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美特: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1-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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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美特”或“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
合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深圳市天珑物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珑”)
合作成立“南昌市杰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珑”,最终名称以工商管
理部门实际核定为准)。杰珑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其中杰美特认
缴出资 510.00 万元,持股比例 51.00%;天珑认缴出资 490.00 万元,持股比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为满足业务拓展和战略发展的需要,拟与深圳市天珑物联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天珑”)合作成立“南昌市杰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
珑”,最终名称以工商管理部门实际核定为准)。杰珑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其中杰美特认缴出资 510.00 万元,持股比例 51.00%;天珑认缴出资 490.00
万元,持股比例 49.00%。
  (二)审议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天珑物联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同发南路天珑移动总部大厦西侧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61421394Q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文炭
     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09 日
     主营业务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
智能车载设备、电子元器件、无线通讯产品、数码电子产品、网络产品(不含限
制项目)、数码产品、视听设备、通讯设备、智能产品、手机及周边相关配件的
研发、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及批发兼零售;电子产品、智
能设备软硬件及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开发及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信息系统
集成、通信技术、自动化技术、科技信息的技术开发、咨询及技术服务;经营进
出口业务(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
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手机及周边配件产品的生产。电
子烟(不含烟草制品)及相关配件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
     股东及持股比例:股东为深圳市天珑移动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近三年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资产总额            7,876,874.72   38,871,270.97   23,865,024.08
负债                 16,000.00   40,912,315.61   50,118,614.80
所有者权益           7,860,874.72   -2,041,044.64   -26,253,590.72
营业收入                      -     7,899,489.01    6,547,434.09
净利润               -39,241.07   -9,901,919.36   -24,212,546.08
     三、拟成立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昌市杰珑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文炭
  主营业务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投资兴办实业(不含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及决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
电子产品、通讯产品、智能电子产品、移动智能终端配件等时尚消费电子配件产
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五金制品、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新
技术新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等。(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0.00            51.00%
  深圳市天珑物联网有限公司           490.00            49.00%
  经营期限:20 年
  四、合作经营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天珑物联网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及缴纳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510.00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51%;乙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490.00 万元,占公司
注册资本的 49%。后续视经营情况双方协商增资。
  甲方以货币出资或以生产设备按账面价值(即设备折旧后净值)直接换算成
注册资本出资。乙方以货币出资。双方应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缴纳出资
的义务。
  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合作方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      实物出资或
    有限公司         货币出资
  深圳市天珑物联网
                 货币出资             490.00        49%
    有限公司
  (三)公司治理结构
  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最高的权力机构,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召集。股东会的职权按《公司法》规定行使,《公司法》未予规定的,
按《公司章程》规定行使。《公司章程》约定下列事项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
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事、经理的报酬事项;
超过 500 万元的事项;
  董事会:公司设董事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提名 2 名董事,乙方提
名 1 名董事,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设董事长 1 名,董事长由乙方提名,董事
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的规定行使,《公司法》
未予规定的,按《公司章程》规定行使。
  经营管理层: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乙方提名,经董事会聘用产生。总经理
对董事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的规定行使,《公司法》未予规定的,按《公
司章程》规定行使。公司设副总经理 2 名,由甲方提名 1 名,乙方提名 1 名。公
司设财务总监 1 名,由甲方委派。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法定代表人
由总经理担任。
  监事会:公司设立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甲、乙双方各推荐 1 名,职工
监事 1 名,由乙方监事担任监事会主席。监事会职权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行使,《公司法》未予规定的,按《公司章程》规定行使。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共有的权利:共同决定公司筹建期间的筹建事项;当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发生
变化时,有权提出修改意见;当一方违约或造成损失时,有权获得补偿或赔偿;
在公司依法设立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享有出
资人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共有的义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公司设立活动,任何一方不
得以设立公司为名从事非法活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出资;按约定的方式
承担公司不能设立时所发生的费用和债务;不能按约定的期限、数额履行出资义
务时,对守约方进行补偿或赔偿;应及时提供为办理公司设立申请及登记注册所
需要的全部文件、证明,为公司的设立提供各种服务和便利条件。
  (五)争议解决方式
  因合作经营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深圳国际仲
裁院在深圳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五、本次设立合资子公司的目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此次与深圳市天珑物联网有限公司成立合资
公司,能使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在移动智能终端配件研发与制造领域更上一个
台阶,促进公司上下游业务协同发展。
  (二)投资风险
  合资公司的设立前需要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或备案,存在一定审批风险;
合资公司设立后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市场环境、政策调整以及内部管理等风险因
素,未来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风险变化,强化内部管理以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成立合资公司是结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推动双方战
略合作,进一步拓展业务,实现互利共赢,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
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
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子公司,符合公司经营及战略
发展的需要,能进一步促进上下游业务协同发展,助力公司在移动智能终端配件
研发与制造领域更上一个台阶。本次投资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
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子公司的议案》的实施。
  七、其他
  公司对外投资风险与机遇并存,公司将强化管理,积极防范风险,严格按照
相关规定,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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