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2-05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华制药”
)全资子公司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
司(“新达制药”)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盐酸吡格列酮胶囊(“该产品”)
《药
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该产品一致性评价申请获得批准。新达制药为国内第一家通过盐
酸吡格列酮胶囊一致性评价的企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剂型:胶囊剂
规格:15mg(按吡格列酮计)
药品分类:处方药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申请人: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受理号: CYHB2150519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0621
药品注册标准编号:YBH00262022
通知书编号:2022B00074
审批结论: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按吡格列酮计)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申请并获受理,2021年9月收到CDE发出的
补充研究通知,2021年11月完成补充研究工作并递交资料,2022年1月获得《药品补充申请
批准通知书》,审评结论为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盐酸吡格列酮由日本Takeda公司研发,最早于1999年7月在美国上市,主要用于2型糖尿
病的治疗,已在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德国、丹麦、西班牙等多个国家上市,应用广泛。
有关数据显示,最近三年在中国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城市社区中心及乡镇卫生院
(简称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盐酸吡格列酮片的销售额保持在5亿元以上。
二、风险提示
新达制药的盐酸吡格列酮胶囊于2022年1月通过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利于
进一步提升该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并助力公司大研发战略的实施。
因药品销售业务易受到国内医药行业政策变动、招标采购、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