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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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2-006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采用现场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7 日 9:15-2022
年 1 月 17 日 15:00。
   (二)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260 号恒逸·南岸明珠公司会
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邱奕博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
法有效。
   (七)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代 表 共 40 人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8,15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39 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 1,796,526,2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00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
(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9,754,8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12%。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31 日刊登在《证 券 日 报》《证券时报》《上 海 证 券 报》《中 国 证 券 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
告。
   具体表决结果:
   同意 1,796,342,5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6%;
   反对 218,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
   弃权 3,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
表决情况为:
   同意 139,532,97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218,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弃权 3,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
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议;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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