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立医疗”或“公司”)为进
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
系,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
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
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
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
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
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
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
技术骨干、营销骨干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审核考核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
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批。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业绩考核
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20年度剔除商誉减值和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净利润17,180.25万元为基数,2022年
第一个归属期 度剔除商誉减值和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
或以2020年度毛利润77,281.05万元为基数,2022年度毛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
以2020年度剔除商誉减值和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净利润17,180.25万元为基数,2023年
第二个归属期 度剔除商誉减值和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或以2020年度毛利润77,281.05万元为基数,2023年度毛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5%。
以2020年度剔除商誉减值和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净利润17,180.25万元为基数,2024年
第三个归属期 度剔除商誉减值和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5%;
或以2020年度毛利润77,281.05万元为基数,2024年度毛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5%。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商誉减值”为经资产评估机构确定的年
度商誉减值损失,“股份支付费用”为考核期内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在对应业绩考核期摊销的股份
支付成本,“毛利润”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减去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成本。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
公司的业绩预测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
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公司达到上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以及个人岗位绩效考
核达标的前提下,才可归属当期激励股份。具体归属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结果确定。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
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S、A+、
A、B、B-、C 五个档次,届时根据激励对象职务所属类别对应下方各自考核评级表的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成程度确定考核结果。其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参照下表:
考核评级 S、A+、A B B-、C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0%
考核评级 S、A+、A、B B-、C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
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
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激励对象申请解除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前一会计年度。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
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
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报告确定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及数量。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在考核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及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复
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二)考核结果归档
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
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效后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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