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宏基: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1-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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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345        股票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2-002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2022
年1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全部股份16,900,000股,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将减少16,900,000股,具体总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日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
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
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
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联系人:林育昊、江佳娜
  联系电话:0754-88781767
  电子邮箱:stock@chjchina.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龙新工业区龙新五街4号
  邮政编码:515041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
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
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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