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1-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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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21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公告编号:临 2022-03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6 日以邮寄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监事 6 名,实到监事 6 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该议案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
订稿)》。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
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
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
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列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该议案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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