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钒钛: 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1-1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2-10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 年 1 月 17 日
  ?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328 万股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攀钢钒
钛”)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攀钢集团
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修订稿)》
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
达成,
  现确定 2022 年 1 月 17 日为授予日,
                         向 9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28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2.08 元/股。现对有关事项说明
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
其他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员名单(第二
次修订稿)》,并已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
公示;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监事会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
明》。
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
                            (国
资考分〔2021〕607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
通过了《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
股票买卖的行为。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

    本次授予与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激
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
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现均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1)未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
    (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监事会或者审计部门对上市公司业
绩或者年度财务报告提出重大异议;
    (3)发生重大违规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
处罚;
 (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5)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经济责任审计等结果表明未有效履职或者严重失职、渎职的;
 (2)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
 (3)在任职期间,有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上市公司商业和
技术秘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声誉和对上市公司形象
有重大负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处分的;
 (4)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给上市公司造成较大资产损失
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
 (5)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6)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的;
 (7)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8)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10)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等级均达到 C 及以上。
 (四)本次拟授予的具体情况
 (1)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激励
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标的股票被锁定,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
债务。
 (2)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限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个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解除限售期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解除限售期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解除限售期   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95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获授总额占授               获授总额占当
姓名       职位
                  票数量(万股) 予总数的比例               前总股本比例
      党委书记、工会主
李晓宇                          34.00   2.56%      0.0040%
          席
马朝辉     总经理                  28.00   2.11%      0.0033%
罗玉惠     董事会秘书                24.00   1.81%      0.0028%
                  获授的限制性股 获授总额占授             获授总额占当
姓名        职位
                  票数量(万股) 予总数的比例             前总股本比例
       纪委书记、机关党
吴军                         23.00    1.73%     0.0027%
          委书记
谢正敏      财务负责人             22.00    1.66%     0.0026%
李亮       总经理助理             22.00    1.66%     0.0026%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共 89 人)
        合计               1,328.00   100.0%    0.154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上述激励对象均未参与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3)上述激励对象中没有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父母、
 配偶、子女的情形;
   (4)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个人股权激励预期收益水平不超过其薪酬总水平(含预期的
 股权收益)的 30%。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
满足。
 (二)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
激励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管理办法》《工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次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
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次激励计
划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五)公司不存在向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
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2 年
为人民币 2.08 元/股。
  三、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
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工作指引》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
意公司以 2022 年 1 月 17 日为授予日,向 9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28 万
股限制性股票。
  四、参与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
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六个月
内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
的规定,对于一次性授予分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其费用应在解
除限售期内,以对解除限售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
允价值,计入各年度相关成本或费用,且该成本费用应在经常性损益
中列示。
  公司将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可解除限
售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
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
授予日收盘价格为 4.02 元/股,基于授予日收盘价格进行测算,2022
年-2025 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详见下表:
    年份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合计
 各年摊销限制性股票
  费用(万元)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最终应以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计划的股权激励成本在经
常性损益中列支,股权激励成本的摊销对本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各年度
净利润有所影响,但是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和直接减少公司净资产。
而且,若考虑到股权激励计划将有效促进公司发展,激励计划带来的
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的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了现阶段
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次
激励计划等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票授予登
记等事项。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专业意见认为:截至《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攀钢钒钛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权益授予日及其确定过
程、限制性股票的调整事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项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攀钢钒钛不
存在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四)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五)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钒钛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