 14,280.00 12,396.00 ... 9,399.00
结算平均电价 元/千瓦时 0.52 0.52 ... 0.52 0.45 ... 0.34
营业成本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运维费及电费等。
固定资产折旧预测主要是根据 100MW 风电固定资产投资,按照 20 年经济
寿命年限测算其每年折旧额,未来预测期内不考虑风机等主要固定资产的更新
支出;运维费主要根据商河国瑞与运维承包商签订的运维合同,在质保期五年
内,年运维服务费含税 400 万元,质保期外,年运维服务费含税 800 万元。
综上,预测期各年营业成本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26 年 ... 2040 年
固定资产折旧 1,769.03 3,538.07 ... 3,538.07 ... 3,538.07
运维费-质保期内 188.68 377.36 ... - ... -
运维费-质保期外 - - ... 754.72 ... 754.72
电费 16.03 32.06 ... 32.06 ... 32.06
无形资产摊销 15.23 30.45 ... 30.45 ... 30.45
长期待摊摊销 16.10 32.19 ... 32.19 ... -
合计 2,005.07 4,010.13 ... 4,387.49 ... 4,355.30
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为应交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
加及其他税金(印花税\水利建设基金等),分别按照应交流转税(增值税)的
相应比例予以计提并缴纳。
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适用税率(%)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电费收入为基础计
增值税 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 13%
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计缴 5%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3%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税种 计税依据 适用税率(%)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2%
印花税\水利建设基金 按合同金额及收入金额计缴 0.05%、0.07%
综上所述,预测期各年营业税金及附加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9 年 2040 年
税金及附加 13.13 82.66 ... 142.59 142.59
管理费用包括项目公司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交通费、车
辆费、租赁费、项目管理费等。除项目管理费以外其他项目预测期金额根据历
史平均水平预测。项目管理费主要根据商河国瑞与项目管理服务供应商签订的
合同,在每个发电年度,年管理费 400 万元。
综上所述,预测期各年管理费用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9 年 2040 年
管理费用 192.64 385.28 ... 385.28 385.28
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和融资手续费。根据融资租赁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
期限、还款金额和对应的利率预测计算各期利息支出及融资手续费。
具体测算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0 年 2031 年
财务费用 3,377.69 4,320.93 ... 835.70 235.00
备注:2031 年融资租赁款全部还清后,2032 年以后无大额财务费用支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5]74 号的规定,为鼓励利用风力发电,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自 2015 年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即退 50%的政策,先征后返,未来年度按应交增值税的 50%进行预测。
商河国瑞目前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政策,风电企业
自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三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即 2020
年至 2022 年所得税率为 0%,2023 年至 2025 年所得税率 12.5%(为 25%一半),
在本次评估中,固定资产折旧根据固定资产的投资总额,按照风力发电机
组经济寿命 20 年估计折旧年限;无形资产则按照账面原值和净值,根据企业
实际摊销情况确认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年限;长期待摊费用依据与土
地租赁方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土地租赁费和租期,预测长期待摊费用
摊销金额。
预测期内折旧的计算基数为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总额,预测期 20 年内资
本性支出不考虑风机、塔筒等主要固定资产的更新支出。
综上所述,预测期折旧、摊销及资本性支出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9 年 2040 年
折旧 1,769.03 3,538.07 … 3,538.07 3,538.07
摊销 31.32 62.65 … 59.97 30.45
资本性支出 - - … - -
合计 1,800.35 3,600.72 … 3,598.04 3,568.52
本次评估按照风力发电机组的评估价值和残值率确定资产到期剩余价值,
主要风力发电机等资产的经济耐用年限为 20 年,因此考虑 2040 年 12 月 31 日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期末回收残值。经测算按照 5%预计残值,计算资产到期期末回收残值价值为
运营资本增量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维持正常经营而需
新增投入的营运性资金,即为保持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资金。
运营资本的增量=本年度运营资金-上一年度运营资金
预测期营运资金的测算主要根据可比上市公司应收类款项和应付类款项的
周转率进行计算;最低现金保有量主要根据商河国瑞的实际经营情况,按照 1
个月的付现成本费用进行预测。预测期营运资金的增量为本年度营运资金减上
一年度营运资金,并在期末回收当年营运资金。
预测年度正常需要的营运资金=该年预测最低现金保有量+应收账款-应付
账款。
截至评估基准日,溢余资产主要为溢余货币资金。溢余货币资金为账面货
币资金减去 2021 年 1 个月的付现成本,经测算商河国瑞溢余货币资金为 0.00
万元。
非经营性资产为预付账款中未参与生产运营的资产,经测算,非经营性资
产价值为 38.17 万元。
非经营性负债为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中未参与生产运营的负债,经测算,
非经营性负债价值为 21,146.09 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商河国瑞的有息负债主要为长期应付款,账面价值为
计审定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宁津国瑞
根据宁津国瑞历史年度财务数据,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风力发电收入等。
①历史年度经营情况
项目指标 单位 2021 年 1-6 月
机组实际容量 兆瓦 50.00
发电利用小时 小时 1,898.26
累计利用小时 小时 2,208.16
补贴电价剩余小时数 小时 33,791.84
机组发电量 兆瓦时 94,912.87
厂用电及线路损失率 % 1.65
厂用电及线路损失量 兆瓦时 1,562.47
弃风限电率 % -
弃风限电量 兆瓦时 -
上网结算电量 兆瓦时 93,350.40
不含税标杆电价 元/千瓦时 0.35
不含税补贴电价 元/千瓦时 0.15
不含税标杆收入 万元 3,262.31
不含税补贴收入 万元 1,446.52
双细则考核 万元 113.37
考核比率 % 2.41
结算收入 万元 4,595.45
结算平均电价 元/千瓦时 0.49
②未来收入预测
本次风力发电收入的预测,主要依据宁津国瑞提供的 EPC 总承包合同、发
电量担保协议,采用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综合分析了风电
行业市场现状、国家电价补贴政策的基础上作出。
对于发电量的预测,在分析了历史年度发电量、发电利用小时、厂综合用
电率、弃风率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前期勘探情况及可研报告和历史发电小时数,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按照宁津国瑞与风机制造厂商签署的发电量担保协议,五年质保期内发电量担
保值为 3,124 小时进行预测。同时根据财政部、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2020 年 9
月印发的《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
充通知(财建〔2020〕426 号),按风电四类资源区项目,全生命周期发电合理
利用小时数 36,000 小时,所发电量累计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之后,不
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关于弃风限电率的预测,弃风、限电是指风机可以正常运作,但因为电网
消纳能力不足、风力发电不稳定、建设工期不匹配等而使得风电机组停止运作
的现象。大规模风电的消纳一直都是世界性难题,我国在这方面的问题更加突
出。一方面,我国风资源集中、规模大,远离负荷中心,资源地市场规模小、
难以就地消纳;另一方面,风电本身具有波动性和间歇性等特点,风电并网需
要配套建设调峰电源,调峰过程中电量会有损失。中和评估经查询国家能源局
公布的风电并网运行统计数据,2019 年-2021 年 1-8 月全国平均弃风率分别为
均弃风率分别为 0.1%、3.2%、1.5%。2020 年山东省弃风率上升原因,主要是
度弃风率有所上升。考虑《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9〕882 号)以及《关于公布 2020 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
(发改办能源〔2020〕588 号)明确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2021 年底前仍未完成
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因此 2021 年仍存在大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集中并
网的需求。中和评估经与宁津国瑞相关人员沟通后了解到山东为用电大省,在
替代,实施好“外电入鲁”,力争接纳省外来电 2,000 万千瓦时以上,山东有用
电缺口,如果电网调配正常弃风限电将会逐步缩减。中和评估谨慎考虑未来预
测 2021-2022 年弃风限电率综合考虑 1.5%,2023 年及以后年度限电弃风率综合
考虑 1.0%。
对于上网电价的预测,宁津二期 50MW 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为四类
资源区,执行 2016 年上网标杆电价每千瓦时 0.57 元;根据与国网山东省电力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德州供电公司签署的购售电合同,风力上网电价(含税)0.60 元/千瓦时,
其中:结算电价按照当地火电机组脱硫标杆电价(含税)0.39 元/千瓦时,可再
生资源补贴(含税)0.18 元/千瓦时。评估时按照 0.57 元/千瓦时(含税)换算
成不含税价作为预测期的上网平均电价,同时考虑两个细则考核对电价的影响。
综上所述,预测期收入如下:
预测数据
项目指标 单位
机组实际容量 兆瓦 50.00 50.00 … 50.00 50.00 … 50.00
发电利用小时 小时 1,225.74 3,124.00 … 3,124.00 3,124.00 … 3,124.00
累计利用小时 小时 3,433.90 6,557.90 … 37,797.90 40,921.90 … 62,789.90
补贴电价剩余小时数 小时 32,566.10 29,442.10 … - - … -
机组发电量 兆瓦时 61,287.13 156,200.00 … 156,200.00 156,200.00 … 156,200.00
厂用电及线路损失率 % 1.71 1.71 … 1.71 1.71 … 1.71
厂用电及线路损失量 兆瓦时 1,046.61 2,667.46 … 2,667.46 2,667.46 … 2,667.46
弃风限电率 % 1.50 1.50 … 1.50 1.50 … 1.50
弃风限电量 兆瓦时 919.31 2,343.00 … 2,343.00 2,343.00 … 2,343.00
上网结算电量 兆瓦时 59,321.21 151,189.54 … 151,189.54 151,189.54 … 151,189.54
不含税标杆电价 元/千瓦时 0.35 0.35 … 0.35 0.35 … 0.35
不含税补贴电价 元/千瓦时 0.15 0.15 … 0.15 0.15 … 0.15
不含税标杆收入 万元 2,073.09 5,283.61 … 5,283.61 5,283.61 … 5,283.61
不含税补贴收入 万元 919.22 2,342.77 … 1,009.89 - … -
双细则考核 万元 72.05 183.62 … 151.53 127.21 … 127.21
考核比率 % 2.41 2.41 … 2.41 2.41 … 2.41
结算收入 万元 2,920.00 7,443.00 … 6,142.00 5,156.00 … 5,156.00
结算平均电价 元/千瓦时 0.49 0.49 … 0.41 0.34 … 0.34
营业成本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运维费、项目管理费及电费等。
固定资产折旧预测主要是根据 50MW 风电固定资产投资,按照 20 年经济
寿命年限测算其每年折旧额,未来预测期内不考虑风机等主要固定资产的更新
支出;运维费主要根据宁津国瑞与运维承包商签订的运维合同,在质保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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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年运维服务费含税 200 万元,质保期外,年运维服务费含税 400 万元。综
上,预测期各年营业成本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26 年 ... 2040 年
固定资产折旧 901.36 1,802.71 … 1,802.71 … 1,652.49
运维费-质保期内 94.34 188.68 … - … -
运维费-质保期外 - - … 377.36 … 377.36
无形资产摊销 2.65 5.29 … 5.29 … 5.29
长期待摊摊销 6.70 13.40 … 13.40 … -
合计 1,005.04 2,010.08 … 2,198.76 … 2,035.14
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为应交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
加及其他税金(印花税\水利建设基金等),分别按照应交流转税(增值税)的
相应比例予以计提并缴纳。
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适用税率(%)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电费收入为基础计
增值税 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 13%
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计缴 5%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2%
印花税\水利建设基金 按合同金额及收入金额计缴 0.05%、0.07%
综上所述,预测期各年营业税金及附加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9 年 2040 年
税金及附加 5.36 62.61 ... 75.25 7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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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包括项目公司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及差旅费、房屋及物业
管理费、车辆使用费、租赁费等。预测期金额根据历史平均水平预测。项目管
理费则主要根据宁津国瑞与项目管理服务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在每个发电年度,
年管理费 200 万元。
综上所述,预测期各年管理费用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9 年 2040 年
管理费用 96.92 193.85 ... 193.85 193.85
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和融资手续费。根据融资租赁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
期限、还款金额和对应的利率预测计算各期利息支出及融资手续费。
具体测算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0 年 2031 年
财务费用 1,129.39 2,666.73 ... 668.53 368.71
备注:2030 年融资租赁款全部还清后,2031 年以后无大额财务费用支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5]74 号的规定,为鼓励利用风力发电,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自 2015 年
即退 50%的政策,先征后返,未来年度按应交增值税的 50%进行预测。
宁津国瑞目前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政策,风电企业
自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三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即 2020
年至 2022 年所得税率为 0%,2023 年至 2025 年所得税率 12.5%(为 25%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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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评估中,固定资产折旧根据固定资产的投资总额,按照风力发电机
组经济寿命 20 年估计折旧年限;无形资产则按照账面原值和净值,根据企业
实际摊销情况确认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年限;长期待摊费用依据与土
地租赁方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土地租赁费和租期,预测长期待摊费用
摊销金额。
预测期内折旧的计算基数为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总额,预测期 20 年内资
本性支出不考虑风机、塔筒等主要固定资产的更新支出。
综上所述,预测期折旧、摊销及资本性支出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9 年 2040 年
折旧 901.36 1,802.71 … 1,802.71 1,652.49
摊销 9.34 18.69 … 10.87 5.29
资本性支出 - - … - -
合计 910.70 1,821.40 … 1,813.58 1,657.78
本次评估按照风力发电机组的评估价值和残值率确定资产到期剩余价值,
主要风力发电机等资产的经济耐用年限为 20 年,因此考虑 2040 年 12 月期末回
收残值。经测算按照 5%预计残值,计算资产到期期末回收残值价值为 1,059.40
万元。
运营资本增量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维持正常经营而需
新增投入的营运性资金,即为保持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资金。
运营资本的增量=本年度运营资金-上一年度运营资金
预测期营运资金的测算主要根据可比上市公司应收类款项和应付类款项的
周转率进行计算;最低现金保有量主要根据宁津国瑞的实际经营情况,按照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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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的付现成本费用进行预测。预测期营运资金的增量为本年度营运资金减上
一年度营运资金,并在期末回收当年营运资金。
预测年度正常需要的营运资金=该年预测最低现金保有量+应收账款-应付
账款。
截至评估基准日,溢余资产主要为溢余货币资金。溢余货币资金为账面货
币资金减去 2021 年 1 个月的付现成本,经测算宁津国瑞溢余货币资金为 579.54
万元。
非经营性资产为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应收款中
未参与生产运营的资产,经测算,非经营性资产价值为 2,812.58 万元。
非经营性负债为应付账款中未参与生产运营的负债,经测算,非经营性负
债价值为 5,069.95 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宁津国瑞的有息负债主要为长期应付款,账面价值为
计审定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5)平原瑞风
根据平原瑞风历史年度财务数据,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风力发电收入等。
①历史年度经营情况
项目 单位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机组实际容量 兆瓦 50.00 50.00
发电利用小时 小时 2,028.78 114.93
累计利用小时 小时 2,143.71 114.93
补贴电价剩余小时数 小时 33,856.29 35,88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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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组发电量 兆瓦时 101,438.86 5,746.70
厂用电及线路损失率 % 3.29 3.25
厂用电及线路损失量 兆瓦时 3,335.14 186.86
上网结算电量 兆瓦时 98,103.72 5,559.84
不含税标杆电价 元/千瓦时 0.35 0.35
不含税补贴电价 元/千瓦时 0.15 0.15
不含税标杆收入 万元 3,428.42 194.30
不含税补贴收入 万元 1,520.17 86.15
双细则考核 万元 64.33 -
考核比率 % 1.30 -
结算收入 万元 4,884.27 0.00
结算平均电价 元/千瓦时 0.50 0.00
从上述表内数据看到:a.因平原瑞风风电场 2020 年 12 月完成并网发电,
年 1-6 月正常发电期间运行较平稳,半年发电量已接近 3248 小时担保承诺电
量;c.历史年度厂综合用电率平均数基本占发电量的 3%左右;d.受两个细则考
核影响,各年结算平均电价略低于不含税上网电价 0.53 元/千瓦时。
②未来发电收入预测
本次风力发电收入的预测,主要依据平原瑞风提供的 EPC 总承包合同、发
电量担保协议,采用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综合分析了风电
行业市场现状、国家电价补贴政策的基础上作出。
对于发电量的预测,在分析了历史年度发电量、发电利用小时、厂综合用
电率、弃风率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前期勘探情况及可研报告和历史发电小时数,
按照平原瑞风与风机制造厂商签署的发电量担保协议,五年质保期内发电量担
保值为 3,248 小时进行预测。同时根据财政部、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2020 年 9
月印发的《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
充通知(财建〔2020〕426 号),按风电四类资源区项目,全生命周期发电合理
利用小时数 36,000 小时,所发电量累计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之后,不
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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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弃风限电率的预测,弃风、限电是指风机可以正常运作,但因为电网
消纳能力不足、风力发电不稳定、建设工期不匹配等而使得风电机组停止运作
的现象。大规模风电的消纳一直都是世界性难题,我国在这方面的问题更加突
出。一方面,我国风资源集中、规模大,远离负荷中心,资源地市场规模小、
难以就地消纳;另一方面,风电本身具有波动性和间歇性等特点,风电并网需
要配套建设调峰电源,调峰过程中电量会有损失。中和评估经查询国家能源局
公布的风电并网运行统计数据,2019 年-2021 年 1-8 月全国平均弃风率分别为
均弃风率分别为 0.1%、3.2%、1.5%。2020 年山东省弃风率上升原因,主要是
度弃风率有所上升。考虑《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9〕882 号)以及《关于公布 2020 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
(发改办能源〔2020〕588 号)明确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2021 年底前仍未完成
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因此 2021 年仍存在大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集中并
网的需求。中和评估经与平原瑞风相关人员沟通后了解到山东为用电大省,在
替代,实施好“外电入鲁”,力争接纳省外来电 2,000 万千瓦时以上,山东有用
电缺口,如果电网调配正常弃风限电将会逐步缩减。中和评估谨慎考虑未来预
测 2021-2022 年弃风限电率综合考虑 1.5%,2023 年及以后年度限电弃风率综合
考虑 1.0%。
对于上网电价的预测,平原瑞风 50MW 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为四类
资源区,执行 2018 年上网标杆电价每千瓦时 0.57 元;根据与国网山东省电力
有限公司德州供电公司签署的 2020-2021 年购售电合同,风力上网电价(含税)
元/千瓦时,可再生资源补贴(含税)0.18 元/千瓦时。评估时按照 0.57 元/千瓦
时(含税)换算成不含税价作为预测期的上网平均电价,同时考虑两个细则考
核对电价的影响。
综上所述,平原瑞风 50MW 预测期发电收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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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单位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9 年 2040 年
机组实际容量 兆瓦 50.00 50.00 … 50.00 50.00
发电利用小时 小时 1,219.22 3,248.00 … 3,248.00 3,248.00
累计利用小时 小时 3,362.93 6,610.93 … 61,826.93 61,826.93
补贴电价剩剩余小时数 小时 32,637.07 29,389.07 … - -
机组发电量 兆瓦时 60,961.14 162,400.00 … 162,400.00 162,400.00
厂用电及线路损失率 % 3.27 3.27 … 3.27 3.27
厂用电及线路损失量 兆瓦时 1,993.26 5,310.04 … 5,310.04 5,310.04
弃风限电率 % 1.50 1.50 … 1.00 1.00
弃风限电量 兆瓦时 914.42 2,436.00 … 1,624.00 1,624.00
上网结算电量 兆瓦时 58,053.46 154,653.96 … 155,465.96 155,465.96
不含税标杆电价 元/千瓦时 0.35 0.35 … 0.35 0.35
不含税补贴电价 元/千瓦时 0.15 0.15 … 0.15 0.15
不含税标杆收入 万元 2,028.79 5,404.68 … 5,433.05 5,433.05
不含税补贴收入 万元 899.57 2,396.45 … - -
双细则考核 万元 38.07 101.41 … 70.63 70.63
考核比率 % 1.30 1.30 … 1.30 1.30
结算收入 万元 2,890.00 7,700.00 … 5,334.00 5,334.00
结算平均电价 元/千瓦时 0.50 0.50 … 0.34 0.34
营业成本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运维费、项目管理费及电费等。
固定资产折旧预测主要是根据一期 50MW 风电固定资产投资,按照 20 年
经济寿命年限测算其每年折旧额,未来预测期内不考虑风机等主要固定资产的
更新支出;运维费主要根据平原瑞风与运维承包商签订的运维合同,在质保期
五年内,年运维服务费含税 200 万元,质保期外,年运维服务费含税 400 万元。
项目管理费主要根据平原瑞风与项目管理服务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在每个发电
年度,年管理费 200 万元。电费及其他费根据历史平均水平预测。
综上,预测期各年营业成本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9 年 2040 年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固定资产折旧 907.90 1,815.80 … 1,815.80 1,815.80
长期待摊费 7.26 14.51 … 6.05 -
运维费-质保期内 94.34 188.68 … - -
运维费-质保期外 - - … 377.36 377.36
项目管理费 94.34 188.68 … 188.68 188.68
无形资产摊销 0.16 0.32 … 0.32 0.32
合计 1,103.99 2,207.99 … 2,388.20 2,382.15
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为应交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
加及其他税金(印花税、房产税、土地税等),分别按照应交流转税(增值税)
的相应比例予以计提并缴纳。
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适用税率(%)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电费收入为基础
增值税 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 13%
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计缴 5%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2%
印花税\房产税\土地税 按合同金额及收入金额计缴 0.03%、0.07%
综上所述,预测期各年营业税金及附加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9 年 2040 年
税金及附加 22.57 68.41 ... 71.11 71.11
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根据融资租赁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还款金
额和对应的利率预测计算各期利息支出及融资手续费。
具体测算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1 年 2032 年
财务费用 1,036.19 2,057.45 ... 302.91 51.84
备注:2032 年融资租赁款全部还清后,2032 年以后无大额财务费用支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5]74 号的规定,为鼓励利用风力发电,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自 2015 年
即退 50%的政策,先征后返,未来年度按应交增值税的 50%进行预测。
平原瑞风目前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政策,风电企业
自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三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即预测期
一半),2026-2040 年所得税率按照正常 25%执行。
在本次评估中,固定资产折旧根据固定资产的投资总额,按照风力发电机
组经济寿命 20 年估计折旧年限。长期待摊费用依据与土地租赁方签订的土地
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土地租赁费和租期,预测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金额。
预测期内折旧的计算基数为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总额,预测期 20 年内资
本性支出不考虑风机、塔筒等主要固定资产的更新支出。
综上所述,预测期折旧、摊销及资本性支出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9 年 2040 年
折旧 907.90 1,815.80 … 1,815.80 1,815.80
摊销 7.42 14.83 … 6.37 0.32
资本性支出 - - … - -
合计 915.32 1,830.63 … 1,822.17 1,816.12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次评估按照风力发电机组的评估价值和残值率确定资产到期剩余价值,
主要风力发电机等资产的经济耐用年限为 20 年,因此考虑 2040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回收残值。经测算按照 5%预计残值,计算资产到期期末回收残值价值为
运营资本增量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维持正常经营而需
新增投入的营运性资金,即为保持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资金。
运营资本的增量=本年度运营资金-上一年度运营资金
预测期营运资金的测算主要根据同类型上市公司目前的应收账款、应付账
款的周转情况综合判断后确定应收账款周转率、应付账款周转率指标;最低现
金保有量主要根据平原瑞风的实际经营情况,按照 1 个月的付现成本费用进行
预测。预测期营运资金的增量为本年度营运资金减上一年度营运资金,并在期
末回收当年营运资金。
预测年度正常需要的营运资金=该年预测最低现金保有量+应收账款-应付
账款。
截至评估基准日,溢余资产主要为溢余货币资金。经测算平原瑞风无溢余
货币资金。
非经营性资产为预付账款、长期应收款,经测算,非经营性资产价值为
非经营性负债为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中未参与生产运营的负债,经测算,
非经营性负债价值为 16,112.01 万元。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截至评估基准日,平原瑞风的有息负债主要为租赁负债,账面价值为
赁款,本金合计 32,000.00 万元,租赁期限分别为 5 年和 12 年,截至评估基准
日,剩余本金及利息合计 22,748.41 万元。
(6)平原天瑞
根据平原天瑞历史年度财务数据,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风力发电收入等。
①历史年度经营情况
项目 单位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机组实际容量 兆瓦 50.00 50.00
发电利用小时 小时 2,040.24 238.51
累计利用小时 小时 2,278.75 238.51
补贴电价剩剩余小时数 小时 33,721.25 35,761.49
机组发电量 兆瓦时 102,012.01 11,925.31
厂用电及线路损失率 % 2.50 1.37
厂用电及线路损失量 兆瓦时 2,553.21 163.91
上网结算电量 兆瓦时 99,458.80 11,761.40
不含税标杆电价 元/千瓦时 0.35 0.35
不含税补贴电价 元/千瓦时 0.15 0.15
不含税标杆收入 万元 3,475.78 411.02
不含税补贴收入 万元 1,541.17 182.25
双细则考核 万元 36.57 593.27
考核比率 % 0.73 -
结算收入 万元 4,980.38 -
结算平均电价 元/千瓦时 0.50 -
从上述表内数据看到:(1)因平原天瑞风电场 2020 年 12 月完成并网发电,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诺电量;(3)历史年度厂综合用电率平均数基本占发电量的 2%左右;(4)受
两个细则考核影响,各年结算平均电价略低于不含税上网电价 0.53 元/千瓦时。
②未来发电收入预测
本次风力发电收入的预测,主要依据平原天瑞提供的 EPC 总承包合同、发
电量担保协议,采用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综合分析了风电
行业市场现状、国家电价补贴政策的基础上作出。
对于发电量的预测,在分析了历史年度发电量、发电利用小时、厂综合用
电率、弃风率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前期勘探情况及可研报告和历史发电小时数,
按照平原天瑞与风机制造厂商签署的发电量担保协议,五年质保期内发电量担
保值为 3,258 小时进行预测。同时根据财政部、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2020 年 9
月印发的《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
充通知(财建〔2020〕426 号),按风电四类资源区项目,全生命周期发电合理
利用小时数 36,000 小时,所发电量累计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之后,不
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关于弃风限电率的预测,弃风、限电是指风机可以正常运作,但因为电网
消纳能力不足、风力发电不稳定、建设工期不匹配等而使得风电机组停止运作
的现象。大规模风电的消纳一直都是世界性难题,我国在这方面的问题更加突
出。一方面,我国风资源集中、规模大,远离负荷中心,资源地市场规模小、
难以就地消纳;另一方面,风电本身具有波动性和间歇性等特点,风电并网需
要配套建设调峰电源,调峰过程中电量会有损失。中和评估经查询国家能源局
公布的风电并网运行统计数据,2019 年-2021 年 1-8 月全国平均弃风率分别为
均弃风率分别为 0.1%、3.2%、1.5%。2020 年山东省弃风率上升原因,主要是
度弃风率有所上升。考虑《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9〕882 号)以及《关于公布 2020 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
(发改办能源〔2020〕588 号)明确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2021 年底前仍未完成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因此 2021 年仍存在大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集中并
网的需求。中和评估经与平原天瑞相关人员沟通后了解到山东为用电大省,在
替代,实施好“外电入鲁”,力争接纳省外来电 2,000 万千瓦时以上,山东有用
电缺口,如果电网调配正常弃风限电将会逐步缩减。中和评估谨慎考虑未来预
测 2021-2022 年弃风限电率综合考虑 1.5%,2023 年及以后年度限电弃风率综合
考虑 1.0%。
对于上网电价的预测,平原天瑞 50MW 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为四类
资源区,执行 2018 年上网标杆电价每千瓦时 0.57 元;根据与国网山东省电力
有限公司德州供电公司签署的 2020-2021 年购售电合同,风力上网电价(含税)
元/千瓦时,可再生资源补贴(含税)0.18 元/千瓦时。评估时按照 0.57 元/千瓦
时(含税)换算成不含税价作为预测期的上网平均电价,同时考虑两个细则考
核对电价的影响。
综上所述,平原天瑞 50MW 预测期发电收入如下:
项目 单位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9 年 2040 年
机组实际容量 兆瓦 50.00 50.00 … 50.00 50.00
发电利用小时 小时 1,217.76 3,258.00 … 3,258.00 3,258.00
累计利用小时 小时 3,496.51 6,754.51 … 62,140.51 65,398.51
补贴电价剩剩余小时数 小时 32,503.49 29,245.49 … - -
机组发电量 兆瓦时 60,887.99 162,900.00 … 162,900.00 162,900.00
厂用电及线路损失率 % 1.94 1.94 … 1.94 1.94
厂用电及线路损失量 兆瓦时 1,180.40 3,158.06 … 3,158.06 3,158.06
弃风限电率 % 1.50 1.50 … 1.00 1.00
弃风限电量 兆瓦时 913.32 2,443.50 … 1,629.00 1,629.00
上网结算电量 兆瓦时 58,794.26 157,298.44 … 158,112.94 158,112.94
不含税标杆电价 元/千瓦时 0.35 0.35 … 0.35 0.35
不含税补贴电价 元/千瓦时 0.15 0.15 … 0.15 0.15
不含税标杆收入 万元 2,054.68 5,497.09 … 5,525.56 5,525.56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不含税补贴收入 万元 911.05 2,437.43 … - -
双细则考核 万元 21.62 57.83 … 40.27 40.27
考核比率 % 0.73 0.73 … 0.73 0.73
结算收入 万元 2,944.00 7,877.00 … 5,457.00 5,457.00
结算平均电价 元/千瓦时 0.50 0.50 … 0.35 0.35
营业成本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运维费、项目管理费等。
固定资产折旧预测主要是根据天瑞平原 50MW 风电固定资产投资,按照
产的更新支出;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及土地使用费摊销,分别按照 20 年、50 年
年限测算其每年摊销额。运维费主要根据平原天瑞与运维承包商签订的运维合
同,在质保期五年内,年运维服务费含税 200 万元,质保期外,年运维服务费
含税 400 万元。项目管理费主要根据平原天瑞与项目管理服务供应商签订的合
同,在每个发电年度,年管理费 200 万元。
综上,预测期各年营业成本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9 年 2040 年
固定资产折旧 902.01 1,804.02 … 1,804.02 1,804.02
运维费-质保期内 94.34 188.68 … - -
运维费-质保期外 - - … 377.36 377.36
项目管理费 94.34 188.68 … 188.68 188.6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7.01 14.02 … 5.84 -
土地使用权摊销 0.65 1.29 … 1.29 1.29
合计 1,098.35 2,196.69 … 2,377.19 2,371.35
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为应交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
加及其他税金(印花税、房产税、土地税等),分别按照应交流转税(增值税)
的相应比例予以计提并缴纳。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适用税率(%)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电费收入为基础
增值税 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 13%
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计缴 5%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2%
印花税\房产税\土地税 按合同金额及收入金额计缴 0.03%、0.07%
综上所述,预测期各年营业税金及附加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9 年 2040 年
税金及附加 1.00 58.87 … 69.39 69.39
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和融资手续费。根据融资租赁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
期限、还款金额和对应的利率预测计算各期利息支出及融资手续费。
具体测算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1 年 2032 年
财务费用 1,880.57 2,057.45 … 555.26 51.84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5]74 号的规定,为鼓励利用风力发电,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自 2015 年
即退 50%的政策,先征后返,未来年度按应交增值税的 50%进行预测。
平原天瑞目前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政策,风电企业
自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三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即预测期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一半),2026-2040 年所得税率按照正常 25%执行。
在本次评估中,固定资产折旧根据固定资产的投资总额,按照风力发电机
组经济寿命 20 年估计折旧年限。长期待摊费用依据与土地租赁方签订的土地
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土地租赁费和租期,预测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金额。土地使用
权摊销按照 50 年期限进行摊销。
预测期内折旧的计算基数为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总额,预测期 20 年内资
本性支出不考虑风机、塔筒等主要固定资产的更新支出。
综上所述,预测期折旧、摊销及资本性支出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9 年 2040 年
折旧 902.01 1,804.02 … 1,804.02 1,804.02
长期待摊摊销 7.01 14.02 … 5.84 -
土地使用权摊销 0.65 1.29 … 1.29 1.29
资本性支出 - - … - -
合计 909.67 1,819.33 … 1,811.16 1,805.31
本次评估按照风力发电机组的评估价值和残值率确定资产到期剩余价值,
主要风力发电机等资产的经济耐用年限为 20 年,因此考虑 2040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回收残值。经测算按照 5%预计残值,计算资产到期期末回收残值价值为
运营资本增量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维持正常经营而需
新增投入的营运性资金,即为保持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资金。
运营资本的增量=本年度运营资金-上一年度运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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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期营运资金的测算主要根据同类型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的
周转情况综合判断后确定应收账款周转率、应付账款周转率指标;最低现金保
有量主要根据平原天瑞的实际经营情况,按照 1 个月的付现成本费用进行预测。
预测期营运资金的增量为本年度营运资金减上一年度营运资金,并在期末回收
当年营运资金。
预测年度正常需要的营运资金=该年预测最低现金保有量+应收账款-应付
账款。
截至评估基准日,溢余资产主要为溢余货币资金。银企业后续建设资金需
求大,溢余资金评估为 0.00 元。
非经营性资产为长期应收款等未参与生产运营的资产,经测算,非经营性
资产价值为 506.22 万元。
非经营性负债为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中未参与生产运营的负债,经测算,
非经营性负债价值为 17,482.39 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平原天瑞的有息负债主要为租赁负债、一年内到期非流
动负债,账面价值为 22,839.60 万元,为 2018 年 10 月发生的华能天成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融资两笔租赁款,本金合计 36,000.00 万元,租赁期限分别为 5 年和
(7)商河国润
根据商河国润历史年度财务数据,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风力发电收入等。
①历史年度经营情况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目 单位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机组实际容量 兆瓦 100.00 100.00
发电利用小时 小时 1,680.45 9.23
累计利用小时 小时 1,689.68 9.23
补贴电价剩剩余小时数 小时 34,310.32 35,990.77
机组发电量 兆瓦时 168,045.33 922.89
厂用电及线路损失率 % 3.68 17.42
厂用电及线路损失量 兆瓦时 6,178.13 160.81
上网结算电量 兆瓦时 161,867.20 762.08
不含税标杆电价 元/千瓦时 0.35 0.35
不含税补贴电价 元/千瓦时 0.15 0.15
不含税标杆收入 万元 5,656.76 26.63
不含税补贴收入 万元 2,508.23 11.81
双细则考核 万元 93.18 -
考核比率 % 1.14 -
结算收入 万元 8,071.80 -
结算平均电价 元/千瓦时 0.50 -
从上述表内数据看到:(1)因商河国润风电场 2020 年 12 月完成并网发电,
诺电量;(3)历史年度厂综合用电率平均数基本占发电量的 2%左右;(4)受
两个细则考核影响,各年结算平均电价略低于不含税上网电价 0.53 元/千瓦时。
②未来发电收入预测
本次风力发电收入的预测,主要依据商河国润提供的 EPC 总承包合同、发
电量担保协议,采用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综合分析了风电
行业市场现状、国家电价补贴政策的基础上作出。
对于发电量的预测,在分析了历史年度发电量、发电利用小时、厂综合用
电率、弃风率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前期勘探情况及可研报告和历史发电小时数,
按照商河国润与风机制造厂商签署的发电量担保协议,五年质保期内发电量担
保值为 2,956 小时进行预测。同时根据财政部、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2020 年 9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月印发的《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
充通知(财建〔2020〕426 号),按风电四类资源区项目,全生命周期发电合理
利用小时数 36,000 小时,所发电量累计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之后,不
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关于弃风限电率的预测,弃风、限电是指风机可以正常运作,但因为电网
消纳能力不足、风力发电不稳定、建设工期不匹配等而使得风电机组停止运作
的现象。大规模风电的消纳一直都是世界性难题,我国在这方面的问题更加突
出。一方面,我国风资源集中、规模大,远离负荷中心,资源地市场规模小、
难以就地消纳;另一方面,风电本身具有波动性和间歇性等特点,风电并网需
要配套建设调峰电源,调峰过程中电量会有损失。中和评估经查询国家能源局
公布的风电并网运行统计数据,2019 年-2021 年 1-8 月全国平均弃风率分别为
均弃风率分别为 0.1%、3.2%、1.5%。2020 年山东省弃风率上升原因,主要是
度弃风率有所上升。考虑《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9〕882 号)以及《关于公布 2020 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
(发改办能源〔2020〕588 号)明确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2021 年底前仍未完成
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因此 2021 年仍存在大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集中并
网的需求。中和评估经与商河国润相关人员沟通后了解到山东为用电大省,在
替代,实施好“外电入鲁”,力争接纳省外来电 2,000 万千瓦时以上,山东有用
电缺口,如果电网调配正常弃风限电将会逐步缩减。中和评估谨慎考虑未来预
测 2021-2022 年弃风限电率综合考虑 1.5%,2023 年及以后年度限电弃风率综合
考虑 1.0%。
对于上网电价的预测,商河国润 50MW 位于山东省商河县,为四类资源区,
执行 2018 年上网标杆电价每千瓦时 0.57 元;根据与国网山东电力有限公司商
河供电公司签署的 2020-2021 年购售电合同,风力上网电价(含税)0.57 元/千
瓦时,其中:结算电价按照当地火电机组脱硫标杆电价(含税)0.39 元/千瓦时,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可再生资源补贴(含税)0.18 元/千瓦时。评估时按照 0.57 元/千瓦时(含税)
换算成不含税价作为预测期的上网平均电价,同时考虑两个细则考核对电价的
影响。
综上所述,商河国润 50MW 预测期发电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单位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9 年 2040 年
机组实际容量 兆瓦 100.00 100.00 … 100.00 100.00
发电利用小时 小时 1,275.55 2,956.00 … 2,956.00 2,956.00
累计利用小时 小时 2,965.23 5,921.23 … 56,173.23 59,129.23
补贴电价剩剩余小时数 小时 33,034.77 30,078.77 … - -
机组发电量 兆瓦时 127,554.67 295,600.00 … 295,600.00 295,600.00
厂用电及线路损失率 % 3.68 3.68 … 3.68 3.68
厂用电及线路损失量 兆瓦时 4,689.51 10,867.64 … 10,867.64 10,867.64
弃风限电率 % 1.50 1.50 … 1.00 1.00
弃风限电量 兆瓦时 1,913.32 4,434.00 … 2,956.00 2,956.00
上网结算电量 兆瓦时 120,951.84 280,298.36 … 281,776.36 281,776.36
不含税标杆电价 元/千瓦时 0.35 0.35 … 0.35 0.35
不含税补贴电价 元/千瓦时 0.15 0.15 … 0.15 0.15
不含税标杆收入 万元 4,226.89 9,795.56 … 9,847.21 9,847.21
不含税补贴收入 万元 1,874.22 4,343.38 … - -
双细则考核 万元 69.63 161.36 … 112.38 112.38
考核比率 % 1.14% 1.14% … 1.14% 1.14%
结算收入 万元 6,031.00 13,978.00 … 9,684.00 9,684.00
结算平均电价 元/千瓦时 0.50 0.50 … 0.35 0.35
营业成本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运维费、项目管理费及电费等。
固定资产折旧预测主要是根据商河国润 100MW 风电固定资产投资,按照
产的更新支出;无形资产摊销及长期待摊费分别按照 50 年、20 年进行摊销;
运维费主要根据商河国润与运维承包商签订的运维合同,在质保期五年内,年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运维服务费含税 400 万元,质保期外,年运维服务费含税 800 万元。综上,预
测期各年营业成本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9 年 2040 年
固定资产折旧 1,812.51 3,625.01 … 3,625.01 3,625.01
运维费-质保期内 188.68 377.36 … - -
运维费-质保期外 - - … 754.72 754.72
无形资产摊销 4.05 8.10 … 8.10 8.10
长期待摊费 7.38 14.76 … 2.46 -
合计 2,012.61 4,025.23 … 4,390.28 4,387.82
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为应交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
加及其他税金(印花税、房产税、土地税等),分别按照应交流转税(增值税)
的相应比例予以计提并缴纳。
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适用税率(%)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电费收入为基础
增值税 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 13%
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计缴 5%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2%
印花税\房产税\土地税 按合同金额及收入金额计缴 0.03%、0.07%
综上所述,预测期各年营业税金及附加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9 年 2040 年
税金及附加 2.05 37.29 … 123.85 123.85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管理费用包括项目公司发生的项目管理费、差旅费。项目管理费主要根据
商河国润与项目管理服务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在每个发电年度,年管理费 400
万元。预测期金额根据历史平均水平及签订合同预计费用预测。
综上所述,预测期各年管理费用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9 年 2040 年
管理费用 188.80 377.61 … 377.61 377.61
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和融资手续费。根据融资租赁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
期限、还款金额和对应的利率预测计算各期利息支出及融资手续费。
具体测算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0 年 2031 年
财务费用 2,258.21 5,318.04 … 1,319.19 727.66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5]74 号的规定,为鼓励利用风力发电,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自 2015 年
即退 50%的政策,先征后返,未来年度按应交增值税的 50%进行预测。
商河国润目前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政策,风电企业
自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三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即预测期
一半),2026-2040 年所得税率按照正常 25%执行。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在本次评估中,固定资产折旧根据固定资产的投资总额,按照风力发电机
组经济寿命 20 年估计折旧年限。长期待摊费用依据与土地租赁方签订的土地
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土地租赁费和租期,预测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金额。
预测期内折旧的计算基数为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总额,预测期 20 年内资
本性支出不考虑风机、塔筒等主要固定资产的更新支出。
综上所述,预测期折旧、摊销及资本性支出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9 年 2040 年
折旧 1,812.51 3,625.01 … 3,625.01 3,625.01
摊销 11.43 22.86 … 10.56 8.10
资本性支出 - - … - -
合计 1,823.93 3,647.87 … 3,635.57 3,633.11
本次评估按照风力发电机组的评估价值和残值率确定资产到期剩余价值,
主要风力发电机等资产的经济耐用年限为 20 年,因此考虑 2040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回收残值。经测算按照 5%预计残值,计算资产到期期末回收残值价值为
运营资本增量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维持正常经营而需
新增投入的营运性资金,即为保持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资金。
运营资本的增量=本年度运营资金-上一年度运营资金
预测期营运资金的测算主要根据同类型上市公司目前的应收账款、应付账
款的周转情况综合判断后确定应收账款周转率、应付账款周转率指标;最低现
金保有量主要根据商河国润的实际经营情况,按照 1 个月的付现成本费用进行
预测。预测期营运资金的增量为本年度营运资金减上一年度营运资金,并在期
末回收当年营运资金。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预测年度正常需要的营运资金=该年预测最低现金保有量+应收账款-应付
账款。
截至评估基准日,溢余资产主要为溢余货币资金。溢余货币资金为账面货
币资金减去 2021 年 1 个月的付现成本,经测算商河国润溢余货币资金为 0.00
万元。
非经营性资产为其他应收款、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应收款和在建工程等
未参与生产运营的资产,经测算,非经营性资产价值为 9,929.14 万元。
非经营性负债为应付账款中未参与生产运营的负债,经测算,非经营性负
债价值为 13,975.31 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商河国润的有息负债主要为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款、租
赁负债、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为 60,805.86 万元,为 2018 年 10 月
发生的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两笔租赁款,本金合计 65,000.00 万元,
租赁期限分别为 5 年和 12 年,截至评估基准日,剩余本金及利息合计 60,805.86
万元。
(8)景县中电
根据景县中电历史年度财务数据,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风力发电收入等。
①历史年度经营情况
项目 单位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5-12 月
机组实际容量 兆瓦 50.00 50.00 50.00
发电利用小时 小时 1,982.79 3,064.41 1,740.97
累计利用小时 小时 6,788.18 4,805.38 1,740.97
补贴电价剩余小时数 小时 29,211.82 31,194.62 34,25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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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组发电量 兆瓦时 99,139.56 153,220.70 87,048.52
厂用电及线路损失率 % 4.37 4.05 3.63
厂用电及线路损失量 兆瓦时 4,331.88 6,203.33 3,157.77
上网结算电量 兆瓦时 94,807.68 147,017.38 83,890.75
不含税标杆电价 元/千瓦时 0.32 0.32 0.32
不含税补贴电价 元/千瓦时 0.21 0.21 0.21
不含税标杆收入 万元 3,057.34 4,740.99 2,705.29
不含税补贴收入 万元 1,976.70 3,065.25 1,749.09
双细则考核 万元 112.30 168.04 382.90
考核比率 % 2.21 2.15 8.60
结算收入 万元 4,893.71 7,638.20 4,071.48
结算平均电价 元/千瓦时 0.51 0.52 0.49
从上述表内数据看到:(1)2019-2021 年上半年发电量逐年稳定上升,发
电利用小时数逐年增加;(2)根据与运维承包商签订的发电量担保协议,五年
质保期内发电量担保值为 3,083 小时,历史前 3 年平均实际发电利用小时数已
超过发电量担保值;(3)历史年度厂综合用电率平均数基本占发电量的 4%左
右;(4)受两个细则考核影响,各年结算平均电价略低于不含税上网电价 0.53
元/千瓦时。
②未来发电收入预测
本次风力发电收入的预测,主要依据景县中电提供的 EPC 总承包合同、发
电量担保协议,采用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综合分析了风电
行业市场现状、国家电价补贴政策的基础上作出。
对于发电量的预测,在分析了历史年度发电量、发电利用小时、厂综合用
电率、弃风率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前期勘探情况及可研报告和历史发电小时数,
按照景县中电与风机制造厂商签署的发电量担保协议,五年质保期内发电量担
保值为 3,083 小时进行预测。同时根据财政部、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2020 年 9
月印发的《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
充通知(财建〔2020〕426 号),按风电四类资源区项目,全生命周期发电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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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小时数 36,000 小时,所发电量累计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之后,不
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关于弃风限电率的预测,弃风、限电是指风机可以正常运作,但因为电网
消纳能力不足、风力发电不稳定、建设工期不匹配等而使得风电机组停止运作
的现象。大规模风电的消纳一直都是世界性难题,我国在这方面的问题更加突
出。一方面,我国风资源集中、规模大,远离负荷中心,资源地市场规模小、
难以就地消纳;另一方面,风电本身具有波动性和间歇性等特点,风电并网需
要配套建设调峰电源,调峰过程中电量会有损失。中和评估经查询国家能源局
公布的风电并网运行统计数据,2019 年-2021 年 1-8 月全国平均弃风率分别为
均弃风率分别为 4.8%、4.7%、4.5%。考虑《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
知》(发改价格〔2019〕882 号)以及《关于公布 2020 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
上网项目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0〕588 号)明确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光伏发电项目集中并网的需求。中和评估经与企业人员沟通后了解到河北为用
电大省,2020-2021 年尽管河北省新能源新增装机规模、并网规模较大,但近 3
年全省平均弃风率在不断降低,未来如果电网调配正常弃风限电将会逐步缩减。
中和评估谨慎考虑,以 2021 年 1-8 月河北省平均弃风率 4.5%为基数,未来预
测前 5 年即 2021 年 7 月-2025 年弃风限电率按照 4.5%预测,从 2026 年开始按
照每 5 年递减 1%,即 2026 年-2030 年弃风限电率按照 3.5%预测,2031 年-2035
年弃风限电率按照 2.5%预测,2036 年-2039 年 4 月弃风限电率按照 1.5%预测。
对于上网电价的预测,景县一期 50MW 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景县安陵镇,为
四类资源区,执行 2016 年上网标杆电价每千瓦时 0.60 元;根据与国网河北省
电力有限公司衡水供电公司签署的 2020-2021 年购售电合同,风力上网电价
(含税)0.60 元/千瓦时,其中:结算电价按照当地火电机组脱硫标杆电价(含
税)0.36 元/千瓦时,可再生资源补贴(含税)0.24元/千瓦时。评估时按照 0.60
元/千瓦时(含税)换算成不含税价作为预测期的上网平均电价,同时考虑两
个细则考核对电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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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景县一期 50MW 预测期发电收入如下:
项目 单位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8 年 2039 年 4 月 30 日
机组额定容量 兆瓦 50.00 50.00 … 50.00 50.00
机组实际容量 兆瓦 50.00 50.00 … 50.00 50.00
发电利用小时 小时 1,100.21 3,083.00 … 3,083.00 1,027.67
发电量 兆瓦时 55,010.44 154,150.00 … 154,150.00 51,383.33
厂综合用电及线损率 % 3.71 3.71 … 3.71 3.71
厂综合用电及线路损失电量 兆瓦时 2,040.82 5,718.79 … 5,718.79 1,906.26
弃风限电率 % 4.50 4.50 … 1.50 1.50
弃风限电量 兆瓦时 2,475.47 6,936.75 … 2,312.25 770.75
上网结算电量 兆瓦时 50,494.15 141,494.46 … 146,118.96 48,706.32
结算收入 万元 2,623.00 7,349.00 … 4,609.00 1,536.00
不含税销售单价 元/千瓦时 0.52 0.52 … 0.32 0.32
营业成本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运维费、项目管理费及电费等。
固定资产折旧预测主要是根据一期 50MW 风电固定资产投资,按照 20 年
经济寿命年限测算其每年折旧额,未来预测期内不考虑风机等主要固定资产的
更新支出;运维费主要根据景县中电与运维承包商签订的运维合同,在质保期
五年内,年运维服务费含税 200 万元,质保期外,年运维服务费含税 400 万元。
项目管理费主要根据景县中电与项目管理服务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在每个发电
年度,年管理费 200 万元。电费及其他费根据历史平均水平预测。
综上,预测期各年营业成本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8 年 2039 年 4 月 30 日
固定资产折旧 986.44 1,972.88 … 1,972.88 657.63
运维费-质保期内 94.34 188.68 … - -
运维费-质保期外 - - … 377.36 125.79
电费 11.56 23.12 … 23.12 7.71
项目管理费 94.34 188.68 … 188.68 6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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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190.04 2,380.08 … 2,568.76 856.25
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为应交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
加及其他税金(印花税、房产税、土地税等),分别按照应交流转税(增值税)
的相应比例予以计提并缴纳。
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适用税率(%)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电费收入为基础计
增值税 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 13%
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计缴 5%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2%
印花税 按合同金额及收入金额计缴 0.03%
房产税\土地税 按房产原值、土地使用面积计缴 -
综上所述,预测期各年营业税金及附加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8 年 2039 年 4 月 30 日
税金及附加 4.77 65.56 … 67.80 22.60
管理费用包括项目公司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用及保险费等。预测期金额
根据历史平均水平预测。
综上所述,预测期各年管理费用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8 年 2039 年 4 月 30 日
管理费用 4.97 33.00 … 33.00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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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和融资手续费。根据融资租赁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
期限、还款金额和对应的利率预测计算各期利息支出及融资手续费。
具体测算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29 年 2030 年
财务费用 1,351.56 2,565.75 … 355.33 62.97
备注:2030 年融资租赁款全部还清后,2031 年以后无大额财务费用支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5]74 号的规定,为鼓励利用风力发电,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自 2015 年
即退 50%的政策,先征后返,未来年度按应交增值税的 50%进行预测。
景县中电目前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政策,风电企业
自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三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即预测期
一半),2024-2039 年所得税率按照正常 25%执行。
在本次评估中,固定资产折旧根据固定资产的投资总额,按照风力发电机
组经济寿命 20 年估计折旧年限。长期待摊费用依据与土地租赁方签订的土地
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土地租赁费和租期,预测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金额。
预测期内折旧的计算基数为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总额,预测期 20 年内资
本性支出不考虑风机、塔筒等主要固定资产的更新支出。
综上所述,预测期折旧、摊销及资本性支出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8 年 2039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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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旧 986.44 1,972.88 … 1,972.88 657.63
摊销 3.36 6.72 … 6.72 2.24
资本性支出 - - … - -
合计 989.80 1,979.60 … 1,979.60 659.87
本次评估按照风力发电机组的评估价值和残值率确定资产到期剩余价值,
主要风力发电机等资产的经济耐用年限为 20 年,因此考虑 2039 年 4 月 30 日期
末回收残值。经测算按照 5%预计残值,计算资产到期期末回收残值价值为
运营资金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维持正常经营需要所投
入的营运资金,即企业为保持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资金。预测期营运资金
的增量为本年度营运资金减上一年度营运资金。
预测年度正常需要的营运资金=最低现金保有量+应收账款-应付账款
运营资本的增量=本年度运营资金-上一年度运营资金
预测期最低现金保有量:企业要维持正常运营,需要一定数量的现金保有
量;结合分析企业以前年度营运资金的现金持有量与付现成本情况,确定最低
现金保有量的月数,根据该月数计算完全付现成本费用。根据企业实际情况,
未来预测期最低现金保有量按照 1 个月的付现成本进行预测。
预测期应收账款、应付账款:主要根据景县中电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的
实际周转情况综合判断后确定应收账款周转率、应付账款周转率指标;预测期
营运资金的增量为本年度营运资金减上一年度营运资金,并在风电设备经营到
期后的期末回收当年营运资金。
月付现成本=(主营成本+税金及附加+三项费用-折旧与摊销)/12
应收账款=国家补贴期末余额+标杆电价期末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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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主营收入总额/应收账款周转率
应付账款=主营成本总额/行业应付账款周转率
溢余资产主要为溢余货币资金。景县中电货币资金账面余额,经测算无溢
余货币资金。
账面货币资金账户存款余额 85.33 万元。经中和评估根据历史数据分析,
企业正常资金周转需要的完全现金保有量为 1 个月的付现成本费用,溢余资金
在运营资本中考虑,不单独列示。
考虑到基准日的货币资金期后要大量投入到运营资本中去,因此本次将基
准日全部的货币资金都认定为运营资本,期后的货币资金按照正常经营需要的
安全现金计算。即溢余的资金在满足期后的运营资本投入后,超出部分作为运
营资本的回流处理(即运营资本的追加额出现负值的部分)。
非经营性资产为其他应收款、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应收款和在建工程、
其他非流动资产等未参与生产运营的资产,经测算,非经营性资产价值为
非经营性负债为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中未参与生产运营的负债,经测算,
非经营性负债价值为 20,376.18 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景县中电的有息负债主要为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款、租
赁负债、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为 33,852.37 万元,为 2018 年 10 月
发生的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两笔租赁款,本金合计 36,000.00 万元,
租赁期限分别为 5 年和 12 年,截至评估基准日,剩余本金及利息合计 33,852.37
万元。
(9)沽源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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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源智慧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风力发电收入,该公司机组装机容量为
装完毕,2021 年 1 月开始并网发电。
本次风电机组营业收入的预测,主要依据公司提供的可研报告、EPC 总承
包合同、发电量担保协议,采用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综合
分析了国内风电行业、区域市场现状、国家电价补贴政策的基础上作出。
对于发电量的预测,由于没有历史经营数据,本次参照可研报告、EPC 总
承包合同中的机组容量、厂综合用电率为基数。在分析了 2021 年上半年发电
量、发电利用小时、厂综合用电率、弃风率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前期勘探情况
及可研报告和历史发电小时数,按照沽源智慧与风机制造厂商签署的发电量担
保协议,五年质保期内发电量担保值为 3,400 小时进行预测。同时根据财政部、
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2020 年 9 月印发的《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
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 号),按风电二类资
源区项目,全生命周期发电合理利用小时数 44,000 小时,所发电量累计超过全
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之后,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关于弃风限电率的预测,弃风、限电是指风机可以正常运作,但因为电网
消纳能力不足、风力发电不稳定、建设工期不匹配等而使得风电机组停止运作
的现象。大规模风电的消纳一直都是世界性难题,我国在这方面的问题更加突
出。一方面,我国风资源集中、规模大,远离负荷中心,资源地市场规模小、
难以就地消纳;另一方面,风电本身具有波动性和间歇性等特点,风电并网需
要配套建设调峰电源,调峰过程中电量会有损失。中和评估经查询国家能源局
公布的风电并网运行统计数据,2019 年-2021 年 1-8 月全国平均弃风率分别为
均弃风率分别为 4.8%、4.7%、4.5%。考虑《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
知》(发改价格〔2019〕882 号)以及《关于公布 2020 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
上网项目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0〕588 号)明确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光伏发电项目集中并网的需求。中和评估经与企业人员沟通后了解到河北省为
装机用电大省,2020-2021 年尽管河北省新能源新增装机规模、并网规模较大,
但近 3 年全省平均弃风率在不断降低,未来如果电网调配正常弃风限电将会逐
步缩减。中和评估谨慎考虑未来预测 2021 年弃风限电率综合考虑 4.5%,2022
年开始按照每年递减 1%预测至 2025 年,2025 年以后年度限电弃风率综合考虑
对于上网电价的预测,沽源智慧 150MW 项目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
为Ⅱ类资源区,执行 2018 年上网标杆电价每千瓦时 0.45 元,其中:结算电价按
照当地火电机组脱硫标杆电价(含税)0.372 元/千瓦时,可再生资源补贴(含
税)0.078 元/千瓦时。评估时按照 0.45 元/千瓦时(含税)换算成不含税价作为
预测期的上网平均电价,同时考虑两个细则考核对电价的影响。
综上所述,沽源智慧 150MW 预测期发电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单位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9 年 2040 年
机组容量 兆瓦 150.00 150.00 … 150.00 150.00
发电利用小时 小时 2,450.92 3,400.00 … 3,400.00 3,400.00
发电量 兆瓦时 367,638.18 510,000.00 … 510,000.00 510,000.00
厂综合用电及线损率 % 6.21 6.21 … 6.21 6.21
厂综合用电及线损电
兆瓦时 22,836.82 31,680.01 … 31,680.01 31,680.01
量
弃风限电率 % 4.50 3.50 … 1.00 1.00
弃风限电量 兆瓦时 16,724.17 17,850.00 … 5,100.00 5,100.00
上网结算电量 兆瓦时 341,940.85 474,333.66 … 487,083.66 487,083.66
结算收入 万元 13,348.00 18,317.00 … 15,636.00 15,636.00
元/千瓦
不含税销售单价 0.39 0.39 … 0.32 0.32
时
营业成本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土地摊销、运维费、项目管理费及电
费等。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固定资产折旧预测主要是根据 150MW 风电固定资产投资,按照 20 年经济
寿命年限测算其每年折旧额,未来预测期内不考虑风机等主要固定资产的更新
支出;土地摊销根据土地使用权入账价值,按照 50 年收益期测算摊销金额;
运维费主要根据沽源智慧与运维承包商签订的运维合同,在质保期五年内,年
运维服务费含税 600 万元,质保期外,年运维服务费含税 1,200 万元。电费根
据历史平均水平预测。
综上,预测期各年营业成本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9 年 2040 年
固定资产折旧 2,798.61 5,597.22 … 5,597.22 5,597.22
土地摊销 6.50 13.00 … 13.00 13.00
运维费-质保期外 283.02 566.04 … 1,132.08 1,132.08
电费 3.26 6.52 … 6.52 6.52
合计 3,091.39 6,182.77 … 6,748.81 6,748.81
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为应交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
加及其他税金(印花税、房产税、土地税等),分别按照应交流转税(增值税)
的相应比例予以计提并缴纳。
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适用税率(%)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电费收入为基础
增值税 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 13%
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计缴 5%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2%
印花税 按合同金额及收入金额计缴 0.03%
房产税\土地税 按房产原值、土地使用面积计缴 -
综上所述,预测期各年营业税金及附加如下表: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9 年 2040 年
税金及附加 18.76 118.25 … 201.69 201.69
管理费用包括项目公司发生的项目管理费、差旅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
及车辆费等。项目管理费主要根据沽源智慧与项目管理服务供应商签订的合同,
在每个发电年度,年管理费 600 万元。其他费用等预测期根据历史平均水平预
测。
综上所述,预测期各年管理费用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9 年 2040 年
管理费用 284.93 569.86 … 569.86 569.86
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和融资手续费。根据融资租赁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
期限、还款金额和对应的利率预测计算各期利息支出及融资手续费。
具体测算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3 年 2034 年
财务费用 3,620.40 7,714.98 … 1,467.26 643.00
备注:2034 年融资租赁款全部还清后,2035 年以后财务费用无大额利息支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5]74 号的规定,为鼓励利用风力发电,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自 2015 年
即退 50%的政策,先征后返,未来年度按应交增值税的 50%进行预测。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沽源智慧目前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政策,风电企业
自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三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即预测期
一半),2027-2040 年所得税率按照正常 25%执行。
在本次评估中,固定资产折旧根据固定资产的投资总额,按照风力发电机
组经济寿命 20 年估计折旧年限。长期待摊费用依据与土地租赁方签订的土地
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土地租赁费和租期,预测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金额。
预测期内折旧的计算基数为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总额,预测期 20 年内资
本性支出不考虑风机、塔筒等主要固定资产的更新支出。
综上所述,预测期折旧、摊销及资本性支出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9 年 2040 年
折旧 2,798.61 5,597.22 … 5,597.22 5,597.22
摊销 6.50 13.00 … 13.00 13.00
资本性支出 - - … - -
合计 2,805.11 5,610.22 … 5,610.22 5,610.22
本次评估按照风力发电机组的评估价值和残值率确定资产到期剩余价值,
主要风力发电机等资产的经济耐用年限为 20 年,因此考虑 2040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回收残值。经测算按照 5%预计残值,计算资产到期期末回收残值价值为
运营资本增量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维持正常经营而需
新增投入的营运性资金,即为保持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资金。
运营资本的增量=本年度运营资金-上一年度运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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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期营运资金的测算主要根据沽源智慧历史及目前的应收账款、应付账
款的周转情况综合判断后确定应收账款周转率、应付账款周转率指标;最低现
金保有量主要根据沽源智慧的实际经营情况,按照 1 个月的付现成本费用进行
预测。预测期营运资金的增量为本年度营运资金减上一年度营运资金,并在期
末回收当年营运资金。
预测年度正常需要的营运资金=该年预测最低现金保有量+应收账款-应付
账款。
截至评估基准日,溢余资产主要为溢余货币资金。溢余货币资金为账面货
币资金减去 2021 年 1 个月的付现成本,经测算沽源智慧无溢余货币资金。
非经营性资产为长期应收款等未参与生产运营的资产,经测算,非经营性
资产价值为 1,276.24 万元。
非经营性负债为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中未参与生产运营的负债,经测算,
非经营性负债价值为 43,392.15 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沽源智慧的有息负债主要为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款、租
赁负债、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为 79,683.53 万元,为 2019 年 12 月
发生的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两笔租赁款,本金合计 96,000.00 万元,
租赁期限分别为 5 年和 15 年,截至评估基准日,剩余本金及利息合计 79,683.53
万元。
(10)竹润沽源
竹润沽源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光伏发电收入,该公司机组装机容量为
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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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光伏机组营业收入的预测,主要依据公司提供的可研报告、EPC 总承
包合同、发电量担保协议,采用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综合
分析了国内光伏行业、区域市场现状、国家电价补贴政策的基础上作出。
对于发电量的预测,由于没有历史经营数据,本次参照可研报告、EPC 总
承包合同中的机组容量、厂综合用电率为基数。在分析了 2021 年上半年发电
量、发电利用小时、厂综合用电率、弃光率基础上,结合项目前期勘探情况及
可研报告和历史发电小时数,并按照光伏组件平均 0.7%-0.9%的衰减率考虑进
行预测。同时根据财政部、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2020 年 9 月印发的《关于促
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
〔2020〕426 号),按光伏二类资源区项目,全生命周期发电合理利用小时数
财政补贴资金。
关于弃光限电率的预测,弃风、限电是指光伏发电可以正常运作,但因为
电网消纳能力不足、建设工期不匹配等而使得光伏机组停止运作的现象。大规
模光伏的消纳一直都是世界性难题,我国在这方面的问题更加突出。一方面,
我国光伏资源集中、规模大,远离负荷中心,资源地市场规模小、难以就地消
纳;另一方面,光伏本身具有波动性和间歇性等特点,光伏并网需要配套建设
调峰电源,调峰过程中电量会有损失。中和评估经查询国家能源局公布的光伏
并网运行统计数据,2019 年-2021 年 1-8 月全国平均弃光率分别为 2.0%、2.0%
和 1.9%,逐年呈稳定下降趋势。其中:河北省 2019 年-2021 年 1-8 月平均弃光
率分别为 1.5%、1.3%、1.9%,2021 年弃光率增加主要原因 2020 年河北省新能
源新增装机规模、并网规模较大,导致电网建设消纳能力不足。考虑《关于公
布 2020 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0〕588 号)
明确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2021 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因此
后了解到河北为用电大省,2020-2021 年尽管河北省新能源新增装机规模、并
网规模较大,但近 3 年全省平均弃光率均在 2%以内,未来如果电网调配正常
弃光限电将会逐步缩减。中和评估谨慎考虑未来预测 2021 年弃光限电率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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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 1.9%,2022 年开始按照每年递减 0.5%预测至 2024 年,2024 年以后年度
限电弃光率综合考虑 0.5%。
对于上网电价的预测,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为光伏Ⅱ类资
源区,执行 2018 年上网标杆电价每千瓦时 0.40 元,其中:结算电价按照当地
火电机组脱硫标杆电价(含税)0.372 元/千瓦时,可再生资源补贴(含税)
期的上网平均电价,同时考虑两个细则考核对电价的影响。
综上所述,预测期发电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单位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44 年 2045 年
机组容量 兆瓦 30.00 30.00 … 30.00 30.00
发电利用小时 小时 1,052.68 1,846.41 … 1,552.33 1,538.98
发电量 兆瓦时 31,580.50 55,392.28 … 46,570.00 46,169.49
厂综合用电及线损率 % 5.61% 5.61% … 5.61% 5.61%
厂综合用电及线损电
兆瓦时 1,770.13 3,104.81 … 2,610.31 2,587.86
量
弃风限电率 % 1.90 1.50 … 0.50 0.50
弃风限电量 兆瓦时 600.03 830.88 … 232.85 230.85
上网结算电量 兆瓦时 29,210.34 51,456.59 … 43,726.83 43,350.78
结算收入 万元 1,013.00 1,776.00 … 1,389.00 1,377.00
不含税销售单价 元/千瓦时 0.35 0.35 … 0.32 0.32
营业成本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运维费等。
固定资产折旧预测主要是根据 30MW 光伏固定资产投资,按照 25 年经济
寿命年限测算其每年折旧额,未来预测期内不考虑光伏等主要固定资产的更新
支出;长期待摊费用根据土地租赁,按照 25 年收益期测算摊销金额;运维费
主要根据竹润沽源与运维承包商签订的运维合同,年运维服务费含税 150 万元。
综上,预测期各年营业成本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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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44 年 2045 年
固定资产折旧 266.77 533.54 … 533.54 440.10
长期费用摊销 0.03 0.05 … 0.05 0.05
运维费 70.75 141.51 … 141.51 141.51
合计 337.55 675.10 … 675.10 581.66
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为应交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
加及其他税金(印花税\水利建设基金等),分别按照应交流转税(增值税)的
相应比例予以计提并缴纳。
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适用税率(%)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电费收入为基础计
增值税 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 13%
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计缴 5%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2%
印花税 按合同金额及收入金额计缴 0.03%
房产税\土地税 按房产原值、土地使用面积计缴 -
综上所述,预测期各年营业税金及附加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44 年 2045 年
税金及附加 0.34 0.60 … 17.00 16.84
管理费用主要包括项目管理费、其他费用等。其中项目管理费主要根据竹
润沽源与项目管理服务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在每个发电年度,年管理费 120 万
元。其他费用未来金额较小,未来年度不予预测。
综上所述,预测期各年管理费用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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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44 年 2045 年
管理费用 0.00 56.60 … 113.21 113.21
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和融资手续费。根据融资租赁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
期限、还款金额和对应的利率预测计算各期利息支出及融资手续费。
具体测算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2 年 2033 年
财务费用 234.91 564.04 … 196.62 21.63
备注:2033 年融资租赁款全部还清后,2034 年以后财务费用无大额利息支出。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涉企税费负担的通知》的规定,
为鼓励利用光伏发电,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对纳税
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光伏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50%的政策,从
先征后返进行预测。
竹润沽源目前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光伏企业
自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三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即预测期
一半),2026-2045 年所得税率按照正常 25%执行。
在本次评估中,固定资产折旧根据与 EPC 总承包商签订的总包合同中的各
类资产的投资总额,按照光伏发电机组经济寿命 25 年估计折旧年限。长期待
摊费用依据与土地租赁方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土地租赁费和租期,预
测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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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期 25 年内资本性支出不考虑光伏发电站组件、支架等主要固定资产
的更新支出。
综上所述,预测期折旧、摊销及资本性支出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44 年 2045 年
折旧 266.77 533.54 … 533.54 440.10
摊销 0.03 0.05 … 0.05 0.05
资本性支出 - - … - -
合计 266.80 533.59 … 533.59 440.15
本次评估按照光伏发电机组的评估价值和预计残值率确定资产到期剩余价
值,主要光伏发电机等资产的经济耐用年限为 25 年,因此考虑 2045 年 12 月
收残值价值为 622.18 万元。
营运资金增量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维持正常经营而需
新增投入的营运性资金,即为保持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资金。
营运资金的增量=本年度运营资金-上一年度运营资金
预测期营运资金的测算主要根据竹润沽源历史及目前的应收账款、应付账
款的周转情况综合判断后确定应收账款周转率、应付账款周转率指标;最低现
金保有量主要根据竹润沽源的实际经营情况,按照 1 个月的付现成本费用进行
预测。预测期营运资金的增量为本年度营运资金减上一年度营运资金,并在期
末回收当年营运资金。
预测年度正常需要的营运资金=该年预测最低现金保有量+应收账款-应付
账款。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截至评估基准日,溢余资产主要为溢余货币资金。溢余货币资金为账面货
币资金减去 2020 年 1 个月的付现成本,经测算竹润沽源无溢余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为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未参与生产运营的
资产,经测算,非经营性资产价值为 94.79 万元。
非经营性负债为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中未参与生产运营的负债,经测算,
非经营性负债价值为 7,648.86 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竹润沽源的有息负债主要为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款、租
赁负债、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为 7,218.05 万元,为 2019 年 12 月
发生的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款,本金合计 9,500.00 万元,租赁
期限为 13 年,截至评估基准日,剩余本金及利息合计 7,218.05 万元。
(11)汤阴伏绿
根据汤阴伏绿历史年度财务数据,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风力发电收入等。
①历史年度经营情况
项目 单位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5-12 月
机组实际容量 兆瓦 32.00 32.00 32.00
发电利用小时 小时 1,592.52 1,431.13 27.45
累计利用小时 小时 3,051.10 1,458.58 27.45
补贴电价剩余小时数 小时 32,948.90 34,541.42 35,972.55
机组发电量 兆瓦时 50,960.68 45,796.22 878.38
厂用电及线路损失率 % 0.64 1.13 0.96
厂用电及线路损失量 兆瓦时 327.00 516.50 8.39
上网结算电量 兆瓦时 50,633.68 45,279.72 869.99
不含税标杆电价 元/千瓦时 0.33 0.33 0.33
不含税补贴电价 元/千瓦时 0.20 0.20 0.20
不含税标杆收入 万元 1,693.32 1,514.27 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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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补贴收入 万元 995.20 889.97 17.10
双细则考核 万元 48.83 269.57 -
考核比率 % 1.82 11.21 -
结算收入 万元 2,639.68 2,134.66 -
结算平均电价 元/千瓦时 0.52 0.47 -
从上述表内数据看到:(1)2019-2021 年上半年发电量逐年稳定上升,发
电利用小时数逐年增加;(2)历史年度厂综合用电率平均数基本占发电量的 1%
左右;(3)受两个细则考核影响,各年结算平均电价略低于不含税上网电价
②未来发电收入预测
本次风力发电收入的预测,主要依据汤阴伏绿提供的 EPC 总承包合同、发
电量担保协议,采用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综合分析了风电
行业市场现状、国家电价补贴政策的基础上作出。
对于发电量的预测,在分析了历史年度发电量、发电利用小时、厂综合用
电率、弃风率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前期勘探情况及可研报告和历史发电小时数,
按照汤阴伏绿与风机制造厂商签署的发电量担保协议,五年质保期内发电量担
保值为 2,731 小时进行预测。同时根据财政部、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2020 年 9
月印发的《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
充通知(财建〔2020〕426 号),按风电四类资源区项目,全生命周期发电合理
利用小时数 36,000 小时,所发电量累计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之后,不
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关于弃风限电率的预测,弃风、限电是指风机可以正常运作,但因为电网
消纳能力不足、风力发电不稳定、建设工期不匹配等而使得风电机组停止运作
的现象。大规模风电的消纳一直都是世界性难题,我国在这方面的问题更加突
出。一方面,我国风资源集中、规模大,远离负荷中心,资源地市场规模小、
难以就地消纳;另一方面,风电本身具有波动性和间歇性等特点,风电并网需
要配套建设调峰电源,调峰过程中电量会有损失。中和评估经查询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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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的风电并网运行统计数据,2019 年-2021 年 1-8 月全国平均弃风率分别为
〔2019〕882 号)以及《关于公布 2020 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
(发改办能源〔2020〕588 号)明确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2021 年底前仍未完成
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因此 2021 年仍存在大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集中并
网的需求。中和评估经与企业人员沟通后了解到河南为用电大省,在 2020 年
河南省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实施“绿动力”计划,加快煤炭消费减量替代,
实施好“外电入鲁”,力争接纳省外来电 2,000 万千瓦时以上,河南有用电缺口,
如果电网调配正常弃风限电将会逐步缩减。中和评估谨慎考虑未来预测 2021-
对于上网电价的预测,汤阴伏绿 32MW 位于河南省汤阴县,为四类资源区,
执行 2016 年上网标杆电价每千瓦时 0.60 元;根据与国网河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汤阴县供电公司签署的 2020-2021 年购售电合同,风力上网电价(含税)0.60
元/千瓦时,其中:结算电价按照当地火电机组脱硫标杆电价(含税)0.36 元/
千瓦时,可再生资源补贴(含税)0.24 元/千瓦时。评估时按照 0.60 元/千瓦时
(含税)换算成不含税价作为预测期的上网平均电价,同时考虑两个细则考核
对电价的影响。
综上所述,汤阴伏绿 50MW 预测期发电收入如下:
项目 单位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8 年 2039 年
机组实际容量 兆瓦 32.00 32.00 … 32.00 32.00
发电利用小时 小时 1,138.48 2,731.00 … 2,731.00 2,731.00
累计利用小时 小时 4,189.58 6,920.58 … 50,616.58 53,347.58
补贴电价剩剩余小时数 小时 31,810.42 29,079.42 … - -
机组发电量 兆瓦时 36,431.32 87,392.00 … 87,392.00 87,392.00
厂用电及线路损失率 % 0.91 0.91 … 0.91 0.91
厂用电及线路损失量 兆瓦时 330.92 793.81 … 793.81 793.81
弃风限电率 % 0.06 0.06 … 0.06 0.06
弃风限电量 兆瓦时 21.86 52.44 … 52.44 5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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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结算电量 兆瓦时 36,078.54 86,545.76 … 86,545.76 86,545.76
不含税标杆电价 元/千瓦时 0.33 0.33 … 0.33 0.33
不含税补贴电价 元/千瓦时 0.20 0.20 … 0.20 0.20
不含税标杆收入 万元 1,206.56 2,894.30 … 2,894.30 2,894.30
不含税补贴收入 万元 709.12 1,701.05 … - -
双细则考核 万元 34.79 83.46 … - -
考核比率 % 1.82 1.82 … - -
结算收入 万元 1,881.00 4,512.00 … 2,894.00 2,894.00
结算平均电价 元/千瓦时 0.52 0.52 … 0.33 0.33
营业成本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运维费、项目管理费及电费等。
固定资产折旧预测主要是根据 32MW 风电固定资产投资,按照 20 年经济
寿命年限测算其每年折旧额,未来预测期内不考虑风机等主要固定资产的更新
支出;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按照相应年先进行摊销;运维费主要根据汤阴伏绿
与运维承包商签订的运维合同,在质保期五年内,年运维服务费含税 120 万元,
质保期外,年运维服务费含税 248 万元。水电费及其他费根据历史平均水平预
测。
综上,预测期各年营业成本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8 年 2039 年
固定资产折旧 567.18 1,134.36 … 1,134.36 1,134.36
运维费-质保期内 56.60 113.21 … - -
运维费-质保期外 - - … 233.96 233.96
水电费 3.50 7.00 … 7.00 7.00
无形资产摊销 3.08 6.15 … 6.15 6.15
长期待摊费 1.07 2.15 … 2.15 0.72
合计 631.43 1,262.87 … 1,383.62 1,382.19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为应交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
加及其他税金(印花税、房产税、土地税等),分别按照应交流转税(增值税)
的相应比例予以计提并缴纳。
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适用税率(%)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电费收入为基础
增值税 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 13%
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计缴 5%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2%
印花税\房产税\土地税 按合同金额及收入金额计缴 0.03%、0.07%
综上所述,预测期各年营业税金及附加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8 年 2039 年
税金及附加 13.05 37.20 … 39.11 39.11
管理费用包括项目公司发生的技术服务费、差旅费、办公费用及招待费等。
项目管理费主要根据汤阴伏绿与项目管理服务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在每个发电
年度,年管理费 120 万元。预测期金额根据历史平均水平及签订合同预计费用
预测。
综上所述,预测期各年管理费用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8 年 2039 年
管理费用 63.54 127.65 … 127.65 127.65
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和融资手续费。根据融资租赁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
期限、还款金额和对应的利率预测计算各期利息支出及融资手续费。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测算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29 年 2030 年
财务费用 841.62 1,629.81 … 217.01 40.10
备注:2030 年融资租赁款全部还清后,2031 年以后无大额财务费用支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5]74 号的规定,为鼓励利用风力发电,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自 2015 年
即退 50%的政策,先征后返,未来年度按应交增值税的 50%进行预测。
汤阴伏绿目前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政策,风电企业
自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三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即预测期
一半),2026-2039 年所得税率按照正常 25%执行。
在本次评估中,固定资产折旧根据固定资产的投资总额,按照风力发电机
组经济寿命 20 年估计折旧年限。长期待摊费用依据与土地租赁方签订的土地
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土地租赁费和租期,预测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金额。
预测期内折旧的计算基数为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总额,预测期 20 年内资
本性支出不考虑风机、塔筒等主要固定资产的更新支出。
综上所述,预测期折旧、摊销及资本性支出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2 年 … 2038 年 2039 年
折旧 567.18 1,134.36 … 1,134.36 1,134.36
无形资产摊销 3.08 6.15 … 6.15 6.15
长期待摊费 1.07 2.15 … 2.15 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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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71.33 1,142.66 … 1,142.66 1,141.23
本次评估按照风力发电机组的评估价值和残值率确定资产到期剩余价值,
主要风力发电机等资产的经济耐用年限为 20 年,因此考虑 2039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回收残值。经测算按照 5%预计残值,计算资产到期期末回收残值价值为
运营资本增量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维持正常经营而需
新增投入的营运性资金,即为保持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资金。
运营资本的增量=本年度运营资金-上一年度运营资金
预测期营运资金的测算主要根据同类型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的周
转情况综合判断后确定应收账款周转率、应付账款周转率指标;最低现金保有
量主要根据汤阴伏绿的实际经营情况,按照 1 个月的付现成本费用进行预测。
预测期营运资金的增量为本年度营运资金减上一年度营运资金,并在期末回收
当年营运资金。
预测年度正常需要的营运资金=该年预测最低现金保有量+应收账款-应付
账款。
因汤阴伏绿新能源有限公司后续资金需求大,仍有后期建设规划,企业无
溢余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为应收账款融资、其他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经测算,非
经营性资产价值为 757.90 万元。
非经营性负债为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中未参与生产运营的负债,经测算,
非经营性负债价值为 1,674.4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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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评估基准日,汤阴伏绿的有息负债主要为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款、租
赁负债、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为 18,462.74 万元,为 2018 年 10 月
发生的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两笔租赁款,本金 20,000.00 万元,租
赁期限分别为 5 年和 12 年,截至评估基准日,剩余本金及利息合计 18,462.74
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规定,在资产减值测试中估算资
产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现值时采用的折现率应与收益口径保持一致。如果用于
估计折现率的基础是税后的,应当将其调整为税前折现率。
本次评估计算税前折现率时,我们先根据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WACC”)
计算出税后折现率,然后根据税前现金流采用税前折现率的折现值等于税后现
金流采用税后折现率的折现值进行推算,将其再调整为税前折现率,以便与资
产组未来现金流量预测口径保持一致,WACC 模型可用下列数学公式表示:
WACC= ke×[E÷(D+E)]+kd×(1-t)×[D÷(D+E)]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E=权益资本的市场价值
D=债务资本的市场价值
kd=债务资本成本
t=所得税率
计 算 权 益 资 本 成 本 时 , 中 和 评 估 采 用 资 本 资 产 定 价 模 型(“CAPM”)。
CAPM 模型是普遍应用的估算股权资本成本的办法。CAPM 模型可用下列数学
公式表示:
E[Re] = Rf +β×ERP +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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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Re] = 权益期望回报率,即 权益资本成本
Rf = 长期国债期望回报率
β = 贝塔系数
ERP = 股权市场风险溢价
α = 特别风险溢价
(1)运用 CAPM 模型计算权益资本成本
CAPM 模型是国际上普遍应用的估算投资者股权资本成本的办法。
在 CAPM 分析过程中,中和评估采用了下列步骤:
日距到期日十年以上的长期国债的年到期收益率的平均值,经过汇总计算取值
为 3.88%(数据来源:Wind 资讯)。
一般来讲,股权市场风险溢价即股权市场超额风险收益率,是投资者所取
得的风险补偿额相对于风险投资额的比率,该回报率超出在无风险证券投资上
应得的回报率。《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第 1 号》对主要经营业务在中
国境内的被评估企业折现率计算的历史风险溢价数据选择,提出了优先选择利
用中国证券市场数据的要求。
因此,我们以中国证券市场数据为基础,采用以下方法对股权市场风险溢
价进行了分析。
①首先确定市场期望报酬率(E[Rm]):
在本次评估中,我们借助 WIND、同花顺以及财汇的数据系统,对沪深
几何平均值进行了计算,得出不同年度平均的市场风险报酬率。
②确定各年度的无风险报酬率(R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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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计算区间内各年度年末距到期日十年以上的中长期国债的到期收益率
的平均值作为当期对应的长期市场预期回报率。
③分别计算期间每年的市场风险溢价,即 E[Rm] - Rf2,然后取平均值。
通过采用上述方法对多个期间不同口径的数据进行分析测算,得到十年、
二十年左右区间的股权市场风险溢价主要分布区间集中在 6-8%,此区间的散
点数据平均值为 7.01%。
④确定 ERP 取值
公司评估技术及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内部专家,在对前述测算结果进行分
析的基础上,结合国家 GDP 历史数据、行业内 ERP 取值水平以及公司以前年
度采用的股权市场风险溢价参数,进行对比分析,最终通过特尔菲法确定 ERP
为 7.00% ,作为本年度公司统一的股权市场风险溢价。
公司的资料;经过筛选选取在业务内容、经营模式等方面与各项目公司相近、
相似或相关的 5 家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查阅取得每家可比公司在距评估基
准日 36 个月期间的采用周指标计算归集的相对与沪深两市(采用沪深 300 指
数)的风险系数 β(数据来源:Wind 资讯),并剔除每家可比公司的财务杠杆
后(Un-leaved)β 系数,计算其平均值作为被评估资产组产权持有人位的剔除
财务杠杆后(Un-leaved)的 β 系数。无财务杠杆 β 的计算公式如下:
βU=βL/[1+(1-t)(D/E)]
其中:βU = 无财务杠杆β
βL = 有财务杠杆β
t = 所得税率
D = 债务资本的市场价值
E = 权益资本的市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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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被评估资产组产权持有人的财务结构进行调整,确定适用于被评估资
产组产权持有人的β系数。计算公式为:
βL =βU×[1+(1-t)(D/E)]
其中:βU = 无财务杠杆β
βL = 有财务杠杆β
t = 所得税率
D = 债务资本的市场价值
E = 权益资本的市场价值
①被评估资产组所处经营阶段;②历史经营状况;③主要产品所处发展阶
段;④被评估资产组经营业务、产品和地区的分布;⑤公司内部管理及控制机
制;⑥管理人员的经验和资历;⑦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依赖;⑧财务风险。
出于上述考虑,企业特别风险溢价 Alpha 取值 3%。
根据以上分析计算,中和评估确定用于本次评估的权益期望回报率,即:
所得税率为 0%时,股权资本成本为 12.73%;
所得税率为 12.5%时,股权资本成本为 12.41%;
所得税率为 25%时,股权资本成本为 12.08%。
(2)运用 WACC 模型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WACC 模型是国际上普遍应用的估算投资资本成本的办法。WACC 模型可
用下列公式表示:
WACC=ke×[E÷(D+E)]+kd×(1-t)×[D÷(D+E)]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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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权益资本的市场价值
D=债务资本的市场价值
kd=债务资本成本
t=所得税率
在 WACC 分析过程中,中和评估采用了下列步骤:
据。
根据以上分析计算,中和评估确定用于本次评估的投资资本回报率,即税
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T=12.5%时,税后 WACC=8.94%,T=25%时,税后
WACC=8.76%。
税前 WACC 的计算方式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BCZ85 的观点,税前现
金流采用税前折现率的折现值=税后现金流采用税后折现率的折现值推算得出。
根据以上分析计算,中和评估确定用本次评估的投资资本回报率,即:
企业所得税率为 0%时,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 9.12%;
企业所得税率为 12.5%时,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 8.68%;
企业所得税率为 25%时,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 8.24%。
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政策,风电、光伏企业自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
年度起享受三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因此,预测期内风电项目公司第一笔生产
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三年免税,即所得税率为 0%,加权平均资本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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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为 9.12%;之后三年企业所得税率减半为 12.5%,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 8.68%;
税收优惠结束后,企业所得税率为 25%,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 8.24%。
此外,竹润沽源系光伏发电公司,因此风险系数 β 由光伏类可比公司确定,
根据三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政策,竹润沽源的投资资本回报率为:
企业所得税率为 0%时,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 9.69%;
企业所得税率为 12.5%时,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 9.18%;
企业所得税率为 25%时,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 8.67%。
(1)平原国瑞
经测算,平原国瑞经营性资产价值为 51,602.87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预测数据
项目
一、营业收入 3,343.00 7,651.00 7,651.00 … 5,035.00 5,035.00 1,678.00
减:营业成本 1,003.41 2,006.82 2,006.82 … 2,193.22 2,188.67 729.56
营业税金及附加 14.85 68.23 68.23 … 79.11 79.11 26.36
二、主营业务利润 2,324.74 5,575.96 5,575.96 … 2,762.67 2,767.22 922.08
加:其他业务利润净额 - - - … - - -
减:营业费用 - - - … - - -
管理费用 99.84 199.67 199.67 … 199.67 199.67 66.56
财务费用 1,012.10 1,926.57 1,771.62 … 0.00 0.00 0.00
资产减值损失 - - - … - - -
三、营业利润 1,212.80 3,449.71 3,604.66 … 2,563.00 2,567.55 855.52
加:投资收益 - - - … - - -
营业外收入 32.47 255.92 255.92 … 314.76 314.76 104.90
减:营业外支出 - - - … - - -
四、利润总额 1,245.27 3,705.63 3,860.58 … 2,877.76 2,882.31 960.42
所得税税率% 0.00 0.00 12.50 … 25.00 25.00 25.00
减:所得税 0.00 0.00 482.57 … 719.44 720.58 2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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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数据
项目
五、净利润 1,245.27 3,705.63 3,378.01 … 2,158.32 2,161.73 720.31
加:折旧 893.38 1,786.77 1,786.77 … 1,786.77 1,786.77 595.59
摊销 6.48 12.97 12.97 … 10.69 6.14 2.05
财务费用 1,012.10 1,926.57 1,550.17 … 0.00 0.00 0.00
进项税额现金流入 190.21 - - … - - -
到期后营运资金回收 - - - … - - 1,165.81
到期后资产残值回收 - - - … - - 1,059.40
减:资本性支出 0.00 0.00 0.00 … 0.00 0.00 0.00
运营资金增加 5,829.41 -56.13 -12.91 … 0.89 1.77 -2,220.03
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2,481.96 7,488.07 6,740.82 … 3,954.89 3,952.86 5,763.18
折现率% 9.12 9.12 8.68 … 8.24 8.24 8.24
折现年限 0.25 1.00 2.00 … 17.00 18.00 18.00
年度折现系数 0.96 0.92 0.92 … 0.92 0.92 0.92
折现系数 0.98 0.92 0.84 … 0.25 0.23 0.22
企业净现金流现值 -2,428.39 6,862.24 5,672.59 … 1,004.57 927.62 1,249.49
经营性资产价值 51,602.87
(2)宁津瑞鸿
经测算,宁津瑞鸿经营性资产价值为 51,330.28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预测数据
项目
一、营业收入 2,831.00 7,275.00 7,275.00 … 4,788.00 4,788.00 4,788.00
减:营业成本 991.86 1,983.72 1,983.72 … 2,172.40 2,168.28 2,160.05
营业税金及附加 6.40 13.36 13.36 … 72.49 72.49 72.49
二、主营业务利润 1,832.74 5,277.92 5,277.92 … 2,543.11 2,547.23 2,555.46
加:其他业务利润净额 - - - … - - -
减:营业费用 - - - … - - -
管理费用 100.27 200.54 200.54 … 200.54 200.54 200.54
财务费用 749.49 1,462.56 1,376.67 … 0.00 0.00 0.00
资产减值损失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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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数据
项目
三、营业利润 982.97 3,614.82 3,700.72 … 2,342.57 2,346.69 2,354.92
加:投资收益 - - - … - - -
营业外收入 0.00 0.00 0.00 … 299.90 299.90 299.90
减:营业外支出 - - - … - - -
四、利润总额 982.97 3,614.82 3,700.72 … 2,642.47 2,646.59 2,654.82
所得税税率% 0.00 0.00 12.50 … 25.00 25.00 25.00
减:所得税 0.00 0.00 462.59 … 660.62 661.65 663.70
五、净利润 982.97 3,614.82 3,238.13 … 1,981.85 1,984.94 1,991.11
加:折旧 888.92 1,777.84 1,777.84 … 1,777.84 1,777.84 1,777.84
摊销 8.60 17.20 17.20 … 17.20 13.09 4.85
财务费用 749.49 1,462.56 1,204.58 … 0.00 0.00 0.00
进项税额现金流入 362.37 934.43 934.43 … - - -
到期后营运资金回收 - - - … - - 3,189.82
到期后资产残值回收 - - - … - - 1,059.71
减:资本性支出 0.00 0.00 0.00 … 0.00 0.00 0.00
运营资金增加 5,485.50 -60.22 -7.16 … 0.00 1.60 3.21
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2,493.15 7,867.07 7,179.34 … 3,776.89 3,774.26 8,020.13
折现率% 9.12 9.12 8.68 … 8.24 8.24 8.24
折现年限 0.25 1.00 2.00 … 16.00 17.00 18.00
年度折现系数 0.96 0.9164 0.9201 … 0.92 0.92 0.92
折现系数 0.98 0.92 0.84 … 0.27 0.25 0.23
企业净现金流现值 -2,439.34 7,209.56 6,041.62 … 1,038.41 958.69 1,882.09
经营性资产价值 51,330.28
(3)商河国瑞
经测算,商河国瑞经营性资产价值为 99,334.22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预测数据
项目
一、营业收入 6,036.00 14,280.00 14,280.00 … 9,399.00 9,399.00 9,399.00
减:营业成本 2,005.07 4,010.13 4,010.13 … 4,384.81 4,355.30 4,355.30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预测数据
项目
营业税金及附加 13.13 82.66 113.87 … 142.59 142.59 142.59
二、主营业务利润 4,017.81 10,187.21 10,156.00 … 4,871.60 4,901.11 4,901.11
加:其他业务利润净额 - - - … - - -
减:营业费用 - - - … - - -
管理费用 192.64 385.28 385.28 … 385.28 385.28 385.28
财务费用 3,377.69 4,320.93 3,990.04 … 0.00 0.00 0.00
资产减值损失 - - - … - - -
三、营业利润 447.48 5,481.00 5,780.68 … 4,486.33 4,515.84 4,515.84
加:投资收益 - - - … - - -
营业外收入 0.00 278.30 434.35 … 586.21 586.21 586.21
减:营业外支出 - - - … - - -
四、利润总额 447.48 5,759.29 6,215.02 … 5,072.54 5,102.05 5,102.05
所得税税率% 0.00 0.00 12.50 … 25.00 25.00 25.00
减:所得税 0.00 0.00 776.88 … 1,268.13 1,275.51 1,275.51
五、净利润 447.48 5,759.29 5,438.14 … 3,804.40 3,826.54 3,826.54
加:折旧 1,769.03 3,538.07 3,538.07 … 3,538.07 3,538.07 3,538.07
摊销 31.32 62.65 62.65 … 62.65 59.97 30.45
财务费用 3,377.69 4,320.93 3,491.29 … 0.00 0.00 0.00
进项税额现金流入 280.69 312.10 - … - - -
到期后营运资金回收 - - - … - - 6,220.08
到期后资产残值回收 - - - … - - 2,138.91
减:资本性支出 0.00 0.00 0.00 … 0.00 0.00 0.00
运营资金增加 11,037.28 -305.25 -24.97 … 0.00 1.04 11.49
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5,131.06 14,298.29 12,555.12 … 7,405.12 7,423.52 15,742.56
折现率% 9.12 9.12 8.68 … 8.24 8.24 8.24
折现年限 0.25 1.00 2.00 … 17.00 18.00 18.00
年度折现系数 0.96 0.92 0.92 … 0.92 0.92 0.92
折现系数 0.98 0.92 0.84 … 0.25 0.23 0.22
企业净现金流现值 -5,020.31 13,103.27 10,565.49 … 1,880.96 1,742.09 3,413.09
经营性资产价值 99,334.22
(4)宁津国瑞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经测算,宁津国瑞经营性资产价值为 49,676.61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预测数据
项目
一、营业收入 2,920.00 7,443.00 7,443.00 … 5,156.00 5,156.00 5,156.00
减:营业成本 1,005.04 2,010.08 2,010.08 … 2,198.76 2,190.95 2,035.14
营业税金及附加 5.36 62.61 68.56 … 75.25 75.25 75.25
二、主营业务利润 1,909.60 5,370.31 5,364.35 … 2,881.99 2,889.80 3,045.61
加:其他业务利润净额 - - - … - - -
减:营业费用 - - - … - - -
管理费用 96.92 193.85 193.85 … 193.85 193.85 193.85
财务费用 1,129.39 2,666.73 2,585.83 … 0.00 0.00 0.00
资产减值损失 - - - … - - -
三、营业利润 683.29 2,509.73 2,584.68 … 2,688.14 2,695.96 2,851.77
加:投资收益 - - - … - - -
营业外收入 0.00 256.76 286.52 … 323.82 323.82 323.82
减:营业外支出 - - - … - - -
四、利润总额 683.29 2,766.49 2,871.20 … 3,011.96 3,019.78 3,175.59
所得税税率% 0.00 0.00 12.50 … 25.00 25.00 25.00
减:所得税 0.00 0.00 358.90 … 752.99 754.94 793.90
五、净利润 683.29 2,766.49 2,512.30 … 2,258.97 2,264.83 2,381.69
加:折旧 901.36 1,802.71 1,802.71 … 1,802.71 1,802.71 1,652.49
摊销 9.34 18.69 18.69 … 18.69 10.87 5.29
财务费用 1,129.39 2,202.33 1,860.32 … 0.00 0.00 0.00
进项税额现金流入 218.32 52.08 - … - - -
到期后营运资金回收 - - - … - - 3,208.76
到期后资产残值回收 - - - … - - 1,059.40
减:资本性支出 0.00 0.00 0.00 … 0.00 0.00 0.00
运营资金增加 5,189.93 -15.10 -6.25 … 0.00 3.04 60.67
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2,248.23 6,857.40 6,200.26 … 4,080.38 4,075.38 8,246.96
折现率% 9.12 9.12 8.68 … 8.24 8.24 8.24
折现年限 0.25 1.00 2.00 … 17.00 18.00 18.00
年度折现系数 0.96 0.92 0.92 … 0.92 0.92 0.92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预测数据
项目
折现系数 0.98 0.92 0.84 … 0.25 0.23 0.22
企业净现金流现值 -2,199.71 6,284.27 5,217.70 … 1,036.45 956.37 1,787.99
经营性资产价值 49,676.61
(5)平原瑞风
经测算,平原瑞风经营性资产价值为 53,690.63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预测数据
项目
一、营业收入 2,890.00 7,700.00 7,700.00 … 5,334.00 5,334.00 5,334.00
减:营业成本 1,103.99 2,207.99 2,207.99 … 2,396.67 2,388.20 2,382.15
营业税金及附加 22.57 68.41 55.76 … 71.11 71.11 71.11
二、主营业务利润 1,763.44 5,423.60 5,436.25 … 2,866.22 2,874.68 2,880.73
加:其他业务利润净额 - - - … - - -
减:营业费用 - - - … - - -
管理费用 - - - … - - -
财务费用 1,036.19 2,057.45 1,933.20 … - - -
资产减值损失 - - - … - - -
三、营业利润 727.25 3,366.15 3,503.06 … 2,866.22 2,874.68 2,880.73
加:投资收益 - - - … - - -
营业外收入 99.55 312.19 248.94 … 329.73 329.73 329.73
减:营业外支出 - - - … - - -
四、利润总额 826.80 3,678.34 3,751.99 … 3,195.95 3,204.41 3,210.46
所得税税率% - - 12.50 … 25.00 25.00 25.00
减:所得税 - - 469.00 … 798.99 801.10 802.62
五、净利润 826.80 3,678.34 3,282.99 … 2,396.96 2,403.31 2,407.85
加:折旧 907.90 1,815.80 1,815.80 … 1,815.80 1,815.80 1,815.80
摊销 7.42 14.83 14.83 … 14.83 6.37 0.32
财务费用 1,036.19 2,057.45 1,691.55 … - - -
进项税额现金流入 51.33 - - … - - -
到期后营运资金回收 - - - … - - 2,275.98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预测数据
项目
到期后资产残值回收 - - - … - - 1,033.20
减:资本性支出 - - - … - - -
运营资金增加 5,301.21 -56.16 -11.41 … - 2.59 1.85
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2,471.57 7,622.58 6,816.58 … 4,227.59 4,222.88 7,531.29
折现率% 9.12 9.12 8.68 … 8.24 8.24 8.24
折现年限 0.25 1.00 2.00 … 17.00 18.00 19.00
折现系数 0.98 0.92 0.84 … 0.25 0.23 0.22
企业净现金流现值 -2,418.23 6,985.50 5,736.34 … 1,073.84 990.99 1,632.83
经营性资产价值 53,690.63
(6)平原天瑞
经测算,平原天瑞经营性资产价值为 54,554.95 万元,具体如下:
预测数据
项目
一、营业收入 2,944.00 7,877.00 7,877.00 … 5,457.00 5,457.00 5,457.00
减:营业成本 1,098.35 2,196.69 2,196.69 … 2,385.37 2,377.19 2,371.35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0 58.87 55.10 … 69.39 69.39 69.39
二、主营业务利润 1,844.66 5,621.44 5,625.20 … 3,002.23 3,010.41 3,016.25
加:其他业务利润净额 - - - … - - -
减:营业费用 - - - … - - -
管理费用 0.00 0.00 0.00 … 0.00 0.00 0.00
财务费用 1,880.57 2,057.45 1,933.20 … 0.00 0.00 0.00
资产减值损失 - - - … - - -
三、营业利润 -35.92 3,563.99 3,692.01 … 3,002.23 3,010.41 3,016.25
加:投资收益 - - - … - - -
营业外收入 0.00 281.00 262.17 … 337.72 337.72 337.72
减:营业外支出 - - - … - - -
四、利润总额 -35.92 3,844.99 3,954.18 … 3,339.96 3,348.14 3,353.98
所得税税率% 0.00 0.00 12.50 … 25.00 25.00 25.00
减:所得税 0.00 0.00 494.27 … 834.99 837.03 838.49
五、净利润 -35.92 3,844.99 3,459.91 … 2,504.97 2,511.10 2,515.48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预测数据
项目
加:折旧 902.01 1,804.02 1,804.02 … 1,804.02 1,804.02 1,804.02
摊销 7.66 15.31 15.31 … 15.31 7.13 1.29
财务费用 1,880.57 2,057.45 1,691.55 … 0.00 0.00 0.00
进项税额现金流入 258.27 88.34 - … - - -
到期后营运资金回收 - - - … - - 3,307.48
到期后资产残值回收 - - - … - - 1,069.87
减:资本性支出 0.00 0.00 0.00 … 0.00 0.00 0.00
运营资金增加 5,557.70 -173.51 -10.67 … 0.00 2.50 1.79
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2,545.11 7,983.62 6,981.45 … 4,324.30 4,319.75 8,696.36
折现率% 9.12 9.12 8.68 … 8.24 8.24 8.24
折现年限 0.25 1.00 2.00 … 17.00 18.00 19.00
折现系数 0.98 0.92 0.84 … 0.25 0.23 0.22
企业净现金流现值 -2,490.18 7,316.37 5,875.09 … 1,098.41 1,013.72 1,885.42
经营性资产价值 54,554.95
(7)商河国润
经测算,商河国润经营性资产价值为 94,943.10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预测数据
项目
一、营业收入 6,031.00 13,978.00 13,978.00 … 9,684.00 9,684.00 9,684.00
减:营业成本 2,012.61 4,025.23 4,025.23 … 4,402.59 4,390.28 4,387.82
营业税金及附加 2.05 37.29 104.86 … 123.85 123.85 123.85
二、主营业务利润 4,016.33 9,915.48 9,847.91 … 5,157.56 5,169.86 5,172.32
加:其他业务利润净额 - - - … - - -
减:营业费用 - - - … - - -
管理费用 188.80 377.61 377.61 … 377.61 377.61 377.61
财务费用 2,258.21 5,318.04 5,148.61 … 0.00 0.00 0.00
资产减值损失 - - - … - - -
三、营业利润 1,569.32 4,219.83 4,321.69 … 4,779.95 4,792.25 4,794.72
加:投资收益 - - - … - - -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预测数据
项目
营业外收入 0.00 162.69 500.54 … 595.49 595.49 595.49
减:营业外支出 - - - … - - -
四、利润总额 1,569.32 4,382.52 4,822.24 … 5,375.44 5,387.75 5,390.21
所得税税率% 0.00 0.00 12.50 … 25.00 25.00 25.00
减:所得税 0.00 0.00 602.78 … 1,343.86 1,346.94 1,347.55
五、净利润 1,569.32 4,382.52 4,219.46 … 4,031.58 4,040.81 4,042.65
加:折旧 1,812.51 3,625.01 3,625.01 … 3,625.01 3,625.01 3,625.01
摊销 11.43 22.86 22.86 … 22.86 10.56 8.10
财务费用 2,258.21 4,397.53 3,707.63 … 0.00 0.00 0.00
进项税额现金流入 446.52 660.22 - … - - -
到期后营运资金回收 - - - … - - 5,810.71
到期后资产残值回收 - - - … - - 2,045.40
减:资本性支出 0.00 0.00 0.00 … 0.00 0.00 0.00
运营资金增加 9,670.99 -25.97 -8.49 … 0.00 3.76 0.75
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3,573.01 13,114.11 11,583.45 … 7,679.45 7,672.61 15,531.12
折现率% 9.12 9.12 8.68 … 8.24 8.24 8.24
折现年限 0.25 1.00 2.00 … 17.00 18.00 19.00
折现系数 0.98 0.92 0.84 … 0.25 0.23 0.22
企业净现金流现值 -3,495.89 12,018.06 9,747.80 … 1,950.64 1,800.54 3,367.24
经营性资产价值 94,943.10
(8)景县中电
经测算,景县中电经营性资产价值为 44,821.79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预测数据
项目
一、营业收入 2,623.00 7,349.00 7,349.00 … 4,609.00 4,609.00 1,536.00
减:营业成本 1,190.04 2,380.08 2,380.08 … 2,568.76 2,568.76 856.25
营业税金及附加 4.77 65.56 10.25 … 67.80 67.80 22.60
二、主营业务利润 1,428.19 4,903.35 4,958.67 … 1,972.43 1,972.43 657.15
加:其他业务利润净额 - - - … - - -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预测数据
项目
减:营业费用 - - - … - - -
管理费用 4.97 33.00 33.00 … 33.00 33.00 11.00
财务费用 1,351.56 2,565.75 7,365.70 … 0.00 0.00 0.00
资产减值损失 - - - … - - -
三、营业利润 71.66 2,304.61 -2,440.03 … 1,939.43 1,939.43 646.15
加:投资收益 - - - … - - -
营业外收入 0.00 276.57 0.00 … 292.42 292.42 97.45
减:营业外支出 - - - … - - -
四、利润总额 71.66 2,581.18 -2,440.03 … 2,231.86 2,231.86 743.60
所得税税率% 0.00 12.50 12.50 … 25.00 25.00 25.00
减:所得税 0.00 322.65 - … 557.96 557.96 185.90
五、净利润 71.66 2,258.53 -2,440.03 … 1,673.89 1,673.89 557.70
加:折旧 986.44 1,972.88 1,972.88 … 1,972.88 1,972.88 657.63
摊销 3.36 6.72 6.72 … 6.72 6.72 2.24
财务费用 1,145.20 2,068.33 6,272.15 … 0.00 0.00 0.00
进项税额现金流入 153.22 27.08 - … - - -
到期后营运资金回收 - - - … - - 1,166.72
到期后资产残值回收 - - - … - - 1,266.04
减:资本性支出 0.00 0.00 0.00 … 0.00 0.00 0.00
运营资金增加 6,394.93 -166.15 395.39 … 0.00 0.00 -2,218.27
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4,035.04 6,499.68 5,416.33 … 3,653.49 3,653.49 5,868.59
折现率% 9.12 8.68 8.68 … 8.24 8.24 8.24
折现年限 0.25 1.00 2.00 … 16.00 17.00 18.00
折现系数 0.98 0.9183 0.8449 … 0.28 0.26 0.24
企业净现金流现值 -3,947.95 5,968.50 4,576.45 … 1,012.65 935.56 1,425.48
经营性资产价值 44,821.79
(9)沽源智慧
经测算,沽源智慧经营性资产价值为 136,452.65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预测数据
项目
一、营业收入 13,348.00 18,317.00 18,317.00 … 15,636.00 15,636.00 15,636.00
减:营业成本 3,091.39 6,182.77 6,182.77 … 6,748.81 6,748.81 6,748.81
营业税金及附加 18.76 118.25 120.95 … 201.69 201.69 201.69
二、主营业务利润 10,237.85 12,015.98 12,013.28 … 8,685.50 8,685.50 8,685.50
加:其他业务利润净额 - - - … - - -
减:营业费用 - - - … - - -
管理费用 284.93 569.86 569.86 … 569.86 569.86 569.86
财务费用 3,620.40 7,714.98 7,419.40 … 0.00 0.00 0.00
资产减值损失 - - - … - - -
三、营业利润 6,332.52 3,731.14 4,024.02 … 8,115.64 8,115.64 8,115.64
加:投资收益 - - - … - - -
营业外收入 71.20 560.18 573.68 … 981.95 981.95 981.95
减:营业外支出 - - - … - - -
四、利润总额 6,403.72 4,291.33 4,597.71 … 9,097.60 9,097.60 9,097.60
所得税税率% 0.00 0.00 0.00 … 25.00 25.00 25.00
减:所得税 0.00 0.00 0.00 … 2,274.40 2,274.40 2,274.40
五、净利润 6,403.72 4,291.33 4,597.71 … 6,823.20 6,823.20 6,823.20
加:折旧 2,798.61 5,597.22 5,597.22 … 5,597.22 5,597.22 5,597.22
摊销 6.50 13.00 13.00 … 13.00 13.00 13.00
财务费用 2,001.11 6,095.69 5,819.54 … 0.00 0.00 0.00
进项税额现金流入 729.73 - - … - - -
到期后营运资金回收 - - - … - - 4,760.85
到期后资产残值回收 - - - … - - 3,354.26
减:资本性支出 0.00 0.00 0.00 … 0.00 0.00 0.00
运营资金增加 6,760.15 49.46 -24.41 … 0.00 0.00 0.00
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5,179.51 15,947.76 16,051.87 … 12,433.41 12,433.41 20,548.52
折现率% 9.12 9.12 9.12 … 8.24 8.24 8.24
折现年限 0.25 1.00 2.00 … 17.00 18.00 19.00
折现系数 0.98 0.92 0.84 … 0.25 0.23 0.22
企业净现金流现值 5,067.72 14,614.89 13,480.84 … 3,132.72 2,894.23 4,419.12
经营性资产价值 136,452.65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0)竹润沽源
经测算,竹润沽源经营性资产价值为 12,728.30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预测数据
项目
一、营业收入 1,013.00 1,776.00 1,763.00 … 1,401.00 1,389.00 1,377.00
减:营业成本 337.55 675.10 675.10 … 675.10 675.10 581.66
营业税金及附加 0.34 0.60 0.60 … 17.16 17.00 16.84
二、主营业务利润 675.11 1,100.30 1,087.30 … 708.74 696.90 778.50
加:其他业务利润净额 - - - … - - -
减:营业费用 - - - … - - -
管理费用 0.00 56.60 113.21 … 113.21 113.21 113.21
财务费用 234.91 564.04 530.88 … 0.00 0.00 0.00
资产减值损失 - - - … - - -
三、营业利润 440.20 479.65 443.22 … 595.53 583.69 665.29
加:投资收益 - - - … - - -
营业外收入 0.00 0.00 0.00 … 83.42 82.64 81.86
减:营业外支出 - - - … - - -
四、利润总额 440.20 479.65 443.22 … 678.95 666.33 747.15
所得税税率% 0.00 0.00 12.50 … 25.00 25.00 25.00
减:所得税 0.00 0.00 55.40 … 169.74 166.58 186.79
五、净利润 440.20 479.65 387.81 … 509.22 499.75 560.37
加:折旧 266.77 533.54 533.54 … 533.54 533.54 440.10
摊销 0.03 0.05 0.05 … 0.05 0.05 0.05
财务费用 194.41 435.79 352.30 … 0.00 0.00 0.00
进项税额现金流入 65.67 74.78 74.60 … - - -
到期后营运资金回收 - - - … - - 101.06
到期后资产残值回收 - - - … - - 622.18
减:资本性支出 0.00 0.00 0.00 … 0.00 0.00 0.00
运营资金增加 176.32 26.68 -5.96 … -2.96 -2.96 38.80
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790.75 1,497.13 1,354.27 … 1,045.77 1,036.31 1,684.95
折现率% 9.69 9.69 9.18 … 8.67 8.67 8.67
折现年限 0.25 1.00 2.00 … 22.00 23.00 24.00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预测数据
项目
折现系数 0.98 0.91 0.83 … 0.16 0.14 0.13
企业净现金流现值 772.67 1,364.87 1,128.19 … 163.24 148.86 222.73
经营性资产价值 12,728.30
竹润沽源系光伏发电公司,因此风险系数 β 由光伏类可比公司确定,根据
分析计算,中和评估确定的投资资本回报率为:
企业所得税率为 0%时,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 9.69%;
企业所得税率为 12.5%时,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 9.18%;
企业所得税率为 25%时,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 8.67%。
(11)汤阴伏绿
经测算,汤阴伏绿经营性资产价值为 29,099.24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预测数据
项目
一、营业收入 1,881.00 4,512.00 4,512.00 … 2,894.00 2,894.00 2,894.00
减:营业成本 631.43 1,262.87 1,262.87 … 1,383.62 1,383.62 1,382.19
营业税金及附加 13.05 37.20 22.74 … 39.11 39.11 39.11
二、主营业务利润 1,236.51 3,211.93 3,226.39 … 1,471.26 1,471.26 1,472.70
加:其他业务利润净额 - - - … - - -
减:营业费用 - - - … - - -
管理费用 63.54 127.65 127.65 … 127.65 127.65 127.65
财务费用 841.62 1,629.81 1,583.57 … 0.00 0.00 0.00
资产减值损失 - - - … - - -
三、营业利润 331.36 1,454.47 1,515.16 … 1,343.61 1,343.61 1,345.04
加:投资收益 - - - … - - -
营业外收入 55.14 164.48 92.19 … 176.81 176.81 176.81
减:营业外支出 - - - … - - -
四、利润总额 386.50 1,618.95 1,607.36 … 1,520.42 1,520.42 1,521.85
所得税税率% 0.00 0.00 12.50 … 25.00 25.00 25.00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预测数据
项目
减:所得税 0.00 0.00 200.92 … 380.10 380.10 380.46
五、净利润 386.50 1,618.95 1,406.44 … 1,140.31 1,140.31 1,141.39
加:折旧 567.18 1,134.36 1,134.36 … 1,134.36 1,134.36 1,134.36
摊销 4.15 8.30 8.30 … 8.30 8.30 6.87
财务费用 668.12 1,305.60 1,105.69 … 0.00 0.00 0.00
进项税额现金流入 10.54 - - … - - -
到期后营运资金回收 - - - … - - 2,088.02
到期后资产残值回收 - - - … - - 646.31
减:资本性支出 0.00 0.00 0.00 … 0.00 0.00 0.00
运营资金增加 3,720.45 -11.29 -5.06 … 0.00 0.00 0.44
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2,083.95 4,078.51 3,659.85 … 2,282.97 2,282.97 5,016.50
折现率% 9.12 9.12 8.68 … 8.24 8.24 8.24
折现年限 0.25 1.00 2.00 … 16.00 17.00 18.00
折现系数 0.98 0.92 0.84 … 0.27 0.25 0.23
企业净现金流现值 -2,038.97 3,737.63 3,079.86 … 627.68 579.89 1,177.23
经营性资产价值 29,099.24
(1)平原国瑞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
性负债价值
=51,602.87+5,883.01-2,902.71
=54,583.17 万元
评估基准日,平原国瑞付息债务为 28,928.55 万元。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平原国瑞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54,583.17-28,928.55
=25,654.61 万元
(2)宁津瑞鸿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
性负债价值
=51,330.28+1,670.47-1,660.80
=51,339.95 万元
评估基准日,宁津瑞鸿付息债务为 30,841.07 万元。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宁津瑞鸿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51,339.95-30,841.07
=20,498.88 万元
(3)商河国瑞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
性负债价值
=99,334.22+38.17-21,146.09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8,226.30 万元
评估基准日,商河国瑞付息债务为 45,717.10 万元。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商河国瑞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78,226.30-45,717.10
=32,509.21 万元
(4)宁津国瑞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
性负债价值
=49,676.61+579.54+2,812.58-5,069.95
=47,998.78 万元
评估基准日,宁津国瑞付息债务为 28,126.04 万元。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宁津国瑞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47,998.78-28,126.04
=19,872.74 万元
(5)平原瑞风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
性负债价值
=53,690.63+503.72-16,112.01
=38,082.34 万元
评估基准日,平原瑞风付息债务为 22,748.41 万元。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平原瑞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38,082.34-22,748.41
=15,333.93 万元
(6)平原天瑞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
性负债价值
=54,554.95+506.22-17,482.39
=37,578.78 万元
评估基准日,平原天瑞付息债务为 22,839.60 万元。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平原天瑞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37,578.78-22,839.60
=14,739.18 万元
(7)商河国润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
性负债价值
=94,943.10+9,929.14-13,975.31-
=90,896.93 万元
评估基准日,商河国润付息债务为 60,805.86 万元。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商河国润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90,896.93-60,805.86
=30,091.08 万元
(8)景县中电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
性负债价值
=44,821.79+31,531.45-20,376.18
=55,977.06 万元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评估基准日,景县中电付息债务为 33,852.37 万元。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景县中电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55,977.06-33,852.37
=22,124.69 万元
(9)沽源智慧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
性负债价值
=136,452.65+1,276.24-43,392.15
=94,336.74 万元
评估基准日,沽源智慧付息债务为 79,683.53 万元。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沽源智慧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94,336.74-79,683.53
=14,653.22 万元
(10)竹润沽源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
性负债价值
=12,728.30+94.79-7,648.86
=5,174.24 万元
评估基准日,竹润沽源付息债务为 7,218.05 万元。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竹润沽源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5,174.24-7,218.05
=-2,043.82 万元
(11)汤阴伏绿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
性负债价值
=29,099.24+757.90-1,674.43
=28,182.70 万元
评估基准日,汤阴伏绿付息债务为 18,462.74 万元。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汤阴伏绿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8,182.70-18,462.74
=9,719.96 万元
(12)评估结果汇总
通过实施必要的评估程序,经过上述分析和估算,使用收益法评估出的于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净资产 收益法评估结果 增值率
四、是否引用其他评估机构内容的情况
本次评估未引用其他估值机构报告内容、特殊类别资产相关第三方专业鉴
定等估值资料。
五、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
本次评估不存在评估特殊处理或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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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
对评估或估值结果的影响
让沽源智慧、竹润沽源 100%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转让完成后,北京开
弦持有沽源智慧、竹润沽源 100%股权。2021 年 9 月 30 日前,标的企业基于与
秦皇岛森源的协议约定,享有对沽源智慧、竹润沽源的管理权、决策权及收益
权,系以协议控股的方式控制沽源智慧、竹润沽源。该事项对宁柏基金的评估
结果不产生影响。
七、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值的合理性及定价的公允
性分析
(一)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目
的的相关性
公司聘请了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中和评估作为本次重组的评估机构,中
和评估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本公司、交易对方、交易标的除正常业务往来关系外,
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或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
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中和评估及其经办评估师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
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
供参考依据。评估机构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标的企业全
部股东权益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了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
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
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等原则,采取了
符合标的企业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
值公允、准确。因此,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二)后续经营的变化趋势及董事会对应对措施对评估的影响
宁柏基金主要投资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发电项目,截至本报告书
签署日,宁柏基金在经营中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及社
会政治和经济政策、行业和技术以及未来税率预计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综上,根据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的情况分析,预计宁柏基金后续经营过程
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税收等方面不会发生对评估结果产生重大影
响的不利变化。
(三)本次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分析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上气投资、宁夏开弦合计持有的宁柏基金 22.7472%
合伙份额。根据中和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
基准日,宁柏基金全部合伙人权益的评估值为 269,830.06 万元,相较合伙人权
益账面价值 201,056.37 万元增值 68,773.69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34.21%。对应
上气投资拟转让的 22.7009%有限合伙份额对应评估值为 61,253.85 万元,宁夏
开弦拟转让的 0.0463%普通合伙份额对应评估值为 124.93 万元。
参考前述评估结果,并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上气投资拟转让有限合
伙份额交易作价确定为 59,862.00 万元,宁夏开弦拟转让普通合伙份额交易作
价确定为 125.00 万元。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此外,根据原《合伙协议》约定,宁夏开弦作为宁柏基金普通合伙人,有
权在宁柏基金投资项目处置退出形成可分配收入,并在向有限合伙人按 100%
实缴出资总额返还成本、按照单利 8%/年分配优先回报后,获取绩效收益。绩
效收益分配比例上限为 20%。本次交易完成后,宁柏基金普通合伙人由宁夏开
弦变更为上市公司子公司海南开弦,但由于宁柏基金已投资项目尚未进行处置,
尚不满足绩效收益分配的条件。为保证开弦资本后续可及时、足额获得宁柏基
金上述绩效收益,上市公司与宁夏开弦等各方在签署《普通合伙份额转让协议》
及新《合伙协议》时,特别就绩效收益的分配进行了约定,各方将尊重原《合
伙协议》中关于绩效收益分配的约定与安排,确保开弦资本既有收益的获取,
宁柏基金应当在已投资项目完成处置退出形成可分配收入,并向有限合伙人返
还成本、分配优先回报后,按照 20%的比例向开弦资本或其指定第三方分配绩
效收益。
在本次交易中,为确保后续绩效收益的支付,拟由宁柏基金先行向开弦资
本或其指定第三方支付保证金 3.50 亿元。待宁柏基金现有已投资项目全部完成
处置退出后,各方对实际绩效收益金额进行核算确认。如绩效收益大于保证金,
则差额部分由宁柏基金进一步向开弦资本支付;如绩效收益小于保证金,则差
额部分由开弦资本返还给宁柏基金。
因标的企业项目于 2020 年底全部完成并网发电,为便于比较,对标的企
业 2021 年 1-9 月净利润数进行年化,计算得出本次交易对应的市盈率为 8.73
倍。
选取其中与标的企业业务结构较为相近的节能风电、江苏新能、三峡能源、
中闽能源及嘉泽新能作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其市盈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
净利润(万元) (倍) 净利润(万元) (倍)
节能风电 61,788.34 64.01 74,134.31 40.01
江苏新能 15,371.78 110.08 39,082.96 32.47
三峡能源 361,099.13 58.31 399,813.66 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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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净利润(万元) (倍) 净利润(万元) (倍)
中闽能源 48,588.75 37.21 39,008.02 34.76
嘉泽新能 19,805.71 74.49 40,791.98 27.12
平均值 101,330.74 68.82 118,566.19 34.77
注:上述可比公司市盈率为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根据各可比公司市值及财务报告数
据计算的市盈率。其中,市盈率 1 为按照 2020 年全年净利润计算的市盈率,市盈率 2 为
按照 2021 年 1-9 月净利润年化处理后计算的市盈率。
由上表数据可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按照 2020 年全年净利润计算的市
盈率介于 37-110 倍之间,平均市盈率为 68.82 倍;按照 2021 年 1-9 月净利润年
化计算的市盈率介于 32-40 倍之间,平均市盈率为 34.77 倍。
本次交易按照 2021 年 1-9 月净利润数年化计算的市盈率为 8.73 倍,显著
低于上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
选取自 2019 年以来 A 股市场信息披露情况较全面,并与本次交易可比的
风电资产交易案例情况如下:
净利润 交易总价 市盈率
交易标的 交易买方 交易日期
(万元) (万元) (倍)
云顶新能 协鑫能科 2021 年 3 月 2,892.89 30,207.00 15.43
灵宝协合 申能股份 2020 年 7 月 2,088.65 13,176.36 6.31
镇赉华兴 吉电股份 2019 年 12 月 1,549.53 23,648.00 17.81
菏泽智晶 金开新能 2021 年 11 月 707.41 13,834.74 10.86
宁柏基金 嘉泽新能 - 22,645.63 59,987.00 8.73
注 1:交易日期以各项交易首次公告时间;
注 2:可比交易案例标的净利润为收购前一年数据;本次交易标的净利润为 2021 年 1-
上述交易案例中交易标的主要业务数据情况如下:
交易标的 装机容量(MW) 所属风资源区 标杆电价(元/kWh) 利用小时数
云顶新能 184.5 Ⅳ类 0.332 -
灵宝协合 48 Ⅳ类 0.3779 1,479
镇赉华兴 99 Ⅲ类 0.3731 -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菏泽智晶 50 Ⅳ类 0.3949 1,251
河南 0.3779
山东 0.3949
宁柏基金 722 Ⅱ、Ⅳ类 2,129
冀北 0.372
冀南 0.364
注:利用小时数为 2021 年 1-9 月数据,其中为便于比较,菏泽智晶利用小时数系以半
年度数据做三季度化处理;
由上述数据对比可知,本次交易标的装机容量为 722MW,规模较大;
来看,本次交易市盈率 8.73 倍,略高于申能股份收购灵宝协和案例市盈率水平,
低于其他可比交易案例市盈率水平。
综上,本次交易标的盈利能力较强,资产优质,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具有
合理性。
(四)交易定价和评估结果之间的差异情况
根据中和评估出具的中和评报字(2021)第 YCV1090 号《资产评估报
告》,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宁柏基金全部合伙人权益的评估值
为 269,830.06 万元,对应上气投资拟转让的 22.7009%合伙份额对应评估值为
元。
参考前述评估结果,本次交易上气投资拟转让有限合伙份额交易作价确定
为 59,862.00 万元,亦为上气投资于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价格;宁夏开
弦拟转让普通合伙份额交易作价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为 125.00 万元。因
此,标的资产 22.7472%份额的交易价格确定为 59,987.00 万元,略低于评估结
果,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不存在重大差异。
(五)说明评估基准日至报告书披露日交易标的发生的重要变化事
项,分析其对交易作价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未发生对评估或估值有重要影响的变化事项。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六)拟置入资产评估结果对关键指标的敏感性分析
由于标的资产各项目公司的上网电价及装机容量较为固定,影响标的资产
估值的主要因素为上网电量及折现率,因此将上网电量和折现率作为敏感性分
析的主要参数进行分析。本次评估价值为 269,830.06 万元,上网电量及折现率
敏感性分析结果如下:
上网电量变动 变动后评估价值(万元) 增减值 权益价值变动率
保持不变 269,830.06 0.00 0.00%
-5% 237,085.36 -32,744.70 -12.14%
-10% 204,645.38 -65,184.68 -24.16%
折现率水平变动 变动后评估价值(万元) 增减值 权益价值变动率
保持不变 269,830.06 0.00 0.00%
-5% 288,257.54 18,427.48 6.83%
-10% 307,606.43 37,776.37 14.00%
(七)标的资产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
公司主营业务为新能源电力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主要包括
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主要电站位于宁夏。本次交易标的宁柏基金主要通过
下属项目公司从事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的开发运营,主要电站位于山东、河北、
河南。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公司并网装机容量为 1,319.875MW,宁柏基金下属
项目公司合计并网装机容量 722MW。本次交易标的企业宁柏基金下属风力、
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规模大,利用小时数与电价较高,并网运营时间较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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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电价占比较低。本次交易将有助于上市公司在资本运作下实现并网装机容
量的显著增长,同时提升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增强抗风险能力与综合竞争力。
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开始通过产业基金对项目开展运维管
理,符合上市公司通过产业基金模式培育、储备、收购优质项目的战略发展目
标,是上市公司业务模式不断创新的体现,有助于上市公司丰富业务发展渠道,
为后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此外,宁柏基金下属风力、光伏发电项目主要位于山东、河北、河南,本
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全国的业务布局将得到进一步完善。
综上,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将有效提升,业务模式
创新,完善业务布局,市场竞争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因此标的资产与上市公
司现有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八、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
性和交易定价公允性的意见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中和评估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
其自身及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企业等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
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备进行本次交易相关评估工
作的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中和评估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
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及资产评估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
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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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
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
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
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
产实际情况,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
以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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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普通合伙份额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签署了《宁夏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开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夏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开弦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关于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之普通合伙份额转让协议》。
根据《普通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约定,海南开弦向宁夏开弦支付 125 万元价款
购买其持有的占宁柏基金全部出资份额的比例为 0.0463%的合伙份额(以下简
称“普通合伙份额”)
。
(二)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的普通合伙份额作价根据中和评估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
日,对宁柏基金合伙人权益价值出具的编号中和评报字(2021)第 YCV1090 号
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经协议签署各方协商同意,宁夏开弦转让其全部
普通合伙份额(即对宁柏基金的出资 100 万元,占宁柏基金全部出资份额的比
例为 0.0463%)及其附带的普通合伙人权利义务给海南开弦,转让价款为 125 万
元。
《普通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的先决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海
南开弦应当向宁夏开弦发出书面通知并支付足额转让价款至宁夏开弦的指定银
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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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绩效收益归属。各方同意,依据原《合伙协议》,宁夏开弦与开弦资
本在原《合伙协议》项下拥有的管理费和绩效收益的权利继续由宁夏开弦与开
弦资本享有,与海南开弦无关。由于在《普通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生效之前及
之后,宁柏基金的实际投资管理工作均由开弦资本完成,依据原《合伙协议》
及新《合伙协议》宁夏开弦与开弦资本在宁柏基金的未支付利益,由开弦资本
或其指定第三方享有。
(2)绩效收益保证金。各方一致同意,为保证开弦资本及时、足额获得绩
效收益,于交割日起 2 个工作日内,由宁柏基金向开弦资本或其指定第三方支
付一笔绩效收益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35,000 万元。
(3)于已投资项目全部退出完成(指已投资项目处置协议签订,且项目公
司股权已经完成工商变更并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下同)之日,如依据最终计算
的绩效收益金额大于保证金,绩效收益和保证金的差额部分应于宁柏基金已投
资项目全部退出完成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进一步向开弦资本支付;如绩效收益
金额小于保证金,于宁柏基金已投资项目全部退出完成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其差额部分,由开弦资本返还给宁柏基金。
(三)过渡期损益
自 2021 年 6 月 30 日至交割日期间内,与普通合伙份额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由
海南开弦享有和承担。
(四)交割安排
(1)宁柏基金应当在付款日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办理本次份额转让的工商
变更登记。为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目的,自宁夏开弦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 10 个
工作日内,海南开弦应配合签署相关工商变更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会议
决议及其他宁夏开弦要求的文件。本次份额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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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柏基金应向其他方交付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证明文件。工商变更登记完
成之日为本次普通合伙份额转让的“交割日”。
(2)自交割日起,普通合伙份额在合伙协议项下对应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依
据《普通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和新《合伙协议》由相关方享有和承担:
伙人同等的出资权利(包括截至交割日该等普通合伙份额对应的宁柏基金未分
配利润、收益)由海南开弦享有和承担。
人,海南开弦成为宁柏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
(3)海南开弦确认,其已经充分了解宁柏基金所有投资项目的运营情况及
风险状况,完全知悉合伙协议的所有约定,并承诺在本次份额转让交割后,作
为宁柏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遵守和履行新《合伙协议》。宁夏开
弦对交割日前的原因发生的宁柏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宁夏开弦已向
海南开弦披露的宁柏基金债务除外。
(五)人员安排
本次交易系海南开弦向宁夏开弦购买其持有的普通合伙份额,不存在人员
安排的相关情况。
(六)违约及赔偿
项下或依据《普通合伙份额转让协议》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承诺或约定有
任何不实之处,或对其有任何违反或不履行的情形发生,并由此而导致另外任
何一方当事人(以下简称“受偿方”)直接或间接地蒙受损失,则补偿方同意向
受偿方作出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
《普通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约定且海南开弦未按照《普通合伙份额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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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支付普通合伙份额转让价款的,宁夏开弦有权要求海南开弦以其全部应付
未付普通合伙份额转让价款为基础,以 2.74?为基准按日支付违约金;逾期超
过 30 个自然日,除按本款要求海南开弦承担违约金之外,宁夏开弦还有权解除
《普通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
《普通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约定且宁夏开弦不存在经海南开弦书面认可的正当
理由的情形下,未按照《普通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约定配合办理本次份额转让
交割、工商变更登记及中基协变更登记的,海南开弦有权要求宁夏开弦以其根
据《普通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累计收到的全部转让价款为基础,以 2.74?为基
准按日支付违约金。若自海南开弦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逾期超过五个工作日仍
不配合的,海南开弦有权按本款继续要求宁夏开弦履行义务并承担按日计算的
违约金,亦有权解除《普通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要求宁夏开
弦退回其已收到的全部转让价款并承担全部普通合伙份额转让价款 10%的违约
金。
(七)协议的生效
盖公章之日成立。
(1)嘉泽新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
(2)取得国家反垄断局对本次重组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意见;
(3)宁夏开弦依据其公司章程等有效内部治理文件的规定,履行完毕批准
本次份额转让的全部内部决策程序;
(4)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已经生效;
(5)海南开弦已经与宁柏基金其他合伙人签署新《合伙协议》;
(6)宁柏基金已经与宁柏基金管理人开弦资本签署修订的委托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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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金(有限合伙)之份额转让合同》。根据《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约定,嘉泽
新能向上气投资支付 59,862.00 万元价款购买其持有的占宁柏基金全部出资份额
的比例为 22.7009%的合伙份额(以下简称“有限合伙份额”)。
(二)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中交易标的为上气投资所持有的拟转让份额及
附属权益(以下简称“有限合伙份额及附属权益”)。经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1)第 1172 号),截至 2021 年
气投资享有的附属权益价值为 909.22 万元,有限合伙份额及附属权益的交易价
款为人民币 60,771.22 万元。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嘉泽新能已根据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的交易
规则,在《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签署前向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支付了一
笔金额计人民币 18,000 万元的保证金。上气投资按《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
约定收取保证金的,有权直接向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的结算,并
从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划转到上气投资指定银行账户。
如保证金未被结算划转,则保证金应在《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生效,
嘉泽新能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之日起自动转为交易价款,计入上气投资应收取
的交易价款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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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除上述保证金之外,嘉泽新能应于《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生效日
后 3 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中的 42,771.22 万元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股权托管交
易中心名下的专用银行账户。
(3)自嘉泽新能按约定支付上述交易价款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共
同向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办理交易价款的结算,并从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划转到上气投资指定银行账户。
(三)过渡期损益
自 2021 年 5 月 31 日至嘉泽新能受让有限合伙份额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期间
内,与有限合伙份额及附属权益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由嘉泽新能享有和承担。
(四)交割安排
理有限合伙份额及附属权益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必要的其他通知及
变更手续及与相关第三方达成其他相关协议约定(如需)。
申报的义务。
(五)人员安排
本次交易系嘉泽新能向上气投资购买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份额及附属权益,
不存在人员安排的相关情况。
(六)违约及赔偿
原因导致无法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结算的情形除外),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
付部分交易价款的 5?向上气投资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5 日的,上气投资有
权解除《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并要求嘉泽新能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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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变更登记手续,每逾期一日应按交易价款的 5?向嘉泽新能支付违约金,逾
期超过 5 日的,嘉泽新能有权解除《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并要求上气投资
赔偿损失。
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
为对有限合伙份额及附属权益或宁柏基金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致使《有限合伙
份额转让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
失。
(七)协议的生效
《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
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成立,经嘉泽新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限合伙份额转
让协议》项下交易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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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一、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就嘉泽新能本次交易发表的意见,主要依据如下假设:
应承担的责任;
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真实可靠;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对重大资产重组
要求的情况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
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的标的企业宁柏基金主要通过下属项目公司从事风力发电、光伏
发电的开发运营。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宁柏基金所属行业为“D 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之“D4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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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的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业务为鼓励类产业。根据发改委公布的《战略性新兴
和光伏发电业务,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宁柏基金主要从事的风力、光伏发电行业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的行业,
宁柏基金历史上亦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而受到重
大行政处罚的记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柏基金下属项目公司中,平原国瑞、宁津瑞鸿、
商河国瑞、宁津国瑞、商河国润和汤阴伏绿等六家项目公司已办理全部土地使
用权证,其余五家项目公司均已取得当地国土资源局或自然资源厅出具的用地
预审意见,其所涉土地使用权证目前尚在办理中。宁柏基金下属各项目公司遵
从土地管理相关政策,通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集体土地租赁等方式合
法取得或正在取得经营所需的土地使用权,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土地管理相关法
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涉
及的经营者嘉泽新能、宁柏基金达到了经营者集中的法定申报标准,本次交易
尚需取得国家反垄断局对本次重组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意见后方可实施。在
此前提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从事的生产经营业务不构成垄断行为,
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其它反垄断行政法规的相
关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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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
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证券法》、《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
备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公司股本总额
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社会公众持股的比例低于 10%。社会公众不包括:(1)
持有上市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
上市公司的总股本超过 4 亿股,本次交易完成后,社会公众股股份数量占
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将不低于 10%,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
件。
综上,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股票不具备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
并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中介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出具审计、评估等相关报
告。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价格,系由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以符合《证券法》规
定的评估机构为标的资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为基础协商确定或通过上海
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成交确定。
综上,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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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
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企业下属项目公司中,平原国瑞、宁津瑞鸿、
商河国瑞、宁津国瑞、商河国润和汤阴伏绿等六家项目公司已取得生产经营用
地所涉土地使用权证,其余项目公司土地使用权证仍在办理中。截至本报告书
签署日,标的企业下属项目公司房屋建筑物因土地权属证书或建设审批手续尚
未办理完毕而未能取得权属证书,相应权属证书均仍在办理中。标的企业正在
积极与下属各项目公司所在地有关部门进行沟通,争取尽快办理土地使用权、
房屋建筑物权属证书。相关权属证书办理无障碍,不影响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
产权属。
除上述情况外,标的企业的资产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亦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章程所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情形,合伙企业
份额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拟购买资产为合伙企业份额,不涉及
债权债务处理,资产权属清晰。
综上,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
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
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取得宁柏基金的控制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宁柏基金的净资产及经营业绩计入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比例
将进一步提升。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未发生变化,仍主要
从事集中式风力、光伏发电的开发运营。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
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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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
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
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独立运
营的管理体制,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信息披露及时,运行规范。
本次交易不存在新增同业竞争情形,亦不存在大幅增加关联交易情形。本
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
的相关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
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等能充分独立运行的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其健全的组织机
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了上市公司的日常运营。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继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
息披露,维护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上市公司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完
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
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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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的要求。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根据《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 36
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导致上市公司发生以下根本变化情形
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一)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100%以上;
(二)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三)购买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100%以上;
(四)为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占上市公司首次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
产的董事会决议前一个交易日的股份的比例达到 100%以上;
(五)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虽未达到本款第(一)至第
(四)项标准,但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发生根本变化的其他情形。”
由于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以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完成后陈波仍为上市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
《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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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定价合理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
出具的评估报告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根据中和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
宁柏基金全部合伙人权益的评估值为 269,830.06 万元,相较宁柏基金经审计的
合伙人权益账面价值为 201,056.37 万元增值 68,773.69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元,宁夏开弦拟转让的 0.0463%合伙份额对应评估值为 124.93 万元。
(二)本次交易定价的合理性分析
参考前述评估结果,并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上气投资拟转让有限合
伙份额交易作价确定为 59,862.00 万元,宁夏开弦拟转让普通合伙份额交易作价
确定为 125.00 万元。
此外,根据原《合伙协议》约定,宁夏开弦作为宁柏基金普通合伙人,有
权在宁柏基金投资项目处置退出形成可分配收入,并在向有限合伙人按 100%实
缴出资总额返还成本、按照单利 8%/年分配优先回报后,获取绩效收益。绩效
收益分配比例上限为 20%。本次交易完成后,宁柏基金普通合伙人由宁夏开弦
变更为上市公司子公司海南开弦,但由于宁柏基金已投资项目尚未进行处置,
尚不满足绩效收益分配的条件。为保证开弦资本后续可及时、足额获得宁柏基
金上述绩效收益,上市公司与宁夏开弦等各方在签署《普通合伙份额转让协议》
及新《合伙协议》时,特别就绩效收益的分配进行了约定,各方将尊重原《合
伙协议》中关于绩效收益分配的约定与安排,确保开弦资本既有收益的获取,
宁柏基金应当在已投资项目完成处置退出形成可分配收入,并向有限合伙人返
还成本、分配优先回报后,按照 20%的比例向开弦资本或其指定第三方分配绩
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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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交易中,为确保后续绩效收益的支付,拟由宁柏基金先行向开弦资
本或其指定第三方支付保证金 3.50 亿元。待宁柏基金现有已投资项目全部完成
处置退出后,各方对实际绩效收益金额进行核算确认。如绩效收益大于保证金,
则差额部分由宁柏基金进一步向开弦资本支付;如绩效收益小于保证金,则差
额部分由开弦资本返还给宁柏基金。
因标的企业项目于 2020 年底全部完成并网发电,为便于比较,对标的企业
选取其中与标的企业业务结构较为相近的节能风电、江苏新能、三峡能源、
中闽能源及嘉泽新能作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其市盈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
净利润(万元) (倍) 净利润(万元) (倍)
节能风电 61,788.34 64.01 74,134.31 40.01
江苏新能 15,371.78 110.08 39,082.96 32.47
三峡能源 361,099.13 58.31 399,813.66 39.5
中闽能源 48,588.75 37.21 39,008.02 34.76
嘉泽新能 19,805.71 74.49 40,791.98 27.12
平均值 101,330.74 68.82 118,566.19 34.77
注:上述可比公司市盈率为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根据各可比公司市值及财务报告数
据计算的市盈率。其中,市盈率 1 为按照 2020 年全年净利润计算的市盈率,市盈率 2 为按
照 2021 年 1-9 月净利润年化处理后计算的市盈率。
由上表数据可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按照 2020 年全年净利润计算的市盈
率介于 37-110 倍之间,平均市盈率为 68.82 倍;按照 2021 年 1-9 月净利润年化
计算的市盈率介于 32-40 倍之间,平均市盈率为 34.77 倍。
本次交易按照 2021 年 1-9 月净利润数年化计算的市盈率为 8.73 倍,显著低
于上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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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自 2019 年以来 A 股市场信息披露情况较全面,并与本次交易可比的风
电资产交易案例情况如下:
净利润 交易总价 市盈率
交易标的 交易买方 交易日期
(万元) (万元) (倍)
云顶新能 协鑫能科 2021 年 3 月 2,892.89 30,207.00 15.43
灵宝协合 申能股份 2020 年 7 月 2,088.65 13,176.36 6.31
镇赉华兴 吉电股份 2019 年 12 月 1,549.53 23,648.00 17.81
菏泽智晶 金开新能 2021 年 11 月 707.41 13,834.74 10.86
宁柏基金 嘉泽新能 - 22,645.63 59,987.00 8.73
注 1:交易日期以各项交易首次公告时间;
注 2:可比交易案例标的净利润为收购前一年数据;本次交易标的净利润为 2021 年 1-
上述交易案例中交易标的主要业务数据情况如下:
交易标的 装机容量(MW) 所属风资源区 标杆电价(元/kWh) 利用小时数
云顶新能 184.5 Ⅳ类 0.332 -
灵宝协合 48 Ⅳ类 0.3779 1,479
镇赉华兴 99 Ⅲ类 0.3731 -
菏泽智晶 50 Ⅳ类 0.3949 1,251
河南 0.3779
山东 0.3949
宁柏基金 722 Ⅱ、Ⅳ类 2,129
冀北 0.372
冀南 0.364
注:利用小时数为 2021 年 1-9 月数据,其中为便于比较,菏泽智晶利用小时数系以半
年度数据做三季度化处理;
由上述数据对比可知,本次交易标的装机容量为 722MW,规模较大;2021
年 1-9 月利用小时数 2,129 小时,显著高于其他可比案例。从交易市盈率来看,
本次交易市盈率 8.73 倍,略高于申能股份收购灵宝协和案例市盈率水平,低于
其他可比交易案例市盈率水平。
综上,本次交易标的盈利能力较强,资产优质,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具有
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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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交易根据资产评估结果定价,对所选取的评估方
法的适当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重要评估参数取值
的合理性的核查
(一)选取评估方法的适当性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
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
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宁柏基金拥有 19 家控股子公司,其中 10 家风力发
电公司、1 家光伏发电公司,合计 11 家项目公司,其余为持股平台公司,宁柏
基金直接或通过持股平台公司间接持有 11 家项目公司的股权运营风电、光伏电
站。
由于能够收集到分析被评估对象历史状况、预测其未来收益及风险所需的
必要资料,具备采用收益法实施评估的操作条件,本次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
由于被评估单位各项资产、负债能够根据会计政策、企业经营等情况合理
加以识别,评估中有条件针对各项资产、负债的特点选择适当、具体的评估方
法,并具备实施这些评估方法的操作条件,本次评估可以选择资产基础法。
由于市场上各风力、光伏发电类公司相关发电技术指标各不相同,无法搜
集到与被评估对象可比的交易实例及可比上市公司,不具备采用市场法进行评
估的操作条件,本次评估不宜采用市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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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对于风力、光伏发电公司而言,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
对于宁柏基金母公司、下属持股平台公司,由于该类公司属于管理性公司,
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内部资金业务往来,无收入来源,只发生一些费用,不
具备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实施评估的操作条件,因此,只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
综上,本次评估对宁柏基金下属风电、光伏项目公司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
础法两种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并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通过逐级汇总至持股平
台公司及母公司,再对持股平台公司及母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最终
形成宁柏基金的评估结果。
本次评估方法的选择符合评估对象的特点,评估方法选取恰当。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交易的评估假设前提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第五节 标的资产的
评估情况”之“一、标的资产评估基本情况”。
评估机构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执行,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和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
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重要评估参数取值的合理性
本次交易的评估参数取值详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第五节 标的资产的
评估情况”之“三、各项目公司评估说明”。
评估机构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参数取值考虑了标的
企业的市场环境、行业特性等多方面因素,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评估
参数取值具有合理性。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
业规范的要求开展,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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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评估方法选用具有适当性,评估假设
前提具有合理性,重要评估参数取值具有合理性。
六、结合上市公司及董事会讨论与分析,分析说明本次交
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本次交易是否
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
的问题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1)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规模效应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驱动因素及持续经营
能力的影响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上市公司并网装机容量为 1,319.875MW,宁柏基金下
属项目公司合计并网装机容量 722MW,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并网装机容
量将显著增长,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宁柏基金实现营业收入 7.12 亿元,净利润 2.26 亿元。2021 年 9 月末,上市公司
总资产 135.34 亿元,净资产 48.31 亿元;同期宁柏基金总资产 69.26 亿元,净资
产 23.80 亿元。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及盈利能力,有利于提
升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2)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产业链整合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驱动因素及持续经
营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通过产业基金模式对下属风力、光伏发电项
目进行管理,包括项目开发、建设、并网、运维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产业
链的整合。由于新能源资产具有资产规模大、收益稳定、盈利能力强、发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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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良好等特点,通过产业基金模式开展项目管理运营,也是国内外市场对于新
能源资产运营的重要发展方向。
除本次收购宁柏基金外,上市公司亦参与了风能开发产业基金(宁夏)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保新嘉泽(宁夏)新能源开发基金(有限合伙)等产业
基金的设立。上述产业基金模式的产业链整合,将有助于上市公司快速扩大资
产与装机规模,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并利用基金管理人等相关行业资源,丰富
项目开发线索。
(3)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运营成本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驱动因素及持续经营
能力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
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率 变动率
(实际) (备考) (实际) (备考)
营业收入 108,654.81 179,874.83 65.55% 101,165.93 124,051.98 22.62%
营业成本 42,235.09 65,243.72 54.48% 48,415.54 54,653.51 12.88%
营业利润 43,875.14 56,878.91 29.64% 22,172.39 27,360.69 23.40%
利润总额 43,846.42 56,852.72 29.66% 21,450.08 26,638.38 24.19%
净利润 40,774.76 54,507.23 33.68% 19,805.71 25,098.82 26.73%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由上表可见,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营业成本将提升,但上市公司
收入与利润规模均将得到提升,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将得到增强,符合
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上市公司未来将通过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使标的企
业的盈利能力和资产规模进一步提升,并充分利用本次交易后的规模效应,使
运营成本进一步下降,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提供有力支撑。
(4)本次交易完成后的销售渠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驱动因素及持续经营
能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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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标的企业宁柏基金下属项目公司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同,均主
要从事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的开发运营,主要客户均为国家电网下属地区公司。
宁柏基金下属项目主要分布于山东、河北、河南,与上市公司主要项目分
布区域存在一定差异。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巩固上市公司与国家电网之间的
合作。
(5)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技术或资产整合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驱动因素及持
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利用已有的项目管理模式及管理经验,对标
的企业下属新能源项目进行整合,提升标的企业运营效率,并参考借鉴标的企
业在项目管理、融资、技术等方面的经验,不断增强上市公司经营实力,提升
持续经营能力。
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能够充分利用基金管理人等各方的行
业资源、渠道优势及项目开发经验,获取更为丰富的行业信息,拓宽未来项目
开发渠道,培育与储备优质项目,不断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质量。
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开始通过产业基金对项目开展管理,
有助于上市公司快速积累产业基金管理经验,为后续其他产业基金的管理提供
借鉴与支持,促进上市公司产业基金资产运营管理模式的转型布局。
(1)主要优势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上市公司并网装机容量为 1,319.875MW,宁柏基金下
属项目公司合计并网装机容量 722MW。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同期并网装
机容量将达到 2,041.875MW,在 A 股 8 家风电行业上市公司(根据申银万国
风险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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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柏基金下属项目利用小时数与电价均较高,并网运营时间短,整体发电
效率与资产质量较高。宁柏基金报告期内毛利率分别为 72.18%、73.34%及
公司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发电效率、资产质量及盈利能力将
得到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开始通过产业基金对项目开展管理,符合上
市公司通过产业基金模式培育、储备、收购优质项目的战略发展方向,是上市
公司业务模式不断创新的体现,有助于上市公司丰富业务发展渠道,为后续发
展注入新的动力。
宁柏基金下属风力、光伏发电项目主要位于山东、河北、河南,本次交易
完成后,上市公司在全国的电源点布局将得到进一步完善。
(2)主要劣势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负债规模将有所增加,应收账款规模亦将有所
增大。上市公司将通过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加强现金流管理,合理编排投融资
计划等多种举措,提高偿债能力与营运能力。
(1)资产负债结构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
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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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前(实际)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后变动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变动率
流动资产合计 388,841.78 28.69% 481,984.95 23.65% 93,143.17 23.95%
非流动资产合计 966,522.83 71.31% 1,555,770.58 76.35% 589,247.75 60.97%
资产总计 1,355,364.61 100.00% 2,037,755.53 100.00% 682,390.92 50.35%
交易前(实际)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后变动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变动率
流动资产合计 220,868.54 18.06% 284,716.12 14.81% 63,847.58 28.9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02,012.60 81.94% 1,637,274.51 85.19% 635,261.91 63.40%
资产总计 1,222,881.14 100.00% 1,921,990.64 100.00% 699,109.50 57.17%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20 年末、2021 年 9 月末资产总额分别增长了
发生重大变化,仍以非流动资产为主。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
负债结构如下:
交易前(实际)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后变动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变动率
流动负债合计 248,243.13 28.46% 535,480.72 34.66% 287,237.59 115.71%
非流动负债合计 624,029.22 71.54% 1,009,573.97 65.34% 385,544.75 61.78%
负债合计 872,272.35 100.00% 1,545,054.68 100.00% 672,782.33 77.13%
交易前(实际)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后变动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变动率
流动负债合计 145,147.88 16.95% 492,598.08 31.43% 347,450.20 239.38%
非流动负债合计 711,332.08 83.05% 1,074,564.90 68.57% 363,232.82 51.06%
负债合计 856,479.97 100.00% 1,567,162.98 100.00% 710,683.01 8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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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20 年末、2021 年 9 月末负债总额分别增长了
发生重大变化,仍以非流动负债为主。
(2)偿债能力
主要财务指标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实际) (备考) (实际) (备考)
资产负债率 64.36% 75.82% 70.04% 81.54%
流动比率(倍) 1.57 0.90 1.52 0.58
速动比率(倍) 1.31 0.77 1.46 0.55
前相比有所下降,短期偿债能力有所下降。
升,主要系本次交易及过往上市公司对宁柏基金份额收购对价均以现金方式支
付,备考审阅报告中将该部分收购对价计入其他应付款,导致负债规模有所增
加所致。剔除该部分份额收购对价影响后,上市公司 2020 年末及 2021 年 9 月末
备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0.81%、67.36%,较本次交易前变化较小。
(3)本次交易对未来融资能力、财务安全性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标的企业盈利能力较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将随之
提升,财务状况和现金流将得到优化,抗风险能力亦将有所增强。
在盈利能力提升的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将有所提升,
有利于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和债务融资,提升上市公司融资能力,增强上市公司
的财务安全性。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及非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收购宁柏基金的合伙份额。本次交易前,宁柏基金在
上市公司报表中为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次交易后,宁柏基金将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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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其净资产及经营业绩计入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及净
利润的比例将进一步提升。结合宁柏基金历史业绩以及目前经营状况,将提高
上市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及净利润水平,且不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
(1)资产及构成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资产
构成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前(实际)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后变动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变动率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9,144.25 3.63% 72,581.98 3.56% 23,437.73 47.69%
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0.00% 10,705.00 0.53% 10,705.00 -
应收账款 212,467.00 15.68% 261,727.05 12.84% 49,260.05 23.18%
应收款项融资 500.00 0.04% 520.00 0.03% 20.00 4.00%
预付款项 57,951.20 4.28% 59,130.57 2.90% 1,179.37 2.04%
其他应收款 4,315.01 0.32% 5,525.50 0.27% 1,210.49 28.05%
存货 27.73 0.00% 27.73 0.00% 0.00 0.00%
持有待售资产 3.12 0.00% 3.12 0.00% 0.00 0.00%
其他流动资产 64,433.47 4.75% 71,764.00 3.52% 7,330.53 11.38%
流动资产合计 388,841.78 28.69% 481,984.95 23.65% 93,143.17 23.95%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3,592.96 0.27% 7,816.92 0.38% 4,223.96 117.56%
长期股权投资 107,333.51 7.92% 151.25 0.01% -107,182.26 -99.86%
其他非流动金融
资产
固定资产 673,072.92 49.66% 756,684.39 37.13% 83,611.47 12.42%
在建工程 116,933.21 8.63% 125,168.63 6.14% 8,235.42 7.04%
使用权资产 42,257.46 3.12% 560,889.80 27.52% 518,632.34 1227.32%
无形资产 9,210.90 0.68% 15,776.35 0.77% 6,565.45 71.28%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商誉 0.00 0.00% 18,905.33 0.93% 18,905.33 -
长期待摊费用 626.53 0.05% 626.53 0.03%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406.37 0.03% 662.21 0.03% 255.84 62.96%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298.14 0.91% 68,298.34 3.35% 56,000.20 455.36%
非流动资产合计 966,522.83 71.31% 1,555,770.58 76.35% 589,247.75 60.97%
资产总计 1,355,364.61 100.00% 2,037,755.53 100.00% 682,390.92 50.35%
交易前(实际)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后变动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变动率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0,947.60 2.53% 54,170.29 2.82% 23,222.69 75.04%
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0.00% 945.00 0.05% 945.00 -
应收账款 166,587.63 13.62% 181,191.12 9.43% 14,603.49 8.77%
应收款项融资 800.00 0.07% 800.00 0.04% 0.00 0.00%
预付款项 10,086.34 0.82% 10,193.41 0.53% 107.07 1.06%
其他应收款 3,023.63 0.25% 24,310.08 1.26% 21,286.45 704.00%
存货 22.60 0.00% 22.60 0.00% 0.00 0.00%
持有待售资产 0.00 0.00% 0.00 0.00% 0.00 -
其他流动资产 9,400.75 0.77% 13,083.63 0.68% 3,682.88 39.18%
流动资产合计 220,868.54 18.06% 284,716.12 14.81% 63,847.58 28.91%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5,649.67 0.46% 9,432.44 0.49% 3,782.77 66.96%
长期股权投资 67,030.12 5.48% 0.00 0.00% -67,030.12 -1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
资产
固定资产 642,385.60 52.53% 1,131,519.08 58.87% 489,133.48 76.14%
在建工程 256,766.31 21.00% 384,262.72 19.99% 127,496.41 49.65%
使用权资产 0.00 0.00% 0.00 0.00% 0.00 -
无形资产 10,155.85 0.83% 13,113.00 0.68% 2,957.15 29.12%
商誉 0.00 0.00% 18,905.33 0.98% 18,905.33 -
长期待摊费用 1,696.10 0.14% 3,786.74 0.20% 2,090.64 123.26%
递延所得税资产 336.92 0.03% 372.72 0.02% 35.80 10.6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7,560.07 1.44% 75,450.52 3.93% 57,890.45 329.6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02,012.60 81.94% 1,637,274.51 85.19% 635,261.91 63.40%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资产总计 1,222,881.14 100.00% 1,921,990.64 100.00% 699,109.50 57.17%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备考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增长金额及增幅较
大,其中 2020 年末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例由 52.53%增加至 58.87%,2021 年 9
月末使用权资产占总资产比例由 3.12%增加至 27.52%(标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占比较高所致。
(2)负债及构成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负债
构成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前(实际)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后变动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变动率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64,094.29 7.35% 121,630.05 7.87% 57,535.76 89.77%
预收款项 116,264.85 13.33% 116,264.85 7.52% 0.00 0.00%
合同负债 2,412.44 0.28% 2,412.44 0.16% 0.00 0.00%
应付职工薪酬 104.58 0.01% 104.58 0.01% 0.00 0.00%
应交税费 4,553.27 0.52% 4,662.00 0.30% 108.73 2.39%
其他应付款 10,924.58 1.25% 224,342.32 14.52% 213,417.74 1,953.56%
持有待售负债 2.87 0.00% 2.87 0.00%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48,243.13 28.46% 535,480.72 34.66% 287,237.59 115.7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47,154.00 39.80% 377,154.00 24.41% 30,000.00 8.64%
应付债券 27,653.29 3.17% 27,653.29 1.79% 0.00 0.00%
租赁负债 114,062.03 13.08% 386,393.75 25.01% 272,331.72 238.76%
长期应付款 0.00 0.00% 196,422.86 12.71% 196,422.8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0.44 0.00% 21,950.06 1.42% 21,949.62 4,988,550.72%
非流动负债合计 624,029.22 71.54% 1,009,573.97 65.34% 385,544.75 6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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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合计 872,272.35 100.00% 1,545,054.68 100.00% 672,782.33 77.13%
交易前(实际)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后变动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变动率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79,868.20 9.33% 177,973.56 11.36% 98,105.36 122.83%
预收款项 0.00 0.00% 0.00 0.00% 0.00 -
合同负债 2,507.25 0.29% 2,507.25 0.16% 0.00 0.00%
应付职工薪酬 851.46 0.10% 851.46 0.05% 0.00 0.00%
应交税费 6,477.65 0.76% 6,486.23 0.41% 8.58 0.13%
其他应付款 425.53 0.05% 245,934.09 15.69% 245,508.56 57,694.77%
持有待售负债 0.00 0.00% 0.00 0.00% 0.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45,147.88 16.95% 492,598.08 31.43% 347,450.20 239.3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95,988.16 46.23% 395,988.16 25.27% 0.00 0.00%
应付债券 107,608.74 12.56% 107,608.74 6.87% 0.00 0.00%
租赁负债 0.00 0.00% 0.00 0.00% 0.00 -
长期应付款 207,734.96 24.25% 550,986.78 35.16% 343,251.82 165.24%
递延所得税负债 0.22 0.00% 19,981.21 1.27% 19,980.99 9,082,269.69%
非流动负债合计 711,332.08 83.05% 1,074,564.90 68.57% 363,232.82 51.06%
负债合计 856,479.97 100.00% 1,567,162.98 100.00% 710,683.01 82.98%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备考其他应付款、租赁负债增长金额及增幅较
大,其中 2020 年末、2021 年 9 月末其他应付款占总负债比例由 0.05%、1.25%
增加至 15.69%、14.52%,主要系本次交易及过往上市公司对宁柏基金份额收购
对价均以现金方式支付,备考审阅报告中将该部分收购对价计入其他应付款所
致;2021 年 9 月末租赁负债占总负债比例由 13.08%增加至 25.01%,主要系标的
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后,租赁负债占比较高所致。
(3)本次交易前后偿债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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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实际) (备考) (实际) (备考)
资产负债率 64.36% 75.82% 70.04% 81.54%
流动比率(倍) 1.57 0.90 1.52 0.58
速动比率(倍) 1.31 0.77 1.46 0.55
前相比有所下降,短期偿债能力有所下降。
升,主要系本次交易及过往上市公司对宁柏基金份额收购对价均以现金方式支
付,备考审阅报告中将该部分收购对价计入其他应付款,导致负债规模有所增
加所致。剔除该部分份额收购对价影响后,上市公司 2020 年末及 2021 年 9 月末
备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0.81%、67.36%,较本次交易前变化较小。
(4)本次交易前后营运能力分析
主要财务指标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实际) (备考) (实际) (备考)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76 1.08 0.64 0.68
注:2021 年 1-9 月数据经年化处理。
比有所上升,营运能力有所增强。
(5)本次交易前后营业收入、净利润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率 变动率
(实际) (备考) (实际) (备考)
营业收入 108,654.81 179,874.83 65.55% 101,165.93 124,051.98 22.62%
营业成本 42,235.09 65,243.72 54.48% 48,415.54 54,653.51 12.88%
营业利润 43,875.14 56,878.91 29.64% 22,172.39 27,360.69 23.40%
利润总额 43,846.42 56,852.72 29.66% 21,450.08 26,638.38 24.19%
净利润 40,774.76 54,507.23 33.68% 19,805.71 25,098.82 2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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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率 变动率
(实际) (备考) (实际) (备考)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备考营业利润、净利润均有所增加。2020 年、
较交易前上升 23.40%、29.64%;备考净利润分别为 25,098.82 万元、54,507.23
万元,较交易前上升 26.73%、33.68%。
(6)本次交易前后盈利能力指标分析
主要财务指标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实际) (备考) (实际) (备考)
毛利率 61.13% 63.73% 52.14% 55.94%
净利率 37.53% 30.30% 19.58% 20.23%
期间费用率 29.70% 32.83% 31.00% 34.2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 0.24 0.10 0.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22 0.09 0.10
交易前的 52.14%、61.13%有所提升。2020 年,上市公司备考净利率相较交易前
亦有所提升,由 19.58%增至 20.23%;2021 年 1-9 月,上市公司备考净利率有所
下降,由 37.53%降至 30.30%。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将有所提升。
非财务指标方面,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取得宁柏基金的控制权,并网
装机容量规模将得到显著提升。同时,上市公司对宁柏基金的管理将进一步加
强,可充分利用过往积累的丰富的风力、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等经验,提升宁柏
基金项目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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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亦将在此基础上逐步深化在新能源发电领域的战略规划,积极拓
展产业基金发展模式,充分利用所积累的产业基金管理经验,为后续其他产业
基金管理及整体业务布局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
盈利能力。
七、对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市场地位、经营业绩、持续
发展能力、公司治理机制的全面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行业地位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或控制宁柏基金 100%的合伙份额。宁柏
基金下属项目主要分布于山东、河北、河南,与上市公司主要项目分布区域存
在一定差异,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结合现有项目管理经验及不同区域
的政策与行业环境差异,在区域上对标的企业项目进行整合协同,并根据实际
情况,进行相应地财务、人员、机构整合。
项目管理方面,上市公司现有风力、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主体均为上市公司
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通过下设的工程管理部、运维管理部等部门
对其进行全面、直接地管理。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按照新《合伙协议》
及《委托管理协议》约定,根据一定分工与侧重,与基金管理人共同对宁柏基
金下属项目进行管理,其中关于项目的投资调查评估、跟踪监管等工作将由基
金管理人主要负责。因此,对宁柏基金的项目管理与上市公司原项目管理模式
存在一定差异。
上市公司将利用现有项目管理模式及管理经验,对宁柏基金项目进行管理
与整合。同时,上市公司还将充分利用基金管理人等各方的行业资源与渠道优
势,获取更为丰富的行业信息,拓宽项目开发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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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开始通过产业基金对项目开展管理,并利用
所积累的产业基金管理经验,为后续其他产业基金的管理提供借鉴与支持,促
进上市公司产业基金资产运营管理模式的转型布局。
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在充分防控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的前提下,
不断谋求优质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以提升公司整体装机规模
与资产质量,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并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价值最
大化。其中,通过出售部分并网时间较长的电站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以投资产
业并购基金,借助其资金优势和基金管理人在投资方面的先进经验,寻求符合
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投资机会,培育、储备、收购优质项目是实现公司未来发
展战略目标的重要方式之一。
本次交易拟收购的标的企业宁柏基金专注于风力、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发电
项目的投资,项目资产质量较好,盈利能力较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通过产业
基金进行优质项目布局的发展战略,有助于公司拓宽公司原有业务发展渠道,
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交易当年,上市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资产收购工作。本次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主营业务中的风力发电板块业务将得以有效补充,装机规模显著增长,
利润水平得到提升。
未来两年,上市公司将积极拓展产业基金发展模式,借助各产业基金资金
优势和基金管理人在投资方面的先进经验,寻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投资
机会,培育、储备优质项目,不断完善在全国的电源点布局,提升资产运营效
率和盈利能力,进一步扩大上市公司在民营风电企业中的优势地位,提升上市
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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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发展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发展能力的影响参见本节之“六、结
合上市公司及董事会讨论与分析,分析说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
力和财务状况、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股东
合法权益的问题”。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
人治理机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
进一步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以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运作更加符
合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其他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标的企业业务发展需要规划资本性支出。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合理制定资
本性支出计划,通过进一步拓展资本市场融资渠道,有效满足资本性支出需求。
上市公司预计交易完成后资本性支出不会对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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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负成本由相关责任方各自承担。上市公司将支付本次交
易相关费用,含中介机构费用等,上述费用按照市场收费水平确定,上述交易
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八、对本次交易资产交付安排的核查
根据《普通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宁柏基金应当在付款日后的 5 个工作日
内,办理本次份额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为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目的,自宁夏
开弦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海南开弦应配合签署相关工商变更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会议决议及其他宁夏开弦要求的文件。
根据《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在上气投资收到交易价款后 5 个工作日
内,双方应共同配合合伙企业办理有限合伙份额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必要的其他通知及变更手续及与相关第三方达成其他相关协议约定(如需)。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不会导致上
市公司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后不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风险,相关的违约责任切实
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是否涉及关联交易的核查
本次交易对方宁夏开弦为开弦资本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郑小晨自 2018
年 4 月至 2021 年 12 月在开弦资本担任新能源事业部总经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
日已离职),自 2021 年 10 月起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属于《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的情形,宁夏开弦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本次交易实施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对于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公司董事侯光焕担任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张立
国担任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规负责人,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控股股东百年人寿通过投资上海七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投资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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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比泰(持有嘉泽新能 5%以上股份)的有限合伙份额,宁夏比泰的执行事务合
伙人为交易对方宁夏开弦,宁夏比泰为受宁夏开弦控制的企业。
基于上述情形,郑小晨、侯光焕、张立国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交易的关联
董事。关联董事郑小晨、侯光焕、张立国回避表决了相关议案。
同时,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将履行关联交易的相关决策程序,并采取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方式行使表决权。
此外,公司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
对本次交易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
其他股东的利益。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具有必要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
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十、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
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之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监会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就本次交易的各类直
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本节中简称“第三方”)的行为核查如
下:
(一)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经核查,本次交易中,招商证券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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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公司聘请其他第三方的情况
上市公司分别聘请招商证券、天元律师、信永中和、中和评估作为本次交
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上述中介机构为本次交
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
除此之外,上市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
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
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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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意见及结论意见
一、招商证券内部审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一)内部审核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要求,招商证券成立了内部审核工作小组,组织专人对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
和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严格内部审核。内部审核程序包括以下阶段:
招商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质量控制部、内核部、风险管理部是招商证券内
部审核的办事机构。在项目组正式提出质控申请前期,质量控制部、内核部、
风险管理部审核人员通过深入项目现场、查阅工作底稿、与项目单位主要管理
人员、其他中介机构进行访谈等方式,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掌握项目中出现的
问题。现场核查后,质量控制部形成现场核查报告。同时,质量控制部、内核
部、风险管理部积极与项目组沟通、讨论,共同寻求现场核查中发现问题的解
决方案。
项目组回复质量控制部出具的现场核查报告后,质量控制部、内核部审核
人员、风险管理部审核人员、项目组成员召开初审会,讨论现场核查报告中的
问题。质量控制部完成对项目底稿的验收,并根据初审会对相关问题的讨论情
况出具质量控制报告以及工作底稿验收意见。项目组针对质量控制报告中提出
的问题和问题进行及时回复和落实,质量控制报告提出的问题与意见均已落实
完善后,质量控制部同意本项目提交内核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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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在本报告出具前向内核部提出内核申请。在提出内核申请的同时,
项目组按内核部的要求将包括交易报告书在内的主要申请和信息披露文件及时
送达内核部。
项目组提交内核申请后,内核部主审员根据对项目的审核情况形成内核审
核报告,以提交内核小组审核。项目组需对该审核报告提出的问题予以落实并
出具书面回复说明。
内核部对项目实施问核程序,对尽职调查等执业过程和质量控制等内部控
制过程中发现的风险和问题、尽职调查需重点核查事项以及尽职调查情况进行
提问,由财务顾问主办人及项目主要经办人回答问核人的问题。
内核小组召开通讯表决形式内核会议,项目组需对该内核委员提出的问题
进行及时回复和落实,内核委员提出的问题与意见均已落实完善后,内核小组
形成内核意见。内核意见均已落实完善后,由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文件方可加
盖招商证券印章报出。
(二)内核意见
经过对重组报告书和信息披露文件的核查和对项目组人员的询问,招商证
券对交易报告书的内核意见如下: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上市公司
实施交易的基本条件和相关规定,同意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同意将本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嘉泽新能本次交易披露材料的必备文件上报上海证券交
易所审核。
二、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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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性文件的规定;
构为标的资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确认的评估结果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
本次交易涉及资产评估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选择适当,评估参数取
值合理,评估结论公允、合理,有效保证了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
关规定;公司治理机制仍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
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议批准程序,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相关协议的情况下,不存在上市公司交付现金后不能及时获得相应对价的情形;
风险,已经作了充分详实的披露,有助于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对本次交易的客观
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