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参加了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长许刚先生辞职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许刚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
事长、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职务,辞职后不
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许刚先生辞职的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许刚
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
事会的正常运行。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
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
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近三
年内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提名程
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李明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该事项需要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作科、王玉法、张歆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