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厨柜 公告编号:2022-005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 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2022 年 1 月 17 日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282.78 万份,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15,438.2664 万股
的 1.83%
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
定以 2022 年 1 月 17 日为首次授权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24 名激励对象授予 282.78
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
的任何异议。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
于<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 2022 年 1 月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次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
致。
三、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
中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在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的审计报告;
意见的审计报告;
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
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情况
(一)首次授权日:2022 年 1 月 17 日。
(二)首次授予数量:282.78 万份,
占本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15,438.2664 万股的 1.83%。
(三)首次授予人数:124 人。
(四)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27.47 元/份。
(五)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
普通股。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等
待期分别为自预留部分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
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相应批次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行权期 日起至相应批次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批次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行权期 日起至相应批次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或激励对象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
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
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
注销。
(七)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期权数量 占授予期权总数 占本计划公告日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股) 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120 人) 238.34 79.45% 1.54%
预留 17.22 5.74% 0.11%
合计 300.00 100.00% 1.94%
注: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八)本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3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21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于20%;
以2021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
于44%。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激励计划股份
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
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层
面可行权比例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80% 60% 0
当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后,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数量=个人层面行权比
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九)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五、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中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
算。
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用该
模型对首次授予的 282.78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了测算,总价值 2342.83 万元。具体参数选
取如下:
(一)标的股价:35.42 元/股(2022 年 1 月 17 日收盘价)
(二)有效期分别为:12 个月、24 个月(股票期权授予完成之日至每期行权日的
期限)
(三)历史波动率:13.62%、17.45%(分别采用上证指数最近 12 个月、24 个月的
波动率)
(四)无风险利率:1.50%、2.10%(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 1 年
期、2 年存款基准利率)
(五)股息率:1.3663%。(采用公司所属申万同行业 2020 年年度股息率)。
公司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
生一定的影响。根据首次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股票期权的激励成本,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权数量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万份)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本激励计划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权日、授权
日股价和授予数量相关, 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为准。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激励计划授权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经核实,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授权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
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股票期权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
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
担保。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
税费。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权日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
该授权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中关于授权日的相关规定。
期权的情形,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以 2022 年 1 月 17 日为首次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 124 名激励
对象授予 282.78 万份股票期权。
九、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以及本激励计划中关于授权日的相关规定。
权的情形,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
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以 2022 年 1 月 17 日为首次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 124 名激励对象
授予 282.78 万份股票期权。
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确定的授予日、激励对象、
授予数量等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依法办理授予登记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
露义务。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的授权日、行权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金牌厨柜不存在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
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十二、备查文件
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