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雨虹: 关于部分已授予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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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2-007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月 11 日,本次申请注销共涉及人数为 270 人,股份回购价格为 6.68 元/股,同
时,按照《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将向上述 270 名激励对象支付对应购股资金的同期
利息,利率按同期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及建设
银行)平均存款利率计算,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所需资金为 1,103.71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等的相关规定。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根据《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以下简称“《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北京东方雨虹防
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并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4),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 157.7408 万股已授予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第三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前述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 11 月
     综上,截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上述共计 157.7408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注销手续。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
股票,股票来源为东方雨虹从二级市场自行回购本公司股票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
行 A 股普通股;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3,296.6129 万股限制性股票,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49,208.7952 万股的 2.21%。本计划
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2,189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0.77 元/股。
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第五章激励计
划具体内容”之“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内容”与“考核指标设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说明”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第
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并经 2019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截至公示期满,未
有针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情况。
过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
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
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符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予条
件,确定以 2019 年 11 月 11 日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首次向 2,189 位
激励对象授予 3,296.6129 万股限制性股票。在确定授予日后的限制性股票资金
缴纳过 程中, 有 437 名激励 对象 因离职 、认 购资金 筹集 不足的 原因 共放弃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发行新股 382.2369 万股,其余 2,354.0159 万股以公司回
购的社会公众股作为限制性股票的部分股票来源),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12 月 12 日。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
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0 年 6 月 12 日)的总股本 1,569,784,697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此外,公司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实施完毕。由于
激励对象因已获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 2019 年度现金分红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根据
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发生派送股票红利对公司股
票价格进行除息处理后,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
整,因此,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0.77 元/股调
整为 10.47 元/股。
   同时,鉴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截至 2020 年 6 月
股 , 合 计 转 增 784,892,348 股 , 本 次 转 增 股 本 后 ,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增 加 至
年 10 月 22 日实施完毕,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已授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736.2528 万股实际调整为 4,104.3787 万股(前述因实施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应调整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如不相等,系公司在实施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5 股时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循环进位的方式进行送转股数造成)。由于激励对象因已获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
票应取得的 2020 年半年度所转股份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
根据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处理后,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
相应的调整。因此,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0.47
元/股调整为 6.98 元/股。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
能胜任岗位工作或考核不合格导致职务变更的原因,董事会依据公司 2019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第三期限制性股票
合计 142.7250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考核不合格导致职
务变更的原因,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第三期限制性股
票合计 142.7250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前述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1 年 1 月 4 日完成
回购注销。综上,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由 4,104.3787 万股调整为 3,961.6537 万股。
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认为激励对象所持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
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同意为其中 1,598 名激励对象办理 917.5007 万股限制性
股票的解除限售,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前述 1,598 名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牟伟目前持有全部第三期限制性股票
共计 0.7500 万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0.1875 万股,牟伟因个人原因,其
所持有的全部第三期限制性股票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被司法冻结,并于 2021 年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之日,前述被司法划转的共计
前述被司法划转至自然人詹琴敏名下的共计 0.7500 万股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已被
司法划转回激励对象牟伟名下,因此公司本次为激励对象牟伟办理解除限售股份
共计 0.1875 万股的解除限售手续。综上,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已授
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961.6537 万股调整为 3,044.1530 万股。
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
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28 日)的总股本 2,523,561,412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此外,公司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实施完毕。由于激励对象因已获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 2020 年度现
金分红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根据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发生派送
股票红利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息处理后,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价格由 6.98 元/股调整为 6.68 元/股。
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
因离职、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导致职务变更、2020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
完全达标等原因,董事会依据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
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合计 157.7408 万股进
行回购注销,前述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原因及回购数量
  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
处理”、“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及《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在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额度与其
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相关,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
核要求如下:
  (1)职能岗位序列激励对象考核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按照其考核年度内月度
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考核年度连续 12 个月绩效考核达标,视为考核年
度个人绩效考核达标,其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额度为当年计划可解除
限售限制性股票额度;激励对象考核年度内部分月份绩效考核达标,视为考核年
度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其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额度为计划可解
除限售限制性股票额度中考核达标月份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2)业务岗位序列激励对象考核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按照考核年度业绩目标
完成比例确定。激励对象考核年度完成全部当年业绩目标(不含税),视为考核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达标,其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额度为当年计划可解
除限售限制性股票额度;激励对象考核年度完成部分当年业绩目标(不含税),
视为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其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额度
为计划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额度中业绩目标(不含税)完成部分对应比例的限
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出现下列情形,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
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1)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
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在非考核年度离职,其对应未来尚未考核年度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在考核年度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按第 1 条“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执行。
  (3)激励对象出现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考核不合格等原因而导致职务变
更情形,其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剩余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
注销。
  依据上述规定,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郭坚、胡清海、
邹文利等 270 人因离职、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导致职务变更、2020 年度个人绩效
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等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
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共计 157.7408 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占第三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8432%,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626%。
其中周三虎、邱有才、许智超等 21 人因 2020 年度离职,其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共计 27.1500 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季俊杰、
魏晓虎、管敏等 22 人因 2021 年度离职,其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剩余限
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共计 38.5875 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郭坚、王晓利、赵
海红等 140 人因 2020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其第一次计划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中共计 36.7732 万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其中侯永平、
陈泽斌、陈旭等 5 人于 2021 年度离职,其对应未来尚未考核年度的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6617 万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胡
清海、邹文利、郑毅等 86 人因 2020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其第一次计划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9.1684 万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其中郑
明、杜青涛、张渊等 17 人于 2021 年度离职,对应未来尚未考核年度的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6.6500 万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售的全部剩余限制性股票共计 0.7500 万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公
司将按照《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将前述共计 157.7408 万股限制
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九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
则”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
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
调整。”
   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19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0 年 6 月 12 日)的总股本
此外,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截至 2020 年
增 5 股,合计转增 784,892,348 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
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10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0 年 10 月 22 日。
   鉴于以上事项,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的议案》,对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如下
调整:
   由于激励对象因已获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 2019 年度现金分红于
户。根据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发生派送股票红利
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息处理后,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
相应的调整,因此,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0.77
元/股调整为 10.47 元/股。
   由于激励对象因已获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 2020 年半年度所转股
份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根据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处理
后,公司也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第三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0.47 元/股调整为 6.98 元/股。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0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28 日)的总股本
(含税),此外,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北京东方雨
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 年年度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5 月 31 日。
   鉴于以上事项,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对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如
下调整:
   由于激励对象因已获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 2020 年度现金分红于
户。根据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发生派送股票红利
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息处理后,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
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同时,按照《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向 270 名激励对
象支付对应购股资金的同期利息,利率按同期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农
 业银行、中国银行及建设银行)平均存款利率计算。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第
 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所需资金为 1,103.71 万 元(其中
 有资金。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已不
 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回购所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
 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42,644,816    21.52    -1,577,408    541,067,408    21.47
  高管锁定股      511,830,991    20.30        0         511,830,991    20.31
  股权激励限售股    30,813,825      1.22    -1,577,408    29,236,417      1.1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978,559,887   78.48        0        1,978,559,887   78.53
三、股份总数      2,521,204,703   100.00   -1,577,408   2,519,627,295   100.00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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