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百利科技
股票代码:603959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阿杏世纪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丽正路1628号4幢4128
室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
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
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百利科技 指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 【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阿杏世纪私募证
指
让方 券投资基金”)】
转让方/新海新投资 指 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报告变动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24,514,950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 5%)协议转让给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阿杏世纪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的权益变动行为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阿杏世纪私募证券投资
企业名称
基金”)
成立时间 2015年2月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乔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32458230XU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丽正路1628号4幢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控制关系
【林乔松(持股比例77%)林航(持股比例2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 性别 担任职务 国籍 国家和地区的
居留权
【林乔松】 男 法人 中国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中国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归还股票质押融资贷款而
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阿杏世纪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看好公司未来发展而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
次协议转让。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持股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
继续增持百利科技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24,514,9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百利科技的股份。
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阿杏世纪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关于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
份转让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新海新投资拟将其持有的24,514,950股
百利科技股份(占百利科技总股本的5%)以合计人民币367,479,100.50元(每股14.99
元)的价格转让给信息披露义务人。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2年1月17日与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
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从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受让百利科技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24,514,950股股份。
《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转让方: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东一路13号金岳医药公司办公楼409号
受让方:【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阿杏世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丽正路1628号4幢4128室】
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为新海新投资持有的百利科技24,514,95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占本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百利科技总股本的5%)。
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确定,拟转让的股份价款为人民币
付款方式:现金方式
付款安排为:
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将股份转让价款按以下约定支付给转让方:
(1)第一期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2,000,000.00元(大写:贰佰万元),受
让方应于本次股权转让签署的两个工作日内预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
户。
(2)第二期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48,000,000.00元(大写:肆仟捌佰万元
整),受让方应于上述股份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审查确认书叁个
工作日内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第三期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317,479,100.50元(大写:叁亿壹仟柒佰
肆拾柒万玖仟壹佰元伍角),受让方应于第二期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完毕后
的叁个月内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生效。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股票交易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
人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它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
项。
第七节信息披露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日期:2022年1月17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百利科技 股票代码 603959
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公司(代表“阿杏世纪 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丽正
称 册地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路 1628 号 4 幢 4128 室
增加■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量变化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无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0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0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数量:24,514,950 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5%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是 □ 否■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日期: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