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帆医疗: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1-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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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中信证券”或合称“保荐机构”)作为蓝帆医
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医疗”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联席保荐机构暨联席主承销商,对公司负有持续督导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对蓝帆医疗进行了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二)保荐代表人:徐逸敏、只璟轩、丁元、褚晓佳
    (三)培训时间:2021年12月30日
    (四)培训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一诺路48号
    (五)培训人员:徐逸敏、宫紫天、褚晓佳、鲍泽洋
    (六)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与证券事务相关工作人员
    (七)培训内容:监管机构近期规定解读、法规更新解读、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要求、上市公司违规案例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在人员、场地、组织等方面
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
对蓝帆医疗进行了2021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全体参与培训人员均进行了认真深入
地学习并进行了交流沟通。本次培训之中,蓝帆医疗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相关人员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治理、
上市公司董监高职责等相关要求等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与认识。同时,保荐机构
相关人员和参与培训的人员对公司日常运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讨论。
  保荐机构认为,通过本次培训,促进培训对象对于资本市场的理解,加强培
训对象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
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蓝帆医疗的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
到了预期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徐逸敏
              只璟轩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丁元
              褚晓佳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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