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2-09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
聘任王新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
相关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
王新华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
书资格证书》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
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王新华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377-83880277
传真:0377-83882888
电子邮箱:wxhbfjj@sina.com
通信地址:河南省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
公司院内
邮编:473000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王新华先生简历
王新华,男,汉族,1974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
师,中共党员,历任中南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部长、
证券部部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事务部部长、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
王新华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
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经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
新华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