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作为江苏中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科技股份”或“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以及《上海证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规定,对中天科技股份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结论如下:
一、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22 号)核准,中天科技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301,159,997.15 元已于 2017 年 1 月 24 日存入中
天科技股份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7)第 020003
号《验资报告》。
二、 关于前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中天科技股份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1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2 年 1 月 12 日,
公司已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1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 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
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规
定,中天科技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9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根据中天科技股份的说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
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中天
科技股份将在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四、 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内部决策
程序情况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90,000 万元暂时用
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中
天科技股份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中天科技股份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中天科技股
份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同意中天科技股份实施上述事
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之签
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 __________
金 雷 李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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