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2-002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
集并于2021年12月28日发出通知,现场会议于2022年1月17日15:30在浙江省瑞
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788号,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
年1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从登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9人,代表股份345,638,8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7.45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37,514,7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0.80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3人,代表股份308,124,081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6.649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6人,代表股份331,576,4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7.15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3,452,3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0.50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3人,代表股份308,124,081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6.6499%。
二、提案审议情况
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432,0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02%;反对20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369,6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6%;反对20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玉海律师事务所陈继峰、冯金伟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