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独立董事,现就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被提名人唐地源先生、徐传伟先生、江成真先生、唐磊先
生、孟庆文先生和张亚玲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审查,
我们认为上述被提名人具备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需的专业知识
和能力,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要求,其任职资格、聘任程序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唐地源先生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徐传
伟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同意聘任江成真先生、唐磊先生为公司副
总裁,同意聘任孟庆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张亚玲女士
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黄俊、李军、孟军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