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6 证券简称:苏试试验 公告编号:2022-009
债券代码:123060 债券简称:苏试转债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将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同意苏州
苏 试 试 验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股 票 注 册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21]2936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840,569 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79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599,999,981.51 元,扣除
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9,498,620.7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80,501,360.73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1)
并与项目实施主体、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及相关专
户存储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发行申请文件相关内容及本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在扣除各项发行费
用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集资金计划 实际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投入金额 资金金额
其中:面向集成电路全产业链的全方位可靠度验证与
失效分析工程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宇航产品检测实验室扩建项目 7,800.00 7,475.00 7,475.00
高端制造中小企业产品可靠性综合检测平台 7,501.70 6,836.80 6,836.80
合计 62,050.90 60,000.00 58,050.14
根据发行申请文件,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经营状况和
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
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为使公司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
项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2)00020 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3,473.01 万元,拟置换金
额为人民币 3,473.0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入募集 自筹资金预先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资金金额 投入金额[注]
其中:面向集成电路全产业链的全方位可靠度验证与失
效分析工程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宇航产品检测实验室扩建项目 7,475.00 855.28 855.28
高端制造中小企业产品可靠性综合检测平台 6,836.80 2,111.44 2,111.44
合 计 58,100.00 3,473.01 3,473.01
[注]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为公司累计已实际支付金额。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发行申请文件等内容一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
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
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三、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
资金 3,473.0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
次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2)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事项。
四、备查文件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2)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