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2-0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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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东北
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北制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及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许磊先生的履历及提名材料,
认为许磊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有着丰富的管理经
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职务。公司董事会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相关程序规范,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
意聘任许磊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期限相同。
独立董事:王国栋、韩德民、姚辉、商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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