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科技: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二审裁定结果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1-1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 2022-003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二审裁定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一审被告)
  ?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480,528,300 元
  ? 对公司的影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北高院”)经审查后
终审裁定,驳回新兴际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际华”)的上诉。
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暂无影响。
  近日,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
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国际”)收到了湖北
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1)鄂民终 1249 号】,现将情况
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概述
  新兴际华于 2019 年 9 月以港口作业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长江国际。(1)判
令长江国际返还新兴际华乙二醇 110608 吨(价值人民币 480,528,300 元);(2)
如长江国际无法返还乙二醇 110608 吨,则判令长江国际赔偿新兴际华相应损失
后,出具了案号为【(2019)鄂 72 民初 1421 号之五】的《民事裁定书》,一审
裁定驳回了新兴际华的起诉。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2021 年 8 月 26 日披露的《公
司关于收到<立案告知单>、<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临
  二、本案上诉和二审裁定情况
  因不服武汉海事法院的一审裁定,新兴际华向湖北高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
原裁定。湖北高院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
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
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公告所述的二审裁定为终审裁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暂无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保税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