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朱益霞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公司章程》和《广州广日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聘任朱益霞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经审阅朱益霞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朱益霞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以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
情况。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朱益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八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独立董事:汤胜、王鸿茂、廖锐浩、叶广宇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