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彩虹: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2-0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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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申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防范汇率波动风险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进行单纯
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超越规定
的经营范围,严守套期保值、风险中性原则,以规避和防范汇率
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使用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优先
使用银行授信额度,如使用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
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不涉及募集资金。同时,公司已制定
《公司货币类衍生业务管理办法》,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
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审
议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开展规模不超过 2 亿美元的套期保值业务,展期额
度不重复计算,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
效。(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
页)
独立董事(签名)
 (马东立)     (常   明)   (徐建军)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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